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困境与突围
2019-05-31张翼飞
张翼飞
【摘 要】改编自天下霸唱同名小说《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的网剧,自2016年12月19日在腾讯视频播出后,受到广泛关注,播放量节节高升,不断掀起网络舆论高潮。截至2018年11月10日,网剧《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在腾讯视频的播放量已经达到了49.2亿,在微博超话的讨论量为313万,加上衍生出的“这才是鬼吹灯”“靳东精绝古城”“考古CP”等周边话题,该剧覆盖面极大。《鬼吹灯之精绝古城》获得了口碑和流量的双丰收,是一部成功的网络文学改编作品。该剧的成功也再一次将网络文学的影视化改编推上了舆论的中心,在此过程中的议题和讨论可以看作是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现阶段困境的直接反映,本文将从传播学的角度试探讨网络文学现阶段的突破之路。
【关键词】网络文学;影视改编;困境;突围
中图分类号:J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9)14-0094-03
一、网络文学的界定
从 1997 年底榕树下网站建立开始算起,网络文学发展到今天已有二十余年的历史。如何定义网络文学这个概念,学术界仍然存在诸多争议。邵燕君认为,网络文学是一种新媒介文学,它的核心要义就在于它的网络性,即一种媒介特征①。欧阳友权认为,可以从三个层面去理解什么是网络文学:第一,从广义上看,网络文学是指经电子化处理后所有上网的文学作品;第二,网络文学是指发布于互联网上的原创文学,即用电脑创作、在互联网上首发的文学作品;第三,最能体现网络文学本性的是网络超文本链接和多媒体制作的作品,这类作品具有网络的依赖性、延伸性和网民互动性等特征,不能下载作媒介转换,一旦离开了网络就不能生存,这样的作品与传统印刷文学完全区分开来,因而是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文学②。杨新敏认为,网络文学即与网络有关的文学。它起码有这样两类:一是印刷类文学的网络化;二是网络原创文学。③相比较来说,笔者更加倾向于邵燕君学者的表述。网络文学之于传统文学,最重要的特征区别就是其媒介特征的不同。但是也存在这种情况:因为网络点击量高,后经出版成为印刷品的文学作品。笔者认为,这种后来出版的纸质作品可称之为网络文学的衍生品。故而,在笔者看来,网络文学在今天可以定义为:在互联网平台上创作,以互联网为首发展示平台和传播媒介,以网民为接受对象的一种原创性文学。
网络文学已经度过了PC时代、移动互联网时代,正在经历着IP时代。据“2017中国网络文学蓝皮书”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中国网络文学用户已达3.78亿人,其中手机网络文学用户达3.44亿人;中国45家重点文学网站的原创作品总量达1646.7万种,年新增原创作品233.6万部;中国网络文学创作队伍非签约作者达1300万人,签约作者约68万人,总计约1400萬人。根据CNNIC、中商产业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18上半年全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为4.06亿人;预计2018年网络文学的市场规模将达到80.8亿元。
我们必须认识到,网络文学的发展势头正猛。据CNNC网络文学用户调研数据显示,网络文学用户中有79.2%人愿意观看网络文学改编的电影、电视剧,这样的高支持率使得越来越多的制片公司选择网络文学来改编影视作品。多年的“剧本荒”终于有了破解路口。
二、网络文学影视改编在新阶段遇到的困境
(一)海量改编,精品稀缺
新阶段网络文学在改编途径上发生了新的变化,即“网络文学+网剧”成为“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新模式。据统计,2017年共上线229部网剧,2018年仅上半年,就有144部新网剧开播④。在这373部网剧中,高达约55%改编自网络小说,数目惊人,可以说网络文学打下了影视业“剧本源”的“半壁江山”。但是这些网文改编的网剧,能称之为精品的屈指可数,比如根据樊缺小说改编的《双世宠妃》豆瓣评分仅为6.2;天蚕土豆的《斗破苍穹》,豆瓣评分仅为4.9,这些由网络小说改编的网剧,虽然在流量上获得了一些肯定,但在口碑上可以说是非常让人忧心了。纵然也出现了像《鬼吹灯之精绝古城》《你好旧时光》《法医秦明》等豆瓣评分平均在7.5以上的优质剧作,但也抵抗不了“低质烂剧”的大潮涌动。经过梳理,我们可以认为,网络文学改编在新阶段最大的困境为:海量改编,但精品稀缺。实际上,该困境在第三阶段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初见端倪。只不过在第四阶段,传播方式更加广泛和大众化,而制作和出品公司只看重眼前利益,试图用一部“大IP+大明星”来换取短暂的“大流量”,这样的“短视”行为导致海量的网络文学被改编,但是制作水平又难以同步,使得“海量改编,但精品稀缺”的困境凸显。
(二)改编类型固化
我们可以看到热播的《回到明朝当王爷》《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双世宠妃》等是古装言情剧;《诛仙青云志》《斗破苍穹》《武动乾坤》等是仙侠玄幻剧;《最好的我们》《校花的贴身保镖》《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是青春校园剧;《余罪》《法医秦明》《暗黑者》是刚兴起改编热的刑侦悬疑剧。经过梳理,我们可以看到,网络文学影视改编在新阶段依旧存在类型固化无创新,且几乎不涉及现实主义题材的改编问题。近年仅有一部《人民的名义》真正称得上是现实主义题材的改编作品。众所周知,网络原创文学兴起于幻想题材。仙侠、武侠、游戏、奇幻、科幻等都属于幻想题材,这些题材为早期网络文学的兴盛打下基础。但是仅仅寄托于幻想题材,难以维持一个行业的持续发展和进一步创新。与此同时,日益增长的网络读者的精神需求也无法满足。近几年,有很多读者与学者对现在的网络文学作品提出质疑,他们认为现在的作品“剧情套路化、人物脸谱化”,严重阻碍了网络原创文学的发展。作品不贴近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读者在作品里找不到共鸣了。而且不从生活中寻找创作灵感,仅靠幻想,终有一天思源会枯竭,读者也会出现审美疲劳。继而,剧本源出现了枯竭,那么影视化改编作品就更难出新了。
三、从传播学角度看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突破之路
从传播学的角度分析,一部像《鬼吹灯之精绝古城》一样成功的网文改编网剧,需要做到从传播者到传播效果整体上的把握和运作,本文认为,目前网络文学影视改编在新阶段的突破之路,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传播内容:改编忠于原著,拓展改编类型
内容贴近原著,是《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取得成功的首要因素。
首先,热门的网络文学原本就自带流量,改编成影视剧后,由原作品引发的“粉丝”追捧使得人们对刚开播的改编剧更热衷。贴近原著能迎合原著读者对原著文本及原著作者的忠诚度与认可度,继而在短时间内获得流量上的保证。其次,因为有原小说阅读在先,读者对于其中人物关系和场景设置都具有了特定认知和期待,形成了一套“具有联想关系的公认套路”,所以,“观众可根据开始确认的类型而产生特定的预期,从而据以确定自己对它的反应。”⑤改编贴近原著内容,可以“向观众提供一系列所期待的快乐,调节并激活对类似文本的记忆以及对当前文本的期待”⑥,满足了预期受众的文化消费需求,方能获取相应的口碑认可。
为了满足读者对《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原小说惊悚、恐怖、悬疑的场景幻想和期待,剧组不惜重金赶赴多地采景。据报道,网剧的平均单集制作费超过500万。美术团队根据原小说中描绘的景象,将近四十多幅效果场景进行了唯物化处理,包括剧中的水银小孩、猪脸蝙蝠、火瓢虫等。在人物造型上,该剧也是精益求精,尽量做到和小说描述一致。剧中“红犼”在原著中被形容为高大威猛的“僵尸”,为了尽量还原人物,剧组特意选择了身高2.36米的演员,经过化妆,再经后期特效合成完成人物造型。虽繁琐,但最终的人物形象还是给观众带来了惊喜。正是因为重视对细节的还原,才使得《鬼吹灯之精绝古城》这部剧一经播出,就取得了巨大成功。而同系列《鬼吹灯》的其他电视剧和电影改编,均因为和原著产生悖离而口碑不佳。
根据“2018年中国电视剧产业发展报告”,从2016年开始,超过50%的立项作品是当代现实主义题材。在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国视协发布重点现实题材电视剧剧本征集等的推动下,2018年被业界看作是“现实主义回归年”。现实主义题材剧作的核心特征就是“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现实主义作品能够真实客观地再现社会现实,谨慎智慧地反映时代生活;既能够震撼观众内心、丰富观众的精神生活,也能够用主流价值观引领时代发展的潮流。
当下,古装言情和校园青春题材盛行,观众出现严重的审美疲劳。好在2017年出现了一批现实主义题材的电视剧,如《生逢灿烂的日子》《鸡毛飞上天》《情满四合院》《急诊科医生》等,让观众欣喜。网络文学的影视改编同样应顺应时代发展脉络,拓展改编类型,为影视行业创造出更优质的内容。
(二)传播者:制作团队发挥“把关人”作用
在传播者与受众之间,“把关人”起着重要作用。影视行业的制作和出品方需要发挥“把关人”作用,摒弃“短视”行为,将眼光放长远,致力于制作优质的内容呈现给受众。《鬼吹灯之精绝古城》能够未播先火,以號称“专产优质剧作”的制作团队分不开。
实现跨行业的IP价值置换,可以认为是当前影视行业得以制作精品内容的重要保证。近年来,“IP”的概念成为影视圈的高频词汇。在影视行业中,“IP”泛指有大量“粉丝”基础的网络文学、原创文学或者游戏的版权。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任何和网络相关的产业都是环状相连的。只要在链条上的某一点取得突破,就可以利用链条中的其他节点无限扩大IP值。但是,如果一味消耗原有IP,就会出现断层,无法形成良性循环。纵观影视行业改编的这些年,出现了不少实现跨行业的IP价值置换的案例。比如《琅琊榜》是根据海宴同名网络小说改编,本身就具有IP价值。但是其前期的收视并不出彩,是在后期因其精良专业的剧作内容而大火。其团队多人凭借此剧获奖,出品单位之一山东传媒影视集团也因此受到了观众的青睐。随后,利用《琅琊榜》制作与出品团队给观众留下的好印象,打出“山影出品,必是精品”的口号,使得后面两部剧《温州两家人》《伪装者》在播出前期就吸引了大量关注,播出后也广受好评。这种利用制作及出品团队关注度进行再生产的模式,就不是对自身的IP价值进行单纯消耗,而是有意识地进行IP加强和置换,形成良性循环。仅仅依赖原小说IP、消费已有人气IP来推动网络文学影视化改编的发展,仅属于萌芽和发展时期快速吸引观众的方式,始终无法在新阶段获得持续发展。
《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的出品公司之一,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可以说是充分发挥“把关人”作用的媒介组织典范。该公司拥有一支以孔笙、侯鸿亮、李雪、孙墨龙为创作主体的国内顶级制作团队,制作出品了《北平无战事》《琅琊榜》《温州两家人》《伪装者》《外科风云》等热播剧。公司主创还曾打造过《闯关东》《生死线》《钢铁年代》《父母爱情》《战长沙》等作品,可以说在各题材领域都能胜任。成功打造出“正午阳光出品IP”,故而《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可以未播先火,播后更火。
(三)传播策略:设置话题引起微博热议
网络文学改编剧从其诞生之初就携带着网络性,发展至今,“网络文学+网剧”的模式更是将网络文学影视化改编的网络性推向顶峰。而仅仅借助前期小说的自带流量显然是不足以支撑其长久的发展。所以,需要剧作制作发行前期和后期,在各个环节充分利用网络传播的开放性、互动性,通过议程设置和“意见领袖”的引导,达到最佳的传播效果。在经历了报纸、广播传播的时代后,微博搭载着互联网成为了现如今最有力的传播途径。微博不仅受众广而活,微博上承载的信息也具有及时传播和更新的特点。微博中的受众既是信息生产者,也是信息的传播者。其“粉丝”意味着传播面的广度,“粉丝”愈多的博主发布的信息传播的范围也愈广。对于依靠“粉丝”带动流量的影视行业,利用微博传播信息成为了发展的必需品。
1.传播基础——官方微播奠定。微博营销已经成为影视宣传的重要手段。一般情况下,网络小说影视改编剧在立项或者开拍时,制作方就会在微博平台上注册帐号,开始对该剧进行微博宣传。2015年11月初,《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刚立项还未开拍就开通了官微,设置了“胡八一周一见”话题,转发男女主角动态,以及转发“粉丝”自制海报和视频,以此和“粉丝”进行互动。开拍后,官微又在第一时间发布拍摄现场的信息,官微也会不时发布精美剧照以满足“粉丝”及观众们的好奇心。官微的活跃度和内容优质与否会直接影响没有看过小说的观众对该剧的关注和期待。《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的官方微博将近86.1万的“粉丝”数,频频将其推上“热搜”,达到了最佳的宣传效果。
2.舆论风向——意见领袖引导。微博意见领袖通常是影视明星或者权威的媒体机构、精通某一领域的网络红人等,他们拥有自己的“粉丝”群,对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的传播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微博最大的特点是“裂变式”的信息传播。这种“裂变”是通过转发和点赞达到的。人们选择“转发”的源头大多来源于可信赖的意见领袖。《鬼吹灯之精绝古城》中,胡八一的饰演者靳东和Shirley杨的饰演者陈乔恩在微博上分别拥有1400多万和6800多万“粉丝”。这些“粉丝”基于对原著以及偶像的喜爱,会主动转发官微以及参演人员发布的关于定妆照、先导预告片等微博。与此同时,参演人员每次发布或者转发与《鬼吹灯之精绝古城》有关的微博都会带上话题“网剧鬼吹灯”。这样的转发式的裂变传播,使得“网剧鬼吹灯”相关话题能够经常出现在微博热搜榜,达到最广泛的信息传播。
四、结语
任何艺术形式的创作应该始终坚持内容为王。网络文学改编热的兴起,一些以影视改编为最终目的的文学创作开始出现,甚至有文学网站专门开设了“影视改编”专栏。我们很难说这不是受利益的驅使。利益驱使下的文学创作会出现人物类型同质化、扁平化,剧情简单俗套等问题。转换到影视改编中,人物性格单一,也会出现剧情拖沓等问题。所以每种文艺形式要在它特定的视野范围内各司其职,坚持内容为王的原则进行艺术创作。⑦比如我们都知道《琅琊榜》《芈月传》《花千骨》等剧是非常优秀的,可原小说未必能在网络文学领域内称得上非常优秀。我们承认这是一个最好的IP,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它这个IP价值最高就抬高它在网络文学内部的等级和体系。反观,《鬼吹灯》系列、《盗墓笔记》系列等小说是网络文学领域里非常优秀的作品,但经由它们改编的剧作质量难称得上优秀。
网络文学的影视改编在不同时期会遇到不同问题,但都能迎难而上,而且越发具有活力,以不同的途径展现在大家面前,俨然占据了影视领域和文学领域的半壁江山。未来我们期待出现更多类型、内容更加优质的网络文学改编的影视作品。
注释:
①邵燕君.IP时代的网络文学[J].现代视听,2017(12).
②欧阳友权.网络文学前沿问题的学术清理[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34(3):96-99.
③杨新敏.网络文学刍议[J].文学评论,2000,(5):87-95.
④司若,洪宜.描述与分析:中国网络剧市场发展现状与趋势[J].当代电影,2018(6).
⑤约翰·费斯克.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辞典[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117.
⑥约翰·费斯克.电视文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109.
⑦邵燕君.IP时代的网络文学[J].现代视听,2017(12).
参考文献:
[1]徐瑶,任金洲.从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看跨媒介文化产业的发展[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2016,(4):76-78.
[2]倪珍臻,韩强.网剧间的竞争实质:IP与“思维众筹”战—以2010—2016年上映的电视剧、网剧为案例[J].新媒体研究,2016,2(16):23-27.
[3]张吕,杨镜.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的困境与出路[J].文史博览(理论),2013,(1):36-39.
[4]史建国.网络小说影视改编调查研究[J].当代文坛,2015,(6):91-95.
[5]余力.网络小说改编剧的传播策略探析——以《美人心计》为例[J].媒体时代,2011,(4):6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