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科学合理划分督查范围
2019-06-10
方圆 2019年9期
为了规范和加强内部督查督办工作,保障检察机关及其检察人员依法履职,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近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督查主体、督查范圍和督查事项,强调重点对上级院、党委、人大等领导机关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本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提出了明确责任主体和督查程序。
该院通过科学合理划分督查范围,切实形成了分类、分步、分责的工作格局。既保证了监查全面覆盖,又突出了监督重点。同时建立督查督办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发挥督查组“紧箍咒”作用,保证事事真查、件件实办,确保政令、检令落实畅通。(文/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