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018年“猎狐行动”中涉及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
2019-06-11
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2018”专项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共从80余个国家和地区缉捕涉嫌各类经济犯罪在逃人员1020名。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机关“猎狐行动”已从120余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4600余名,有力策应了中央反腐败工作大局,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面深化追赃追逃工作向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献礼
全国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信息化导侦、数据化实战,持续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强化要素分解,统筹做好案件办理、资金查控、证件废止、红通发布、资产查扣和境外核查等工作。因案施策、分类缉捕,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准确把握战机,不断取得新突破。2018年1月,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会同办案单位上下联动、加强线索搜集和侦控,辗转6国,成功将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犯罪的重大在逃人员陈某从加勒比地区缉捕回国。2018年6月,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公安部党委要求,全国公安机关着力强化P2P案件外逃犯罪嫌疑人缉捕工作,快速核查出逃轨迹,短时间内抓获包括上海“联璧”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侬某、“阜兴”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朱某,广东“佰亿猫”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投之家”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钱某和季某等数十名重大P2P外逃人员。2018年10月,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首次包机从泰国将17名在逃人员集中押解回国,获得良好社会效果。
全国公安机关认真研究法律适用、完善证据,及时向与我国签订并实施引渡条约的国家提请缉捕犯罪嫌疑人并引渡回国,2018年共成功引渡回国14名犯罪嫌疑人。2018年5月,从韩国一次性引渡犯罪嫌疑人5名,系“猎狐行动”开展以来一次性引渡在逃人员最多的经典案例。
全国公安机关充分利用国家监察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遵守在逃人员藏匿国法律,积极争取相关执法部门的配合,全力开展劝返工作。在法律威慑、政策感召、亲情感化下,共劝返在逃人员400余名。
全国公安机关坚持追逃追赃两手抓,全面深化并推进追赃工作。通过扎实的办案工作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通过国际执法合作,挤压境外在逃人员退还犯罪所得、回国接受审判。2018年,促成加拿大冻结涉案资产1.2亿加元,澳大利亚冻结涉案资产7800余万元人民币,新西兰冻结涉案资产7000余万新币。
2019年,全国公安机关将多策并举、精准高效,强力推进“猎狐2019”专项行动,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涉众型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叶某涉嫌集资诈骗案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公安局2018年3月 31日立案侦查,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犯罪嫌疑人叶某以经营AVO平台买卖外汇涨跌项目为名,承诺保本保息,诱骗群众买卖外汇。2018年3月29日,外汇平台交易关闭,叶某潜逃境外。3月31日,玉林市公安局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叶某批准刑事拘留。
2018年3月31日,接广西公安机关情况报告,叶某已从泰国乘坐航班逃往越南,并将于1个小时后降落越南。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立即启动紧急对越警务协助机制,请求越南警方以最快速度在机场开展布控缉捕。当晚,越南警方成功将叶某抓获。同年4月2日,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将叶某押解回国。
韩某、蔡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据福建省平潭县公安局2014年4月25日立案侦查,2011年3月至2014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韩某在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以其丈夫蔡某所经营的公司进行资金周转为由,向数十名受害者非法吸收资金600余万元人民币,并将大部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造成受害人损失500余万元人民币。案发后,韩某、蔡某逃至境外。2015年9月11日,平潭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韩某、蔡某批准逮捕。同年10月16日,国际刑警组织对2人发布红色通报。
2018年2月21日,葡萄牙警方依据红通将韩某、蔡某抓获。随后,公安部向葡方提出对韩某、蔡某的引渡请求。葡方经法院审理先后批准引渡。同年5月3日、10日,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先后将韩某、蔡某押解回国。
姬某等5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据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2015年7月10日立案侦查,自2012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赵某伙同姬某、温某、李某、董某、马某,在未经金融主管部门许可、不具备吸收存款业务资质的情况下,以其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名义,向数百人非法吸收资金1.4亿余元人民币,未兑付资金9700余万元人民币。案发后,姬某等人陆续逃往韩国。2016年12月19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上述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17年6月,公安部向韩方提起对上述5名犯罪嫌疑人的引渡请求。2018年2月27日,韩方将5人成功抓获,并立即启动法院审理引渡程序。同年5月1日,韩方批准引渡。5月4日,公安部“獵狐行动”工作组将5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
陈某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
据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2014年8月20日立案侦查,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无实际收购中草药的情况下,伙同他人伪造农户姓名及身份信息,以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名义虚开农产品专用发票10万余份,骗取抵扣增值税税款1亿余元;同时,在无实际收购业务、未开具发票的情况下,向税务机关虚假申报4万余份农产品收购发票,造成损失近1.75亿元。案发后,陈某逃往加拿大。2017年8月4日,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对陈某批准逮捕。同年10月20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2017年12月,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发现陈某前往安提瓜和巴布达,立即协商我驻安巴使馆协调安巴警方予以查缉。2018年1月5日,陈某被安巴执法部门抓获。同年1月11日,陈某被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安全押解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