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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支出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了吗?

2019-05-3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农村居民幸福感变量

曾 鸣

(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一、问题提出

人民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新时期政府治理的最终价值归属。早在古希腊时期,哲学家伊壁鸠鲁就阐释了追求幸福和快乐是人的天性,获得更加充实的幸福感是实现人生价值目标的重要驱动力。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诸多研究结论显示,中国居民的幸福感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增长而提高,甚至出现了中国式“伊斯特林悖论”[1]。因此,传统唯GDP论的绩效考核指标逐渐被提高公民福祉的考核体系所替代。联合国《世界幸福指数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居民幸福指数在全球155个国家中排名第79位,较2016年上升四个名次,但总体排名仍旧靠后。《小康》杂志社2017年调查数据显示,69.7%的受访者对生活感到满意和幸福,2017年中国幸福小康指数为84.7分,较上一年提升了2.8分。刘军强(2012)通过对2003—2010年CGSS数据分析发现,中国居民幸福感随着经济的增长呈显著上升趋势,但城镇居民幸福感明显高于农村,而且这种幸福感差异随着通货膨胀问题、收入不平等问题的加剧而不断扩大[2]。因此,如何破解这一问题成为新时期政府治理和制度安排的重要挑战。

文化是乡村振兴的精神动力,公共文化作为一种信念、精神财富和价值准则是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的一个重要因素,政府通过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旨在宣传对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核心价值观念的认同,从而为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感,实现城乡居民幸福的均衡发展奠定良好的认知基础。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对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立法的形式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均等性。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实施重点文化惠民项目,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对“公共文化资源、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进行了明确政策部署。随着政府公共文化支出规模的扩大、支出结构的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跨越性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使农村居民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提供了重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那么,在经济增长的背景下,中国农村居民幸福感提升了吗?政府公共文化支出对农村居民的幸福感有何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具有异质性?政府公共文化支出是通过何种途径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基于此,本文利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0和2015年的数据,分析政府公共文化支出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以及政府公共文化支出是通过何种作用机制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

二、文献回顾

“伊斯特林悖论”指出,发达国家居民的幸福感并不随着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增加,并且经济贫困国家居民的幸福感要高于经济发达国家。而温霍芬(Veenhouen,1999)提出的绝对幸福理论认为,幸福标准是绝对和恒定的,幸福是与生俱来的固有情感。通过研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数据发现,经济增长正向影响居民幸福感[3]。鉴于此,伊斯特林等(Easterlin et al.,2010)对“收入幸福悖论”进行了重新修正,聚焦经济增长对幸福感影响的持续效应,并且认为经济增长提高居民幸福感的空间有限,当幸福感上升一定程度后,就会出现停滞甚至下降[4]。

学界研究成果可以分为三个方面:(1)收入对幸福感的影响。张学志和才国伟(2011)研究发现绝对收入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呈倒U型关系[5]。尤亮等(2018)通过对陕西村庄的个案分析发现,绝对收入显著提高了农户的幸福感,与其他影响因素相比,绝对收入对农户幸福感的差异贡献度最大[6];与绝对收入相比,相对收入对农民幸福感的影响起到了决定性作用[7]。(2)政府财政支出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鲁元平(2013)、倪志良(2016)研究发现,政府财政分权显著降低了居民幸福感,政府对教育、医疗、环保、社保等民生方面的财政支出能够显著提高居民幸福感,是解决中国“伊斯特林悖论”的重要途径,但是这种影响作用存在明显的异质性[8-9]。但奥特(Ott,2005)研究发现,财政转移支付、财政补贴对居民幸福感产生消极影响[10]。帕切科(Pacek,2008)通过对不同国家进行横向比较研究发现,政府对经济行为的过度干预将会显著降低居民幸福感[11]。(3)制度因素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弗雷(Frey,2000)通过对瑞士民主指数与幸福感关系研究发现,民主指数显著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感,拥有直接民主权利居民的幸福感是没有政治参与权利居民的三倍[12]。陈前恒(2014)的研究也进一步证实了基层民主制度的完善能显著提高农民的幸福感[13]。武颖(2017)认为,政治参与能够显著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感,公民通过对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实施以及监督过程的参与,能够提高参与主体的民主意识,实现民主的权利追求,进而提升内心的满足感[14]。

综上所述,政府财政支出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尚未得到一致结论,并且当前研究主要讨论财政支出的总数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却鲜有分析公共文化支出与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关系。那么,公共文化支出如何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首先,文化资本理论认为,文化资本是文化价值观念传承的重要载体,是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的有机统一[15]。受传统“重积累、轻消费”的文化价值观念的影响,农村居民的储蓄意愿较强,并推动了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16];随着农村居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会增加其对文化产品消费的需求,从而推动新的文化资本的积累,扩大文化市场的规模,促进政府对农村文化产业更多的财政支持,而通过文化资本的投入、产出拉动经济增长,最终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感[17]。靳涛(2018)认为,政府公共文化支出能够促进农村文化产业的升级,提升农村文化品位,推动文化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促进文化与创意、文化与科技的有效结合,通过关联效应,带动其他产业的协调发展,进而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居民幸福感[18]。

其次,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得居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精神文化层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当人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经济发展和收入增长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效应有限,因此,制度因素(财政制度、法治程度、腐败治理等)便成为影响居民幸福感的重要因素。制度主义基于“经济人假定”观点进一步提出,居民能够理性地判断政府财政支出是否能够带来幸福感的提升,如果财政支出规模、结构得到民众的认可,那么民众对政策的满意度将显著提高生活的幸福感。瑞姆(Ram,2009)认为,政府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基于税收杠杆对社会资源重新分配,从而实现公共服务的均衡,由此降低民众的攀比心理造成的幸福感损失[19]。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市场不能满足社会对公共文化物品的需求,政府应通过财政货币政策、提供公共文化产品等手段来弥补市场的失灵。在法律与制度的规制下,通过有效缓解政府、市场与社会的矛盾,从而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衡发展;政府公共文化支出通过对文化资源的再分配,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的普惠性、便利性和均衡性,保证了民众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物品的需求,从而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感[20]。

三、数据与变量

(一)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0和2015年度截面数据。之所以选取这两个年份的数据,首先是因为具有一定的时间跨度,通过合并为混合截面数据,增加样本量,提高研究的准确性;其次,这两个年份数据变量大多具有测量的一致性。本文研究考察的是政府公共文化支出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因此保留样本中居住地为“农村”并且户口类型为“农业户口”的样本,通过剔除缺失值,最终获得2010年有效样本数为4 510个,2015年有效样本数为4 470个,合并后总样本数为8 980个。此外,宏观经济数据来自中国国家统计局网站。

(二)变量选择

因变量:农村居民幸福感。选取问卷问题“a36:总的来说,您觉得您的生活是否幸福?答案选项分别为:非常不幸福、比较不幸福、说不上幸福不幸福、比较幸福、非常幸福;分别赋值为1、2、3、4、5”;占比分别为2.09%、8.34%、16.14%、58.45%和14.98%。2010、2015年农村居民幸福感均值分别为3.69和3.83,说明农村居民幸福感显著提升。为研究需要,把“农村居民幸福感”设置为虚拟变量,将“非常不幸福、比较不幸福、说不上幸福不幸福”定义为“不幸福”,取值为0,将“比较幸福、非常幸福”定义为“幸福”,取值为1,不幸福和幸福分别占比26.5%和73.5%。

核心自变量:公共文化支出。从相关研究来看,财政文化支出是公共文化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义的公共文化支出包括体育和传媒事业支出,将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纳入公共文化支出的分析行列有利于更全面理解评估中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因此,本文公共文化支出选取2009年和2014年人均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为降低地区间文化财政支出的差异以满足回归结果的无偏性要求,将人均公共文化支出在回归模型中取对数形式。

影响机制变量:再分配机制,以文化财政支出所占财政支出的比率来衡量再分配水平;互联网信息机制,选取问题“a285:过去一年您对互联网的使用情况如何?答案选项分别为:使用和不使用,分别赋值为1和0”;社会信任机制,选取问题“a33:总的来说,您同意在这个社会上绝大多数人是值得信任的?答案选项分别为:非常不同意,比较不同意,一般,比较同意,非常同意,分别赋值为1、2、3、4、5”。

控制变量。为降低回归偏误,结合CGSS所能够提供的两年共有变量,本文控制变量分别选取个体层面、家庭层面和社会层面的变量。个体层面变量为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受教育水平、自评健康、个人收入、政治面貌;家庭层面变量包括家庭总收入、家庭经济水平、子女数;社会层面变量包括社会公平感、社会交往和政治参与。各变量定义和描述见表1。

表1 各变量定义与取值

四、实证分析与结果

(一)公共文化支出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效应

本文因变量农村居民幸福感为虚拟变量,因此选择Probit概率型非线性模型进行参数估计。设定模型如下:

(1)

表2模型1基准回归结果显示,在不添加其他任何控制变量情况下,公共文化支出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表明公共文化支出能够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感,同时求得其边际效应为0.074 2,即公共文化支出每提高一个单位,农村居民自感幸福的概率就提高7.42%。模型2、模型3和模型4在逐步添加人口特征、家庭特征和社会特征变量后,公共文化支出系数分别在1%和5%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表明公共文化支出确实能够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感,其边际效应分别为0.031 9、0.027 7和0.028 7,即公共文化支出每提高一个单位,农村居民自感幸福的概率分别提高3.19%、2.77%和2.87%。

表2 公共文化支出对农村居民幸福感影响的参数估计

注:***、**、*分别表示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括号内为标准误差项。后同。

人口特征变量方面,以模型4全样本回归结果为例,农村女性幸福感要高于男性;农村居民年龄越大,对幸福感的感知就越强,原因可能为,与过去相比,经济发展,财政支农、惠农将社会福祉落到实处,提高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因此年龄越大感受到的文化福利就越多。相比没有受过教育的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村居民幸福感越强,原因可能在于教育程度越高,越能获得更多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提高收入水平、丰富人生阅历,进而提高幸福感。已婚农村居民幸福感高于未婚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党员身份能够显著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感,因为党员作为一种政治身份,能够产生精神激励效益,进而提高对生活的满意度。农村居民健康水平越高,幸福感就越高。居民个人收入在全样本对幸福感的影响并不显著。家庭特征变量显示,家庭收入和家庭经济水平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正向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表明家庭收入越高,家庭经济水平越好,农村居民自感幸福的概率就越高。子女数越多,农村居民自感幸福感的概率就越高,原因可能在于,受传统文化中多子多福观念的影响,抚养子女越多,对养老的保障性越强,因此幸福感就越强。社会特征变量方面,社会公平感、政治参与和社会交往分别在1%和5%的显著性水平上正向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表明社会越公平,越积极参与政治事务和社会交往,就越能提高幸福感。

变量遗漏、测量误差以及公共文化支出与农村居民幸福感之间可能存在的互为因果关系可能导致内生性问题。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差异显著,一方面民生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文化书屋”“电影下乡”等一系列文化惠民工程深入推进,极大地丰富了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实现了农村居民基本的文化权利,进而对农村居民幸福感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居民生活幸福感的提升,精神状态的饱满,将会促进居民对政府文化建设投入更多的关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共建、共享”,进而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因此,为消除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得到公共文化支出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净效应,添加“农村居民消费指数”作为公共文化支出的工具变量,使用IV Probit回归模型进行检验的模型5,回归结果显示,公共文化支出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正向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公共文化支出变量的系数符号、显著性与模型1—模型4基本一致,表明公共文化支出的确能够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感。

(二)公共文化支出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异质性分析

上文分析了公共文化支出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但不同群体的农村居民幸福感是否存在差异有待进一步检验。表3考察了公共文化支出对不同年龄和不同收入群体幸福感的影响。年龄群体划分,按照青年(45岁以下)、中年(45~59岁)和老年(60岁及以上)分为青年组、中年组和老年组;收入群体,按照个人收入从高到低排序,划分25%、50%、75%三个分位数,其中低于25%分位数(小于等于1 980元)为“低收入群体”,25%~50%分位数(1 980~5 400元)为“中低收入群体”,50%~75%分位数(5 400~18 450元)为“中高收入群体”,大于75%分位数(大于18 450元)为“高收入群体”。回归结果见表3,按年龄分组回归结果显示,公共文化支出对老年农村居民幸福感影响要大于中年和青年,公共文化支出每提高一个单位,老年、中年和青年幸福感概率分别提升8.74%、6.16%和7.20%。按不同收入分组回归结果显示,公共文化支出除了对中高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在统计水平上不显著外,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中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的幸福感分别在1%、1%和5%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通过比较边际效应,公共文化支出每提高一个单位,低收入群体幸福的概率提高13.62%,而中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分别提高8.05%和4.08%,二者均小于低收入群体。表明公共文化支出对低收入群体幸福感的影响效应要大于中低收入和高收入群体。

表3 公共文化支出对农村居民幸福感影响的群体差异

表3(续)

(三)稳健性检验

尽管在回归模型中控制了一系列可能对农村居民幸福感产生影响个体层面、家庭层面和社会层面的变量,但是受访者的主观认知和态度可能对幸福感的报告存在失实,从而导致存在“低报”或“高报”现象。由于不能直接准确找出存在“低报”或“高报”的样本,因此,采用对农村居民幸福感评价等级重新操作赋值的方法有效减少测量偏误[21]。重新赋值方法为:将“非常幸福、比较幸福和说不上幸福不幸福”赋值为1,定义为“幸福”;将“比较不幸福和非常不幸福”赋值为0,定义为“不幸福”。由于原始数据中主观幸福感为五分有序离散变量,因此采用有序Probit回归模型进行参数估计。表4重新赋值后的Probit和有序Probit回归结果显示,公共文化支出系数分别在1%和5%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说明公共文化支出显著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幸福感概率,证明了前述回归结果具有一定的稳健性。

表4 稳健性检验

(四)公共文化支出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的作用机制

前述实证分析结论表明,公共文化支出显著提高了农村居民幸福感,那么公共文化支出是通过何种作用机制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综合以往研究,本文提出再分配机制、互联网信息机制和社会信任感机制三种影响公共文化支出与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关系机制。

1.再分配机制

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差异导致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社会不平等加剧,基尼系数不断增长,使得国家再分配政策不断进行调整。例如,通过转移支付手段缩小区域和城乡的经济发展不平等,通过提高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尤其是政府的民生类(文化、教育、医疗等)财政支出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政府通过宏观税收手段实现对财富的汲取,通过再分配政策减少居民贫困、促进就业、改善生活质量,实现财政支出向农村和社会基层的转移,从而实现居民幸福感的提升。但是,如果民众没有感受到再分配带来的红利,便会带来社会公平感的降低,从而影响对生活的满意度[22]。洪岩璧(2017)的研究也表明了再分配促进社会的公平,从而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感[23]。因此,公共文化支出可能通过提高再分配水平的途径,进而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感。

2.互联网信息机制

随着国家“互联网+”战略的全面升级,“互联网+文化、幸福”发展模式成为沟通政府与居民文化交流的重要信息平台。互联网信息动员论认为,互联网信息媒介扮演着沟通政府与民众文化需求信息的重要桥梁,是居民获取政府文化服务信息的重要途径。然而,信息的不对称容易造成政府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的偏差,从而导致公共文化服务资源配置的不均衡,甚至浪费。因此,互联网信息沟通机制实现了公共文化消费者与供给者之间的有效信息互动,政府政策制定主体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地获取农村居民文化需求偏好,提高文化财政政策制定的效率。此外,农村居民通过网络监督的途径,实现对公共文化财政支出效率与行为的监督,推进公共文化财政信息的公开、透明,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进而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感[24]。因此,公共文化支出与国家“互联网+”战略的有效结合,可以推动城乡公共文化信息化、数字化的不断完善,使农民更多地通过互联网途径加强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认知,促进文化活动的多样性与广泛性,进而提高幸福感。

3.社会信任感机制

基尔(Keele,2007)认为,社会信任能有效减少个人机会主义行为,形成共同的群体愿景[25]。社会信任从利他主义视角分析认为,即使居民为公共文化产品缴纳了相应的税额,但是他们的幸福感依然会得到提升。公共文化支出通过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农村居民的文化需求与民族的、大众的文化有效结合,扩大社会资本的边界,进而促进幸福感的提升。倪志良等(2017)也进一步证实,政府公共文化支出能够有效地提高农村居民对社会的信任水平,通过对共同文化体系和主流价值观念的建构与培育,促进社会集体福利与个人文化需求的融合,进而提高生活幸福满意度[26]。并且社会信任机制通过有效缓解不同阶层、群体之间的矛盾,实现社会安定有序发展,进而提高农村居民的幸福感[27]。因此,通过公共文化支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有利于对主流价值观的构建与培育,形成一种互信互惠的社会局面,进而提高幸福感。

基于此,为进一步分析公共文化支出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的作用机制,本文分别建立如下两个模型:

(2)

(3)

模型(2)中,yij表示各作用机制变量,即再分配水平、互联网使用与社会信任感,主要探讨公共文化支出对各作用机制变量的影响,γ0为常数项,γ1、γ2为各变量系数。模型(3)在模型(1)和模型(2)的基础上,加入作用机制变量,以检验各作用机制变量对因变量“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效应。回归结果见表5。

表5 公共文化支出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的作用机制分析

表5模型A回归结果显示,公共文化支出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正向影响再分配水平,表明公共文化支出显著提高了再分配水平,模型B中,再分配水平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正向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表明再分配水平能够有效地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感,再分配水平每提高一个单位,农村居民幸福感提高12%,由此可见,再分配水平是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的重要渠道。模型C回归结果表明,公共文化支出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说明公共文化支出显著提高了农村居民互联网使用的概率,模型D回归结果显示,互联网使用系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表明使用互联网能够显著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概率,因此,互联网使用的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的重要渠道之一。模型E回归结果显示,公共文化支出能够显著提高社会信任概率。模型F回归结果显示,社会信任感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社会信任感每提高一个单位,农村居民幸福感概率就提高2.52%,因此,社会信任感也是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的重要途径。

(五)进一步分析:不同文化元素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

文化元素,即社会的思想酵素、精神与灵魂,包括语言符号、认知水平、社会规范、社会资本等[28]。要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的公正、合理有效配置,需要发挥文化元素的重要抓手作用。基于CGSS数据中文化元素的考察,本文选取农村居民文化活动参与、精神健康、社会阶层认同、文化道德和认识水平五种文化要素变量,以考察其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回归结果见表6。回归结果显示,文化活动参与、精神状态、社会阶层认同和认知能力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正向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道德素养在5%的显著性水平正向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说明五种文化元素均显著提高了农村居民幸福感,但是影响效应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同时求得其边际效应分别为0.012 9、0.064 6、0.028 2、0.020 6和0.033 1,可以看出在诸多文化要素中,精神状态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最大,精神状态每提高一个等级,农村居民幸福感概率就提高6.46个百分点。

表6 不同文化元素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效应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了解农村居民幸福感状况及变化趋势,提高农村居民的幸福感水平,有利于使农民更加平等地享受国家发展与改革的红利,为乡村振兴提供支持。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各项民生财政支出不断加大,农村居民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会带来幸福感的逐步提升,但是,在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与冲突对幸福感的提升起到了抵消作用。此外,受数据来源、幸福感的测量指标、方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已有研究难以达成一致的研究结论。本文利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10和2015年的混合截面数据,运用Probit模型,实证分析了地方公共文化支出与农村居民幸福感关系以及作用机制。

首先,总体而言,随着经济水平的增长,中国农村居民幸福感水平在逐步提升,其中73.5%农村居民感觉“比较幸福和非常幸福”;自感幸福的农村居民比例从2010年的69.73%上升到2015年的76.78%,农村居民幸福感均值从2010年的3.69提高到2015年的3.83。其次,地方公共文化支出显著提高了农村居民幸福感,公共文化支出每提高一个单位,农村居民幸福感提升2.87%;同时选取年度农村居民消费指数作为工具变量处理内生性问题,通过重新赋值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后,公共文化支出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效应依然成立。再次,异质性分析表明,公共文化支出对老年人、低收入群体、中低收入群体幸福感的影响要显著大于中年人、青年人、高收入群体。作用机制分析表明,再分配水平、互联网使用和社会信任感是影响公共文化支出与农村居民幸福感的重要机制。最后,精神状态、认知能力、社会阶层认同、道德素养和文化活动参与是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的重要文化元素变量,五种文化元素均能显著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感,但是影响效应逐渐递减。

本文研究也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首先,要合理配置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制度体系,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均衡发展。在经济增长背景下,扩大文化财政支出规模、完善文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文化财政的转移支付。加强对农村、偏远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财政支出,以补齐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短板,使农村居民享有便捷、有效、充裕的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进而实现城乡居民文化权利的均等化与文化成果的共建、共享。其次,努力推动“互联网+文化”方略,实现公共文化支出的公开透明,切实保障民众对政府文化财政的知情权、监督权,通过完善的信息沟通网络,促进广大民众对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制定的积极参与,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民主与高效,提高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从而提高农村居民的幸福感。

当然,本文也存在一些研究不足之处。受研究数据获得的局限性,本文只使用了混合截面数据,在研究中尽管添加了一系列能够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控制变量,但可能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变量遗漏问题而导致回归结果的偏差。由于幸福感是一个综合的主观问题,需要在今后研究中使用更全面的评价指标进行精确测量,从而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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