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宗教活动的现状与对策
2019-06-11李富来陈和林
李富来 陈和林
新时代,如何因势利导,传播好党的思想主张,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好民族和谐稳定,是助推“一强五好”陕西强县建设、推动旬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宗教活动现状及作法
旬阳县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县域内有回族、土家族、壮族等23个民族成份,共2221人,其中回族1943人,占全县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7%,主要居住在城关、蜀河、双河、神河等4个镇,呈现出大分散、小集中的分布态势。在宗教信仰方面,主要有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三种宗教,经政府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共8处。
1.伊斯兰教基本情况
全县伊斯兰教清真寺4处,教职人员阿訇4人。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县上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宗教网络体系,在全县组建了近360人的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将民族宗教工作责任逐层细化分解到镇村,形成了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伊斯兰教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做优“三上门”服务,力促和谐稳定。开展调研培训,送政策“上门”。每年组织统战、民政干部,深入全县4个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对宗教教职人员、管委会成员及信教群众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培训,定期走访慰问清真寺管委会成员和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开展矛盾化解,送服务“上门”。通过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引导团结,不断激发各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增强情感认同和价值认同。三是创新载体,持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近年来组织开展以“安全、教风、规范”为主题的系列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重点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和教风方面的问题,促进宗教活动规范、场所管理规范和教职人员行为规范。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引导信教群众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发展生产经营,鼓励投身宗教慈善公益事业,在救灾、扶贫、济困、助残、养老等方面积极作为,彰显穆斯林群众的大爱情怀和社会担当。
2.佛教基本情况
旬阳县境内共有依法登记的佛教活动场所3处,信教群众近2000人,以老年人居多,且90%为女性。佛教教职人员4人(其中比丘3人,比丘尼1人),文化程度均在初中以下,70岁以上1人,60-70岁1人,40—50岁1人,30—40岁1人,4人均在西安市各大寺院里跟随师傅修行学习。近年来,我县佛教活动管理规范,教职人员遵纪守法,依教奉行。政府宗教管理部门对佛教引导与服务并重,管理与保护齐抓,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引导激励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促进经济社会发展。2015年慈圣寺荣获安康市第二届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2017年慈圣寺被省宗教局表彰为第三届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被市民宗局表彰为市级平安宗教活动场所。
3.基督教基本情况
旬阳县共有基督教信徒300余人,年龄大部分在50岁以上,文化程度基本小学以下,主要分布在蜀河镇、双河镇。基督教教职人员有长老1名(现年82岁),传道员5名(男2名,女3名)。有政府批准开放的基督教活动场所1处(蜀河基督教福音堂),该教堂始建于上世纪20年代,文革中因故中断,1994年政府批准恢复开放,在县民政局登记备案,现有在册登记信教群众200余名,信仰纯正,宗教活动正常。
二、宗教活动存在的问题
1.伊斯兰教存在的问题
一是本土教职人员和管理人员缺乏。我县没有本土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目前4所清真寺的阿訇都是从甘肃、宁夏等地外聘,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旬阳穆斯林群众的对外交流交往,但因地域文化习俗差异,不利于本地特色文化的繁衍传承,一定程度形成不稳定因素,增加了地方政府对穆斯林群众的管理难度。各清真寺的管理组织是由当地穆斯林群众民主选举或推荐产生的,义务为清真寺的管理服务,有学识、有能力的穆民忙于发家致富,参与伊斯兰教活动和场所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二是教职人才难留。按照宗教政策规定,各宗教活动场所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实行自治、自养、自传的“三自”方针。由于旬阳回族群众居住比较分散,相对集中的城关镇和蜀河镇,也只有700余人。教职人员的生活开支需要穆民交月钱供应,待遇高了穆斯林群众承担不起,待遇低了教职人员生活困难而不愿意长驻。两难境地导致我县伊斯兰教教职人员频繁更换,人才难留。三是清真寺建设修缮资金缺乏。作为穆斯林群众举行宗教活动和开展丧葬仪式的重要场所,我县4处清真寺因所处地理位置限制,寺内面积狭小,穆斯林群众在办理丧葬仪式时非常拥挤,且房屋陈旧。在相关部门支持和穆斯林群众自筹下,逐年修缮加固,但资金缺口较大,场所房屋安全没能从根本上保障。
2.佛教存在的问题
大部分信众对佛教的理解仍停留在“烧香拜佛”的肤浅认识上,对佛教文化及其社会影响未能形成客觀理性的认识。参与宗教活动的方式也呈现多样性,有吃住在寺庙内的普通信徒,有的不是僧人但是生活和寺庙内的一样,有每天坚持去寺庙参拜做早晚功课的信徒,有初一、十五去参拜的,也有只是重要佛教节日才去的。信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佛教信仰融入自己的生活,却对教规教义缺乏全面理性的认识和判断,存在从众和跟风倾向。
3.基督教存在的问题
县内依法登记的基督教活动场所太少,难以满足基督教信徒活动需求;因信教群众居住分散,且大部分年纪偏大、行动不便,每次到合法聚会点参加活动不方便,导致私设临时聚会点;部分聚会点形成时间较长,具备一定规模,信仰纯正,但宗教活动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加强宗教工作的对策
1.强化组织保障,建优干部队伍
组织统战、民政干部强化理论政策学习,吃透各种宗教活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文化要义,建议统战、民政部门多组织宗教方面的培训,提高宗教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在工作中有针对性、有说服力地与管委会成员和教职人员进行管理,引导信教群众向善向美,培育爱国、爱党、爱教、爱社会主义的强大合力。
2.加强部门协作,切实优化服务
统战、政法、民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团结协作,规范教务活动管理、财务管理等,为正规宗教活动提供尽心保障和贴心服务,落实政策,用活政策,在法规和职权范围内切实解决好信教群众在教育、医疗、住房、养老、饮食、信仰等各方面的问题和需求,让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真切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关爱。
3.着力人才培养,规范宗教活动
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鼓励各寺院在信教群众中物色优秀人选,并做好重点培养,积极推荐教职人员参加省、市宗教协会组织的学习培训,做好传帮带工作,为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文化传承培养一支有朝气的坚强后备力量。
4.积极争取资金,强化安全管理
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和沟通,在政策许可范围内,支持协助管委会积极争取上级宗教部门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维修的项目资金,帮助县域内寺院加固寺内建筑设施,确保信教群众人身安全,全力解决信教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5.依法规范管理,确保活动有序
对于县内2处私设聚会点问题,因为有固定场所和正规教职人员,信教群众人数较多并且有一定规模,建议进一步做好引导规范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依法申报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确保正常宗教活动开展。
6.搞好教育引导,加强内部管理
强化管委会班子建设,引导教职人员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熟练掌握教规教义,在推动经济发展、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用好风向标、当好指导员;做好信教群众的引导服务,通过普法教育、文化活动等途径,在农村、校园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作者简介:
李富来,男,中共旬阳县委党校高级讲师。
陈和林,2018年全县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