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地区医疗纠纷情况及处理对策研究
2019-06-11蒲光军翁世平谢树莹唐宏敏何欣媚
蒲光军 翁世平 谢树莹 唐宏敏 何欣媚
[摘要] 目的 探究阿坝地区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特点及分类,并探索涉及民族习惯、宗教信仰下医疗纠纷的处理对策,以有效地改善阿坝地区医疗纠纷现状。方法 选取2012年1月—2016年12月期间汶川县、金川县、若尔盖县、松潘县、小金县、黑水县、马尔康市、阿坝州等8家人民医院的医疗纠纷数据进行回顾性汇总、分析,以了解阿坝地区医疗纠纷的具体情况。结果 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要求渐高,自我维权意识不断增加;另外,纠纷患者多为少数民族,其纠纷原因易受民族习惯、宗教信仰等影响,从而导致医患沟通存在一定的交流障碍。结论 关于阿坝地区医疗纠纷对策主要从医院技术水平、医务人员个人素质及专业技能、第三方调解、司法途径等方面入手,尤其创新性研究涉及民族习惯、宗教信仰下的处理对策,不仅可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还维护藏区的安全、稳定。
[关键词] 医疗纠纷;民族习惯;第三方调解;司法途径
[中图分类号] R197.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9)01(b)-0079-02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患者及家属的维权意识亦有提高,但由于医疗资源分配不平衡、医患信息不对等的影响,易导致医患纠纷产生,再加上阿坝地区多为少数民族,其生活习惯、语言文化及宗教信仰差异较大,更是增加了医疗纠纷的发生[1]。传统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途径为医患双方调解、第三方调解、医疗事故鉴定及司法途径,根据其调解意愿情况选择不同途径,若双方无法正常调解,则需第三方涉入或走法律诉讼途径[2]。因阿坝藏区涉及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患方存在拒绝尸检等问题;另外,第三方调解尚未成熟,从而增加了医疗纠纷处理的难度。为此,该文重点研究阿坝地区医疗纠纷的具体原因、影响因素,并侧重研究涉及宗教信仰处理的对策,不仅对以往医疗纠纷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为医疗纠纷处理对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方向。
1 研究对象
回顾性分析2012年1月—2016年12月期间阿坝地区医疗纠纷事件102例作为该次研究对象,通过对医疗纠纷事件具体的了解,如原因、科室及纠纷高发时段、患者职业类型、族别、纠纷解决途径、赔偿金额等,以探索有效的医疗纠纷处理对策。
2 结果
2.1 医疗纠纷地区、时间分布情况
自2012年1月—2016年12月的102例阿坝地区医疗纠纷案件,其中马尔康市人民医院0例,黑水县人民医院0例,汶川县人民医院24例,金川县人民医院8例,若尔盖人民医院6例,松潘县人民医院3例,小金县人民医院19例,阿坝州人民医院42例。由此可见,阿坝州人民医院、汶川县人民医院的医疗纠纷案件较多。医疗纠纷时间分布:2012年有13例,2013年有30例,2014年有28例,2015年有14例,2016年有17例,其年均发生例数为20.5例。
2.2 医疗纠纷高发时段、科室情况
102例案例中其纠纷高发时段有17例为就诊期间(16.67%),4例为入院前3 d(3.92%),14例为入院3 d内(13.73%),54例为入院3 d以上(52.94%),11例为出院1年内(10.78%),2例为出院5年内(1.96%)。科室情况:有20例为内科,18例为妇产科,9例为急诊科,34例为外科,7例为康复科,7例为五官科,3例为儿科,4例为医技科室,其内外科室所占比例为50.00%,其次到妇产科(17.65%)、急诊科(8.82%)。
2.3 医疗纠纷原因情况
102例案件中,有30例为患者对治疗效果不满意(29.41%),2例为设施设备原因(1.96%),6例为制度落实不到位(5.88%),24例为知情告知缺陷(23.53%),3例为服务态度问题(2.94%),17例为技术水平(16.67%),14例为患者无理取闹(13.73%),6例为其他原因(5.88%)。可见,阿坝地区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为患者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知情告知缺陷、技术水平及患者无理取闹。
2.4 患者职业类型、族别情况
在102例案件中患者的职业、族别情况,职业类型:有69例为农民(67.65%),3例为工人(2.94%),5例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0%),2例为国家工作人员(1.96%),22例职业不详(21.57%),1例为公司企业职员(0.98%)。族別:羌族16例(15.69%),藏族70例(68.63%),回族2例(1.96%),汉族10例(9.80%),4例族别不详(3.92%)。由此可见,阿坝地区医疗纠纷患者的主要职业多为农民,族别以藏族等少数民族为主。
2.5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协商过程情况
102例医疗纠纷案件中有71例为医患双方协商(69.61%),18例为第三方参与协商(17.65%),13例为司法途径(12.75%);而在协商过程中有57例为平等协商(55.88%),37例为患方多人参与(36.27%),8例为其他干扰因素影响如维稳政策(7.84%)。由此可见,大部分医疗纠纷案件可通过医患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6 医疗纠纷赔偿情况
102例医疗纠纷案件中有48例为金额赔偿(47.06%),1例为免费康复治疗1周(0.98%),53例为无赔偿(51.96%),其中金额赔偿最高金额为90万,最低金额为400元,平均赔偿金额为11.44万。
3 分析
3.1 原因、特点、影响因素
通过对阿坝地区2012年1月—2016年12月的102例医疗纠纷事件进行分析,发现医疗纠纷事件发生科室多为内外科、妇产科及急诊科,主要纠纷原因为治疗效果不满意、知情告知缺陷、技术水平或患者无理取闹;另外,大部分患者为农民,且以少数民族居多,尤其是藏族。据研究调查分析,大部分纠纷事件患方为农民,其文化程度较低,并深受民族习俗、宗教信仰等影响,且因语言交流不顺畅,导致患者对疾病认识、健康知识的了解情况较少,或存在一定的误差,从而使得患者对疾病治疗效果产生偏差,导致患者出现治疗效果不满意或无理取闹的现象。
另一方面,多数患者为少数民族,尤其以藏族为主,其存在不同的风俗习惯易导致医疗纠纷发生或不能公平协商解决。因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的影响,患者病重一时难以治愈时,大多选择在家治疗,而并没有留院继续接受治疗观察,从而错过最佳抢救时间,导致医患发生矛盾、纠纷[3]。另外,因宗教信仰影响,绝大多数患方拒绝尸检,从而增加了处理纠纷的难度,导致患方对医院、医务人员的矛盾增加,若无法得到有效的缓解,不仅影响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使得医患关系更为紧张,还可能危及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及社会的稳定。
3.2 对策
根据102例医疗纠纷案例的情况进行分析,通过研究其原因、特点、影响因素等,以寻找有效的处理对策。患者对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及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应增加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及个人素质,并提高其应急能力;另外,规范化各项诊护环节,并积极实施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等制度,以有效地缓解就医压力,从而降低就诊医疗纠纷的发生[4]。另一方面,定期培训、考核医务人员技能水平,不仅可提高诊护服务的质量,还可增加患者对治疗、护理的信任度,利于建立良好的护患、医患关系。对于语言交流不通患者,应与其患者陪同者讲解疾病相关知识、健康宣教等,以保障患者、陪同家属对患者疾病情况有所认识,从而降低了患者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的偏差。
在尊重患者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的提前下,以详细了解少数民族患者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并与患者、陪同家属进行沟通交流时,应保证患者的隐私权,并耐心倾听患者的疑惑,对于医学问题可适当予以正确、简单明了的解答,但对于道德性问题不予以评价,从而可有效地增近患者与医务人员的关系,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发展情况,予以针对性、有效的治疗方案[5]。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中,医患双方无法协调时,可通过第三方调解机制有效地缓解,但前提需保证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公平性、科学性。第三方调解机制主要由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医疗责任保险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联合组成,其公信力、权威性要求较高,可使得医疗纠纷双方信服,不仅可对医疗服务质量情况进行公平公正评价、监督,且具有较高的医疗防范风险意识,还取得司法相关认证许可,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医疗纠纷结果的法律效应。
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与多方面均有关系,本文对阿坝地区的医疗纠纷事件进行研究,发现医患发生的主要原因多为患者对治疗效果、技术水平等因素相关,且多发于就诊患者较多科室。另外,深入调查分析发现,患者多为农民及少数民族,对医学知识、健康教育认识较少,且易受宗教信仰影响。为此,不仅需应加强医务人员技能水平、应急水平,还需增加与患者、陪同家属的沟通交流;并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第三方調解机制,以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从而降低纠纷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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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