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视角下独立学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9-05-25朱云海
朱云海
摘要:文章试图从审计视角下,揭示当前国内独立学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独立学院健康发展的审计建议。
关键词:审计视角;独立学院;问题;审计建议
近年来,独立学院发展迅速,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学院在资金投入、管理运行机制、财务管理、资产及负债管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也值得警醒,笔者结合自身的审计工作经历简要探讨当前国内独立学院存在的共性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相关的建议,促进独立学院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投资主体不合规,出资未足额过户到位
按照《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出资方应当为社会组织或个人,主要利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参与办学,利用实物资产投资的需求进行评估作价,将相关资产的产权划转到独立学院名下。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总资产不低于3亿元,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个人总资产不低于3亿元。而普通高校主要利用学校名称、知识产权、管理资源等参与办学,相关的无形资产则需要进行评估并依法作价。
目前国内独立学院的现状是,多数母体高校通过下设的资产公司出资成立一个校办企业,再由这个校办企业出资,与母体高校进行合作共同建设独立学院。从资金流可以看出,母体高校的资金只不过是从左口袋转移到右口袋,实质上并没有发生转移,母体高校只是为了创造条件把举办独立学院的主动权留在自己手中。这样一来,独立学院实质与母体高校就没有真正的分离,所谓的独立法人资质与独立财务核算要求也就无法落实到位,独立学院的教学管理及师资管理也就无法做到真正的独立。此外,还发现多数独立学院的出资方未将出资足额过户到位,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出资的,未能做到依法评估、划轉过户,独立学院的法人财产权无法实际落实到位。
二、管理运行机制不完善,独立学院不“独立”
(一)董事会形同虚设,相关职责未履行到位
根据办法要求,独立学院应当设置董事会,作为独立学院的决策机构,董事会由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代表、普通高等学校代表、独立学院院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但现状是,当前国内举办的大部分独立学院内设的董事会都是虚设,调查发现董事会未能真正履行相应的职责,究其原因,是因为当前独立学院所谓的外来投资方最终资金均来源于母体高校,追溯董事会相关组成人员均为母体高校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独立学院的相关重大决策事项均由母校直接决策,而独立学院的院长并没有实际上的自主办学权利。从审计视角来看,这样权责不对等的现状,并不利于界定相关独立学院中层干部的经济责任,对独立学院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阻力。
(二)“七独立”要求落实不到位
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独立学院的设置应当严格落实“七独立”要求,即:具有独立的校园、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管理等。而目前独立学院的现状是,部分学院尚不具备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而是与母体院校合署办公,享用母体院校的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虽说与母体高校签订了资源共享协议,但多数独立学院与母体高校的资源共享费用往往是简单的按照生均占比来分摊相关的教学、公共后勤、人员费用,可以看出此种简单的分摊方法依据并不够充分,无法反映独立学院真实的成本管理情况;部分院校虽单独设置相应的教学组织、财务机构,但实质的相关职能权限均由母体高校相关职能部门主导,独立学院的相关教学组织、财务机构并不具备实质上的管理权限;但目前大部分独立学院能够做到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财务核算不独立,预算编制不够科学
据调查显示,独立学院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学费、住宿费、杂费等收入,占收入的90%以上。由于独立学院的财务不独立,受到母体高校的监督管理,且当前多数独立学院未取得独立领取财政发票的资格,因此仍使用母体高校的票据进行收费,而收来的学费收入也如数上交至母体高校,对于独立学院的日常运行支出,则由母体高校以预算形式下拨给独立学院,收支结余长期存放在母体高校,由母体高校自由支配,而这笔结余资金可能用于母体高校的工作经费、教师福利等,极易形成小金库、账外账。由于多数独立学院的财务是跟母体高校合署办公的,因此预算与决算报表的编制也未完全独立,而是与母体高校合并编制,独立学院仅对日常运行支出的预算编制具有实际的编制权限。预算的实际执行过程中,独立学院往往优先使用本部经费,对于独立学院具有自主使用权限的经费往往放到后面再使用,导致日常运行支出的预算执行率偏低,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资产管理不规范,偿债资金落实不到位
目前大部分独立学院尚未独立设置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相关的资产管理及采购由母体高校进行统筹管理。实际管理中,发现目前独立学院存在资产产权界限模糊、闲置浪费严重;固定资产清单上的账面余额与自负债表上的余额对不上、固定资产清单上的资产与实物资产对不上等;资产的采购缺乏充分有效的论证;针对独立学院的资产管理制度缺位等现象。从审计视角看,资产作为独立学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高效的管理好资产很有现实意义。
负债管理方面,母体高校投资设立独立学院的资金往往从银行借款,而这笔借款产生的相关还本付息压力当然也就由独立学院来承担。根据调查显示,部分独立学院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50%,每年面临支付大量的贷款利息。且银行对于独立学院的性质认定为“民办”院校,对于“民办”院校的贷款,往往发放贷款的审核要求会进一步提升,这就进一步使得独立学院的融资困难。从审计视角看,独立学院由于没有财政资金的支持,一旦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本息,母校作为与独立学院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将面临很大的法律诉讼风险。
五、对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的审计建议
独立学院要想走出自己的办学之路,只有突出独立学院的一个“独”字,才能保证健康发展。综上所述,笔者提出四条建议。
一是要界定好与母校的经济关系,切实保障和落实仁济学院法人财产权,合作方与母体高校应将出资足额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母体高校对独立学院的投资原则上应划转到母体高校的资产公司,由资产公司代表母体高校履行出资人职责;对于母体高校或合作方出资的无形资产,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是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管理办法》“七独立”要求。加快推进新校区和基本办学设施建设,独立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做到独立进行会计核算,进一步完善教学组织职能及管理。落实董事会相关重要职责的履行,规范和完善董事会召开的流程。
三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体制机制设计,独立合理编制收入与支出预算。对于支出预算,应根据以前年度实际支出及事业发展需要与可靠的收入来源,同时纠正以前年度基本支出中预算与实际支出偏差较大的项目,编制合适的支出预算,进一步提高部分项目的预算执行率。
四是逐步建立独立的资产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的资产管理人员,制修订独立学院资产管理办法,实现独立学院与母体高校资产管理的相互独立,加强对资产的定期清查,做到资产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于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根据实际情况推进资产的报废。进一步加强资产的采购论证,利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仪器设备的利用率。
五是独立学院要做到独立发展。对大额银行借款,独立学院应提前做好资金偿债规划,避免债务风险。此外,保持独立发展还应当从制度上保持独立学院的独立地位,使得独立学院真正做到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管理模式,有利于独立学院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蔡雪荣.独立学院内部审计探析[J].会计之友,2012(06).
[2]刘国洁.独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研究,2011(07).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