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三种唱法”的风格特点浅析
2019-05-29吕德旺
吕德旺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民族声乐演唱艺术也在不断发展完善中逐步演变出“三种唱法”,即美声唱法、通俗唱法、民族唱法。近年来,这三种声乐艺术的歌唱方法已经逐渐被接受,在声乐比赛中也以此作为专业的歌唱规则。论文就我国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发展现状、三种唱法的风格特点和异同点做了简单分析,希望对我国的声乐演唱艺术的发展和传承有所帮助。
【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three singing methods" has been gradually formed in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of China's national vocal music singing art, that is, bel canto, popular singing and national singing. In recent years, these three singing methods of vocal music art have been gradually accepted, and they are also used as professional singing rules in vocal music competitions. This paper makes a simple analysis of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China's national vocal music singing art, the style characteristics and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of the three singing methods. It is hoped that this can provide some help for the development and inheritance of vocal music singing art in China.
【关键词】声乐演唱;三种唱法;风格特点
【Keywords】 vocal singing; three singing methods; style characteristics
【中图分类号】J61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9)04-0109-02
1 引言
我国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三种唱法,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特点和艺术表现形式[1]。如果演唱者能够正确认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这三种唱法的不同特点,则可以在实际的演唱过程中摸索出声乐演唱艺术的歌唱规律,从而真正掌握我国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文化精髓。
2 我国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发展
2.1 继承了传统的民族声乐演唱文化
我国的传统声乐演唱文化有着几千年的历史,在内容上丰富广泛,涉及的方面极多。在几千年的演变过程中,逐渐地形成了一套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声乐演唱体系。在作品的创造上融合我国传统的民歌、诗经、楚辞以及唐诗宋词等多种文化元素,使得我国的传统文化得到了很大的发扬和传承。虽然在五四运动以后,世界各地的声乐文化陆陆续续传入我国,在很大程度上沖击了我国的民族文化,但是也同时使得我国的声乐演唱艺术借鉴了他国声乐文化的优点,从而推动了我国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发展进程。
2.2 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音乐体裁
我国的声乐演唱文化最早起源于民歌,后来又逐步结合了曲艺文化、说唱文化以及戏曲文化的表演形式,形成了独具民族特色的音乐体裁。许多声乐演唱艺术的创作者利用我国辽阔的地域文化和众多的民族文化特色,不断完善和改革我国声乐演唱艺术的歌唱技巧和演唱风格,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民族音乐的发展。同时受到我国戏曲演唱中真假声的启发,将其在声乐演唱的三种唱法中合理应用,提高了我国民族声乐演唱的歌唱技能,增强了其艺术感染力。
3 我国声乐艺术的三种唱法的风格特点
3.1 通俗唱法的风格特点
3.1.1 唱法简单随性
通俗唱法在三种唱法中相对简单,对于演唱者的歌唱技巧方面没有太多的要求。因此,在三种唱法中发展最快,普及的范围也最广。演唱者通过简单纯朴的歌唱方式再配上直白大胆的词曲,传达出来的人物情感也相对更加符合我国基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容易引发观众的情感共鸣,在很大意义上也促进了我国声乐演唱中的通俗唱法的发扬和传播。同时,通俗唱法在歌唱时比较随性,在表达方式上更讲究喜感和演唱者的即兴发挥,每个人都可以学习并演唱。
3.1.2 唱法尊重演唱者的个性
声乐演唱中的通俗唱法,在教学和表演中更加注重对演唱者的个性塑造,通过发掘每位演唱者身上所特有的演唱技巧和演唱风格,展示了声乐艺术中通俗歌曲的多样性。
通俗唱法在教学中要求演唱者咬字自然、气息流畅,在展示歌曲共鸣的时候,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为了展示演唱者不同的嗓音特点,通常会采用胸腔共鸣的方式,使唱法更加自然和具有独立的特点。且不需要像民族唱法那样注重声韵,只需结合演唱者自身的特点,口齿清晰,演绎出自己的风格即可。
3.2 民族唱法的风格特点
3.2.1 民族唱法的广义和狭义之分
民族唱法是我国特有的本土唱法,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我国广义的民族唱法指的是具有戏曲、曲艺和民歌文化风格特点的演唱方式;狭义的民族唱法指的则是单纯的在民歌基础上结合我国的民族特点演变而来的一种唱法[2]。但是声乐文化演变至今,我国的声乐演唱艺术的演唱者更加倾向于发展狭义的民族唱法,同时,借鉴了一定的西方音乐的精华部分,在很大程度了丰富了我国民族唱法的文化内涵。
3.2.2 民族唱法更加质朴、真挚
民族唱法相对其他两种唱法而言,在歌曲情感的表达上更加质朴、真挚。演唱者多是来自民间的“自然大本嗓”,具有明显的说唱性质,音质嘹亮纯澈,只有在很少的部分上会采用纯假声或者真假声混合的唱法,保证了情感表达的热烈和亲切。
3.2.3 吸取了西方音乐的精华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与世界的文化交流也越来越密切,声乐演唱艺术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发扬声乐艺术的民族唱法的过程中,也吸收借鉴了西方的音乐文化,如西方美声唱法,在保持我国本土民族文化的前提下,在高音区的发声方法上结合西方音乐的精华,进行了大胆的改变和突破,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民族唱法的演变,有利于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3.3 美声唱法的风格特点
3.3.1 美声唱法的起源
美声唱法起源于意大利,最早是出现在16世纪末的意大利佛罗伦萨。在最早的时候,被意大利人称为“中性人”的歌唱方法。因为在当时几乎没有女性登台演唱,只能通过男人采用真假声混合和较好的头腔共鸣技能进行演唱。一直到19世纪,歌剧演唱的舞台上第一次出现了女性,在继承这种唱法的同时也进行了新的改革和完善,使歌声不但纯净、连贯,还具有了一定的表现力,逐步地演变成了如今的美声唱法。
3.3.2 美声唱法在我国的发展
美声唱法在我国是通过一个世纪以前,部分海外留学归来的艺术家,首次在演唱中国歌曲的时候采用了欧洲传统的声乐方法。丰富了我国的声乐种类,大大拓宽了我国观众的欣赏层面,渐渐地也拥有很多忠实的听众。一直以来,我国也慢慢地培养了一批属于自己的美声演唱家,如郭淑珍、温可铮等。他们的演唱成就卓越,在很大意义上促进了我国的美声唱法的民族化发展。
3.3.3 美声唱法的混合音区唱法
美声唱法在我国的声乐演唱中经过了一个世纪的摸索进步,渐渐克服了跨国的水土不服,也取得了我国大部分群众的接受和认可。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演唱家在演唱过程中吸收借鉴了“意大利唱法”中的呼吸、发声等多种艺术特点,形成了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美声唱法”。在歌唱的过程中注重呼吸的作用。渐渐地学会了胸腹式联合呼吸法,使歌唱者的音色更加婉转优美,富有特色。
4 三种唱法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在我国的声乐演唱艺术中,无论是民族、通俗,还是美声唱法,在实际的演唱过程中都会存在一定的相同点和异同点,每一种唱法还包含着其他的种类和风格特点。
4.1 三种唱法的相同点
民族、通俗、美声这三种唱法对于美的要求是一样的,都要求演唱者在歌唱的过程中要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注重作品情感的表达,引发观众的情感共鸣,力求给观众带来视觉和听觉上的双重享受。同时,三种唱法在对演唱者的生理要求上是一样的,都要求演唱者能够合理地控制自身的呼吸和歌唱时的气息,在歌唱时,发音的基本调节要一致,具备一定的真假声混合的能力,在高低音的变换上学会合理把控,保证声乐艺术的歌唱质量。
4.2 三种唱法的区别
民族、通俗和美声唱法在声道的调节上是有区别的,其中,美声唱法讲究演唱者要充分的打开歌唱时的喉咙,保持声音的厚度。通俗唱法则要求演唱者的声道不堵塞,在打开时前后打开即可。在进行歌曲的高音部分的演唱时,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要求演唱者的喉头向下,对于气息和共鸣两方面则没有硬性的要求,美声唱法则除了要求喉头向下以外,还需要演唱者加大气息,实现声音的共鸣。
5 结语
我国声乐演唱艺术的三种唱法,从本质上来讲只是各种机能的不同组合形式而已,其目的都是为了发展和弘扬我国的民族声乐演唱文化。演唱者只要充分地了解了这三种唱法的风格特点和演唱方法,在练习时,学会根据唱法的不同,控制自身的呼吸、气息和情感表达等,就可以掌握声乐演唱艺术的唱法精髓,在演唱过程中实现民族唱法美声化,美声唱法民族化,通俗唱法国际化的目标,为我国的民族声乐文化走向世界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林林.学科反思与人文思考(下)——《中國声乐文献导读·总论篇》研究报告[J].乐府新声(沈阳音乐学院学报),2018,36(02):21-28.
【2】于贵祥.对民族声乐几个基本观念及其内涵的思考[J].歌唱艺术,2019(01):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