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平台的设计与研究

2019-06-11朱冰雁

财讯 2019年11期
关键词:大数据平台

朱冰雁

摘 要:在国家推广“一带一路”战略和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也不断由量的增加逐渐开始向质的超越转变,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尽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整体信息化建设是大势所趋,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已经到了转型升级的新阶段。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有些农产品批发市场也在积极探索,将 “互联网+”新理念引入到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中来,希望通过创新经营模式,打造农产品的大数据平台,在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实现统一电子结算,借机促进批发市场进一步发挥其管理职能,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信息化建设。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聚各类信息、实现结算以及发现与形成价格等功能,打造现代的农产品流通大数据平台是农产品流通行业进行互联网革命的重要举措,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农产品批发市场中推行统一电子结算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阻力。本文从建立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平台的含义出发,通过探讨建立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平台对商户、批发市场和政府有关部门所具有的意义,提出了初步实行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平台的思路,着重分析了实行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为改造升级后的或新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互联网时代下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产品批发市场;统一电子结算;大数据平台

近年来在“互联网+”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也不断由量的增加逐渐开始向质的超越转变,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尽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整体信息化建设是大势所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聚各类信息、实现结算以及发现与形成价格等功能,打造现代的农产品流通大数据平台是农产品流通行业进行互联网革命的重要举措,而建立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平台又是实现农产品流通大数据平台尤为重要的一环,完善的统一电子结算平台可以为农产品大数据信息收集分析、供应链金融对接奠定基础、提供条件。

一、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平台的含义

本文所说的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平台是农产品大数据平台系统中的其中一个子平台,它与农产品物流调度平台、仓储管理平台、电子商务平台、财务管理平台和园区管理平台共同构成农产品大数据平台,它是农产品批发市场为规范园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转变经营模式而建立起来的,是批发市场作为管理方集中处理农产品流通企业间结算业务而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设结算账户的信息平台系统,旨在对交易过程中所形成的交易信息进行加工处理,但是不向最终用户提供操作界面的电子平台。

二、建立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平台的意义

(1)有利于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对交易双方来讲,目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的现状大都是商户之间手对手的交易,有的甚至还是采用现金交易的方式,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在交易中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交易的安全性低;除此之外,农产品批发市场目前还主要采取收取商户的摊位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经营模式,每到结算日时,商户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去排队缴费,便利性较差。如果采用统一电子结算平台进行结算,一方面可以避免交易双方使用现金进行交易,防止现金被盗或者出现假币,能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同时还能避免抹零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还可以为交易双方提供多种缴费方式,提高交易的便利性。

(2)有利于从事农产品流通业务的企业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由于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受自然条件和季节性因素的影响较大,再加上传统的交易方式使农产品流通企业无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真实可靠的经营数据,导致这些企业融资较为困难。若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建立起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平台,将各企业的交易数据完整的记录下来,可以实现经营数据的积累,将这些数据提供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则有利于农产品流通企业获得更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

(3)有利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改变经营模式,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

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大都采取的是“租金+物业管理费”的经营模式,该模式下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和商户的利益是相互分离的,二者没有利益的共同点,而如果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通过改变运营模式如按商户的年交易额收取交易服务费的方式将市场方和商户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将更有利于实现双赢的局面,能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转型升级,而建立统一电子结算平台是实现新经营模式的前提。

(4)有利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预警和指导

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程度非常低,政府有关部门对农产品的各类信息掌握不充分,无法对农产品交易进行分析,如果建立了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平台,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共享交易信息,促使农产品批发市场充分发挥其价格发现与形成功能,从而有利于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我国农产品流通的有关情况,适时给出相关农产品流通政策与指导意见,以调节农产品价格,减少垄断,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预警与分析,维护农产品市场的正常有序运营,进而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管理和完善政策发挥重要的作用。

三、实行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平台的思路

在原有农產品批发市场上推行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是相当困难的,但是若以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为契机,在转型升级后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或者新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上推行统一电子结算,则成功的可能性将会大大提高。

首先,转型升级后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或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需要改变原有的“租金+管理费+进场费”的经营模式,建立诸如“基础租金+交易服务费”的经营模式,在对商户的摊位收取基础租金的基础上,以商户在批发市场中的年交易额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交易服务费,该模式可以将市场方与交易主体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有助于市场方承担起更多的管理责任,规范对市场的管理,为交易主体提供更多的增值高效的服务,实现市场与商户双赢,促进农产品市场的有序、稳定、健康发展。

其次,要确保这种经营模式的成功实施,转型升级后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或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需要引入“互联网+”新理念,采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智能手段,促使农产品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四流合一,打造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农产品流通大数据平台。

最后,转型升级后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或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在批发市场内实现统一电子结算,实时掌握批发市场内的交易数据,对每一笔交易成功的订单实行按照交易品类、交易额和收费比例实时计算扣缴应由批发市场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同时,在交易完成后,实现交易双方之间的交易结算。

四、实行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国家推广“一带一路”战略和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也已经到了转型升级的新阶段,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有些农产品批发市场也在积极探索将 “互联网+”新理念引入到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中来,希望通过创新经营模式,打造农产品的大数据平台,在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实现统一电子结算,借机促进批发市场进一步发挥管理职能,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信息化建设,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要推行统一电子结算,需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商户的意愿问题

由于现有的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的交易多为对手交易,交易的相关信息只有交易双方知悉。若采用了统一电子结算,客户信息和供应商信息以及商品的价格信息都将被批发市场管理方获得,并且这些交易信息也很有可能被工商税务等部门获取作为缴纳税款的依据,为此,商户可能不愿意实行统一电子结算。

(2)商户的私下交易结算问题

如前所述如果农产品批发市场采用“基础租金+交易服务费”的新经营模式,即使推行了统一电子结算,商户也有可能会想方设法的私下交易不通过统一电子结算平台进行结算,以减少向批发市场管理方缴纳交易服务费的金额。

(3)系统的安全稳定性问题

若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实现了统一电子结算,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这些数据信息会涉及客户、供应商、商品价格以及商户自身的各种信息,具有非常重要的研究价值,然而这些数据需要通过网络进行传输,再加上如果商户自身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缺少防范意识,对移动终端没有加密或备份等,则存在数据信息被盗用的风险;如果网络不稳定,数据信息也存在没有实时存储的风险。

五、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平台问题的解决对策

虽然商务部已于2015年8月在《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中提出:“加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在农产品流通流域应用,发展‘互联网+农产品流通,促进农产品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四流融合。鼓励传统农产品流通企业树立互联网思维,推动智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鼓励各类农产品流通主体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整合各类涉农信息服务资源,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农产品流通大数据平台,建设互联互通的全国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体系”。但是截止到目前尚无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完全的统一电子结算,有的市场也只是在部分品类上实行了电子结算,因此,要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统一电子结算,仅靠批发市场管理方的自身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这需要政府、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和商户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农产品流通大数据平台,建设互联互通的全国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体系”的发展规划。具体而言,各方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解决商户的意愿问题

作为从事农产品流通行业的商户需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经营思维、顺应行业发展的趋势以及国家对农产品流通行业的政策引导,借助农产品流通大数据平台和统一电子结算平台,减少信息不对称,缩减流通环节,从而实现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的目的。

从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的角度来讲,市场管理方可以通过制定各种优惠措施、提供各种专业培训来吸引商户实行统一电子结算,以便让商户对实行统一电子结算逐渐形成粘性。

从政府层面来讲,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商户实行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的引导和宣传,引导商户积极转变经营理念接受统一电子结算方式,积极宣传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的好处;另外,还应对建立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平台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给予资金或政策方面的支持,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承担更多的管理责任。

(2)提供优惠政策和增值服务,减少私下交易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来说,在实行统一电子结算的过程中针对商户应提供各种不同的优惠政策和更多的增值服务,以吸引商户接受实行统一电子结算,比如为防止商户私下交易逃避统一电子结算以减少向市场方缴纳交易服务费的行为,可以根据商户的年交易额完成量给予减免交易服务费率方面的优惠或者设定每个商户的最低年交易额,没有达到最低年交易额的按最低年交易额收取年交易服务费;对于实行统一电子结算的商户应及时向其提供交易信息,帮助其进行交易分析,引导商户利用交易数据进行科学的经营决策以及提前进行资金准备和存储准备;同时,市场管理方还可以发挥其作为核心企业的优势,利用其所掌握的商户经营数据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为需要资金的商户提供增信措施,协助商户及时获得更加优惠的信贷资金,解決商户融资难的问题。

另外,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要有推行统一电子结算的坚决态度,要对商户是否使用统一电子结算进行监督管理,比如通过设置门岗稽查等进行适度干预。

(3)提高系统安全稳定性

第一,商户可通过对系统数据信息的收集分析,摸清客户的信用状况、资产实力、销售规模、消费习惯等信息,据此可以指导自身进行科学经营。

第二,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应提高创新意识,积极引入“互联网+”新理念,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大力推行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信息化建设。同时要提高统一电子结算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为商户提供便利安全稳定的结算条件。

第三,政府通过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及农产品大数据平台的建立,逐步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以满足消费者对安全和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促使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目标从保供为主向量质并重提升。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还应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的标准化,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统一电子结算提供基础条件。

总之,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正面临着转型升级,推行农产品统一电子结算平台,建立农产品流通大数据平台是大势所趋。将“互联网+”新理念引入到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将对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对广大农产品生产及销售商户而言都是非常有利的,但是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有它自身的发展特点,要实现这一目标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情,需要政府、批发市场和商户共同合作,齐心协力才能取得成功。

参考文献

[1]王战胜, 李丰君. 农产品批发市场集中电子结算推行问题及对策分析[J]农产品市场周刊, 2016(42):

50-52.

[2]李明, 邱淼,田洪春,等.“互联网+农产品”模式在农产品批发市场上的应用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 2016(10):340-343.

[3]于红岩, 尹明杰. “互联网+”环境下电子商务模式运用研究——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农产品为例[J]电子商务,2016(4):25-26.

[4]黄少云, 丁建军,邓秋林. 众包模式在农产品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研究——以乡亲直供平台为例[J]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6,27(19):129-131.

[5]解新华. “互联网+”环境下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6(18):84-86.

猜你喜欢

大数据平台
基于大数据平台的电网全业务数据分析域研究
基于大数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研究
全国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设计
基于大数据平台的日志分析预警技术研究
基于大数据平台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Hadoop性能测试自动化研究
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
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智慧仓储运营支撑平台设计
袜业行业大数据平台的应用研究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大数据平台运行机制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