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铁路公司两种金融票证考释
2019-06-16广东江门市博物馆
(广东江门市博物馆)
新宁铁路是广东江门市台山籍旅美华侨陈宜禧先生创建的一条全国最长的侨办民营铁路。新宁铁路从1906 年5 月始建,至1920 年完成,历时14 年,建成铁路全长133 公里,共有车站46 个。铁路建设前后共分三期,投资800 多万元,召集股本近366 万元,并先后建成公益码头、北街码头、公益机器厂、牛湾船坞、宁城印刷厂等一大批工程设施。抗战期间,为防资敌,国民政府下令对铁路进行彻底破坏,后又下令搜集铁轨运往广西建筑铁路。至此,新宁铁路遭到毁灭性的破坏。新宁铁路前后经营30 多年,对当时江门乃至整个广东地区的水陆交通以及民族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新宁铁路经营期间,除股票外,还发行过“凭票”和“定期附款单”两种金融票证,本文即对上述两种票证进行考释。
一 新宁铁路公司凭票
民国22 年(1933)1 月,新宁铁路有限公司开始发行凭票,面值分为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等四种,这种凭票实际上是一种具备货币功能的流通凭证。
图1
笔者所见实物为面值一元的凭票(图1[1])。该票票幅161×76mm,其正面为中文版,竖式印刷。票面最顶部为×字第×号,即凭票编号。票面上方正中为新宁铁路公司徽章,徽章下有“新宁铁路公司”“订明见票无息支付,不报遗失,票内字迹,原无涂改,此据”汉字字样。票面中部有行使中的新宁铁路火车图案,图案左侧为中华民国×年×月×日发和副经理签章,图案右侧为“凭票即付持票人通用银毫”字样和总经理签章。票面下部竖印“壹元”字样。该票面以淡蓝色为底色,图案为橘红色,四周及票内印有多种花纹,四角各印有汉字“壹”字样。该票发行时间、编号及副总经理、总经理签章处均为空白。
凭票背面为英文版面,横排印刷。票面以橘红色为主色调,长方形花框四周印细密花边,四角各印阿拉伯数字“1”字样,中间椭圆形框内为汉字“新宁”二字重叠印刷,“新”字在下为橘红色,“宁”字在上为白色,椭圆形框上半部以“SUNNING RAILWAY CO.LTD”英文环绕,即新宁铁路有限公司。椭圆框四周为细密花纹,两侧花纹内各印阿拉伯数字“1”,其左右类似长方形的花框内印有编号“A0062903”(该编号不是发行用编号。发行编号及时间均需正面手填,所以本凭票并未发行——作者注)。“新宁”字样下部左右两侧印有“PROMISES TO PAY THE BEARER,ON DEMAND AT ITS OFFICE HERE”承诺按票面支付给持票人;其下左右两侧各印有“ONE DOLLAR”字样,最下部居中还印有“LOCAL CURRENCY”字样,说明该票为地方货币凭证。
此外,笔者在网络上还曾查到面值五元凭票,票面内容与一元基本相同,仅面值进行替换,票面底色为紫罗兰,图案以墨绿色为主色调,背面不详。据《中国纸币标准图录》[2]记载:十元凭票正面图案为紫罗兰色,背面图案为红色。五十元面额的凭票笔者目前尚未见到实物或照片。目前所见新宁铁路公司凭票,均没有填写发行时间、没有用公司经理印章、没有填写编号,所以都是没有发行的凭票。
民国时期,新宁铁路所在的江门地区,包括台山、新会、恩平、开平、鹤山等县广泛流通使用的是毫银,即银元的辅币银角,但在江门地区视同主币在使用,“市场大小交易,支付薪俸,解付侨汇,普遍使用广东省造的‘双毫’银币。一切公私收付、契约合同,都订明使用毫银结算”[3]。民国时期,广东政局混乱,军阀进入广东后往往为筹饷而私自铸造银币,同时也存在奸商改造低质银币的现象[4]。由于流通在市面的毫银纯杂不一,而一般群众很难鉴别因而产生了很多问题,甚至发生了拒用“十三年银币”事件。新宁铁路是江门地区的重要交通线路,客运货运数量均十分庞大:民国22 年的客运收入约126 万元,货运收入约33.3 万元,其中客运人数达到283.6 万人次。近三百万的客人购买车票,公司工作人员与乘客因毫银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争执时有发生,经常造成耽误乘客行程的事情,同时新宁铁路公司因此也收到了大量的毫银现款,公司“每月发放员司薪金,达五万余元,为数既巨,每当发薪之期,辗转挑换,固感困难,而于选择交收,耗费时间,旷误工作,其无形之损失殊巨”[5]。基于上述两方面的原因,新宁铁路公司在1933 年1 月开始发行凭票,在给职工发放薪水时发一部分或者全部发放凭票,职工可以随时去会计处或者各个车站兑换毫银。而许多经常乘坐火车的乘客为了避免购票时因货币产生的纠纷耽误行程,便向铁路的职工兑换凭票以方便自己使用,因此凭票的信用度逐渐提升,甚至可以作为货币在商场流通,流通区域也从江门地区延伸到港澳地区,甚至“与香港钞票并驾齐驱”。
1933 年5 月,政府因新宁铁路公司发行凭票扰乱货币政策,禁止其发行,并要求该公司在一个月之内将已发行的凭票收回,未发行的票据及库存票据均予以销毁。然而四个月时间的发行额度已达到近33 万元,即使禁止令下,市面上仍有部分凭票使用[6]。本文所介绍新宁铁路公司凭票均为保存下来的未发行票。新宁铁路公司凭票发行时间短,存世有限,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收藏价值。
二 新宁铁路公司定期附款单
新宁铁路公司开展新的线路以及各类设施的建设,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早在1927 年,新宁铁路公司就提出开办“铁路储蓄银行”的设想:台山“出洋人众,每年外资输入常在二三千万元以外,除贮存于省港澳各银行外,而流入于各乡镇银铺者亦不下千数百万元,以本路数百万元之资产为台山最大之实业为担保,信用宏著,罕与伦比,想付家必乐为之附贮。故现拟于本路整顿后,有清还附项之能力时,则组织贮蓄银行吸收流资,以为展筑西南支线以达阳江而至高雷及建筑公益长桥之经费,而本路每年营业净利数十万,亦可应付息项及陆续还本而有余,不必另招新股也”[7]。
新宁铁路公司定期附款单为两联双面印刷,规格为316×189mm,笔者所见均为正联(图2)。正面上部居中印“新宁铁路公司定期附款单”字样,其下为阿拉伯编号,再下为正文:“兹收到× 附款× 银× 万× 千× 百× 拾× 圆正,订明周息× 厘,自本日起至× 年×月×日止,以×年为期,到期本息一并付清,此据。新宁铁路公司总经理×、副经理×、董事×、董事×、会计科主任×。中华民国×年×月×日”。票面左侧为汉字编号即×字第×号,编号印在易裁线上。纪年及易裁线上均盖有新宁铁路公司的公章,公司经理、董事等除签名外,均盖有私人印信。
附款单背面印有“新宁铁路会计科银业股修正存款简章”,章程共七款十二条,订明存款面向社会人士及海外华侨,存款分为港币和毫银两种,分一年期和两年期,订明存款的手续以及提款和转期的规则,订明存款单补领的手续等等。
图2
关于新宁铁路公司正式开展储蓄业务的具体时间至今未有明确记录,该公司曾印有一份《新宁铁路公司定期附款简章》,内有“新宁铁路公司开收附款启事”[8],亦未标明时间。该“简章”发布以新宁铁路公司名义出现,而非前文所述附款单背面为“新宁铁路会计科银业股修正存款简章”中的会计科银业股。1931 年,新宁铁路公司会计科还没有成立银业股[9],而笔者所见的最早的新宁铁路定期附款单,时间为1932 年,编号为528 号。据此推断,新宁铁路公司开始储蓄业务应在1932 年,并为此在会计科专门成立了银业股。
新宁铁路储蓄业务开展后,业务发展并不理想。1933 年新宁铁路公司附储约19.2 万元,而该年新宁铁路公司仅修筑公益铁桥一项就支出22 万余元[10];而1934 年2 月,附款单才发行到1861 号[11],与其成立初期以期达到平衡展筑铁路经费的希望相差甚远。新宁铁路公司定期附款单是该公司根据江门侨乡的实际情况,为图铁路发展而开拓的新的尝试,对研究新宁铁路历史以及民国金融均具有重要的价值。
新宁铁路公司凭票和新宁铁路公司定期附款单,是新宁铁路公司为应对民国时期混乱的金融环境以及积极拓展公司资金而进行的尝试,虽然结果并不理想:前者被政府禁止,后者成效有限,但它们展现了新宁铁路公司与混乱的外部环境斗争,为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不懈努力。同时,它们还是珍贵的民国金融文献资料,对于研究民国时期的金融具有重要的价值。
注释:
[1] 罗达全先生收藏。
[2] 北京市钱币学会编:《中国纸币标准图录》,北京:北京出版社,1994 年。
[3] 台山县金融志编写组编:《台山金融志》,1988.06,P36。
[4] 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广东省志· 金融志》,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 年,P54。
[5][6]《新宁铁路民国二十二年年结册》,p5,江门市博物馆馆藏。
[7] 整理新宁铁路委员会编著:《整理经过及计划报告书》,1927 年,P22。
[8] 来源于网络:http://www.yangmingauction.com/goodsdetail.html?action=next&auctionid=S15091&code=2024&orderID=2024&page=1&pieceID=9775
[9] 铁道部参事厅第四组编辑:《铁道年鉴》第二卷,汉文正楷印书局,1935.12,P1659-1660。
[10] 《新宁铁路民国二十二年年结册》,p30、p10,江门市博物馆馆藏。
[11] 江门市博物馆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