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中的实践
2019-06-05顾恩凯魏东泽
顾恩凯 魏东泽
【摘 要】 为探索引进第三方安全检查机构参与港口危险货物安全检查工作的模式,分析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的特点和优势,阐述引进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的必要性和前景。以2017年浙江省港口危险货物第三方安全检查为例,分析第三方安全检查的实践过程、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检查标准、制定第三方安全检查机构管理办法、培育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市场等对策,引导第三方专业力量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的长效治理提供重要的技术和智力支撑,提升港口危险货物监管水平。
【关键词】 港口;危险货物;第三方安全检查
0 引 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燃料、石化产品等危险货物的需求量持续增长,港口作为危险货物装卸、储运、中转的主要集散地面临着巨大的安全风险。我国一贯重视港口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管,但由于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存在风险点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艺技术复杂等特点,生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对港口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管至今仍是我国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一大难题。
近年来,随着《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港口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管体制有了深刻的变革。2012年,安监部门的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逐步划转给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但危险化学品专业监管队伍并未一并划转,这使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压力骤然增大。8?2天津滨海新区特大爆炸事故发生后,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问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我国陆续出台或修订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港口危险货物监管的规章制度,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管的范围和职责不断扩大,对安全监管的要求不断增加,但安全监管专业队伍建设相对滞后,迫切需要引进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
第三方安全检查机构在专业水平和独立性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将过去单一的“政府督促、企业整改”的安全监管模式转变为“政府监督管理、第三方提供专业服务、企业整改落实”的闭环监管模式,有助于提升安全监管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是监管举措的有益创新,在实践中获得了各方的认可。
1 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发展现状
据交通运输部统计:2015年全国规模以上港口石油、天然气及制品吞吐量达到8.54亿t,化工原料及制品吞吐量达到2.44亿t;2016年全国规模以上港口石油、天然气及制品吞吐量达到9.30亿t,比上年增长9.0%。持续高位的危险品吞吐量使港口安全生产面临巨大的压力,也增加了对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的需求。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精神,各地开始逐步引入第三方安全检查机构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以提高安全检查的专业化水平。
2013年,上海市金山第二工业区引进第三方安全检查机构对工业区内建设、检修、拆除、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37万余项,开出整改意见书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14年,宁波石化开发区引导区内66家从事危险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的企业与第三方安全检查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了《宁波石化开发区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16年,浙江省港航管理局首次引入第三方安全检查机构对省内2家在港口经营危险货物的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出具安全隐患诊断治理报告,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持续跟踪、排查、治理诊断发现的安全隐患。2017年,浙江省港航管理局进一步在全辖区推广应用,对辖区内23家在港口经营危险货物的企业开展了第三方安全检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600余项,将其中1家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并约谈其负责人,责令2家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2017年,舟山市委托第三方安全检查机构对全市48家在港口经营危险货物的企业开展全面安全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对作业风险和安全管理水平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划分安全监管级别,开展差异性监管。2017年,海南省港航管理局聘请第三方安全检查机构协助对全省12家在港口经营危险货物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安全隐患535项,关停了2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由于与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相关的规范、标准缺失,部分第三方安全检查机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降低服务标准、无序竞争,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市场的发展受到制约,亟待监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2 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在港口 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中的实践
以2017年浙江省港航管理局引入第三方安全检查实践为例,通过对20余份检查报告进行分析归纳,详细介绍第三方安全检查情况和检查效果,并分析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2.1 浙江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概况
浙江省是港口危险货物进出口大省,港口安全生产面临不断增长的压力。截至2017年底,浙江省内共有在港口经营危险货物的企业323家,危險货物泊位525个,其中沿海地区万吨级以上泊位110个,内河地区500吨级以上泊位132个。港区内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危险货物储罐个,总罐容万m3;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9个,总面积6.6万m2;危险货物仓库7个,总面积 m2。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65个,其中一级重大危险源43个,二级重大危险源15个。2016年,浙江省危险货物吞吐量超过了1.9亿t,约占全国总量的1/6。
受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资金预算等条件的限制,浙江省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管人员配置不足、监管装备落后等问题日益凸显。据统计,目前浙江省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中具有化工、油气储运等专业背景的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人员只有十几名,监管力量与监管需求严重不相称。
2.2 第三方安全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