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亿减税红包能否为险企真正减负
2019-06-11俞燕
俞燕
5月29日午后,中國人保(601319.SH)突然直线封于涨停,中国人寿、中国太保、新华保险等保险股亦纷纷拉出一波涨势。让保险股全线异动的重大利好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一则公告,保险企业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比例,十年来首次调高,业内估算据此可以“省出”400亿-500亿元的利润。
经过半天的市场消化,5月30日保险股的股价又重新恢复平静,但这一政策对保险业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尚未终局的车险费改的影响,被诸多业内人士认为意义重大。“硬核减税、受益实在。”一位保险业人士如是点评。
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2019年第72号公告(下称“72号文”)里,关于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政策,予以调整: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让保险业多年承压的佣金和手续费的税负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了。一位保险业人士透露,这个政策酝酿已有多时,去年国务院对减税降费作出重要部署后,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多次与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建言和沟通,积极为保险业争取所得税减负政策。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集团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周燕芳提交的议案,便是建议允许保险手续费佣金支出全额税前扣除。
如今正式落地的速度之快,多少有点超出预期,有业界人士总结为“大公司锦上添花,小公司雪中送炭”。据保险业诸人士估算,在新规之下,以2018年数据测算,保险业的净利润据此可以增加400亿到500亿元左右的规模,对于在亏损中挣扎的中小保险公司来说,压力得到不小的纾解。
不过亦有财险业人士认为,手续费和佣金的税前扣除比例的提高,对于仍以手续费作为主要竞争手段的车险业的现状,并未得到实质改变。亦有业界人士认为,行业和企业自身的经营问题,本就不应该寄希望于减税降费来解决,否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另有一些金融业人士担心,通过减税节省出来的利润,是否能够真正用于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会不会又以另一种获客方式“返还”给消费者?
税前扣除比例调升
涉及保险业的所得税方面的规定,此前有过两个文件,每次调整恰好是以十年为界。
一个是1999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即“169号文”),规定保险企业当年支付的代理手续费可在不超过代理业务实收保费8%的范围内凭合法凭证据实扣除,保险企业当年支付的佣金可在不超过缴费期内营销业务实收保费5%的范围内凭合法凭证据实扣除。同一项保险业务不得同时扣除代理手续费和佣金,保险企业的直销业务不得扣除代理手续费和佣金。
第二个是2009年发布的《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即“29号文”),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该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则不得扣除。
根据5月29日发布的“72号文”规定,财险的手续费和佣金的税前扣除比例将由现行的15%提至18%,寿险的税前扣除比例则由现行的10%提至18%。关于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其他事项,则仍然继续按照“29号文”的规定来处理。该调整后的比例略低于此前保险业的期望值,据了解,此前一些财险公司曾建议,将抵扣比例调至25%左右。
据了解,去年底,业内曾传出保险业手续费和佣金的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政策将调整的消息。不过关于调整的方式,有过不同的讨论。一种观点认为,可能仍以现行的按比例管理的思路,调整现行的比例上限。另一种观点则建议手续费和佣金支出据实列支和扣除,让费用成本核算更明晰和真实。
不过对于两种调整方式亦各有优劣,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如仍按比例管理,手续费和佣金造假的痼疾仍难消除,如采用据实列支,则可能存在利润转移、避税的行为。亦有网友指出,虽然减税降费有利于行业减负,但寄望于通过减税来解决行业和企业本身的经营问题,并不现实。
与“29号文”相比,新规的一个规定是超过扣除比例的部分,结转以后按年度扣除,从而实现所得税递延。一位保险业财务人士表示,从保险公司的所得税调整项目来看,手续费是最大的调增项目。新规除了提高了扣除比例,可以缓解保险公司当期现金流压力,允许结转则使得手续费的所得税支出从现行的永久性差异变成时间性差异,从而也降低了所得税负债或所得税资产的规模。对于以长期期交为主的寿险公司来说,尤其是一项利好。
减负几成
一直以来,保险业的税负之重一直是业内之痛,也是业内多次呼吁的焦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目前财险业的税率却高达50%,寿险业也高达30%以上。
有关统计显示,2018年所得税在产险的总利润的占比约47%,人身险公司则约为31%。展业成本高,所得税税负重,“侵蚀”着保险业的利润,成为行业之痛。
以几家上市保险公司2018年的数据为例,中国太保财险的税前利润为65亿元,所得税为30亿元,其税负率达48%。太保寿险的税前利润为202亿元,所得税为61亿元,其税负率为30%。中国人保则在2018年报中称,其手续费以及佣金支出的增加,超过了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中国平安2018年报亦称,其产险的净利润同比下降8.2%,主要是受手续费率上升以及业务增长使得所得税费用增加的影响。
近年来寿险业纷纷向“保险业姓保,回归本原”转型,大力发展长期期交保障型业务,与此同时,相应的手续费和佣金在当期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也越来越大,由于部分手续费和佣金支出无法税前扣除,保险业的实际所得税负增加。一位寿险业人士认为,保险业的转型,也需要相应的税收政策法规能够根据行业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才能更好地激发行业转型的动力。
本次税前扣除比例提高后,能为保险业减负几成呢?诸保险业人士估算,以2018年的行业数据测算,新政实施后,财险公司的净利润约增加88亿元,增长约35%左右,人身险公司净利润则约增加381亿元左右,增长约33%,合计规模约在500亿元左右。就几家上市保险公司的情况,根据天风证券的测算,在新规下,人保财险、中国人寿、新华保险、中国太保和中国平安的2018年净利润约提升约29%、45%、25%、22%和11%。
华泰财险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丛雪松5月30日在银保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手续费和佣金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比例提升后,财险和寿险公司都会受益,“大家都感到很振奋,这个政策可以更好地激发保险业的活力”。
对于手续费超支几乎已经成为普遍现象的财险业来说,“72号文”的实施使财险公司的经营压力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据了解,目前车险业务的综合费用率至少在40%以上,除了20%左右的固定费用,账面的手续费至少在20%-30%,有的公司甚至高达40%,远高于15%的抵扣比例。新车手续费支出给了车商或4S店,旧车手续费大部分以各种方式返还给了消费者。手续费在保费收入里占到三四成,超出抵扣的部分还要缴税。
“这种情况下,车险怎么可能赚钱?资源和费用大部分用在承保端,哪里还有财力投入到理赔端的服务上面?”一位财险公司人士感叹。
一些保险业人士担心,本次降税后减负“省出”来的利润,能否真正用到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客户服务上,真正改变手续费高企的乱象。
根据“72号文”规定,新规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保险企业2018年度汇算清缴按照新规执行。每年的5月31日是汇算清缴的截止日。据了解,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已完成了2018年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新规实施后,多缴部分是在2019年抵扣还是直接返还,还需进一步明确。
此次,保险业收到减税降费的“大礼包”之后,一位保险业人士表示,关于保险业营改增、再保险以及资金运用等方面的税负问题,暂时不会那么急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