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有责任保护“舌尖上的安全”
2019-06-01徐建辉
徐建辉
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8大类食品867批次样品,发现17批次样品不合格,一些电商平台相关店铺遭点名。(10月15日人民网)
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抽检,是食品安全治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屏障。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来说,市场监管部门的强力介入与经常性抽检,能够进一步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红线意识。在这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抽检中,监管部门检出了生物毒素超标、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等诸多突出问题。检查发现问题食品的商家,很多来自知名电商网络平台,这一状况折射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即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责任问题。尽管食品是平台商家出售的,平台只起到中介作用,但依然应对食品安全承担一定的责任。
电商平台如果只是收取管理费等各种费用,而对商家的经营行为不闻不问,也不用对其产品质量负任何责任,这显然有失公允。消费者从电商平台买东西,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出于对平台的信任。对于销售不合格食品的商家,平臺必须尽到监督责任。应进一步强化规范电商平台在食品安全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其监督责任和相应的处罚标准,倒逼电商平台主动加强对入驻商家的监督约束,维护消费者权益,为捍卫“舌尖上的安全”付出应有的努力。此外,要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的治理效果和震慑作用,只有加大惩戒力度,才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树立尚德守法意识,用良心做食品。(原载人民公安报)
三部门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10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会议还发布了《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据介绍,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四个罪名共批捕5299件8401人,起诉12601件20513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上述罪名案件3259件366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32件1552人。
下一步,在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将重点打击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和副食品批发市场、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的案件;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案件;涉及婴幼儿食品和药品的案件;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实施的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等,坚持依法从严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确保食品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