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D方案和PCD方案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效果临床效果刍议
2019-05-29李进花
李进花
云南省保山市人民医院肿瘤血液科,云南保山 678000
多发性骨髓瘤是一种临床上十分严重的血液性疾病,这种疾病一旦发病会对患者造成浆细胞增殖异常的情况,患者如果不及时治疗,就会导致其机体出现极大的损伤[1]。相关临床研究显示[2],这种病症的发病率占所有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10%左右,想要完全治愈几乎不可能,同时临床药物控制的缓解率较低。并且近年来相关医学研究对这种疾病还未完全完善,对于这种疾病的发病机制还尚不明确,初步考虑是在患者免疫因素影响下,所形成的一种血液性疾病[3]。就目前来说,在对患者进行治疗时,应用蛋白酶体抑制剂硼替佐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获得较好的客观缓解率,但依旧无法对患者进行相应的病症控制,无法取得良好的临床治疗效果。所以在进行化疗治疗时[4],选择合适的化疗药物和化疗方案,是保证患者治疗效果的重要基础。该次研究中,在该院数据库中调取时间段2017年1月—2018年1月间收入的30例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一般资料,选择该院确诊为多发性骨髓瘤的70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探究将VAD方案和PCD方案应用于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治疗中的效果,评价其临床应用意义,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在该院数据库中调取收入的所有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一般资料;根据本次实验要求,抽取出其中30例患者开展研究,并将其分为两组,分别命名为对照组(n=15)与实验组(n=15)。对照组中患者的年龄信息区间介于52~76岁间,患者的平均年龄信息数据为(65.9±5.9)岁,对照组中患者的性别信息包括(男:9例;女:6例);实验组中患者的年龄信息区间介于51~75岁间,患者的平均年龄信息数据为(64.5±6.1)岁,实验组中患者的性别信息包括(男:8例;女:7例);纳入标准:患者符合多发性骨髓瘤临床诊断标准;患者具有正常的认知功能;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患者合并其他全身性疾病或器质性疾病;患者无法进行治疗、长期随访;患者在治疗前或开展实验前接受过其他多发性骨髓瘤治疗方案。
该次研究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所有研究对象在进入实验时,患者的个体化信息经对比分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其细微差异不对本次研究结果造成影响,具有较好的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患者应用VAD方案进行治疗,首先应用长春新碱(国药准字 H33021709)0.4 mg/d,d1~4 进行持续静脉泵入,表阿霉素(国药准字 H19990280)15 mg/(m2·d),d1~4进行持续泵入,地塞米松(国药准字H20033553)20 mg/(m2·d),用药方式为口服用药,用药日为 1~4 d、9~12 d、17~20 d、28~35 d。
实验组患者采用PCD方案进行治疗,应用硼替佐米(国药准字H20183102)进行治疗,用药量为1.1~1.315 mg/(m2·d),用药日为 1、4、8、11 d,用药方式为皮下注射;环磷酰胺(国药准字 H20084627)用药剂量为 400 mg/(m2·d),用药日为1、4、8、11 d,用药方式为静脉注射;地塞米松(国药准字H20033553)40 mg/d,用药方式为静脉注射用药,用药日为 1、2、4、5、8、9、11、12 d。
1.3 评价标准
对两组患者的治疗客观缓解率和毒副反应发生率进行记录。缓解:患者的尿M蛋白以及血清检查呈现阴性,患者软组织浆细胞完全消失,骨病变数量以及范围未见增加和迁移情况。基本缓解:治疗完成后,患者的尿M蛋白免疫以及血清有所下降,患者的临床症状有所改善,但软组织浆细胞未见完全消失,骨病变范围以及数量未见增加和迁移。无效:患者临床症状未见改善,骨病变数量以及范围有所增加,或有新的病灶出现。毒副反应发生状况记录:血细胞缺乏、神经毒性、腹胀。
1.4 统计方法
该次研究中涉及到的所有数据均进行分析后录入SPSS 19.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学处理,计数资料采用[n(%)]表示,进行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实验结果显示,实验组患者在治疗后,其客观缓解率可达66.67%(10/15),其数据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的客观缓解率20.00%(3/15),组间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见表 1。
表1 两组患者客观缓解率对比
实验结果中显示实验组患者的神经毒性、血细胞减少以及腹胀等毒副反应数据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见表 1。
表2 两组患者毒副反应发生率对比
3 讨论
就目前来说,在对多发性骨髓瘤患者进行治疗时,通常选择化疗作为主要的治疗方案[5]。而传统的治疗方案中,其治疗目标主要以延长化达到平台期为主。而近年来相关国内外研究显示[6],为了进一步缓解患者的病症状况,延长患者的生存期,甚至治愈疾病,是现代医学的主要治疗目标。
随着蛋白酶体抑制剂硼替佐米的出现,将这种药物应用于临床研究中,能够有效缓解多发性骨髓瘤,而多发性骨髓瘤的治疗缓解率从10.00%上升至30.00%。具有高度的应用价值,能够有效缓解患者的临床病症,对于延长患者生存期来说有积极意义[7]。除此之外,在相关临床研究中表明,硼替佐米在应用时与多种化疗药物均有协同抗肿瘤效应,凭借其特点已经成为了一种应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一线用药。相关报道称将硼替佐米联合地塞米松、沙利度安以及阿霉素等药物联合应用于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治疗中,其有效率和缓解率可以达到90%以上。VAD方案属于一种传统的一线治疗方案这种化疗方案在我国指南内依旧属于推荐应用方案,这是由于这种治疗方案虽然不含有硼替佐米,但具有较高的应用优势,例如价格低廉和起效迅速等,所以在治疗时依旧有部分患者选择这种方案进行治疗[8]。
而以硼替佐米为代表的PCD治疗方案,能够缓解患者的临床病症,对于患者的康复来说有较好的积极效果。但值得注意的是,相关研究显示[9],硼替佐米所带来的毒副反应主要以乏力腹胀、血细胞减少以及周围神经毒性为主,而神经毒性是硼替佐米的临床应用剂量限制因素,但其具体发生机制和影响机制在患者应用中还未得到证实,所以在临床进行药物应用时,防治措施依旧以剂量限制为主。而在对患者进行治疗时,应当做好患者的症状观察,并及时进行用药剂量调整和用药周期调整,在不影响疗效的情况下,缓解患者的神经病变状况,以提高治疗效果。
该次研究结果显示,实验组患者在治疗后,其客观缓解率可达66.67%(10/15),其数据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的客观缓解率20.00%(3/15);并且实验结果中显示实验组患者的神经毒性、血细胞减少以及腹胀等毒副反应数据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究其原因都是在应用PCD方案对患者进行治疗时期,药物能够更为有效地缓解患者临床病症,同时还能够保证其用药安全性,不会对患者造成额外的毒副反应,不会影响患者的实际康复。而在胡娜等人[10]的研究结果中显示,在应用VAD和PCD方案对多发性骨髓瘤患者进行治疗时,治疗组患者的客观缓解率可达95.00%,明显高于常规组患者70.00%,并且治疗组患者的毒副反应发生率较常规组明显更低,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客观缓解率结果与本次研究结果基本相同,但其毒副反应发生率较本次结果来说较低,究其原因都是由于该次研究与胡娜等人[10]的研究均存在选择患者例数较少的问题。所以想要进一步完善实验,应当从选择大样本数量患者入手,以提高实验的可信度。
综上所述,将PCD应用于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治疗中,能够有效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使患者的病情得到缓解,除此之外这种治疗方案用药安全性较高,不会对患者造成额外的毒副反应,具有高度的应用价值,值得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