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有犯罪动机的只有实际控制人
2019-06-19胡文强
胡文强
真正有犯罪动机的只有企业实际控制人,只是谁都不愿意把这层纸捅破。为啥?因为这个游戏的客户就是上市公司,實际控制人不在了,交易所是不是都要关闭?证券监管机构还去监管谁?打击黑恶的核心,就是斩断利益链条
财务造假在中国已经是一种常态,在资本市场尤甚,2019年更是“大案频发”。怎么办?
政府讨伐的第一责任人就是财务从业人员,所以各项监管措施都从财务职业道德开始抓,从财务规则开始抓。犯罪有三类情况,一者冲动,一者蓄意,一者愚昧下的无心。财务犯罪属于哪一种?财务只是被绑架而已。财务人员主观上没有造假的动机,客观上没有业务部门配合也造不了假。要说愚昧?毕竟是专业人员。既然财务控制不好,就从审计抓起,开始抓会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仅仅是个中介机构,即使再谨慎,也有发现不了的错误,因为任何审计都不能采取“穷尽”的方法,只能使用抽样。抽样的结果是白天鹅,就下了白天鹅的结论,背后还有一只黑天鹅在偷笑。但是上市公司只要出现财务造假,会计事务所就无法幸免。
其实,真正有犯罪动机的只有企业实际控制人。只是谁都不愿意把这层纸捅破。为啥?因为这个游戏的客户就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在了,交易所是不是都要关闭?证券监管机构还去监管谁?打击黑恶的核心,就是斩断利益链条。否则就是你造假我维护。所以,防控财务造假,首先要把这个利益链条打断!不能你定规则,你还从中获益,你还监督他人,当上市公司仅仅是一些机构获益手段的时候,所谓的“打假”岂不就是贼喊捉贼?
其次,要进行企业家道德风险教育。现在的企业家基本是企业实际控制人,为了面子,为了募集资金,为了收购兼并,为了股权激励,甚至为了当地政府,全部怂恿企业家造假,哪里还有道德底线?所以,很多有道德底线的企业家不上市,比如任正非,就是不选择进入这个利益链条中,坚持商业本源,踏踏实实做产品,踏踏实实做市场。拒绝了诱惑,才是真正的企业家。
第三,引入民事诉讼制度,让参与股市的任何投资者,因为财务造假而投资失败时,可以启动诉讼程序,把造假的企业和企业家陷入人民声讨的海洋。广大的散户,渴望从股票市场赚一点点钱,结果是一次又一次被收割!正义与公平是社会的基本原则,正如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所说,当社会资源不足够时,首先要坚持“最少受惠者”原则。谁是最少受惠者?家庭出身差、个人资质差、受教育程度差、社会地位差、生活质量差、期望值小又渺茫的人。
最后,完善退市制度,让上市公司一旦造假终身不可再次上市,也不可能借壳再次上市。当造假成本足够超过收益的时候,造假就一定会慢慢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