扫黑除恶的 12个基本常识
2019-06-24陈冰
陈冰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只有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力量,全民行动,形成专项斗争整体合力,集中攻坚、着力“打伞破网”,才能最终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在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中,通过梳理扫黑除恶的基本常识,全社会必将形成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共识——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
01什么是扫黑除恶?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02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0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0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
05工作要求是什么?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0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2018年 治标。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 治本。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 治根。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07涉及的重点领域是什么?
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
08涉及的重点部门有哪些?
卫计、国土、住建、交通运输、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工商、文化、旅游、税务等。
0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是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10有哪五项工作措施?
摸線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11专项斗争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12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哪几个方面?
两高、两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打击以下11类黑恶势力,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