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课化育法规和安全意识
2019-06-14罗梦玲
罗梦玲
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是班主任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一名班主任,我每周开班会都要跟学生讲安全。“生命只有一次,危害安全的事我们千万不能做!”这是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然而,叮嘱到位了学生就能牢记于心、践之于行吗?其实未必。我认为,这需要我们全体教师时时处处为学生着想,注意随课化育。
有次外出培训,有幸听了一节品德与社会(即如今的道德与法治)课获奖课例,执教的是一名年轻女教师,讲授的内容是四年级下册《交通问题带来的思考》。先是听她的说课,即便我对这门学科没有过多的了解,也能听出这位教师每一个教学环节都经过了精心的设计,因此,我对接下来的课堂教学充满了期待。
上课伊始,该教师用学生身边的问题导入新课:同学们,你们今天早上是怎么到学校的?路上畅通吗?显然,如此贴近学生生活的问题,想必学生交流的兴趣一定很高。果然,接到问题后,许多学生便不假思索地举起了手,有的说是走路来的,有的说是坐车来的,课堂气氛瞬间活跃了起来。听课的师生们都被深深地感染了。这时,教师请起了一名把手举得高高的男生,只听该男生自豪地说道:“我今天早上是骑自行车来上学的!”我心里忽然咯噔了一下,出于班主任的敏感,我记得未满十二周岁是不能骑自行车上路的,这是我对学生进行日常安全教育时一再强调的内容,而四年级的学生多数未满十二周岁!那么,听到这样的回答,该教师会怎样应对呢?我屏息以待。
遗憾的是,该教师并没有指出该生的错误做法,反而对该生的回答给予了肯定和赞扬——这让我不由得怀疑起了自己,是我记错了吗?人家可是正经八百的品德与社会课专业教师哟。于是趁着学生讨论的空档,我用手机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发现自己是对的,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
课上完了,听课教师一致为那位年轻女教师精彩的表现喝彩,但是刚才的问题却让我挥之不去,并引发了我的深思:当我们在课堂上遇到这样的问题,该怎样应对呢?如果直接否定或批评,或许会打击学生回答问题的积极性,甚至影响该生整节课的听课情绪;但是,如若明知学生的做法不当甚至已经违法还肯定、赞扬,也许能让学生在课堂上得到一时的满足,但极有可能导致学生误以为自己的行为正当且值得褒奖,而这对于引导全体学生建立起正确的是非观和交通法规意识有百害而无一利。况且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是非问题,而是一个大是大非且事关学生生命安全的大问题!班主任开展的安全教育都已不再是照本宣科和老生常谈,而是变着法子地用案例说法,力争做到“润物无声”,那么,在课堂或生活中对安全教育进行点滴渗透便更值得提倡了。
后来我查阅了《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发现该课程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明確提出了“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养成自尊自律、乐观向上、勤劳朴素的态度”“初步形成规则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编者注:当下更多倡导法治观念),崇尚公平与公正”的课程目标,在“知识”方面也明确提出了“理解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行为规范和文明礼貌,了解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懂得规则、法律对于保障每个人的权利和维护社会公共生活具有重要意义”的课程目标;针对中年级社区生活,则明确提出了“了解本地区交通情况,知道有关的交通常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的课程学习内容。显然,从该课程的教学需要出发,“珍爱生命”也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也好,都是不能回避的教学目标。而教材在该内容教学的框题中以《车祸无情》明确提示:“随着交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目前,道路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全国事故死亡人数的80%以上,其中公路交通事故尤为突出,每天可达近2 000起,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看来,无论从班主任的安全教育角度,还是从品德与社会课程角度,教师都应该抓住以上生成性教学资源,相机对学生展开生命安全教育,引导学生珍爱生命,好好学习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扎扎实实地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能力。另外,从为师角度讲,时时处处注意爱护和保护好学生,让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也是我们每一个教师不可推卸的责任!
(责编 白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