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朱迪斯?巴特勒理论视角分析汤婷婷《女勇士》
2019-06-14郭丽斌
郭丽斌
摘要:华裔女作家汤婷婷《女勇士》是七十年代美国华裔文坛开山作品,改写花木兰故事,描绘中国女性形象,体现中国女性对自身认知逐渐变化,开始建构和再建构性别身份的过程;展现华裔女性和华裔族群生存状态和自我建构;论文依据巴特勒性别观点分析《女勇士》,探讨其施为性观点和西方话语、身份主体等的建构的关联,社会施为性对主体(subject)形成(formation)和主体再形成(reformulation)有关键作用。
关键词:朱迪斯·巴特勒;《女勇士》;施为性(Per formativity);女性主义;社会性别(Gender)、话语和自我建构
一、引言
花木兰故事源自北朝民歌《木兰诗》。宋郭茂倩《乐府诗集》归入《横吹曲辞·梁鼓角横吹曲》中。有两个其他版本,明朝徐渭的两幕杂剧《雌木兰替父从军》和朱国桢《木兰将军》,后来较少改编。华裔女作家汤婷婷((Maxine Hong Kingston,1940—)《女勇士》用中国传统文化、历史神话和想象,改写花木兰故事,添加农村女性故事,主要描述五位中国女性形象,展现华裔女性和华裔族群生存状态,是七十年代美国华裔文学关键作品。朱迪斯·巴特勒经后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和女性主义影响,探讨米歇尔·福柯、雅克·拉康、弗洛伊德观点,思考性别身份、话语、主体等概念,女性是后天建构;认为异性恋(heterosexuality)是权力作用中不断重复建构,颠覆其对社会性别(gender)、性欲(sexuality)的规定。《性别难题》中,巴特勒提出身份的施为性。探讨巴特勒施为性观点和权力、话语、身份建构的关联,依据巴特勒理论来阐释《女勇士》作品。
二、朱迪斯·巴特勒理论和作品阐释
(一)施为性与权力作用
施为性/操演(performativity)是经调控的对规范不断重复的过程。在控制中进行,不仅是个人行为,而且是集体化行为,违反制约会受惩罚。比如《女勇士》中“姑姑”丈夫到美国,姑姑产生不道德行为受到村里人集体惩罚。由此,人们在权力作用中不断重复操演某些行為,视为规范,违者处罚,久之这重复行为变成无意识的集体认同,一旦违反会受到社会群体惩罚,村民到“姑姑”家砸东西,挖苦歧视她,家庭内视之为耻辱,最终以跳井结束。这些行为规范和心智结构是由规定调控的不断重复实践的过程,是集体化行为。
旧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女性遵守三纲五常,任何违反这些规定的妇女会受惩罚。某种程度上,使女性地位边缘化的合法化,女性变成附属物存在。西方作品有女性边缘化现象。这一规定不断重复实践,内化在人们心智结构中,逐渐变成人们自发重复实践、无意识建构。中国文学中有颇多描写中国传统女性的故事。这一历史文化影响时有存在,作品中对妇女歧视现象较常见,比如母亲讲述姑姑的死,描述抛弃女婴,砸死疯女人现象;农村妇女遵循儒家传统,她们按照规定重复实践来确认自身身份,不断生育,以生出男丁,无意识地重复行为,进行扮演和维持自身身份。
巴特勒观点受皮埃尔·布迪厄理论影响,布迪厄认为施为性言语行为发出者位于社会权力结构中固定位置,而这一施为性是否起作用依赖于其是否已被社会授权。巴特勒进一步阐释:在社会中的位置是人们通过心照不宣(tacit)的施为性重复而自己建构的,不仅施为性的授权行为,而且授权(authorization)在某种程度是有关被社会权力的普遍形式言说或质询的问题。(Butler:188)她关注施为性和权威的社会显示的关联,潜在地把施为性联系到福柯的权力-知识-话语网络中。施为性反映最开始社会状况,且有一系列社会影响。施为性不是一个已建立的主体发出的单一行为,而是有力量的方式之一促使主体形成社会存在(social being)。(Butler:189)
(二)施为性与话语霸权
巴特勒关注西方隐形话语霸权、边缘化等话语限定话语内容和说话者,建构参与者主体地位。她的性别社会话语和施为理论研究受德里达、布迪厄、福柯、阿尔都塞影响。《性别难题》中,她提出身份施为性,引用尼采《论道德的普系》:“在做事,生效,生成背后才有存在:‘做事者只是附加在行为上的一种虚构——行为才是一切。”(Groden,264)强调行动重复。重复本身产生权威,如性别等级差别和其维持。《至关重要的身体》中,她认为性别划分是重复和引用实践,在实践中,话语产生指定效果,权威在规章实行过程中实现;人通过重复、模仿,来扮演一个性别身份。性别需社会规范重复再实现。但巴特勒也承认人潜意识(unconscious)中内驱力(drive)更加真实灵活,不受施为思想控制。福柯和巴特勒关注权力和话语对西方边缘化性别身份的影响。福柯把它理解为知识―权力、知识循环、施为性的(重复,行动,扮演)力量。
一定程度上体现话语施为性的关键作用。作品体现话语施为性作用。波伏瓦认为女性不是天生而是变成的。父权制社会从古以来规定话语权、制定规范。规定性别角色,从婴儿出生,家庭和社会按照社会规范来塑造和影响他们。女孩长大应结婚生育、遵循儒家传统观念,扮演好传统妇女形象。女孩的社会分工和权力话语作用中边缘、从属地位导致对妇女的歧视。书中“我”从小听母亲讲中国农村传统故事,描述男权制中的沉默女性,姑姑犯错被村人歧视砸伤后抱婴儿投井,姨妈去美国见三十多年未见的丈夫,但被其“合理”拒之门外痛苦而死。“我”从小生活在华人聚居地,受到性别、族群和个性压抑,开始不会说英语,在长期沉默中。“沉默”在文中反复强调,是男权制中妇女处于无话语权和边缘地位体现。美国的中国人聚居地存在中国父权制社会传统文化观念。
同时,汤婷婷依据母亲讲述描述家乡传统农村对女性歧视用语, 比如“养女孩不如养鹅”。这些古代传的话语逐渐变成俗语规范,内化为村人心智结构,不断重复扮演行为。话语和文化思想观念具密不可分的关联、施为性话语有显著作用;男权文化某种程度凭借话语霸权的重复行动剥夺女性话语和权利。一些女性主义研究者认为,话语在社会中是性别歧视主要工具,必须作出改变,否则问题将延续下去。
作品揭示农村施为话语对人的影响,体现巴特勒施为性理论对农村性别观念的塑造原理过程;施为性话语、霸权作用中行动重复、性别操演体现的关键作用。为转变这观念提供可能。《女勇士》是典型女性主义文本, 借助讲述几位乡村中国女性故事, 表现被压抑的女性自我意识觉醒;呼唤女性话语权利;重塑中国女性形象、华裔女性形象,建构女性话语。作者是美国华裔女性,具双重文化身份,小说具华裔文学特点,这为中国女性文学开辟了新视角。
社会性别(gender)是指对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的社会文化建构, 后结构主义研究者认为生理性别、性别可重新建构。性别是一种行为实践,具施为性。巴特勒认为,某种程度上,生理性别就是社会性别,生理性别就是施为性的行为。性别、异性恋是霸权话语中不断重复操演的结果,由社会建构。这改变、颠覆传统观念。她提出消解性别观点。这说明本质主义话语是社会性的:“性总是被生产成对霸权性标准的一种重复。这种生产性的重复可以被解读成一种施为性。”(Groden,265)她研究性别观念形成历史,认为社会对于异性恋等观念重复强化,形成性别观念规范。话语的施为性是派生的,是文化重復或文化再连接的一种形式,一种再表意的实践。作品中娘子军一幕,她们选择独立生活,体现男性气质;她们身穿红绿服装,展现女性自信和女性气质。某种程度上,这是对异性恋、社会性别的颠覆和重新建构。她们有传统女性身份建构不同特点,她们自主选择建构女性气质和男性气质。这是作家的自主想象和建构。
巴特勒借鉴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言语有许多功能,表现行为状态,也可执行行为。施为性是带来后果、一定程度上具有权威的话语实践。通过重复这些行动观念,逐渐内化变成人的心智结构,这些虚构观念被视为合法的,自然的。助产医生说:“这是一个男/女孩”。施为话语使人身份合法具体化。话语行为也是“文化重复性的一种形式”(Groden,265)。主体被放到某个身份中。这提供对它再连接的可能,以某种差异对其重复的可能。比如,“现在宣布,这是一个同性恋”。社会施为性对于主体的形成和再形成是重要部分。(Butler:189)汤婷婷有不同于中国本土作家的新内容和新观点,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有组合重建。书中农村女性懦弱愚昧和盲目屈从反映女性边缘化地位和从属状态。当时的女性在遗留封建思想权力作用下无意识地自觉地不断重复行为实践,赞同扮演自身身份,重复生育男孩的行为等。
巴特勒认同话语和施为性的关键作用,批评一些批评家和理论家只关注男同性恋批评,忽略女同性恋存在。她认为话语权是权力体现,权力产生身份。话语、权力和身份是相互作用过程。她批评其通过拒绝女同性恋话语,抹掉了这边缘群体。她努力为这些被忽视被沉默群体发声。某种程度上,作家话语具一定的施为作用,书中揭示当时传统农村女性受歧视现象、话语和传统文化观念,关注思考这些问题。女性作家作品的话语作用有一定意义。
(三)施为性与自我建构
虽然作品中母亲描述当时农村女性受歧视内容。但“我”以新一代女性视角重新讲述故事,新女性故事为女性重新建构身份,输入新的施为性的重复行为实践,促进女性再形成。作家超越时空顺序、线性叙述方式,对内容进行解构和重构,颠覆男权中心话语,建构女性话语。一个塑造的是旧中国乡村男权文化中新女性形象母亲,一个是受旧中国乡村男权文化影响生活在美国社会文化中华裔女性“我”。母亲勇敢面对丈夫远赴美国、孩子夭折等挫折,到广州学医,返回村庄,给人看病,成为医生;到美国和父亲共同支持洗衣房、养育孩子和帮助家乡亲戚等。作品塑造坚韧、反叛、勇敢、强壮、聪颖的母亲形象。母亲名字勇兰有花木兰象征意义。她在任何环境中积极获得教育、具有自主和自强意识、乐观生存的新女性形象。“我”听到学好功课只会给公婆增光等观点,不想屈从男尊女卑思想,有时会不洗碗煮饭,不扮演传统女性身份来反抗男权制(Patriarchy)。尽管这会削弱女性气质作用。“我”努力学习考大学,努力比男孩更优秀。“我”施为性重复实践,自主选择和建构新女性形象。
作者叙述家族故事,用历史想象发声,重构弱势族群(华裔种族、女性性别)的主体。叙述“女勇士”故事时,穿插着华裔“我”的美国生活,“女勇士”以富活力姿态出现,洋溢着生命力。其被鸟儿指引到山里练习武功十二年,学成归来,带兵出征,军队一路胜利,成为将军,在军中结婚生子,返回家乡,惩恶扬善,跪朝公婆,持农活家务、生养更多男孩,亲戚因其接济得幸福生活等。故事中常有中国文化和神话的想象,通过建构自强不息、女性意识的新女性形象;同时努力建构华裔族群的神话;建构其新的形象、话语和身份。女勇士回归家庭不再任职体现作者的保守特点和传统思想影响;也体现其自愿选择。
巴特勒认为性别(gender)是表演的过程,不断自我建构过程,不断重复行为来维持身份。书中女勇士在外建功过程中以男性形象出现,突出男性气质,其社会性别具较多男性气质。她不断重复行动实践,展示男性气质,身穿盔甲征战,是一个不断成为(becoming)的过程,体现巴特勒观点,身份是不断重复行动的、具自我建构的内容。不同花木兰故事的是,在征战过程中她结婚生子,这是她的生理性别、传统社会性别赋予的,体现女性气质特征。类似于沃尔夫雌雄同体(androgyny)观点。书中女勇士在家庭和事业中获得平衡,塑造了一位事业和家庭兼顾的新女性形象,为当时女性对家庭和事业两者选择困惑提供方向。
巴特勒认为,主体构建应该其与社会的关联,是社会的主体构成的前提。只有在与他人关联中才成为自己。只有吃过生食和熟食才能进行区分,生食和熟食像自身和他人的身份,只有在与他者关联中才成为自己、区分自身和他者。这说明异性恋和同性恋都存在,只是一方主体一方他者。女性见过家庭主妇和职场女性才会区分和选择,书中传统农村妇女只见过一种方式,只知不断重复实践农村规范,扮演传统女性身份。母亲学医,“我”念书考大学过程中,农村女性逐渐发现职业女性存在,成为具独立意识新女性。女性具一定自主性来进行施为性的重复行动建构身份特征。一定程度上,女性有自主权利来自主选择建构自身性别身份特征。这会产生一系列话语,权力、话语、身份相互作用;在这过程中自主性建构和再建构发挥一定的作用。
三、结语
《女勇士》用中国传统文化想象和历史神话改写花木兰故事,描述中国女性形象,体现中国女性意识觉醒和自身认知变化,开始建构和再建构性别身份的过程。展现华裔女性和华裔族群的生存状态和自我建构的神话。巴特勒经后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和女性主义影响,思考性别身份、话语、主体等概念,认为异性恋、性别是权力作用中不断重复建构的,改变其对社会性别,性欲的强制规定。《性别难题》中,她提出身份的施为性,关注施为性观点和话语、身份主体等的建构的关联。书中提出男女平权。巴特勒观点揭示书中母亲和“我”作为新女性形象和自主选择和不断建构的过程和特点,书中女性受歧视的社会文化历史等内在原因,为女性性别身份自主建构和再建构提供理论支持,体现社会施为性对主体形成和主体的再形成有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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