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条例》重建设 抓党建促振兴
2019-05-31葫芦岛市南票区沙锅屯乡党委书记王涛
文/葫芦岛市南票区沙锅屯乡党委书记 王涛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我要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不断提升村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能力,使每一个支部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后富龙山村扶贫养牛项目扶贫人口分红大会现场
坚持核心地位,夯实基层基础。《条例》规定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必须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这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按照村党组织自诊、乡镇党委会诊的模式,全面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建立“一村一策”整顿提升台账,实现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转化提升。要加大力度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在去年打造的两个高标准村党支部规范化示范点的基础上,2019年实现党支部全部达到示范点标准,提升规范化建设档次,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利用“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评比奖励的方式,在基层党组织中评选出“先进党组织”“进步最快党组织”等先进典型,不断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活力和动力。
强化经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条例》提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还提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推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我们要大力抓好党建促脱贫,以好的项目引领各村经济社会发展,使得百姓见效益、得实惠。着眼破解农村党建引领不强、党组织引领脱贫产业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在党委统一规划下,鼓励在产业相近、地域相邻、资源互补的村,促进资源共享,实现抱团发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带头学习掌握好政策、带头找准发展好路子、带头勇当致富好榜样,同时发挥好选派干部和驻村工作队作用。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群众幸福感。《条例》规定,“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2019年,我们启动“沙锅屯乡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利用两年时间集中整治村屯的河流、绿化、垃圾、阵地等问题,实现乡村“净、绿、暖、火”,实实在在提升群众幸福感。本乡对辖区5条河流进行治理,清理河道垃圾,对畜禽粪便污染等集中整治,让乡村净起来;抓好村屯绿化,各村制订规划方案,乡统一发放树苗,各村自己栽植管护,让乡村绿起来;强化阵地建设,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文化广场升级改造,集中解决村部冬季供暖问题,改变以往冬季办公不便的状态,让乡村暖起来;文化搭台,建立完善各类文艺组织,开展秧歌、广场舞、象棋、歌咏等比赛,让乡村生活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