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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时期基层正风反腐工作

2019-06-11金媚

求知 2019年5期
关键词:党风廉政党员干部考核

金媚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正风反腐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

1.新时期基层正风反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部分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一是认识上存在误区。一些党员干部片面认为正风反腐仅仅是纪检部门的事,没有把它当作自身应有的职责。有的只是在上级检查时抓一阵,或出了问题时抓一阵,满足于作表面文章。甚至个别基层干部错误地认为基层正风反腐抓得太紧会影响业务工作。二是责任意识不强。少数党员干部思想上麻痹,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畏难思想抬头,认为严格落实正风反腐制度,进行责任追究会得罪人,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

第二,落实“两个责任”存在弱化现象。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一方面,一些单位党组织习惯于用纪委的协助职能替代自身的主体责任,执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更多由纪检部门实施,主体责任缺位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另一方面,在对责任制的日常督导方面,有的地方除了年初下任务、年终考核外,平时缺乏经常性的工作督查,导致一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二是监督责任被动弱化。虽然一些基层单位在“三转”后已经重新调整了纪委书记的工作分工,对兼职问题也进行了专项清理,但在实际中仍然很难摆脱一些其他事务的干扰,致使纪检干部疲于应付日常事务,造成职责履行不到位。

第三,基层纪检干部监督执纪不完善。一是机制体制不健全。纪检监察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呈现出组织不健全、人员不专职、工作不独立的现象。二是监督效果不佳。个别纪检干部认为监督是得罪人的“苦差事”,不敢动真碰硬,奉行好人主义,监督执纪的效果大打折扣。

2.新时期基层正风反腐工作的基本原则。第一,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一是要以责任定任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职能工作一起进行研究、部署、检查、总结、考核,做到责任体系构建到位、责任内容细化到位、责任考核督查到位、责任追究落实到位。二是基层纪检部门要按照“三转”的要求,明确“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内容,全面履行监督职责,聚焦中心任务,明确主攻方向,突出主业,落实主责,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配合同级党组织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引导和鼓励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长效的合力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第二,實践“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一是对存在轻微违纪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根据问题线索的不同情况,充分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及时进行分类处置。二是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动向,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成效落实到基层。同时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三是坚持“常、长”并重,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既注重平时谈话提醒,及时“咬耳扯袖”,又抓住重要时段和敏感时期开展约谈函询,防止“踩线越界”。

第三,完善基层纪检组织建设。一是把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结合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大培训力度。二是继续深化“三转”,切实改变思维定势和工作定势,坚持挺纪在前,固本溯源,既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更要管住全体党员干部这个“绝大多数”。三是加强对纪检干部的考核评价管理,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办法,细化、量化考核指标,采取上级考核和本级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同平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考核激励机制。

3.新时期基层正风反腐的主要做法。第一,夯实管党治党责任,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一是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推动,每年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带队深入基层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带头约谈各部门和各基层主要负责人、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以及岗位调整后的领导干部,持续传导责任压力。二是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季度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定期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三是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在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学习的同时,认真抓好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制度,以理想信念、党章党纪党规、作风建设为重点,通过宣讲、专题党课、警示教育参观活动等方式,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

第二,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推进正风反腐工作。一是紧盯关键节点和关键环节,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在岁末年初、传统节日、婚丧嫁娶等问题易发多发时段及时提醒。二是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密切注意“四风”新表现、新动向。三是各基层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正风反腐工作方法。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实际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将日常风险点进行梳理,采取“制度加科技”手段,进一步规范防控措施。

第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正风肃纪。一是各基层党组织以制度和计划的执行为基础,以纪律为保障,大力加强效能建设,将每年重点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列为监督检查重点,制定督办台账,并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各基层单位纪检部门按照“三转”工作要求,强化对制度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职能科室履职情况的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责任,针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实行廉政高风险点监督检查。三是各单位努力健全正风反腐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结合实际工作,年初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年中、年终按要求落实、总结、汇报,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做好廉政风险动态管理,及时评估廉政风险变化,对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调整完善。

作者单位:天津市海河管理处

责任编辑:王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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