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开封城墙兴废:城市发展与文化遗产认知变迁
2019-06-06张奎
张 奎
城墙是古代城市必不可少的军事防御设施,其主要以矩形或方形为空间格局,具有对内集聚、对外区隔的明显作用。近代以来,其原有的军事防御、政治维护等功能大为弱化,而作为文化遗产,其与城市发展、经济建设、市民生活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拆城”或“保城”成为很多老城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而其中受到城市内外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影响,又与文化遗产价值认知、城市地位、角色定位等密切相关。当前,关于开封城墙与开封城市发展的研究成果较少,如马海涛、秦耀辰的《论城墙对城市建设的影响——以开封城墙为例》①马海涛、秦耀辰:《论城墙对城市建设的影响——以开封城墙为例》,《城市问题》2007年第4期。探讨了城墙对城市的促进和限制作用,分析了开封城墙存在的问题,对后城墙与城市建设协调提出具体对策建议;如马正林的《论城墙在中国城市发展中的作用》②马正林:《论城墙在中国城市发展中的作用》,《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1期。提到城墙正反两面性:保护城市,支撑城市发展;限制城区扩大,阻碍城市发展等。在有关城墙与城市关系的研究中,多探讨城墙对城市发展的作用,而对城墙变迁与城市角色定位、社会价值认知等相互关系研究略显不足。
本文以开封城墙为例,试图从城市发展、文化遗产社会认知等方面,结合城市文化相关理论,探究新中国成立后开封城墙的拆建、保存与利用,分析在社会大环境和城市小环境下,不同阶段开封城市地位变化以及角色、功能、形象定位等,进一步探究主流话语以及不同群体行动中表现出的开封城墙价值认知变迁(图一),以此深化对文化遗产的价值认识,正确看待特定时期城市文化遗产的作用与意义,在实践中促进城市文化遗产与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
一、拆与留:旧城新任务与城墙有无用
1948年10月24日,开封城解放,同年11月成立了开封特别市人民民主市政府,社会性质发生巨大变化。当时的开封亟须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城市向社会主义城市改造,包括管理体制、政治制度、经济生产、教育文化等方面,“人民性”成为衡量评判很多事物的价值标准。虽然1954年省政府迁往郑州,开封行政中心地位有所下降,但仍被视为中原地区多功能的中心城市,其社会主义化改造显得尤为迫切。长期以来开封是一个以物质与服务消费为主的城市,生产功能并未得到强化,这并不符合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要求,向具有较高工业生产能力的生产型城市转变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由此,20世纪50年代的古城开封具有双重任务:政治上明确为社会主义城市,经济上强调建成生产城市。
明确记载的开封城墙历史可追溯到唐建中二年(781),时任永平军节度使兼汴州刺史的李勉重筑南北朝的“汴州”城,后周时对当时的老城进行较大规模的修筑,到北宋时作为“里城”进行增筑和贴筑,由金代到清代的开封城墙遭战祸和水患,也屡次在旧址基础上进行修筑和重建,①刘顺安:《开封城墙》,北京:燕山出版社,2003年,第23-38页。从旧社会留存下来的城墙在民国后实际用处就已很有限,而且它本然地将城市分割为内外,“这些防御体系,并非是用于保护自由民众摆脱帝国及其他强权侵犯和压迫统治的。恰恰相反,这些防御性的城墙是用来保护帝国官僚和他们的行政官僚以及其他一切尽忠皇帝的”②[德]申茨著,梅青译:《幻方:中国古代的城市》,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年,第459页。同时,强势的工业化热潮引来了物质效益最大化的价值评判,刘易斯·芒福德认为这就是指代资本主义工业城镇中功利主义者的生产行为逻辑——功利主义原则,③[美]刘易斯·芒福德:《城市文化》,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年,第179-179页。对迫切进行工业生产、旧城改造的开封城来说,以物质实体存在的城墙对现实经济生产和城市建设毫无用处的,阻碍着工业城市的建设,占用着人们的生活空间,而其包括砖石等却是可以用到城市建设之中的再利用的物质材料。
这在1956年11月开封城市规划方案中得到充分体现:“城墙是封建时期遗留下来的产物,是封建阶级镇压农民运动的堡垒,妨碍交通,毫无用途。拟把东、南、西南三面城墙完全拆除,填平附近水坑洼地,以增加生活居住面积,仅留北面和西北面,暂作防风之用。”④《开封市城建志》编辑室:《开封市城建志》,北京:测绘出版社,1989年。1958年调整后的规划同样认为:“发动义务劳动拆除,以消除交通障碍,利用部分土地,并可利用部分城墙砖作建材,利用城墙土填平护城河和低洼地带,解决通风问题,改善卫生条件”⑤《开封市城建志》编辑室:《开封市城建志》,北京:测绘出版社,1989年。。
开封长期受到水患和风沙困扰,民国以来虽黄河泛滥减少,但风沙淤泥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了愈来愈严重的影响(图二),有记载:“但地势卑湿,屡经河患;古代川流,填塞无余,因此宽广街道天晴时,则尘沙飞扬,白气茫茫,大有塞外沙漠情景”⑥忆珍:《开封素描》,《孤岛》1938年第1期。。而自然生态环境又很难靠人为一时改变,这种深刻的日常生活经验促使将生存生活问题放到意识形态、经济建设等问题之前。因为城墙能够抵挡风沙和水患,所以迎风而立的两面城墙要保留着,而其他面的城墙可以拆除。
在随后的城市改建与扩建过程中,形成了生活区与生产区分开的空间格局,不过由于交通建设等原因,1954年、1957年、1958年先后在南面城墙、西面城墙、东面城墙各新开辟一个城门口,而且在全国“拆城风潮”影响下,曹门城门洞与瓮城以及多处城墙拨檐以上部分被强行拆除。但拆除城墙的规划并未完全实现,这可能与群众参与意愿、城市人口变化、省会迁移等影响有关。1958年之前城区人口规模没有发生太大变化,甚至受省府迁郑、经济支援等影响导致了人口的下降,①程子良、李清银主编:《开封城市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324页。城与墙、人与地的矛盾有所缓和。
二、毁与保:老城利用改造与文物保护之争
1964年后,城市规划建设开始在“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下进行,在现状基础上建设成生产城市依然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定位。城市规模、功能布局、道路交通等设计趋于合理化,对老城(城墙里和南关区铁路以北)与新区的生活居住、工业生产等用地进行调整,在老城建设中更强调充分利用和很好改造的原则,老城区的工厂有计划地向外迁出,②《开封市城建志》编辑室:《开封市城建志》,北京:测绘出版社,1989年,第43-50页。逐步改善了“大跃进”的冒进举措,拆除城墙的呼声变弱。而且,以老城为中心、东郊与西郊工业区为两翼的城市空间格局反而有赖于城墙的界限,依托于城墙载体或坐标进行空间扩展延伸,有种符合古典城市设计规范的意味。
1963年6月20日,开封城墙、龙庭等被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列为河南省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久开封成立了市文物保护委员会,发布了“文物保护暂行办法”,而且人民委员会公布了开封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①赵佩主编:《开封大事记》,郑州:河南人民出版,1990年,第196-197页。,这对当时市内各界群众的文物价值认知产生了很大影响。当时,文物工作者依靠文物研究形成的历史理性、广大市民凭借生活经验形成的历史情感以及部分政府工作人员表现出的历史责任感,汇合成对开封文物保护的集体有意识和实践自觉性,从而使开封文物在那段时期出现毁坏很少的现象。
但在严峻的国内外环境下,由于战备思维,开封城墙被挖掘出可利用的实际用处:在城墙下建设人防工事。据记载:从1971年9月开始,全市90多个单位共万余人参加,在环绕市区的城墙下,构筑了3.7万余平方米的人防工事②赵佩主编:《开封大事记》,郑州:河南人民出版,1990年,第221页。。足见这场为应对危机而进行的建设规模之大、能量之强。因为战争的恐惧、生命的不安和奋争的士气,在文化或文明话语中的城墙显得无力和匮乏,这对作为文物的城墙来说,是一场灾难:墙体内部被挖空,城墙砖块被扒去,内侧护坡被破坏。
三、修与建:现代化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共识
开封城市的发展认识始终与自上而下的国家顶层设计有着密切关联,1982年国务院批准了包括开封在内的24座城市为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经全国人大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因此在1980年规划中认为的开封城市性质:以轻纺工业和手工艺为主,文化教育和旅游事业发展的现代化城市,到1982年调整为:以轻纺工业为主,科学、教育与旅游事业发展的历史文化名城,而到1983年被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以发展轻纺工业为主的社会主义工业城市,这与国家改革开放后强调经济效益的发展方针相吻合,把保持古城历史风貌视为首先要注意的问题。③《开封市城建志》编辑室:《开封市城建志》北京:测绘出版社,1989年,第52-60页。包括1985年通过的《开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及1999年国务院批准的《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确立了主要保护古城墙等的古都城市格局保护要求,并对城墙的保护范围、保护重点、保护要求等做了较为具体而详细的说明,由此能看出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墙及其周边区域已经得到政府的高度认同,成为官方的重要任务。
在社会思想解放潮流影响下,针对处于道路规划红线以内的大南门瓮城拆与保的问题进行了大讨论,在保留与拆除这两种对立说法中,最终确定了保留南门瓮城,并着手进行规划修复。这样的结果有其必然性,当时的开封已经以历史文化名城作为规划定位,同时在20世纪80至90年代,从国家到地方、从官员到普通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显著增强了。
经过讨论,历史文物保护几乎成为开封各界民众的共识,从而使人们在思想观念、意识以及行动上有更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开封城墙由积极保护变为主动修整。在城墙价值认知上达成共识。作为城市一部分的城墙是重要文物,更对展示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把对开封城墙的认识放到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层面上,特别是在1996年,开封城墙被列为全国第四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无论官方还是民间充分认识到开封城墙的存在、保护和修复的重要性。从常用的修辞语言可以管窥:(开封城墙)全国第二大古代城垣建筑、省内最大的一处古代城墙;(大南门瓮城)目前全城保留的唯一瓮城、河南省保留的最大瓮城,这只是对城墙历史珍贵性和现实稀缺性的一种注解,话语表述中显出城墙的贵重。不过对城墙的历史、文化、科学、美学等价值认知仍很欠缺,背后更多的是在展示城市及其拥有者——市民的荣耀感,这从开封城市发展史能有所体会。
清代以来,开封城经济衰败、地位下降,频繁的黄河水患对开封城水陆交通、商业经济、城市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曾经作为北宋都城的东京城繁华鼎盛,“雕车竞驻于天街,宝马争驰于御路,金翠耀目,罗绮飘香……八荒争凑,万国咸通”,①(宋)孟元老撰:《东京梦华录》,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9页。且清之前的明代开封城仅次于当时的北京城和南京城,“大街小巷,王府、乡绅牌坊,鱼鳞相次,满城街市不可计数,势若两京”②孔宪易校注:《如梦录》,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57页。。到民国时,对开封城破败印象多有记述,无不显出唱衰腔调,如刘绍慈的《开封剪影》一文中:“开封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省府路的繁荣,铁塔龙庭等名胜的夸耀,也只是过去余荫的承袭。她的将来,也不会有更大的发展”③刘绍慈.:《开封剪影》,《现代青年》1937年第7期。。新中国成立后省会搬迁,开封在省内的政治、经济地位也明显下降。对开封城里的人来说,城市落后又充满无奈,借助古城象征性的城墙来平衡城市地位消沉与辉煌不再的失落感,以期获得心理上的些许慰藉。
在这一时期,官民协作也在实践上加快了开封城墙的保护规划设计和修整实施,逐步从自觉保护走向官方主导、全民参与的自觉修复和重建。1994—1995年的大南门瓮城整修一期工程恢复了大南门历史风貌,在整个过程中,不只是政府部门规划和专家论证,也通过制作规划模型,让市民参与并提出意见。而且,政府部门也提升了对城墙的组织管理专业化。
1997年,开封市先后成立了“开封动员社会力量修复城墙工程指挥部”、开封城墙文物保护管理所,制定出台了《开封古城墙保护规划》《开封城墙保护管理办法》等方案④陈爱兰:《河南文物志·下卷》,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年,第816页。,更科学、合理、高效地推进城墙的保护和维修。在城墙修整过程中,开封本地媒体充分发挥了应有的舆论作用。
从1997—1998年的西门修复工程,可见生活化的媒体对政府、市民的影响推动非同一般。在工程开始前,开封《汴梁晚报》刊发了《开封城墙成为“国宝”》等表达激动欣喜与鼓励号召性的报道,引起广大市民关注,而后组织的专家座谈更是达成了有关城墙修复依靠力量、首期任务、工程指挥部成员推荐等共识。文章《深灰色的封面,读你千遍不厌倦——开封古城墙寻访录》极大地唤起了社会行动,各界人士在热烈的气氛和情绪驱使下,通过义务劳动、义卖捐款等方式为城墙修复出钱出力。⑤刘会敏主编:《开封日报社志》,2008年,第263-264页。对于古城墙修整,政府、媒体、市民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在言行上密切配合、连成一片,通过唤醒集体记忆,来实现城市中民众的身份认同,甚至此后开封城墙整修时,市民踊跃捐献家中的城墙老砖,用以修复城墙,由此“我们的城墙”自觉落实到个体层面——“我墙”,并将捐砖筑墙与热爱开封相挂钩,人与城的融合借助于连接古今的城墙遗产有了超越时空的意义。
很久以来,开封城墙与城市生命、市民命运息息相关,城墙逐渐演化为城市、市民的文化根基,由此,人、城与墙可谓在物质或精神上形成了相互依存的命运共同体,如同单霁翔曾言:“文化遗产是经过漫长历史进程有幸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更应该把文化遗产看作城市生命历程中不可中断的链接。这种链接使今天的生活与历史、与未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我们的感情有了物质的和非物质的依托”①单霁翔:《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文化建设》,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年,第97-98页。。
对开封城市与城墙的互动发展认识也处于不断深化过程中。伴随着新世纪的到来,在城市性质定位上,又加上了“旅游胜地”的表述,且在城市规划中增加旅游规划专项内容,旅游事业逐渐成为城市发展的重点。在开封城市建设中,将文物与旅游在发展思路、组织管理、宣传推介等方面始终联系起来,更看到了作为旅游资源的古城墙价值之大。
四、保与用:古都复兴新定位与旅游文化大开发
21世纪以来,人们的生活和消费愈来愈趋向文化娱乐化。而对一座城市来说,城市的独特魅力和文化体验越来越成为城里城外人追求的重点,“一座城市看起来怎么样,感受如何,以及它对观光客和当地居民有着什么样的吸引力,使得这座城市不同于所有其他城市,成为一个独一无二的、充满诱惑力的观光、工作、生活和投资的场所”②[澳]德波拉·史蒂文森:《城市与城市文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18页。。由此,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开封城墙以及开封市文化与旅游形成其该时期的发展主线——文化复兴与文化旅游。
城墙的存在价值以及价值实现是与市民和城市分不开的。形成自民、保护靠民、开发利民的城墙发展理应以生于此、居于此、业于此、游于此的人为中心,各项事业的开发本着城内外民众的文化价值需求。而反过来,开封市民等把城墙作为精神依托,也依赖于城墙及其周边的建设和利用。同时,开封城墙与城市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系连通、景观打造、文化建设等有机关联。作为城市文本的城墙,展示着开封的城市文化、城市精神、城市品格,为古都复兴提供可利用的资源或象征性的符号,以城市身份认同凝聚着城内各界的向心力。建设全城一景、宋韵彰显的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城墙可以说是开封城市形象展示的窗口,通过其开发与利用来打造独特的城市品牌,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市文化魅力。不过也应该看到,古城的历史“神韵”处于另外一种意义上的消解与重构之中,“复兴”更多的只是表象,而非生活的、内在的,警惕与市民现实生活、城市发展规律的脱节显得尤为关键。
遵循着全面保护、重点挖掘、整体优化、综合利用的基本原则,在城墙勘探、挖掘、保护和修复的基础上,对古城墙本身及其周边进行展示和利用。近几年,先后修建或整修安远门(北门)、小南门城楼、新开门以及多段城墙护坡,通过古马道博物馆等对底下的“墙摞墙”景观挖掘与展示,并大力进行周边的城墙沿线绿化和环城墙公园建设。2010年5月公布并实施的《河南省开封城墙保护条例》,以法规的形式增强保护的强制性,在对城墙的利用上,要求促进文化遗产价值的提升和文化内涵的释放。
文化遗产融入生活与生产的过程,既强调了其作为遗产所本该有的原真性,又要倾向于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一方面是以游客为导向的市场关系,另一方面是呈现和歌颂‘真实’文化的主张”①[英]贝拉·迪克斯:《被展示的文化:当代“可参观性”的生产》,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24页。。开封城墙也不例外,在政府和企业那里,成为政治经济资源。
环城墙公园是依托城墙形成的公共文化空间,以主题化的定位与市民日常生活相结合,也无形中形成一种约束。花树景观和休闲设施改善了人居环境质量,也提升了生活品质,而文化娱乐活动是城市生活节奏缓慢的见证,这对社会矛盾缓和、情感交流、文化修养提升等有所助益,但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
2016年小西门至迎宾门的开封城墙正式对外开放,这种空中花园式的立体景观,迈出城墙利用的一大步,也符合市民、游客的体验要求和情感期盼。对城墙的消费,其实超越了其功能价值,是对文化或象征层面的消费。将历史时期的城墙攻守故事再现或相关人与物定格展示,这些却是作为符号意义而被接受的,虽然也在其中力求“真实”。城墙文化或符号的再生产同时也杂糅了历史与现代、文化与科技,为流行或时尚所解构,以得到更多人青睐。
在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环境影响下,开封城墙的兴废与城市发展、社会认知是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的,其背后是个体或群体对价值的认知和发展的认识,是人与墙、城与墙等之间关系的历史体现。新中国成立以来,开封从传统的消费城市向现代化的生产城市转变,又向国际化的文化旅游城市进军,对城墙的认知讨论在功能实用价值、历史文物价值和文化象征价值等方面有重点地进行。
由此可见,开封城墙经历了从拆与保、毁与留到修与建、保与用的矛盾解决过程。不同时期、不同语境下的个体、群体选择或城市定位均有其历史合理性和局限性,也都能赋予其理应存在的意义或必然改变的缘由,而借由开封城墙所表达的身份认同一时却难以改变。在对待文化遗产上,每个城市及其所有者都会表现出理性与冲动、情感与责任,而我们要做的应是:在历史、现实与未来上不断平衡,在经济、文化与社会中相互协调,尽可能达成人本化与物本化共存的价值认识与实践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