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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汽车保险理赔存在问题及解决策略

2019-06-11李倩文

山西农经 2019年1期
关键词:保险汽车

李倩文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和人民收入提高,城乡居民拥有私家车的数量快速增长。汽车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风险。由于理赔制度不完善和一些投保人对保险责任存在误解等原因,拒赔、理赔率低等汽车保险理赔问题层出不穷。分析了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建议,以期对解决汽车保险理赔问题有所帮助。

关键词:汽车;保险;理赔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01-0163-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842.634 文献标志码:A

汽车保险是一种对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负责的商业保险。自然灾害或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为了降低车主在自然灾害或事故中的损失、分散行车人员的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出现了汽车保险。

近年来,我国汽车消费大幅增长,带动了汽车保险发展。汽车保险不断创新,品种不断增多,涵盖面也愈发宽广。一些车主以为购买了保险,就万无一失了,在面对事故时比较大意,忽略了有些责任不在承保范围之内,给自己造成了损失。避免这些理赔问题的出现,切实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和提高保险公司的信誉,具有现实意义。

1 汽车保险理赔的内涵

汽车保险理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期间,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件发生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的过程。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支付保险费。理赔是保险工作中关键性的一个环节,涉及到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的切身利益。理赔体现了保险的内在含义[1]。

车险理赔基本流程:①出险;②报案;③查勘定损;④责任审核;⑤损失核算;⑥付款。

这些流程都是有时效性的,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后,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出险距离报案不能超过48 h,否则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在接到被保险人报案之后,根据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应第一时间派相关人员到事故现场对受损标的进行查勘,掌握第一手证据,为之后确定事故责任及赔偿范围作出正确判断奠定基础。

保险公司调查事故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逐项检查,作出正确判断,视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保险案件进行审核并确定保险责任后,要对实际应赔金额作进一步确定。以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的市场价格为计价标准,衡量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此外,还有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中为了抢救、保护保险标的而发生的合理费用、被保险人的诉讼费,以及检验、鉴定、估损和整理受损标的所需的费用[2]。

保險人在计算确定支付金额后,应当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时间,给予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可以整笔赔付或分期付款。

2 汽车保险理赔存在的问题

2.1 骗保现象层出不穷

根据性质不同,我国车险可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强制保险(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商业保险是车主根据自身需求和喜好购买的非强制保险。骗保之所以层出不穷且屡屡得逞,主要是利益驱使。此外,市场信息不透明、相关制度法规不够完善也是部分投保人骗保时有恃无恐的重要原因[3]。

一些车主事先没有购买商业车险,在发生事故后,为了减轻财产损失,再进行商业车险投保,骗取保险公司赔偿金。一些车主事先购买了不止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通过重复投保,获取多方赔偿。还有的车主在发生事故后,人为扩大事故范围或夸大事故严重程度,甚至串通查勘人员和汽车修理厂,获得更多数额的赔偿金。这些都是保险欺诈,使保险公司蒙受无端损失,不利于保险市场稳定和有序发展。

2.2 赔保率低,保险纠纷多发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保险法律不断完善,许多保险合同条款比较细化、专业化。而投保人文化水平和道德素质参差不齐,不太了解相关的保险条例。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很多投保人不完全了解合同就签约。在发生事故时,很多投保人不懂如何避免自身损失,甚至因为一些不当操作扩大了损失,而又不在保险公司责任范围之内。

此外,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比较注重保险合同条例的讲解,而忽略了理赔流程的讲解。被保险人不了解理赔流程,不能及时正确作出相应反应,造成了自身的损失。这种情况在被保险人看来是保险公司逃避责任,从而引发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的纠纷。

这些情况下,不仅没有发挥出保险分散风险、降低被保险人损失的作用,被保险人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也抹黑了保险公司的形象。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也显而易见:第一,被保险人保险意识薄弱,购买保险时不够细心;第二,保险公司工作欠缺,没有对被保险人进行保险合同和保险知识的普及[4]。

2.3 同一主体查勘、定损与赔付,有失公正

按照理赔程序,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报案后,应当将有关工作人员派遣到被保险人所称的事故发生地,调查和确定损失。这是确定保险责任的最重要环节,但对被保险人来说不够公平公正。保险公司很可能在利益的驱使下,逃避赔偿责任,将事故判定为被保险人自己的责任,被保险人也只能接受。即便保险公司十分自律,公平公正地判定事故责任,在被保险人看来,也可能觉得这是不公正的。这种程序不公正给保险行业带来不好的影响,也让一些不道德的保险公司逃避赔偿责任有机可乘[5]。

这种情况的发生与现阶段相关法律法规约束还不够完善有关。保险公司提供一条龙服务,使赔付变得便利和简洁,但也存在诸多隐患。我国保险行业发展不够成熟,仍处于探索阶段,还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

3 解决汽车保险理赔问题的建议

3.1 针对骗保问题的建议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解决骗保问题最根本的做法。意识驱动行为,只有大家都诚实守信,共同建造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社会氛围,骗保现象才能彻底杜绝。这是最根本、最彻底的解决办法,但也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见效比较慢。

增强信息透明度。由于信息不够透明,保险公司无法得知投标人信用情况,更不了解投保人是否对同一标的进行了多次投保,无法得知投保人在过去的保险中是否存在不诚信行为,这给保险公司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和风险。因此,应建立信息透明化制度,使投保人、投保标的、以往投保记录、发生事故情况和赔付情况可以查询。此外,还应建立一个“黑名单”,公布投保人保险欺诈行和信用记录,提醒保险公司必须警惕这些人参保。

完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对骗保行为严惩不贷。被保险人之所以可以骗保成功,无非是制度存在漏洞让他们有机可乘,或是处罚较轻,让这些骗保的人无所忌惮,在利益的驱使下作出错误的决定。完善法律法规,加重对骗保行为的处罚力度,可以让有意骗保的人有所忌惮。

提高汽车零件报价透明度。一些被保险人与汽车修理厂串通,报高汽车修理和汽车部件费用,骗取保险公司支付更多保费。完善汽车零件报价制度,使价格统一化、透明化,阻断被保险人在这方面骗保的可能性。

3.2 針对赔保率低、保险纠纷多发的建议

完善保单签订流程。现实中,被保险人可能会忽略掉保单的重要内容,而这些内容就成为以后发生纠纷的源头,尤其是一些免责条款。因此,为了完善保险单的签订过程,保险人应引导投保人全面阅读保险合同,耐心回答投保人的问题,尤其要提醒投保人阅读免责条款。投保人完全了解保险合同后,还要提醒其在事故发生后的理赔流程和时效问题。只有投保人了解所有注意事项后,才能签订保单[6]。

加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培养,提高服务态度。保险业是服务行业,务必要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保险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专业能力素养和服务态度,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予以相应的处罚。保险公司还应该建立客户投诉制度,让客户可以对不负责任或不积极工作的员工进行投诉,以鞭策员工时刻注意服务态度。

3.3 针对查勘、定损与赔付同一主体有失公正的建议

查勘、定损应交由第三方负责。由于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较晚,许多制度都不够完善。在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派本公司人员对出险现场进行查勘定损是一直以来的惯例,但这样做的确存在很多弊端。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引入与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无利益瓜葛的第三方。因此,应大力发展专业车险保险公估公司,把保险公司查勘定损的工作交给第三方全权处理。一方面,可以大大提高理赔工作效率及专业度,让评估结果更为公正、合理,使人信服。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损害被保险人利益情况发生,也为保险公司摆脱嫌疑,增强社会公众对保险行业的信心。

4 结束语

汽车是现代文明的产物,使人们生活更加方便。了解汽车保险理赔,可以降低汽车使用过程中的风险,使社会更加和谐。吸收国外保险制度和模式的先进经验,针对我国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使汽车保险的发展更加适合我国国情。

参考文献:

[1]陈梦溪.我国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时代金融,2014(32):235+240.

[2]刘镇.我国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7(3):183-184.

[3]林明松.我国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4(23):241.

[4]杨世东.我国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1(9):185-188.

[5]罗国华.我国汽车保险理赔中的若干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4(12):71.

[6]林玲.浅析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J].商,2015(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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