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优势视角理论内涵探究
2019-06-11孟洁
孟洁
[摘要]优势视角关注个人与环境中的潜在优势,以理想为指引、优势为策略和方法、复元为最终目的理论观点颠覆了长久以来专业对弱势群体的消极假设,撼动了传统社会工作中“问题”导向的主导地位,从而改变了专业价值、理论架构、实务方法的取向和结构;其对案主及工作者的认知和行为产生的变革性影响,有利于案主实现且保持长久的幸福。本文将从哲学基础、理论价值、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多维度对优势视角理论内涵与实务方法做出详细的介绍与探究。
[关 键 词]社会工作理论研究 优势视角 理论内涵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72(2019)01-0055-10
一、 优势视角理论缘起的历史背景
(一) “问题”模式在社会工作专业内的重要地位
自1917年Mary Richmond的《社会诊断》一书的问世标志着社会工作专业化以来,社会工作发展至今已有百年的历史。《社会诊断》深受Adolf Meyer医生和Richard Cabot 医学理论的影响,将医学中“診断”与“治疗”的概念引入社会工作领域,并融合社会工作专业视角加以解读、诠释、建构,在接下来的近百年里,社会工作专业沿袭这种本质上的“医学”建构体系,讲求结构化的程序与步骤,并以此为基础发展出具体的理论与实务策略。可以说,“诊断” 与“治疗”的医疗模式思路自专业地位被认同之时起就一直伴随社会工作,对专业影响至深。
自专业形成之日起,Sigmund Freud的精神分析理论以及其他不断产生、发展的心理学理论一直都是社会工作专业的最主要知识来源及参考依据,在专业内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专业亦由此发展出心理暨社会学派、认知行为治疗、危机介入等理论与实务模式。这些理论对于案主问题与困境的解释,皆倾向归因于案主自身存在的“疾病”或“问题”;而在实务干预中,社工则是通过“诊断”的过程来判断案主人格或心理存在的“问题”或“疾病” 之后,再对案主的个人历史与内在因素进行追踪和探究来寻找“病因”,最后根据“病因”得出相应的干预或治疗方法,干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改变或修正案主认知和行为来解决其困境。
除了上述侧重个人归因的理论取向外,诸如马克思主义社会工作、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等理论认为:案主所遇到的问题或困境是由其所处的政治、经济及文化环境存在发展不足造成的。由于侧重外部环境归因,所以社会工作实务的主要任务是改善或消除那些环境中的不利因素,创建有利于案主解除困境实现长远发展的环境因素,同时为案主争取更多的外部支持,最终解决案主困境。
此外,另有系统理论、生态观点等社会工作理论认为案主问题或困境的原因是个人与环境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处遇的过程既要寻找案主自身问题,又需考虑其所处环境中的缺失,而实务工作应聚焦寻找恰当的方法来消除这些多元化因素所产生的消极作用,在改善案主自身问题的同时提高其所在的环境质量。
不难看出,社会工作理论正朝向多元趋势蓬勃发展,而这些理论导向下的实务处遇亦取得了可见的成果。但是,无论是侧重个人、环境抑或是二者兼顾,百年来在社会工作专业领域内占据主导位置的始终是寻找归因的“问题”导向模式,“问题” 导向模式取向下的理论与实务把人与环境中存在的“问题”或“缺失”作为专业工作的对象和主要内容,将“解决问题”或“补足缺失”作为社会工作的最终目的。由此,“问题”、“缺失”一直以来都是现代社会工作的主题,社会工作被看做是解决问题的专业。①
(二) “问题”导向干预模式的内涵及其产生的消极影响
1. “问题”的内涵
那么,究竟什么是“问题”?“问题”由谁定义?又如何判断“问题”呢?
Rapp 指出:“问题”是由专业人士出于他们的角度,用专业的语言命名且表述出来的名词或概念;具体来说就是:未知的事件或行为由专家、权威经过理性过程后变为已知的“问题”,通过共享对“问题”的理解达成共识,使该论述变成合理、科学且有富有权威的知识,经由持续的社会活动与理性过程的互动,“问题”会不断被分类、标签、命名,细化出更多的名目,从而变得更加详细、具体,这些知识会作为判断和解释社会中人之行为的依据。②
经过多年来不断的发展,在这些源于病理学的诊断理论驱使、分类下,“问题”被清楚地界定在一个精密发展的专业语言系统之中,成为助人专业最重要的基础和指引,使大多数助人专业者用软弱、有限制、有问题等缺点的角度来看待他们的案主。③
2. 二元论的弊端
对案主行为的判断和解读是一切工作开始的基础,对之后的处遇及案主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诊断”,案主很容易地就被贴上“有问题”、“有疾病”的标签,而由于对已知 “问题” 或“疾病”知识先入为主的掌握会产生刻板印象,这些都会逐步加深和丰富人们和案主自己对“问题”或“疾病”的画面。
世间万物错综复杂且不断变化发展,简单的二分法——将人划分为“有/无”、“问题/疾病”的个体,显然不能准确地定位和描述案主状况,而对于处遇目标的判断亦也会让案主和社工产生非此(有问题/疾病)即彼(没问题/疾病)的极端想法,以此为基础的处遇则不可避免地具有先天的片面性。因此,我们更需要全面的、多方位的视角来看待案主和他们的生活世界。
3. 消极且局限的干预
在实务工作中,无论案主是否出于自愿,他们大多是通过专业人员进行“诊断”后前来寻求帮助,而案主所存在的“问题” 或“疾病”一定是已通过专业定义过的某一个“问题” 或“疾病”。④所以,专业对案主现况的认识就被框定在专业预先的知识范围设定中。但是,专业知识究竟能否详尽、准确地描述案主及其困境的真实状况、是否能真正地满足案主需求尚且不能明确,而在这种状况下,就把案主归结为有“问题”或“障碍”,并付诸以“治疗”、“矫正”的干预难免消极且具有一定局限性。
此外,“问题”导向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务干预的出发点是在案主出现了难以应付的“疾病”或“问题”后,才得以使用和实施,虽然此种事后干预也许可以缓解案主眼下的困境并取得不错的成效,但是这种直接的干预模式于长远来看,似乎对案主的福祉无过多的实质助益。这也许可以解释现实中那些实现了预先设定的工作目标,已成功结案,但案主及其生活状况看起来却依然处于困顿、无法好转的案例。最值得注意的是,此种干预可能很难实现社会工作专业一直追求的“助人自助”的核心价值观。
4. 压迫
生活在社会中的人并非孤立的个体,一旦社会和案主开始逐渐接受和认定某一身份,便会影响他们如何看待他人及自己;在“问题”导向下,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互动还是专业处遇过程中,都存在着对案主群体不同程度的压迫。①
在“问题”导向下的社会工作中,个人通过专业的诊断过程被判定为弱势群体,随即这一群体“有问题”、“有障碍”、“有疾病”等特征会在案主自己及社会他人的脑海中相继具体化、形象化。由于“问题”与“障碍”等身份并不符合社会主流的期待,所以这一群体将逐渐被社会排除或边缘化。此外,与这一类社会身份相关的社会观点也会不断地冲击着案主的自我认同,而在案主与环境互动的过程中,他人对其社会身份的反应亦会强化其消极社会身份所产生的不利影响,由此产生对案主的压迫。
在专业关系中,社工与案主间存在着权力关系的不对等,案主群体相对处在权力位置的弱势地位。Rapp 指出:“问题”模式导向下的案主正持续受到其所处社会以及对其提供服务的专业领域的压迫;在专业领域中,这些压迫体现在对案主空间、时间、能量、社会流动以及身份的持续剥夺和孤立上,比如:身在处遇服务中的案主行动时间与范围会受到约束和限制;而当他们与自身所处环境的互动时,社工及其他专业服务人员的介入会影响案主的自我身份认同,“问题”、“疾病”等专业的观点与概念会使案主不自觉的将自己分类、标签化,慢慢内化其对自己的消极映像,逐渐失去自己的身份。②
(三) 超越“问题”导向的优势视角理论的产生及发展
自20世纪80年代起,优势视角理论及其干预模式产生并得以发展,与 “问题”导向相比,优势视角在承认“问题”与“缺失”确实存在的前提下,强调以正向、积极的角度看待人与环境,其假设人与环境中蕴含着众多的优势和潜力,主张以运用优势作为主要方法去解决案主生活中的问题和困境,帮助案主回归期待的生活轨迹。
优势视角关注个人与环境中潜在的资源与优势,相信个人及其所处环境中蕴含着未被发现的优势与资源,充分尊重并强调案主的自主性,主张以案主的理想(aspiration)和目标为一切处遇的初衷、起点和原始动力,将寻找、运用、整合优势与资源作为干预策略,协助案主从过去的挫折和不幸困境中脱离,同时运用优势为实现案主的理想不断地创造更多的可能性和机会,引导案主走上复元之路,使案主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够自如生活,最终实现复元。
二、 优势视角理论的哲学根源
(一) 幸福(Eudaimonia)
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认为:人类行动的背后都有着相应的目标,这些目标最终的指向是“善”,人类的终极目标是幸福(或至善)(Eudaimonia)。③概括来说,就是人们做出自主选择并付诸行动后,可以达到无所匮乏、自我实现、生命圆满之状态就是幸福;所以,幸福既是一种积极的生活状态,又是一种必行的现实行为活动。
优势视角的意涵與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相吻合;优势视角的实务者始终相信人们本身蕴含着许多未开发、未确定的精神、身体、情感以及社会能力,这些能力既能支撑生命的存在,也能应对生命的变数。所以,人们生命中的苦难与困境引发的不幸是暂时的,因为人们最终会依靠自身的无限潜力将它们化解,走上复元之路。而如果这些优势资源能够持续增长并且很好发展的话,人们将会有更好的生活。所以,在实务领域,优势导向的处遇主张尊重案主对自身和生活的自主决定权为首要基础,同时强调挖掘、提升和使用优势培养案主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这不仅可以解决案主眼下的困难,其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可以让案主在实现自主与自足中走向圆满幸福。
(二) 人是目的
在哲学上,人与物常常是两个相对的概念;康德认为人与物不同,人先天具有理性,是区别于物的理性存在者,人具有“绝对价值”;所以,在处理人与物、人与人的关系中,康德主张人不应该像物一样被当作工具或手段来使用,人应该始终视自己和他人为目的。康德高度赞扬人的地位和价值,主张人应该受到肯定和尊重,而不是受到控制和摆布。
优势导向的理论和实务观点强调社会工作的焦点与核心的最终指向是人,而不是人们生活中的危机与困境或者他们生理、心理上的疾病与障碍。优势视角主张将优势作为重要工具及资源,运用科学的方法加以整合利用,作为帮助案主实现个人目标、探寻人生意义、发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和方法。优势视角理论及干预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帮助案主寻找并相信自身所具有的独特价值。①
三、 优势视角理论的基本定义与重要概念
(一) 优势视角理论的基本定义
优势观点主张运用积极、科学的干预方式整合人与环境的优势资源,帮助人们解决问题和困境;同时聚焦人的优势和潜能,以案主的目标或希望为导向,制定工作计划与干预策略,通过与案主共同探索、运用自身与环境的内、外部优势资源来培养和提高案主的应对能力、主体性以及对内外部环境的掌控力,增加自我觉察,引导案主在实践行动中逐渐发现自我价值,肯定自己的优势和能力,不断激励案主为实现个人的目标而做出主动的改变和积极的行动,最终回归期待的理想生活,逐步走向复元。
(二) 优势视角理论的重要概念
1. 核心基础——关系
优势视角认为案主与社工是地位平等的、相互尊重且信任的合作伙伴,是一种充满温暖与希望的专业关系。②在优势视角中,案主与社工的关系被看作是至关重要的,是一切工作的起点与基础。具体来说,案主和社工的关系应该是:(1)实现目的的、(2)互惠的、(3)友善的、(4)信任的、(5)增权的; 案主和社工关系的基础是同理心、真诚和无条件的正向尊重。③
2. 重要动力——希望
优势视角相信富有希望的人更容易从伤害中恢复,他们会设定更多的目标,并会采取实现目标的行动,由此获得很好的生存技能。④所以,优势导向的干预将希望视为工作过程中的重要动力,要求工作者必须认真寻找和对待案主的希望,发挥希望的重要价值。⑤
优势视角主张以案主的希望作为指引案主做出付诸改变和行动的方向,案主的希望不局限在某些特定范围内,但只要某一愿望得以实现,便会创造涟漪效应带动其他方面发生改变。①此外,优势视角除了关注启发案主的内部动力,同时非常注重与外部资源的连结。实务者在利用希望力量刺激人们做出改变行为的同时,更应该与案主共同思考如何与环境积极互动,以便获得更为丰富的资源来实现希望。
3. 干预中心——目标
优势视角把人类看成是“有目的的生命体”,其假设人们有目标、希望或梦想,认为人类的行为或多或少都具有目的性;人们在实现目标的动机驱动下,会采取积极的行动,为实现目标付诸努力。所以,优势视角主张探寻案主的目标,将目标作为激励他们做出改变,采取行动的重要中心。
4. 中介力量——增强权能
Rappaport与Saleebey认为增强权能是让案主发现自己掌控、应对问题的能力。②③因此,优势视角的干预过程主张引导案主去积极地认识和探索自己的世界、问题与优势,培养案主解决问题的能力。④
在优势视角理论中,增强权能的核心作用是以优势来提升案主的主体性。⑤人们可以从三个层面体现权能感:(1)在个人层面,个人拥有自尊、自我效能,肯定自己的能力并采取行动,达成目标等;(2)在人际层面,个人具有沟通的技巧,能够与他人形成伙伴关系等;(3)在社会政治层面,认识自己应有的权力,愿意为维持公义采取行动等。⑥
5. 关键能力——复原力
优势视角坚信每个人具有复原力,且人们复原力的品质表现在他们处理消极经验及其影响的能力上。⑦所以,优势导向的干预关注案主具备的生存能力和成功经验,并把整个干预看作是一个与案主共同发掘和识别复原力的过程。需要注意的是,人的复原力可能会因环境作用影响受到限制,但干预中关注的重点并非人与环境的问题或缺失,而是人们面对困境时的积极态度与行动。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可能无法完全消除创伤或困境对案主的消极影响,但是关注优势和复原力,至少可以扭转对案主及其周围环境的负面观点,降低困境对他们能力发挥的影响与限制。
6. 最终目的——复元
人们可能无法预估或控制一生中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困难,而这些困难也不会因为人的逃避或忍受而得以解决或自然消失。所以,优势视角主张增加案主与困境共处的能力,培养和提升他们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帮助和引导案主逐渐从困苦中蜕变出新的自我,最终实现复元。不难看出,复元是人的整个生命历程中一个不断克服困难、发展能力、升华自我的动态过程。所以,复元是一个全观(holistic)的概念;相较于事件结果,其更强调过程。⑧值得注意的是,在优势视角干预中,消除疾病或解决困难是工作者应追求的一个重要结果但非终点,干预的最终目的是帮助案主实现复元。
四、 优势视角理论的价值
以优势为基础的社会工作处遇主张提供正向、创新的直接服务,其蕴含的意义与社会工作价值一致。此外,优势视角理论的实践过程也可以帮助我们回到专業价值定位、产生正向且可测量的处遇结果、定义和澄清社会工作区别于其他助人专业的独特价值。①
(一) 理性
优势视角相信每个人都拥有趋利避害的理性能力和意愿,主张尊重案主的理性,相信他们可以以理性的方式进行思考和行动,选择和实现自己想要的生活。暂时困境引起的压力、危机或疾病可能会影响或减损人们理性思考的能力,甚至出现混乱的状态, 但优势视角认为前来寻求帮助的案主是处于暂时的非理性(non-rationality)状态,而不是失去了理性或无理性(irrationality)。②所以,优势视角始终主张工作者应该站在案主的角度,以案主的语言去建构对世界的看法,同时充分尊重案主的选择,陪伴案主探索、决定自己的目标并采取相应行动,整个干预过程始终以尊重案主的理性为首要价值原则。
(二) 自主
自主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力,也是人们完成自我实现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力,所以优势视角主张工作者应该始终视案主为自主的个体,尊重他们的选择权和决定权。③在优势导向的助人关系中,社工的角色是协助案主寻找和运用生活中的资源与优势,帮助案主减少或消除阻碍个人发展的不利因素;同时以优势为主要支持力量和行动策略,引导案主自主地选择目标和梦想并付诸以实际行动。在优势干预中,做出改变与追求梦想的干预决策及行动策略不是来自社工的专业指导与安排,而是始终取决于案主的自主意愿。
(三) 自我决定
优势视角认为案主是自己生活的专家、是助人关系中的指导者,因此优势导向的干预充分尊重案主的自我决定权。④而在专业关系中,社工的责任是陪伴案主寻找那些隐藏的优势资源,及时发现案主及所处环境中拥有的巨大潜力;引导案主确定和澄清目标,启发案主对连结、运用优势资源积极思考,激发案主为实现目标而做出改变,引导和鼓励其为之努力并付出实际行动;同时,在干预过程中,社工也应尽可能地提供全面的资讯,发挥积极的补充和辅助作用;可以说,社工是助人关系中的引导者、协助者、资源提供者。在助人关系中,社工最重要的职责之一是在确保案主有更多选择机会的同时保有其最终的自我决定权。
五、 优势视角理论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
(一) 本体论
宋丽玉与施教裕提出:“问题”导向将干预焦点和目标放在“问题”上;其前提假设是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一旦得以解决问题便会消失不见,所以“问题”本身是一个虚幻的存在,并无实在的本体。而出现在人身上的“问题”,也只是一种寄生的、暂时性的、可解决的障碍,所以对于生命体而言,“问题”亦是没有本体的。⑤
优势导向的社工在与案主寻找优势资源的同时,会慢慢激发出案主的优势意识,在此过程中,案主可以通过不断发现优势而逐步建立自信,从而发展出一个以优势为基础的身份,慢慢摆脱之前问题模式的困境所带来的消极影响。⑥此外,积极的优势处遇不仅可以帮助案主建立自信,发现自己的价值;更重要的是,那些通过优势处遇的案主亦可在与社工共同探索运用优势达成目标的过程中,逐渐养成优势的思维和正向思考的习惯以及发现、连结、运用优势的行动策略和实践能力,也由此即便处遇结束,没有了社工引导与支持,案主依旧可以凭借在优势处遇中培养的应对能力,因应未来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或困难。
3. 案主自决
优势视角将每一位案主视为具备理性的个体,充分相信并尊重他们选择、决定自己想要生活的能力和权利。所以,对于理想生活面貌的界定,不是出于社工的专业定义和判断,而是建立在案主自己选择想要的生活、以及对自己状态和生活感到满意的基础之上。
优势导向的社工充分尊重每一位案主的目标和希望,并将此作为处遇目标的重要来源,在陪同案主实现目标的过程中,主张与案主共同寻找和挖掘隐藏于其自身或环境中的优势和资源,再以案主的应对方式为依据决定使用这些优势资源的方法和策略,例如:案主可以自主决定设立个人目标,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优势与资源来实现目标等;社工在其中的角色是尽可能地为案主提供引导、启发和支持工作,让他们看到更多的可能性之后能够做出自主的选择;可以说,整个优势导向的干预是一个充分实践案主自决的过程。因为,优势视角始终相信案主是最了解自己状况的专家,并且倡导“案主是助人关系中的指导者”。①
4. 系统观点:多元、多学科整合的方法
优势视角主张整合地使用多种理论及工作方法能够帮助案主实现复元。②
在理论层次,优势视角主张对不同学科的多元借鉴,十分注重与其他理论间的交流、对话,其认为不同理论与方法各有其独特的优势和最适合的应用情境。所以,在干预过程中寻找和运用优势和资源的方法,不必局限于某种特定的模式,只要实务者能够熟悉掌握并且使用得当,都可以用来帮助案主,实现复元的目标。③
在实务领域,优势视角关注案主所处环境中多元的优势和资源,所以优势视角的干预注重与案主环境的连结与合作,提倡以积极的态度和方式与不同环境中的人对话,努力开发更多样化的资源,成为帮助案主复元的重要推力。
六、 理论评价
优势视角的意义不仅在于提供了一套新的理论和方法,其更可贵的价值是从根本上挑战传统社会工作中建构的“问题”模式和病理导向,颠覆了长久以来植根在社工(或其他专业人士)、案主以及社会大众对于弱势族群的消极预设,撼动和改变了传统社会工作中建构的问题导向的主导地位,从而促进专业价值、理论架构、实务方法的取向和结构朝更加正向、积极的方向转变。
传统 “问题”导向的干预着重强调修正、补足人与环境存在的缺点与不足以实现问题解决,其背后蕴含的假设是:处遇工作总是在案主的困境或问题出现后,再去应对或解决,所以在问题面前,无论是社工还是案主始终处于被动的接受位置;但优势视角与之相反,主张采取积极的态度、主动的方式去探索人与环境的优势与价值,把案主复元作为终极目标,通过运用人与环境的优势资源和潜力,提升他们抵御风险的能力,培养人们不断发现和学会利用优势去战胜未来生活中更多未知的困难与问题;这其中不仅隐含解决现存问题的目标,更蕴含未来预防的思想。
值得注意的是,优势视角并没有逃避现实或盲目乐观,其在承认现存的问题与缺憾的前提下,主张以优势的角度改变人对环境之问题、疾病的看法,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问题/疾病引起的标签、责备受害者等效应产生的不良影响。同时,学会寻找与运用优势可以增强案主的信心,为他们积极应对生活挑战提供了重要动力与力量。而在探索案主优势与复元的过程中,优势视角始终没有忽视和排除其他专业领域的积极作用,主张集百家之长实现各种资源的互补与完善。
优势视角始终以案主福祉为核心,理论与实务的视域更加宏观、全面且深入。优势视角的干预不仅会改变案主自身及其生活的现况,更会启发案主对人生目标、方向和道路做更深入的思考,促進案主的人生观做更加积极的转变,而其以理想(aspiration)为指引,始终强调优势的核心观点也对将案主的价值观产生更加正向且深远的影响。优势视角对案主和工作者的认知和行为都有着变革性的影响作用,这些作用都有利于案主实现且保持长久的幸福。
(责任编辑:徐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