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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间信息污染防范与治理路径

2019-06-21张卓然马傲利

新闻传播 2019年23期
关键词:信息传播公共空间

张卓然 马傲利

【摘要】公共空间区别于私人空间,公共空间本应是公众在此空间中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与精神环境。如今,在地铁、公园、电梯里等公共空间中存在信息污染的问题,影响了人们在公共空间的生活。公共空间中的信息传播,从传播主体、受众、信息内容到传播影响的这一过程给公众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这一问题在当今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为此,进一步拓展研究公共空间信息污染问题,分析其相关原因,探讨有效解决公共空间信息污染问题的方法与手段。

【关键词】公共空间;信息污染;信息传播

如今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息社会中信息传播量呈指数式增长,信息量的增加和信息管制环境的宽松,信息污染现象变得尤为突出,一些信息的不规范传播给受众造成消极影响,这样的风险规避不能依靠个人意志主导。它的特点是在短时间里受众不易察觉,但长时间而言对受众的健康带来了风险,也为社会的发展埋下了隐患。

一、公共空间信息污染的概念以及现状

(一)公共空间信息污染概念阐释

现代社会中传播方式和手段的变革使“信息污染”现象日益严重,在公共空间中存在的信息污染侵占了公共领域。信息污染是指信息环境处于破坏、失衡现象.不仅妨碍了公众对有效信息的利用,还对其精神层面造成了伤害,公共空间中的信息污染现象处理得不规范更是对人们在公共领域的行为活动造成不良影响。

空间不仅局限于物理空间,还包括精神空间、虚拟空间。公共空间有别于私人空间,是任何人都有权进入的地方,达成社会共识形成公共舆论、促进公共参与、培育公共精神的重要载体。具有公共服务、娱乐休闲、社会融合、秩序建构、互惠合作、文化整合等多重功能,对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具有积极作用。[1]例如:室外的公园、街道、广场等:室内部分包括政府机关、图书馆、商业场所、办公空间等。公共领域需区别于私人空间的布置,公共空间应有其样子,公共空间是全民共享的,人为过多干预、破坏会影响他人身心健康等不良问题。[2]

(二)公共空间信息污染类型及污染现状

公共空间信息传播的媒介利用公共空间中受众群体庞大,具有流动性的特点,在公共空间传播信息,将媒体数字化技术应用到公共领域,因为缺少相关管制,出现了公共空间信息污染问题。

人们生存的公共空间中出现的信息污染类型包括视觉污染与听觉污染两种类型,以视觉和听觉这两种类型混合传播。在视觉的污染上,商业大楼的户外LED广告屏的信息投放在显示屏上用来传播商业广告信息,其色彩鲜艳和屏幕之大给人一种视觉冲击力,但由于目前自设性门头广告的大小、规格没有统一标准,导致行政机关对电子显示装置的管理和审批标准不统一,自设性LED户外广告管理不规范。[3]

地铁车厢中的广告,这些广告以平面广告为主,包括地铁车厢内的广告牌、广告板,整个车厢内车体广告,以及显示屏广告等,这些广告花样繁多,包装精美。车厢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公共封闭空间,人们在这样的空间内,会不经意间注意到这些广告,对受众在视觉上及精神上造成干扰。公众在公共空间里应享有自由意志权力,但在大型广告包裹下使乘坐地铁的人们过多注意其中信息,使公众注意力分散,侵犯了公众在公共空间的合法权益。

聽觉上的污染以封闭式电梯为例,电梯里的广告包括视频广告,电子广告,flash广告等,通过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形式,向外传播视频、音频循环播放。这些广告内容包括早教中心、整形医院、买房、招聘类为主,其中包括低俗的内容。音频与视频无限循环和不良内容的传播让人们在电梯里的狭小空间内,听觉和视觉都受到了干扰,由于电梯内管理制度复杂,传播的这些内容不能立即清除,给公众带来不便。

二、公共空间信息污染的原因

(一)经济利益的驱使

皮埃尔·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是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是由社会成员按照特定逻辑要求建设的,媒介场域范式作为一种中观层面的价值取向,它重视媒介场域自身变化,不同场域之间存在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经济人”的理论假设是功利主义在经济学中的重要表现,最早由亚当·斯密提出,“经济人”是一个利己主义者。[4]一方面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是主要动因,在公共空间中受众人数庞大,利用受众的注意力来赚取利润,实现二次售卖,从而获得更大经济利益;另一方面需借助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来提升企业形象,传媒平台也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双方互利,但其传播出的信息并没有考虑到受众的接受效果,受众只是被动接收,投放的信息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问题,降低传播信息的质量,有很多低俗信息内容传播,侵害受众身心健康,也污染了社会风气。

(二)边缘路径下的信息处理

公共场所有很多用于“播放广告或告示的大屏幕”,它们存在的目的是希望引起受众对自己广告的关注。公众对某一群体的态度改变也受其思考路径的影响。佩蒂和卡西欧普提出了“精心的可能性模式”,该模式认为态度的改变存在两种途径:一种是中心途径,受众积极的处理信息,被观点的理性折服:另一种是边缘途径,接收者不运用智力去评价观点,采取简单的决策规则思考问题。新媒体时代下,公共空间的信息传播呈短、平、快趋势,人们的注意力也被智能化屏幕和使用时间分割了,很少有人在碎片化的时间内采取第一种思考路径,大多采用第二种途径来看待新闻,极其容易被公共空间传递的信息改变态度。如电梯、楼宇间所传递信息的“铂爵旅拍”“高学历” “女博士”等重复性的字眼,公众在浏览此类信息时,会被此类字眼吸引住眼球,引发猎奇心理,强化对信息中这一群体的刻板印象,从而接受信息传递的观点。

(三)制度滞后下的信息监管

公共空间的元主题意义越来越强,迫使个体被动接受公共空间的定向意志。而智能化时代信息技术发展导致人们权利与义务失衡,导致这种信息权利的界限逐渐消失。“作为维系和调节人类生活秩序和人际关系不可或缺的两大规范——法律规范和伦理道德规范,任何人都需遵守,一旦违反,必尽责任”,所以近年来,我国从法规政策完善出发,制定了很多保护公众信息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比如2017年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年6月,我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但是对于公民信息安全的保护,法规政策仍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面临的挑战依然不小。完善的信息使用道德规范体系尚未完全形成,缺少必要底线的法律和制度约束,社会监管与信息监管结合度不强,使公共空间的信息监管表面化,流于形式,导致公共空间中信息污染问题的出现,损害了信息生态环境。

三、公共空间信息污染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构建良好信息生态环境

政府是制度建设的主体,应发挥主导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来引导信息规范传播,维护公共空间中信息传播的秩序与安全。一方面应加强公共空间信息监管的法规建设,规范传播行为。公共空间是一个开放的领域,为所有人共享,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场所,我国应制定公平的公共空间信息监管法律法规,在公共空间传播有害信息的应进行监控与管制,加强对公共空间信息投放要求,擅于引导公共空间的信息有序传播,严格审查,对于不合格投放企业进行有力惩治;另一方面应建立健全社会舆论监督体制,公众看到不合理现象,可以及时监督、评议,建立良好的发声筒,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增强受众满意度,提高传播内容质量,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打造合理的公共空间环境,为国家提供合理的宣传平台。

(二)媒体以公民为主导的服务思想,加强自律意识

媒体既具有产业属性,又有意识形态属性,本身媒体代表着公众利益,为公众利益服务是其题中之意。[5]在公共空间中的媒体应发挥自身效益,做好担当职责,一方面要提高信息内容的质量,运用合理的技术和传播手段传播价值观正确的信息,同时要简化有效信息。在公共空间中,打造一个良好的视觉与听觉环境,避免过多信息造成受众注意力分散,使受众产生烦躁情绪;另一方面,媒体应合理利用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将优质内容与版面资源结合起来,兼顾社会效益,在传播的信息中应重视公益信息的宣传,过多的商业广告给受众带来沉重的心理负担,传播利于公众的信息,注重整体利益,切实为公众服务。

(三)公众应提高媒介素养和政治参与能力

基于Splicha对“公共性”的多维度解读,他认为“公共性”是作为国家与市民之间公共领域的“公共空间”(“public sphere”),公众的媒介素养和政治参与能力,将决定公共传播的稳定性。由于自媒体和社交媒体缺乏严格成熟的把关和规则意识,在各种因素综合作用下,一些传播者对于公共空间没有准确的把握,极易做出极端或不负责任的表达。这种倾向一旦不能得到有效遏制,不仅扰乱正常社会秩序,而且会使得公共空间的信息传播名存实亡。只有切实提高公众(公共空间的潜在主体)的媒介素养和政治参与能力,使其既恪守传播边界,又能充分行使表达权利,这样才能让公共空间中的各类信息充分流动起来,多元化观点得到充分表达,从而解决公共空间的信息污染问题和公众主动交互问题。

总之,公共空间中的信息传播污染并没有做到规范处理,媒体平台和企业并没有真正解决这样的负面效应相关问题,忽视了公众的切实利益。行政机关应加大监管力度,对于不合格企业进行惩罚,各个相关企业也应加强自律意识,在公共空间建立一个良好健康的信息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张诚.公共空间冲突:特征、机理与治理[J/OL],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01):1-7/[2020-01-16].

[2]王晓琳,信息时代公共空间中的隐私问题[J].自然辩证法通讯,2018,v.40;No.239(07):81-87.

[3]杨小平,浅析LED户外广告的发展与监管[J].中國工商管理研究,2015(03):74-75.

[4]熊恒晓,基于社交电商平台的UGC伦理问题研究[D].暨南大学,2017.

[5]卢佳.长沙市公交车载媒体的强制性传播研究[D].湖南大学,2012.

【作者简介】张卓然,沈阳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本科生,专业为新闻学。马傲利,沈阳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本科生,专业为新闻学。

【基金项目】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立项项目(项目编号:W(A)2019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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