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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创业培训的困境与突破

2019-06-11彭志武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9年1期
关键词:农民问题对策

彭志武

[摘要]农民创业培训是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乡一体化意义重大。自其实施以来,收效明显,但也存在许多现实困境,主要表现在“政府宏观调控不力、培训内容与农民需求相脱节、培训机构存在不足”等几个方面。农民创业培训的困境,既有政府方面的原因,也有培训机构方面的原因,还有农民自身的原因。为尽早走出农民创业培训困境,政府和培训机构应有长远的眼光和规划,提高农民创业者的综合素质,以促进新型农民的培育。

[关键词]农民;创业培训;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0[文献标识码]A

农民创业培训是国务院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所实施的一项惠民、利民工程,是阳光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促进农业产业化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该工程于2008年在11个省市进行试点,2009年正式向全国推广,成效显著: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收入,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因此,深入探讨农民创业培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1    农民创业培训中的现实困境

近几年来,政府给予农民创业培训的财政拨款增长幅度较快,但是,参训农民满意度低下、培训效果不理想,折射出农民创业培训过程中存在许多现实困境,主要表现在“政府宏观调控不力、培训内容与农民需求相脱节、培训机构存在不足”等几个方面。

1.1    政府调控不力

首先,职能定位不清。在我国,各级政府一直作为主要的培訓主体,既是培训的管理者,又自设培训机构。“运动员”与“裁判员”兼于一身,致使职能定位不清,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屡见不鲜,难以调动涉农院校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开展农民创业培训的积极性。其次,条块分割严重。各培训机构条块分割,分属于不同的行业和部门,职业中学属于教育部门,农广校属于农业部门,劳技校属于劳动部门,另外还有一些属于民间培训机构。表面上看,农民创业培训机构繁多,但因为存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问题,陷入了协调难、工作盲目的窘境,培训任务难以有效落实。再次,管理体系紊乱。农民创业培训量大面广,需要众多的培训资源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但分属于不同管理部门的众多农民创业培训机构基于本位主义和部门利益,竞相追逐利益大的培训项目,回避利益少或没有利益的培训项目。再加上彼此缺乏沟通,难以有效配合。种种迹象表明,农民创业培训的盲目性、无序性问题非常突出。

1.2    培训内容与农民需求相脱节

农民对自己创业的条件有清醒的认识,他们把创业项目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农村种植和养殖行业上,对种养技术和市场营销等培训内容上比较感兴趣。但目前农民创业培训与农民需求相去甚远。此外,在办学条件上,资金短缺,设施不完善;在师资方面,专业教师缺乏,教师业务水平普遍偏低;在教学内容上,没有最新的市场信息;在教学方法上,注入式教学严重,存在普教化倾向,学员难学到真正有用的技术;在教材建设方面,缺乏系统的结合农民实际的培训教材。这些不足,导致农民创业培训与市场需求相脱节,与农民的实际需求相脱节。不仅如此,还存在诸如缺乏专门的创业服务管理机构、没有完整的创业服务网络等培训后续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致使农民创业困难重重。

1.3    培训机构建设滞后

作为农民创业培训的具体组织者与实施者,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和跟踪指导,直接制约着培训效果。调查发现,培训机构依然存在着许多有待改进之处。一是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在规模上,师资队伍总量严重不足,参与农民创业培训的老师大多是从各院系抽调的骨干教师,存在严重的兼职现象;学科结构上,参与农民创业培训的教师大部分集中在农业生产技术类,讲授的知识也是传统农业产业发展的知识,而对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发展以及农产品深加工、服务业等农村新兴行业所涉及的知识相对较少,难以满足农民多样化的培训需求。二是培训课程与创业实际的契合度有待提高。培训的功利性本质决定了培训学员对创业培训的理论知识无甚兴趣,而对种植、养殖等实用技术特别感兴趣,对市场考察和实际考察兴趣浓厚。不少参训农民反映,培训课程设置最好能与具体创业实际相符,期望增加农业科技、技能课程的比重,降低理论课程的比例。三是培训后续跟踪服务滞后。后续跟踪服务是农民创业培训的必备环节,也是提高培训效果的必要条件,但是,在目前后续跟踪服务要不流于形式、要不存在死角和漏洞,急需改进和完善,以切实提高农民创业培训的有效性。

2    农民创业培训困境的原因分析

农民创业培训工作开展近9年了,其实施过程没有预期的那般顺利,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反思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政府方面的原因。国务院早在2006年就对农民创业培训工作做出部署,但地方政府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没有制定农民创业培训规划,在很多方面做得不到位。第一,财政投入不足。农民创业培训的公益性特征,决定了其投资的主要责任应该由政府承担,但是,目前全国大多数地方尚未把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至于出现有经费就组织培训,无经费就不组织培训的现象。第二,重复建设严重。不少地方农民创业培训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相关工作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各自为政,互不沟通,培训设施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第三,培训管理粗放。许多政府部门对待农民创业培训,既没有长远的战略规划,也没有做深入细致的工作,采用的方式主要是由政府下达指标任务和资金,交由学校等社会办学机构开展培训,培训模式单一,很少督导,很少关注培训效果。

其次是培训机构的原因。我国农民创业培训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整个农民创业培训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还很不完善。其一,培训体系薄弱。我国农民创业培训机构包括专业培训机构、行业组织、职业学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等,这些农民创业培训机构虽然种类繁多,层次多样,但这些机构之间由于职责不清和利益关系,存在工作合作和资源整合的困难,培训效率低。虽然培训资源丰富,但市场化程度低,难以有效满足农民创业培训的需要。总体而言,农民创业培训体系比较薄弱。其二,培训时间不当。农业生产有很强的季节性特征,农忙时,即使是有再好的培训项目,他们也不得不选择放弃,以不误农时。调查表明,有超过20%的被调查者反映培训时间与农事相冲突,农忙时期无暇参加培训。培训时间安排不当,将明显限制农民参加创业培训的现实需求。其三,培训费用偏高。农民收入原本就不高,养家糊口已属不易,如再要其支付一定数额的培训费,所面临的困难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现实情况是当前的培训费用上涨幅度很大,大大超过了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调查表明,多数农民难以承担高昂的培训费用。虽然政府对参加培训的农民给予了一定的补助,但与高昂的培训费用相比,显得杯水车薪。调查发现,政府提供给参加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的经费补助,一般为300~400元,表面看来为数不菲,但与要交的几千元的培训费相比,明显微不足道。面对居高不下的培训费用,许多农民无奈选择放弃参加培训。

再次是农民自身素质的原因。农民参加创业培训的积极性与其综合素质有一定的关联度。有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农民虽然有参与创业培训之意愿,但实际参与者比例很低。究其原因,从农民的角度看,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科学文化程度偏低。在广大农村地区,从农村考出去的大学生鲜有回乡务农的,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也离开农村进城务工,农村务农者多为妇女、儿童和老人,文化程度普遍都不高,对各种各样的创业培训,不同程度地存在畏难情绪和抵触心理。其二,专门技能缺乏。现代农业劳动中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对现代农民具备专门技能提出了新要求。但调查显示,具备专门技能的农民还不到总体的四分之一。不少农民不敢应用科技成果,对农业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敬而远之。其三,创业培训意识较为淡薄。长期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的农民,容易产生“文盲照样可以种田”的错误认识;也有一些年龄偏大的农民对创业培训的兴趣不高,他们乐于接受实效性强、获利快的培训。农民整体素质偏低,不单单影响他们参加创业培训的意愿,还会影响他们对创业技术的吸收和利用程度,继而影响农民创业培训的效果。

3    走出农民创业培训困境的对策思路

创业意识淡薄和创业能力不足是制约农民创业的瓶颈因素。国家积极推进的阳光工程的目标之一就是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为此,政府和培训机构应有长远眼光和规划,致力于提高农民创业者的綜合素质,培育新型农民。

3.1    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完善管理机制

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阶段,提高农民创业者素质是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的有效手段。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政府的有力支持是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和促进农民创业的坚强后盾和可靠保证。第一,政府应从长远和战略角度充分认识到农民创业培训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国家应加快农民创业培训立法步伐,地方政府应制定具体的农民培训地方性法规、政策,使农民培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级农民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在学员遴选、培训机构认定、师资建设、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以建立起切实可行的农民创业培训质量保障体系和监控保障机制。此外,政府可以通过运用财政手段比如减免培训机构税费的方式支持农民创业培训,在法律保护、科技服务、信息咨询和信用担保等方面帮助农民创业培训机构完善参训农民创业后续服务。第二,政府应完善奖励及管理机制,构建完善的农民创业培训体系。在专业结构上,要坚持“农”与“非农”并举;在形式结构上,要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在体制结构上,要坚持公办、民办并行。同时,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农民参加创业培训的积极性,不仅允许其免费参加,而且给予伙食补助和务工补助。对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农民,可以给予贷款和农业补贴等方面的政策倾斜,以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创业培训。

3.2    培训机构整合资源,优化培训模式

管理出效益,管理出质量。培训机构本身的管理质量是影响农民培训效果的直接因素。培训机构规范地、有针对性地、创造性地实施培训,是确保培训质量的必要条件。为此,培训机构需要从多方面开拓思维,不断创新培训模式。第一,培训机构要善于整合各种资源,实现培训的最优化。面对农民创业培训的内容涉及多个产业的事实,培训机构不能只限于农口部门一家或者几家承担,要围绕新型农民培养的整体目标进行有效整合,不断开发、组织和共享师资、资金、课程和硬件,统一实施培训工作,强化农民培训精品项目建设,形成高效的农民培训网络,以提高新型农民的综合素质。第二,培训机构要根据农民学习特点,实现培训形式多样化。成家了的农民,承担着劳动者、配偶或父母的多重角色,面临谋生、社会活动、教育子女、家庭等多方面的压力,很难像全日制教育那样在教室里进行长时间的系统学习。因此,对农民实施创业培训,要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在学制、时间、教学手段、场所等方面进行灵活调整,尽可能送教上门,提高培训的参与率,提升培训效果。第三,培训机构应优化培训内容。农民创业培训的目的在于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增收。为此,农民创业培训一定要以政策法规、发展战略、企业管理、投资融资、市场营销等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使受训人员掌握必备的实用技术、创业知识和基本经营管理知识。第四,培训机构要合理收费。考虑到目前农民对培训费用的承受能力非常有限的事实,培训机构应把筹措办学经费的着力点放在争取财政拨款、向企业和其他民间组织筹资等方面,并节约开支,以尽可能降低参训农民的收费标准。

3.3    加强科技文化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现代农业的科技含量日益增多,对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提出了新要求。但是,目前留在农村的农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科学素养状况整体较差,多数只愿意从事传统农业生产,少数创业者也只是生存型创业,层次很低。就此而言,农民应自觉加强继续学习,积极地拜师学艺,参与政府及培训机构组织的技术培训活动,通过书报、电视、广播、手机等渠道自学,提高自身的科技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努力把自己打造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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