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查验执法工作法定性、社会意义和工作特征的理解和看法
2019-06-11罗跃吴海英
罗跃 吴海英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全面进入汽车社会,人民群众在享受便捷、舒适汽车生活的同时,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寄予了新期望。机动车查验工作既是机动车登记中的一个业务环节,更是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的执法工作,如何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有效适应机动车激增的发展形势,高质量提升查验登记便民化服务水平,规范高效执行国家标准和法规政策,依法全面履职,严守严把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是机动车查验执法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和新问题。本文就准确理解把握机动车查验执法工作法定性、社会意义和工作特征提几点看法。
关键词:查验;执法;便民
1对机动车查验执法法定性的理解
机动车查验执法工作包含查验工作和安全技术检验监督工作。
1.1查验工作的法定性和职责任务
1.1.1法律法规规定了机动车查验执法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业务的法定环节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十条“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理解的中心要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登记,登记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业务时,应当交验机动车”。
理解的中心要点:办理登记业务,申请人有责任和义务交机动车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机动车进行查验,因而办理登记业务时查验机动车是法定的职责。
1.1.2部门规章规定了车辆管理所是机动车查验执法的执法主体,应设置查验岗,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开展机动车查验执法工作
(1)公安部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条“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理解的中心要点:车辆管理所是机动车查验执法的执法主体,确认机动车时,对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均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2)与部令配套的《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二条规定“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当设置查验岗、登记审核岗和档案管理岗”;第三条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查验机动车。按照機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标准确定机动车的车辆类型和使用性质。按照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印章标准使用印章”。
理解的中心要点:查验岗要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查验机动车,按照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标准确定机动车的车辆类型和使用性质。
(3)《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试行)》明确了查验组织、查验员资格、查验程序、监督管理等要求。第二条“机动车查验是指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等业务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认机动车”;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开展机动车查验业务时,应当设置查验业务岗、查验监督岗”;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查验场地、查验工具、查验智能终端查验机动车,按规定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未按规定使用的,不得开展机动车查验工作”。
理解的中心要点:查验是指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认机动车,要设置查验业务岗、查验监督岗,要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查验场地、查验工具、查验智能终端查验机动车,按规定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未按规定使用的,不得开展机动车查验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查验工作开展的程序、使用的场地、工具、系统等,明确了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认机动车。
1.2.3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明确了机动车查验执法的依据和程序
(1)《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引言中明确“GB 7258是我国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机动车检验、机动车查验等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及事故车检验最基本的技术标准,同时也是我国机动车新车定型强制性检验、新车出厂检验和进口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在范围中明确“GB 7258规定了机动车的整车及主要总成、安全防护装置等有关运行安全的基本技术要求,以及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警车及残疾人专用汽车的附加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但不适用于有轨电车及并非为在道路上行驶和使用而设计和制造、主要用于封闭道路和场所作业施工的轮式专用机械车”。
理解的中心要点: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其各项安全技术条件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的有关规定,凡是不满足GB 7258要求的,对生产厂家来讲无论其它标准怎么规定,也绝不允许生产出厂(或进口)进入销售环节,对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来讲,一律不应该签发合格的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对公安机关来讲绝不允许办理注册登记,绝不允许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因此《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是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最低、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机动车查验执法的实体性依据。
(2)《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引言中明确“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的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但不适用于军队、武警、公安特警装备的专用车辆,也不适用于在限定道路上运行的双铰接客车。
理解的中心要点:法规明确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有监督职责,公交管〔2014〕138 号文件细化了认定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具体情形,GA 801-2014,明确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怎样开展监督,明确了具体任务。
2对机动车查验执法社会意义的理解
2.1从车辆管理工作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定位理解机动车查验执法的社会意义
2012年公安部出版的《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概论》明确指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具有为道路交通管理服务、为公安工作大局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四个主要功能,车辆管理工作应有四个基本定位。(1)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基础。车辆管理所是驾驶人和车辆行驶准入的关口,关口把得严不严,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机动车查验执法工作正是在车辆登记、检验和日常监管中,严格把关,确保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安全技术状态合法合规、良好安全,进而确保道路行车安全;(2)执法的重要关口。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依法履职打击违法犯罪的前沿阵地,机动车查验执法能够在机动车登记、检验环节有效查处假牌、假证,杜绝走私、盗抢机动车办理牌证,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3)服务经济社会的重要手段。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与交通运输、汽车工业、城市规划和建设,人民生活质量密不可分,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严格规范的机动车查验执法能够为国家职能部门提供管理意见、推进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完善,进而促进国家汽车消费政策、汽车产业科学的完善和进步;(4)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车辆登记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车管所作为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坚持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致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热情服务。
2.2从机动车查验执法的工作定位理解机动车查验执法的社会意义
机动车查验执法作为车辆管理工作的一个环节,从业务流程上看,服务于车辆管理的整个业务流程,是交验车辆办理相关业务的第一道环节,是服务的第一道窗口;从功能上看,服务于道路交通管理整个工作,是夯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第一道防线;从技术性上看,服务于大公安职责,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履职基础。因此,机动车查验执法的社会意义还体现在其如下的工作定位:(1)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源头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对机动车的查验和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对符合标准的机动车依法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授予道路行驶权,阻挡不合格车辆获得道路行驶权,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2)严把国家机动车有关政策法规的重要关口。通过对机动车的查验,在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环节把关,认真检查比对机动车产品公告信息、进口信息等,确认机动车唯—性,确保机动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杜绝走私车、拼组装车获得道路行驶权;(3)打击盗抢机动车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机动车的查验,及时发现和甄别盗抢车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4)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实际工作中,查验流程、退复办流程的不同设置,查验标准学习不够,理解掌握不一、执行不一等突出问题已经成为整个车管服务工作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严重制约窗口服务效能和群众获得感的提升,因而公安部交管局“20条放管服改革措施”中提出了免拓印、通道式查验、转籍一次查验等便利化服务要求。(5)安全宣传的重要阵地。在机动车查验执法中通过对三角警告牌、反光背心等项目进行查验,并提醒送检人正确使用,能够提高驾驶人的安全防范意识。
3对机动车查验执法工作特征的理解
2018年警务技术职务改革已首次将机动车查验布控专业纳入警务交通技术职务改革的专业之一,从机动车查验布控专业特性来看,机动车查验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涉及多学科专业知识的复合运用,机动车查验执法具备以下工作特征:
3.1具有强技术性
机动车查验布是一项技术性要求极高的专业,涉及汽车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计量、检测等学科的相关知识,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又要有丰富的实际应用经验和技能。目前,机动车查验工作涉及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100多项,行业标准20多项。同时,专业还涉及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如PDA、汽车智能诊断系统(OBD)、机动车特征信息读取设备(CDR)、红外探伤仪、便携式电子显微镜、红外光谱仪、油漆覆层测厚仪、便携式工业内窥镜、查验业务系统、查验检验监管系统不断更新的软硬件设备的应用等,这些均要求该专业方向的民警对设备的构造、工作原理、规格、性能、使用方法等熟练掌握,才能准确应用在具体的工作中。
3.2具有应急实战性
车辆查验广泛应用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等道路交通管理的各个领域,在重大活动交通安保、重大交通事故处置、反恐防暴以及重大事件套牌车辆查处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3.3具有特有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部分厂家为迎合市场追求利润最大化,生产了大量的超长超宽、“大吨小标”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成为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通过严格的机动车查验执法,能够及时发现违规产品,并认定取证上报及处置,消除隐患。
3.4具有内容涉密性
运用专业手段对各类交通违法车辆、嫌疑车辆、犯罪车辆特征信息进行技术分析,有关信息及技术手段均须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不能对外公开。
综上所诉,机动车查验执法工作的特征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广泛的应急实战性、工作的特有性和内容的涉密性,是警务交通特有的专业,对从业人员除有较高的专业要求外,还有长期的实战经验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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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业务涉及机动车查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机动车登记有关规定和标准,机动车查验是指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等业务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认机动车,涉及的主要业务包括:
1.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2.办理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的变更登記的业务;
3.办理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变更登记业务;
4.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业务;
5.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
6.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且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
7.对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办理重新打刻原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变更备案;
8.办理加装或者拆除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业务;
9.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的,有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能够确认该机动车与被盗抢的机动车为同一辆车的;
10.办理转移登记业务;
11.车辆管理所应当应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监督校车、大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报废解体;
12.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业务;
13.办理申领、补领登记证书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