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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研究*

2019-06-02高旭东

关键词:大唐协同主体

高旭东

(1.清华大学 经管学院,北京 100083; 2.清华大学 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北京 100083)

一、研究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积极引进技术、参加国际技术分工,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但是,因为加入的是跨国公司主导的产业链,这导致了本土产业链出现断裂和碎片化的问题,对本土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是不利的[1],特别是在技术封锁、技术禁运这一背景下,本文希望对在我国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形成一些理论认识。具体而言,本研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在我国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基本规律和特点是什么?影响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对于什么是“本土企业”,可能存在各种不同的理解。在本研究中,我们把本土企业界定为经营活动由国内资本而非国际资本控制的、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根据这一界定,有的中外合资企业,虽然中方的股份超过50%,但是企业的核心经营活动,比如核心技术或产品的开发实际由外方控制,则这些企业不在本研究的范围之内。与此同时,我们把本土企业之间的“协同创新机制”界定为:本土企业之间在技术创新活动中形成的相互支持、相互依赖的关系,目的是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相互支持的、比较完整的产业链。换句话说,在基本相同的条件下,本土企业在选择创新合作伙伴时,如果不是像现在这样优先选择跨国公司、尽可能不选择本土企业,而是同等对待或者优先选择本土企业,那么就说明本土企业之间的“协同创新”关系正在或者已经形成。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对在我国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形成一些理论认识,是理论探索而不是理论验证,因此本研究采用以建立新理论或者发现新的理论见解为目的的案例研究方法[2-3]。

本研究的主要发现可以概括为: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可以大大提高本土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绩效;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是一个复杂和曲折的过程,特别是,在这一过程的启动阶段和转折阶段,非经济因素或者至少是长期经济因素而不是短期经济因素具有独特的、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提高本土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绩效方面,以第三代移动通信(3G)国际标准TD-SCDMA(time division-synchronous 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为中心的、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建设是一个典型例子[4]。TD-SCDMA真正改变了全球及中国通信市场格局。1G时代,我国移动通信市场基本上受制于跨国公司,本土企业基本没有话语权。2G应用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本土企业仍然较弱,爱立信、诺基亚、西门子、摩托罗拉、朗讯、北电网络等跨国公司的设备大量进入中国。这些公司分属不同的国家,由此也造成“七国八制”的现象。以2000年由大唐提出的TD-SCDMA技术标准被国际电信联盟(ITU)正式确立为3G国际标准之一为起点,中国企业开始成功逆袭。在2014年7月15日“2014中国LTE产业发展峰会”上,中国移动副总裁李正茂表示,经过五年的努力,TD-SCDMA产业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李正茂介绍,“前几年,业界还有专家怀疑,TD-SCDMA到底能建设多大的规模,然而到目前TD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单一3G网络”。

另外,TD-SCDMA对信息安全与国防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我国自主开发的新一代全球定位和信息导航系统“北斗”,其数据传输、加密、存储等功能,就是大量基于TD-SCDMA和TD-LTE的基础协议研发成功。同时,我国正在积极部署的“建立海洋强国”的战略规划,建立快速、灵活、积极的网络作战指挥平台,也大量采用了TD关键技术。此外,我国目前正在加速实施的军事装备国产化升级目录中,我国常规的战略导弹、空中飞行器所必须要装备的“数据链”通信系统,也大量使用了TD的独创技术[4]。

在非经济因素的影响方面,以TD-SCDMA为中心的、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也是一个典型例子。亲身经历了TD-SCDMA发展的艰辛,原大唐移动负责人之一的李萌这样写道:“自1998年到2005年,是TD-SCDMA和大唐最困难的时期,也是TD-SCDMA的‘襁褓期’。如果不是周寰、李世鹤等人抛开个人得失的‘以命相搏’,如果不是大唐的国家与民族情结,如果不是中央企业超出经济利益范畴的‘非理性’,TD-SCDMA或许早已经烟消云散了,甚至早已成为反面教材。在1998年到2005年的‘8年抗战中’,TD历经了标准提出、技术验证、网络实验等关键工作,单每走一步,其艰难险阻都超出了任何一家企业所能承受的极限。

这一研究的发现具有比较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从理论上看,本研究发现了非经济因素、至少是长期的经济因素而不是短期经济因素的巨大作用。这与现有文献特别强调合作中的理性决策和经济价值非常不同[5-6]。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情况?本研究表明,在经济开放的背景之下,从短期看,本土企业往往更愿意加入到跨国公司的创新体系中[7-8],而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往往面临巨大的挑战,单从短期的经济利益看,后者不是理性的选择。正因为如此,非经济因素、至少是长期的经济因素而不是短期经济因素的作用就成为不可替代的了。

从实践的角度看,本研究的发现对企业战略和政府政策也具有比较重要的意义。从企业战略的角度看,如果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异常艰难且难以带来短期的利益,即使是行业领先企业也会面临巨大挑战,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采取什么样的战略?对于非行业领先企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更需要认真选择合适的战略。

再比如,从政府的角度看,如果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异常艰难,政府能够提供什么帮助?如何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如何处理好经济开放、市场开放与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关系?这些问题非常基础、非常重要。但是,因为长期以来缺乏深入的思考,所以导致政策上出现模糊和摇摆。本研究的发现为这些问题提供了比较清晰的答案。

二、相关文献回顾

本研究采用以建立新理论或者发现新的理论见解为目的的案例研究方法。这就要求研究过程不受任何现有理论的约束,以免陷入机会主义运用现有理论的误区[9]。在这一原则下,我们收集和分析了以下这些相关文献,以求得在数据收集、数据分析、相关文献之间的互动[2]:(1)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必要性;(2)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可能性;(3)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可能障碍。

从必要性看,存在不同的观点,但是许多重要的研究,特别是2018年以来中美经济关系的变化,都表明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是必要的。一些学者认为,本土企业可以选择加入跨国公司已经建立的体系[7-8]。虽然这一选择的好处是明显的,但是在我国经济已经高度开放的背景下不一定是有效的选择。我国的轿车产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其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以合资的方式参加到了跨国公司的创新体系中,但是本土企业的核心能力,特别是轿车设计和工程能力并没有真正培养起来。原因在于,在能力不对称的情况下,跨国公司作为总体能力强、特别是核心技术能力强的一方,在合资企业中居于主导地位,不可能积极配合中方合作伙伴的技术能力培养[10-12]。

另外,主流的技术追赶理论认为,“引进、消化、吸收”发达国家的技术是发展中国家企业技术能力培养的主要途径[13-16],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似乎没有那么紧迫。大量关于研发国际化[17]、开放式创新[18]的研究也表明,创新活动国际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企业创新对地域的依赖似乎在降低。

但是,对日本、韩国等实际的技术和经济追赶进行了深入研究的学者们发现,这些国家的成功追赶,最终还是需要建立在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产业链和产业支持体系之上,需要本土企业之间的协同创新。丰田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成功的轿车企业之一,是因为除了自身在轿车开发、轿车生产方面独特的核心能力外,以丰田为核心的强大的零部件配套体系是重要基础[19]。

关于企业竞争优势来源的文献[1][20-22]表明,发达国家企业的竞争优势是以产业而不仅仅是一个个独立的企业为基础的;相应地,发达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具有竞争力的企业的竞争优势与企业自身的资源和能力有关,但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是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即基于本土企业和组织的比较完整的产业链的支持。这样看来,我国的本土企业也不能永远单打独斗,而是需要在必要的时候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和创新体系。

从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可能性角度看,虽然困难不少,但也是可能的[23-25]。有的研究似乎表明,建立这样的机制起步并不困难;起点低(比如技术水平)也不用过于担心,关键是要不断加强本土企业间的合作,实现持续不断的创新[1]。换句话说,建立创新机制、提高创新的速度更为重要。有关主导设计和技术标准形成机制和过程的研究则表明,核心企业的战略以及国家政策都是影响本土企业建立协同创新机制的重要因素。录像机行业、个人电脑行业(CPU、操作系统)、路由器行业,以及最近的互联网行业、手机终端行业,核心企业的战略(索尼与松下、英特尔、微软、思科、苹果、谷歌等)是行业发展和协同创新机制建立的关键因素[26-32]。又比如电信设备行业,GSM(global system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s)、WCDMA(wideband 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之所以能够在世界电信市场上处于主导地位,就是因为在欧盟的强制政策下,欧洲企业形成了相互支持的协同创新机制,进而吸引(更准确地说是迫使)世界各地的企业加入到这一技术体系中来。相反,美国政府在2G上的自由竞争政策,导致了美国电信设备产业的衰弱[33-36]。

从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可能障碍看,现有的文献表明,障碍很多,需采取有效措施克服。除了直接涉及本土企业的“后来者劣势”问题的负面影响[24][37-38],现有文献提示障碍的来源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建立合作创新关系首先需要的是合作双方感知到对方在合作中的价值[5]。因此,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一种可能的障碍是对现有的创新模式比较满意[39],没有更高的追求[40],或者缺乏交流、没有意识到与其他本土企业进行合作创新的必要性,认为既然已经与跨国公司有了合作,为什么还要同本土企业建立新的合作;或者相信与跨国公司合作价值更高,比如轿车工业[10]。

障碍也可能来源于对变革中可能存在的各种不确定性的担心[41-43]。即使本土企业对现有的由跨国公司主导的合作关系不满意,建立同其他本土企业的协同创新机制可能包含着很多不确定性,本土企业也可能不愿意冒风险去尝试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比如,担心新建立的合作关系可能还不如原来的有效;担心建立新的合作关系需要时间,也可能会影响同原来的合作伙伴(跨国公司)的合作关系,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还有一种障碍是过往失败合作经验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的技术主要依赖进口,本土企业之间的技术创新合作一直不处于主导地位,这必然造成本土企业之间合作经验的缺乏,很多时候甚至导致不愉快的合作。实际上,这不仅出现在本土企业之间,而且出现在本土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有限的合作、不成功的合作,往往成为进一步合作的障碍[44-45]。

三、研究方法与数据收集和分析

笔者选择以建立理论为目标的、科学的案例研究方法[2-3][9]。选择这样的研究方法,是因为目前还没有关于在发展中国家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理论,因而也就谈不到验证这样的理论。正因为如此,选择以建立理论为目标的科学的案例研究方法是必须的,也是最恰当的。

选定了研究方法之后,第一步是数据收集工作。笔者先从比较熟悉的领域入手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工作,包括调下面这些案例:电信设备(中兴、华为、大唐、中移动等),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国家电网、西电集团、特变电工等),发电设备(东方电气、上海电气、哈尔滨电气),高铁装备(中车——原南车、北车,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铁科院),工程机械(徐工集团、山推)、高档数控机床(沈阳机床、华中数控)、地铁设备(深圳地铁、长客、株洲厂)等。

笔者发现,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存在三种基本形式:生产者主导(大唐以TD-SCDMA为核心的、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努力的例子,发电设备企业的努力,高档数控机床企业的努力,工程机械企业的努力)、使用者主导(比如深圳地铁地铁设备国产化、国家电网特高压输变电设备、铁道部高铁装备),使用者成为生产者(中兴通讯的嵌入式操作系统)。当然,从逻辑上讲,第四种形式,即生产者成为使用者也是可能的,但在我们的研究中没有出现。

在这样的情况下,笔者把研究的范围限定在了三个例子:大唐主导的以TD-SCDMA为核心的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努力的例子,深圳地铁主导的地铁设备国产化的例子,以及中兴通讯研发、生产、推广嵌入式操作系统的例子。做出这样的选择,一是它们具有很好的代表性,满足了以发现理论为目的的案例研究所要求的“理论抽样(theoretical sampling)”原则(不是“随机抽样”)[2];二是在这三个例子中,与相关企业的紧密联系与合作使得数据收集的高质量更容易被保证,因而研究的质量更容易被保证。

再接下来是深入细致的数据收集。这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访谈实现的。这是一个非常动态的过程,包括访谈问题的设计和不断更新,并坚持如下原则:(1)访谈问题要反映访谈企业与其本土企业建立合作创新关系的具体过程、基本做法、主要障碍、成就大小等;(2)访谈问题要有利于回答本研究拟解决的关键问题;(3)访谈问题要有利于进行现有文献和资料与所访谈企业同其本土企业建立合作创新关系的实践的对比。另外,具体的访谈问题一般会随着访谈的深入、新的信息和资料的获得而更新。为了保证数据收集的准确性和质量,最重要的措施是严格遵循“理论抽样”的原则和数据相互验证的原则。

在数据收集的基础上,数据的整理和分析严格遵循从开放到聚焦、从内容到理论的原则(from open coding to focused coding, from substance coding to theoretical coding)。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数据收集与数据的整理和分析不是一个机械的线性关系:全部完成数据收集之后再进行数据的整理和分析;恰恰相反,数据收集和数据的整理和分析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数据收集是数据整理和分析的基础,数据整理和分析又为进一步的数据收集(包括访谈问题的更新)指明方向。

正如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存在三种基本形式一样,数据收集、数据整理和数据分析在研究的早期显示,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包括三个不同的阶段,即启动阶段、过渡阶段、(成功后的)扩展阶段。分析影响这三个阶段演化的主要因素后发现,多种因素(政府政策、社会环境因素、技术因素、市场因素)都会影响三个阶段的演化,但是其作用机制非常复杂,特别是非经济因素、至少是长期的经济因素在不同阶段的作用差异很大。各利益相关者(企业)的作用和行为差异也非常大,特别是在前两个阶段,绝大多数企业(非主导企业)存在机会主义行为。

对数据的整理和分析(coding)的自然结果就是理论的建立:哪些因素和机制影响在我国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这些因素和机制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什么,如何理解这些因素和机制之间的内在联系的关键是,一定要遵循理论的建立是一个从所掌握的数据自然而然地“长出来”(emerge)的过程这一原则,而不是单纯从现有的文献总结出来[2]。遵循以上原则,本研究的数据收集、数据整理和数据分析的发现可以用图1所示的理论模型来表示。

图1 影响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主要因素

四、研究的主要发现

在这一部分,我们首先介绍这一理论模型的核心要素,讨论其理论意义和实践(企业战略、国家政策)意义。

(一)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巨大作用

本研究的第一个重要发现是,成功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可以大大提高本土企业的竞争优势和绩效。前面已经介绍了电信产业围绕TD-SCDMA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成就,所以在此重点介绍地铁设备与中兴通讯嵌入式操作系统的情况。

在地铁设备方面,20世纪90年代,我国地铁建设设备主要依赖进口,价格昂贵且服务极差。以价格为例,1995年地铁进口设备的合同价格平均折合成人民币2.71亿元/km,其中进口的地铁A型车辆每节折合人民币1 510万元。深圳地铁主导的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彻底改变了这一状况,比如A型车辆价格在国产化之初就降低到人民币1 000万元左右。实际上,截至2017年12月,深圳地铁设备全部实现了自主创新,零部件的自主化率达95%以上。在经济性方面,设备的造价、运营费用、维护费用、产品零配件自给率以及节能效率等都在国际市场具备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在可靠性方面,深圳地铁已经连续运营13年,列车运营的平均正点率超过99.8%,且未发生过行车安全事故。可以说,中国的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和运营服务水平已达到了国际领先地位。

在嵌入式操作系统方面,中兴通讯在2003年启动Linux内核研究,2008年自主研发的嵌入式操作系统在公司内部实现了完全国产替代,2014年中兴通讯的嵌入式操作系统开始向其他企业销售。现在,中兴通讯嵌入式操作系统的很多关键指标(实时性、可靠性、安全性、易用性和适配性等)在业界领先,不但在国内的通信、广电、电力、机器人、轨道交通等领域实现了进口替代,而且销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比如在国内,某企业原本采用的是美国Wind River公司的VxWorks系统,在更换为中兴通讯系统后,产品研发周期缩短一半,新产品上市周期大幅度缩短。中兴通讯嵌入式操作系统销售量自2015年达到近2 000万后,一直稳定发展,出货量处于国内领先地位[46]。

(二)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基本过程

本研究的第二个重要发现是,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存在如前所述的三种基本形式,其基本过程都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启动阶段、过渡阶段和(成功后的)扩展阶段。

这三个阶段的基本特点是:启动阶段相对比较容易,扩展阶段也比较自然,但过渡阶段充满曲折,需要主导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且还不一定能够成功过渡到扩展阶段。多种因素,包括技术因素、市场因素、政府政策因素等都会影响三个阶段的演化;在过渡阶段,主导企业的作用至关重要,在启动、扩展阶段,各种影响因素的作用则更为均衡。

具体而言,多种因素可以启动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过程。比如,地铁产业启动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主要因素包括:国家政策(因为建设成本居高不下,1995年国务院发文停止地铁建设,随后出台的政策是建设地铁必须通过国产化降低建设成本);个人选择(深圳地铁的副总经理简炼先生认为国产化具有重要意义,因而大力支持这一政策);地铁制造企业(比如长春客车,简称长客)和其他地铁设备供应商认为国产化蕴含着对自己有利的发展机会。

第三代移动通信(3G)产业启动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主要因素包括:大唐特别是其下属企业大唐移动,其既有自身发展的诉求,又有贯彻执行国家大力推进自主技术创新政策的情怀;有的跨国公司(如西门子)看到了通过与大唐合作进而改变自己在3G上的不利处境的机会;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学者认为在3G上存在赶超跨国公司的机会,虽然绝大多数人认为机会不大。

中兴通讯启动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因素相对简单:公司的主要领导人问自己这个问题——中兴每年需要进口那么多嵌入式操作系统,自己开发这些操作系统是不是更有成本优势?当然,这是在中兴通讯使用外部供应的嵌入式操作系统已经很久、积累了较多的经验之后。

启动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过程相对比较容易,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一是本土企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当时由跨国公司主导的创新体系的问题存在比较一致的看法;二是在这个阶段各利益相关者都愿意“做个没有必要进行实质性投入的好人”。

跨国公司主导的创新体系的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价格太高,特别是后续的备件;二是不配合国内企业建设高速度的要求,因为跨国公司的人员节假日多、不习惯加班;三是后期维护成本高且不及时[47]。

启动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过程比较容易的第二个原因是,在这一阶段,真正需要各个利益相关者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很少,甚至是基本没有。比如,TD-SCDMA在很早的时候得到各方面的支持,主要是口头上的支持,一个重要原因是这种“廉价的支持”比较容易提供。当然,“廉价的支持”不等于不重要的支持。实际上,启动阶段非常关键,没有这个阶段就没有后面的阶段,因而“廉价的支持”实际上非常重要。

在过渡阶段,情况有很大不同,这时候需要切实克服一系列重大挑战,需要实质性的、大规模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存在多种影响因素,但仍有少数主导企业愿意承担起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重担。

比如,在建立地铁设备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过程中,存在两个非常令本土企业头疼的问题:一是本土制造企业的投标资格,二是如何保证本土制造企业产品的高质量可靠性。所谓本土企业的投标资格问题是指,由于后来者劣势的影响[24],国内普遍存在不信任国产设备的问题,因而有关的招投标政策法规和文件往往规定,投标企业的产品如果没有在实践中被实际使用过就不具备投标资格。这样的规定事实上完全剥夺了本土企业的投标资格。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深圳地铁冒着极大的风险,改变了很多招投标规则。比如在高端A型车招投标中,《深圳地铁设备采购招标评标办法》规定,评委的主要职责是统计投标人的技术承诺分,只有在全体评委意见都一致的情况才可以减分、不能加分,然后与价格分相加排出名次,推荐价格分和技术承诺分最高的(第一名)为中标人。

这个独特的招投标办法,史无前例地将中标的权利全部交给了投标人,基本排除了评委选择中标人的权利,同样,招标人也放弃了中标人的选择权。通过这种特殊的招标评标竞争,长客作为一家没有生产业绩的国内企业以价格低和技术承诺分高的绝对优势一举中标。由此,国内企业抓住了自主设计和制造高端A型车的第一次机遇,中国的第一批自主设计制造的高端A型车辆被用于深圳地铁。

如何保证本土制造企业产品的高质量可靠性是另外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这是因为,任何新技术、新产品,即使是通过国产化开发的产品,都存在一个不断成熟的过程,任何一家企业包括国外企业,也不敢保证自己的新产品从一开始就绝对可靠。为此,深圳地铁也提出了有效的解决办法。还是以高端A型车为例,深圳地铁对车辆供应商的车辆,首先在没有人的夜里试用,然后在乘客很少的晚上试用,最后才投入实际运营。在这个过程中,深圳地铁与车辆供应商紧密合作,对发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解决。

在TD-SCDMA这一例子中,其过渡阶段也是充满了曲折和艰辛。比如,如何才能吸引国内同行参加到TD-SCDMA产业链和创新链的建设中来?大唐采取的一个策略是,在2002年成立TD-SCDMA产业联盟,与它的直接竞争对手包括中兴和华为分享它的核心技术。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是一种“自杀”行为,特别是在大唐的市场地位远远弱于中兴和华为的情况下,但大唐没有别的选择。

即使是争取政府的支持,也非常困难。比如,2002年12月,中央政府某部部长访问大唐时问:“为什么大唐在其他跨国公司已经开发了WCDMA和CDMA 2000的时候还坚持发展TD-SCDMA技术?”又比如,针对运营商应用TD-SCDMA不积极的情况,被称为TD之父的李世鹤先生在2008年4月指出:“TD-SCDMA不久将会死亡,因为政府机构并没有一个清晰的计划,没有人清楚TD-SCDMA是否能够在中国被广泛应用,没有人知道哪一家运营商将使用TD-SCDMA。”

为了获得政府的支持,大唐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一项措施是建立与非用户利益相关者(如著名学者、政府官员,包括退休人员、媒体人士)的非正式社会网络。例如,有关对TD-SCDMA优势的质疑一直存在,政府也不可能支持落后技术。为了克服这一困难,大唐邀请著名学者帮助。原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总工程师李进良教授,便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李教授做了许多研究,并写了很多论文对比TD-SCDMA、CDMA 2000和WCDMA的相对优势和劣势。李教授的一个关键结论是,TD-SCDMA的技术优势远远超过WCDMA和CDMA 2000[38]。由于李教授是无线通信领域具有很高声望的专家,他的研究有助于帮助政府建立起支持TD-SCDMA的信心。事实上,李教授和他的同事们、朋友们也给中央政府高层领导写过很多信,分享他们对TD-SCDMA的理解,并建议政府对这一标准进行支持。

即使是在中兴通讯的嵌入式操作系统,也是一个充满挑战的过程[46]。技术在内部进行推广时,遭遇了内部各方的较大阻力。首先,部分高层领导反对操作系统的自主研发,对投入产出的角度持较保守或反对的态度;其次,技术团队中非Linux技术爱好者在Linux内核的研究上存在动力不足的问题,对操作系统的研发信心缺乏;最后,也是最大的难点,来自于各个产品线对于Linux技术不适用、效率低等问题持有抵触情绪,而这些情绪更多的源于对外部操作系统的信任和对正处在研发前期的自研操作系统信心的缺乏。

为了取得公司高层管理者和部门员工以及其他产品线的支持,创新团队主要做了两方面的工作。第一,做好技术开发人员的工作。为提高技术开发人员的信心,核心团队努力调试产品让技术开发人员的使用更加方便;为赢得其他产品线的配合,在公司内部大范围开办讲座和培训,并设立相关论坛对自主研发操作系统的必要性及自主产品的技术改进和性能提升进行讨论和宣传,对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关键员工予以激励。第二,做好高层管理者的工作。团队多次向高层领导说明自主可控与替代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并通过技术架构和产品试点验证的方式向高层管理者证明可行性;在适度的范围和时间内成功应用二至三个试点产品线后,进一步积极获取高层在公司内强制应用自研操作系统的支持,以使自研操作系统在公司内部逐步实现替代。虽然在长达十多年的研发历程中波折不断,高层领导曾因操作系统成绩不显著而对团队进行过批评、分拆和重整,但经过不断努力,通过性能优化、生态环境丰富、试点验证数据等方式,不断树立高层领导的信心,最终坚持下来并获得成功。

(三)非经济因素、长期经济因素与主导企业的重要作用

本研究的第三个重要发现是非经济因素、至少是长期经济因素有非常重要和独特的作用。具体而言,本研究发现,在启动和转折阶段,特别是转折阶段,无论是主导企业还是非主导企业,特别是主导企业,受非经济因素、至少是长期经济因素的影响巨大,短期经济因素的影响居于次要地位,但是在扩展阶段,短期经济因素的作用居于主导地位。

短期经济因素在扩展阶段的作用居于主导地位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要使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具有可持续性,这一机制必须为各利益相关者带来经济、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实质性利益。任何组织都难以长期维持既需要大规模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又没有合理投资收益的状态。

那么,为什么在启动、特别是转折阶段非经济因素、至少是长期经济因素作用巨大,主导企业的作用至关重要呢?本研究的基本结论是,有两个因素需要特别关注。其中的一个因素适用场景非常广泛,即只有极少数企业愿意做打破现状的事情,因为打破现状,往往伴随着立竿见影的损失,甚至是巨大的损失,也往往意味着巨大风险。另一个因素与中国的特点和环境有关系: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还是一个经济高度开放的国家(比如:跨国公司在中国经济中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因而存在巨大的“后来者劣势”,由此导致很少有企业相信以本土企业为主导的协同创新机制能够被成功地建立起来。这也意味着,现实中的、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导的协同创新机制很难得到利益相关者的实质性支持。在这种情况下,非经济因素、至少是长期的经济因素的作用就具有特殊意义,那些不惧怕打破现状、不惧怕承担短期的巨大成本甚至是损失(经济上、非经济上的)的企业的作用就显得极为重要。

比如,如前所述,大唐而不是华为成为了TD-SCDMA的坚定领导者和推动者,这不仅仅是短期经济因素的作用(为了企业的生存),更是为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支持国家的自主技术创新政策,这可能与大唐的历史以及它主要领导者的价值取向有关[48]。大唐的前身是中国电信技术研究院(CATT),这一研究机构由前邮电部于1957年组建,目的是为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开发先进技术。实际上,当大唐真正认识到自身没有支持发展TD-SCDMA所需的资源时,它并没有选择放弃而是承担了持续开发的巨大风险——为了获得发展TD-SCDMA的银行贷款,大唐曾将自己的总部大楼向银行做抵押。

大唐的高层管理团队对于自主创新的重要性深信不疑,并承诺为自主创新做贡献。大唐前董事会主席兼CEO周寰先生是原邮电部科技司司长。正是他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支持使用政府经费开发了TD-SCDMA最重要的基础之一的SCDMA技术。周寰还在大唐内部建立了支持发展TD-SCDMA的良好环境。比如,他的绩效考核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决定的,而当时由于促进TD-SCDMA的回报是有风险的、缓慢的、不确定的,因此很少有人相信TD-SCDMA能够成功,在这种情况下发展TD-SCDMA并无益于他的绩效考核。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认为周寰对大唐的管理不是公司式的,而是将其作为一个国家研究机构的原因。

五、研究发现的理论、战略和政策启示

(一)理论启示

本研究的发现在理论上有三个方面的启示:(1)发现了在中国这样的经济对外开放程度比较高的发展中大国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主要影响因素和机理,揭示了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过程的复杂性;(2)发现了非经济因素,至少是长期的经济因素而不是短期经济因素的巨大作用;(3)发现了主导企业的核心作用,特别是在经济开放的背景之下。

第一,经济高度开放又是发展中大国,这样的背景是以前的研究所没有涉及的[19][49]。即使像日本这样的国家,在其经济追赶过程中,经济也是非常封闭的;韩国的情况也类似。因此,本研究的发现,对于理解经济高度开放又是发展中大国这样一种环境下,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具有比较重要的意义。

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过程包括三个阶段,这本身听起来没有特殊之处。其实不然,这一发现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在于:启动阶段可能比较容易,而过渡阶段极为复杂,也极难成功。

第二,非经济因素,至少是长期的经济因素在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中的巨大作用。以前的研究强调,建立合作创新关系首先需要的是合作双方感知到对方在合作中的价值[5],需要消除对变革中可能存在的各种不确定性的担心[41-43],以及增加合作的经验影响。但是,究竟是什么样的价值?什么样的不确定性?什么样的合作经验?现有的文献更多强调理性决策和经济价值,即使是Eric von Hippel对领先用户的研究,更多地也是对经济价值的考虑[6]。

第三,主导企业的核心作用。在经济封闭的条件下,主要因素似乎是政府政策[9][13][49],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下,本土企业没有可能与跨国公司形成协同创新的体系,只能在本土企业之间建立协同创新体系。在经济开放的背景之下,情况就不同了,本土企业往往更愿意加入到跨国公司的创新体系中[7-8],因为这更适合本土企业的能力现状,短期内也可以更好地获得市场认可(比如,采用了进口的零部件可能被认为产品质量更高);或者,本土企业不得不加入到跨国公司的创新体系中(比如,因为跨国公司掌握着核心技术、核心零部件,本土企业没有别的选择)。

这就意味着,在经济开放的背景之下,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往往面临巨大的挑战,单从短期的经济利益看,往往不是理性的选择,而是基于非经济因素、至少是长期的经济因素的“非理性”选择。正因为如此,没有主导企业发挥其龙头作用,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根本难以想象。

以TD-SCDMA为例,我们详细考察了TD-SCDMA“生态圈”中的四大主要“局中人”——政府管理部门、国内专家学者、电信设备商、电信运营商——对TD-SCDMA标准的态度变化。我们发现:在TD-SCDMA创新方案提出和标准确立阶段,政府给予了明确的支持。但是,政府对TD-SCDMA的态度在2000年到2005年期间变得模糊不清,支持态度不明朗。在这种情况下,国内外通信设备商大都对TD-SCDMA标准保持怀疑观望的态度,TD-SCDMA标准的产业化困难重重、进展缓慢。

原大唐移动总经理唐如安先生在离开大唐移动后曾经详细回顾了TD-SCDMA发展过程的艰难困苦和经验教训,其中有几段话值得认真思考[50]。他这样写道:首先,从2002年初大唐移动成立为标志、大唐开始全面开发TD算起,到2006年底“3+2”模式(保定、青岛、厦门的主城区建网和北京、上海小区域建网)外场试验结束,实际上我们一直游走在生死边缘,并曾几度因资金链出现严重问题而险些倒下。

其次,多少年来,围绕TD发展的争论始终不断。核心的问题是,从国家产业政策看,TD-SCDMA到底是一个纯粹技术创新的战术问题,还是一个提升产业层次的战略问题。如果是属于前者,那就是能否做好、怎样才能做好的问题;如果是属于后者,那就是要不要做、要做就必须做好的问题。我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把这两个层面的问题混淆了,更多的时候是用技术层面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去质疑、动摇发展方向,而不是用坚定不移的发展战略来指导和帮助具体技术问题的解决。这直接反映在TD-SCDMA的发展形势和发展环境上,就是时好时坏、忽冷忽热。

最后,TD-SCDMA为什么会产生在大唐,而非经济能力远在大唐之上的中国其他企业?这是由大唐的特定历史和性质所决定的。作为一个有着40多年历史的国家级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大唐的前身),它的思维惯性更多受历史角色的影响,而并非单纯的企业行为。它基于行业和国家竞争力的考虑居多,对于自己开发标准的产业经济能力评估偏少。

(二)企业战略启示

从企业战略的角度看,本研究的主要发现可以提供什么启示?我们认为,下面两点非常重要:(1)战略选择的重要性;(2)有效应对过渡阶段的重要性。

一是战略选择的重要性。从短期看,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并不能给所有企业带来实际的利益,比如市场份额的扩大、收入的提高、技术的提高等。相反,短期的付出是实实在在的,包括人力、物力、财力,更具有挑战性的是,需要承担打破现有的创新体系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是否参加到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过程中是一个战略选择。正因为如此,选择参加到这一过程、特别是领导这一过程,往往是基于对非经济因素、至少是长期的经济因素的“非理性”的考虑。

二是有效应对过渡阶段的重要性。如前所述,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的特点是:启动阶段相对比较容易,扩展阶段也比较自然,但是充满曲折,需要主导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还不一定能够成功过渡到扩展阶段。这又意味着,主导企业需要制定和实施有效的战略才能度过这个过渡阶段。

在发展TD-SCDMA标准的过程中,为了应对巨大的挑战,主导企业大唐主要采取了三种战略。第一是建立TD-SCDMA与国家发展目标之间的联系。技术引进是帮助中国本土企业在1978年经济开放之后获取技术最重要的方式,政策也对中国经济和电信产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这一政策也面临许多挑战,所以中国政府尤其是科技部和发改委,开始重新思考中国的科技政策,最终在2006年决定将自主创新和建立创新型国家作为一项新政策提出来[51]。大唐认为发展TD-SCDMA能够在支持中国政府提出的从主要依赖国外技术引进向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转变中起到重要作用。发改委、科技部和原信息产业部在2002年决定支持建立TD-SCDMA产业联盟的关键原因是政府机构相信TD-SCDMA能够帮助促进自主创新政策的实施。

大唐的第二种战略是提供决策支持。考虑到对TD-SCDMA激烈的争论,大唐意识到为政府提供有效的决策支持(例如充足的信息和可选择的政策)来支持TD-SCDMA是非常重要的。前面提到,大唐通过建立与非用户利益相关者(如著名学者、政府官员,包括退休人员、媒体人士)的非正式社会网络有效地实现了这一目标。

大唐的第三种战略是帮助推动TD-SCDMA产业链的发展。大唐相信,以上两种战略是必要但不充分的。在发展TD-SCDMA技术和TD-SCDMA产业链上不断取得进步是非常重要的。如前所述,为了吸引其他企业加入TD-SCDMA产业链,大唐选择与其分享核心技术。

大唐既与本地企业合作,也同跨国公司合作。例如西门子与大唐1997年开始在TD-SCDMA领域紧密合作,因为大唐是几个重要技术领域的领导者,包括智能天线、软件无线电和联合检测。尽管由于两个公司战略上的差异,合作于几年后终止,但是西门子与大唐合作的意愿表明TD-SCDMA是一个重要并先进的技术。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前面提出的两点对我国企业的建议,即战略选择的重要性和有效应对过渡阶段的重要性,与发达国家企业的情况有比较大的不同。比如,发达国家企业往往处于创新的前沿,并且主导着协同创新机制的建立,即使失败了,负面影响也会相对较小,因为还可以进行其他的选择。这就意味着,这两条建议,对发达国家企业也是适用的,但是远不如对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的企业重要。

(三)政府政策启示

从政府政策的角度看,本研究建立的理论模型有什么启示?我们认为,下面三点非常重要:一是认真考虑市场开放与市场保护的利与弊,二是认真考虑政策的复杂性的影响,三是认真考虑特殊市场的重要性。

一是认真考虑市场开放与市场保护的利与弊。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乃至整个社会,对经济对外开放的有利之处有着很多的认识。但是,对于经济过度开放的问题和负面影响,学术界一直没有深入的认识;对于适度的市场保护的必要性和有利之处没有深入的认识。

实际上,在国际上存在健康的、相对比较平衡的学术争论。有的强调政府在发展教育和科学等基础条件以及维持一个充满竞争的环境方面的作用,不太主张市场保护[1];有的则强调在发展中国家保护国内市场的重要性[13]。Cusumano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研究日本汽车工业发展的著名教授,他指出:日本政府官员对轿车工业的影响比对钢铁、造船和电子工业的影响要小,但是一项政策——通过限制进口保护国内企业——就使得一项原本肯定会失败的事业变成了一项利润非常高的事业。二战后,日本政府长期通过严格限制轿车进口以保护本国轿车工业,轿车进口一直只占国内销售的1%左右,直到日本企业已经具备了强大的国际竞争力以后,这种保护才逐渐减少。正是在这种保护下,日本轿车企业才没有在战后被强大得多的美欧企业挤跨,才能够从容地引进、消化美欧先进的轿车技术,才能够发展出包括“精益生产方式”在内的自主核心技术。这就告诉我们一个非常明显又非常关键的道理:虽然(日本)政府的政策没有直接增强日本轿车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但是尼桑、丰田以及整个日本轿车工业成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国内市场的保护[19]。

我国同日本的情况不同,我国国内市场高度开放,用户有更多的选择,且很多用户倾向于选择国外的技术和产品,因此“后来者劣势”问题非常突出。一般而言,在我国的技术、经济实力同发达国家还有较大的差距时,经济越开放,“后来者劣势”问题就会越突出,对我国的自主技术创新造成的负面影响也就越严重。因此,对我国而言,在经济已经高度开放的情况下,国家政策应该如何把握竞争的度(主要是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之间的竞争的度),可能是非常关键的。

研究的一个基本发现是:在经济开放度非常高、本土企业能力与跨国公司差距很大、本土企业难有立足之地或者立足之地极小的情况下,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极为困难。电信设备产业似乎是个例外——至少华为、中兴成长起来了。这实际是个误解。首先是立足之地,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中期以前,本土企业其实有着比较充分的立足之地,那就是广大的低端市场。其次是市场保护,等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兴、华为、巨龙、大唐等在核心技术上一有突破,国家马上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后来的TD-SCDMA,虽然存在比较大的政策摇摆,但是大的氛围是支持自主技术创新的。

二是认真考虑政策复杂性的影响。信号的模糊性或者说相互矛盾的政策的负面影响。比如,对外开放政策与自主技术创新政策。应该说,从抽象的意义上讲,这两者之间不应该有矛盾,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可以相得益彰。但是,在实际政策执行过程中,往往是鱼与熊掌不能兼得,因为对两个政策的理解因人而异,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同,甚至利益也不同,由此导致大家都选取对自己有利的政策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抓不住主要矛盾,就会出现政策打架、相互拆台的情况。

三是认真考虑特殊市场的重要性。比如国防,比如大型央企。我们在前面指出,在充分肯定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过程中作用的同时,一定要高度重视发挥政府的合理作用。一些特殊市场,比如国防军工领域、大型央企,就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了。建议国家在这些领域做必要的工作,为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创造必要的条件。

综上所述,在国际经济格局出现重大变化,特别是中美经济关系出现明显冲突的情况下,深入研究以本土企业为主题的协同创新机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本研究的发现也显示出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希望这个研究可以抛砖引玉,推进这方面更加系统和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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