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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六十位新锐男作家的性别观调查

2019-05-23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2019年2期
关键词:写作者作家意识

张 莉

调查说明

由1919年算起,中国新文学已至百年。一百年来中国作家的“性别意识”与“性别想象”已经成为文学研究中的重要议题。但是,不得不指出的是,在当代文学研究领域,研究者对2000年以后新写作者性别想象的认知明显滞后——在当下,无论是公众领域还是专业领域,对新锐写作者的性别观的理解都是苍白的、薄弱的、片面的。

因此,2018年8月,我对当代三十四位新锐女作家关于女性写作的认知与理解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在《青年文学》2018年第11期发表后,引起了读者与同行的广泛关注,微信专号转发众多。这样的关注也使我意识到,有关性别意识的调查深具文学意义与文献价值。当然,在进行女性写作问卷调查的过程中,我也逐渐发现,今天,研究领域通常只关注女作家的女性意识,而很少注意到男性作家性别观之于创作的影响,但后者其实也是当代文学性别研究的重要构成。

因此,我决定向当代新锐男作家发起一个广泛和深入的调查,为当代文学的性别研究提供最为鲜活、最为直接的声音与样本。我希望能和诸多写作同行一起,深入讨论文学创作与作家性别意识的隐秘关系,推动当代作家对性别意识的认知;也希望推动当代读者更为深切地理解新一代作家的性别观与写作观。

经过慎重考虑,我对女性写作调查的问题进行了改写,其中既有与女作家问卷相重合的部分,也有专门针对男性作家的问题。2018年11月6日,我向当代文学现场最活跃、最新锐的男作家发起了问卷,调查对象主要以活跃在文学现场的“70后”“80后”作家为主,但也包括一些“90后”作家及部分1960年代末出生的代表作家。在我的约稿函中,特别提到调查期待的是真实、坦率、诚恳、毫不遮掩的回答,同时,要求答者从五个问题中选择最想回答的问题,回答尽可能在500—800字以内。

问卷的五个问题是:

1.在书写女性形象时,你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性别吗?你在创作中会有意克服自己的“男性意识”吗?你如何理解文学创作中的两性关系?

2.最早的性别观启蒙是在中学期间吗?你如何理解女性主义与女性写作?

3.说一说你喜欢的作家或作品及其理由,你认为这位作家的性别观可以借鉴吗?

4.吴尔夫说,优秀写作者都是雌雄同体的,你怎样看这一观点?

5.你怎样理解“Me Too”运动?

按照调查的截止日期11月18日,我收到了六十位作家的及时回复,诸位同行对此问题的回应速度及回应热情远远超乎了调查预期,也打消了我调查之前的种种顾虑。大部分同行按要求选择了一个问题,当然,也有诸多作家对五个问题或四个问题进行了回答。而为了调查的公允,我与这些作家又再次进行了沟通,请他们确认最感兴趣的问题,正如下面所呈现的,每一位作家都只有一个回答。

经过初步整理,我对六十位作家的选择做了统计。其中三十位作家选择了第一题,即“在书写女性形象时,你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性别吗,你在创作中会有意克服自己的‘男性意识’吗”。这三十位作家是:徐则臣、张楚、李修文、石一枫、弋舟、田耳、小白、斯继东、黄惊涛、肖江虹、哲贵、王十月、李宏伟、蒋峰、张忌、刘汀、朱山坡、林森、甫跃辉、马拉、畀愚、卢一萍、曾剑、林培源、杨献平、刘玉栋、太皮、刘建东、谢宗玉、姬中宪。回答这一问题的人数占据了总调查人数的百分之五十,有不少作家提到,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使他第一次面对写作中的性别意识问题。

有六位作家选择回答“最早的性别观启蒙是在中学期间吗,你如何理解女性主义与女性写作”这一问题,这六位作家是冯唐、李云雷、侯磊、南飞雁、赵志明、杨遥。这个人数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十。同样,也有六位作家选择回答“说一说你喜欢的作家或作品及其理由,你认为这位作家的性别观可以借鉴吗”这一问题,他们是路内、葛亮、沈念、李黎、东君、赵瑜。

十五位作家选择回答“吴尔夫说,优秀写作者都是雌雄同体的,你怎样看这一观点”,占总调查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这些作家是邱华栋、阿乙、韩松落、李浩、宋尾、郑小驴、王威廉、陈崇正、海飞、黄孝阳、李德南、丁伯慧、梁豪、闫文盛、马笑泉。他们中有两位作家特意去找了吴尔夫的原文,纠正了问题中不尽准确的说法。选择回答“如何理解‘Me Too’运动”的作家人数最少,共有三位,占总人数的百分之五,这三位作家是双雪涛、曹寇、房伟。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参与问卷的作家年龄覆盖“60后”“70后”“80后”及“90后”,可以称得上是中国当代文学的中坚力量,他们中有十位是鲁迅文学奖得主,有二十多位获得过包括郁达夫小说奖、百花文学奖、林斤澜小说奖在内的重要奖项,多位作家作品在诸多排行榜上受到关注。换言之,此次问卷调查对象既具有充分的活跃度与广泛性,也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必须提及的是,作为问卷调查的第一读者,展读诸位作家的回答时,我的内心常常波澜起伏,感慨万端。这些同行关于性别问题的认识,或恳切深入,或锋芒毕露,或反省真挚,或独具异见,基本反映了我们时代新一代男作家的性别观。经过整理和分类,我按五个问题的顺序将诸位作家的回答以原貌呈现,希望性别观问题能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也希望它能为当代文学的性别研究提供有说服力和现场感的数据与样本。

调查实录

一、在书写女性形象时,你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性别吗?你在创作中会有意克服自己的“男性意识”吗?你如何理解文学创作中的两性关系?

徐则臣(著有《耶路撒冷》《北上》):在书写女性形象时,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不是性别意识,而是贴切的人物内心和独特的言行举止。一句话,她要是她自己。她首先是一个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约和理解的“人”,然后才是一个“女人”。毋庸讳言,成为“她自己”离不开她的性别意识,人物的整个行动中,性别意识支配下的行动肯定也不在少数,所以,对一个男作家来说,揣摩和理解女性的性别意识就极有必要。这也是“贴着人物写”的题中应有之义。必须承认,在写到别具女性特点的人物、情节和细节时,我会更加谨慎,既谨慎如何体贴人物,挖掘出人物内心,又要谨慎自己的“男性意识”别坏事。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认识盲点和意识盲区,在个人日常生活中稀里糊涂地听之任之不加检点,或许无伤大雅,但作品问世后就进入了流通空间,成为公共的精神资源,性别意识不当带来的问题和影响很可能超出我们的预料。所以,写作时我常提醒自己,适时检点,及时反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也是对女性和作品人物必要的尊重。在我看来,处理两性关系的核心要义就是理解和尊重,对性别和人性的必要的理解和尊重。反思和克服自身性别意识中的缺陷和问题,谨慎地处理作品中的两性关系,并非要一味“政治正确”,而是基于对人性和性别的宽阔理解,以及对众生平等的基本尊重。文学中不存在“绝对的正确”,但需要有人性化的理解和设身处地的体贴,唯此,文学才可能成为全人类的硬通货。

张楚(著有《七根孔雀羽毛》《中年妇女恋爱史》):反观自己的小说创作,有很多是以女性为主人公的。说实话,在书写女性形象时,遇到的最大困难确实是性别的。这是个客观而且坚硬的存在:你以为了解女性,在生活中遇到的女性是那么生动、独特,但是当你把她们写入小说时,会发觉你根本并不真正了解她们。她们穿什么样的衣服,做出什么样的举动都是表层的,最难的是掌握她们的思维方式和说话方式。我觉得这个问题没有办法解决,唯一的途径就是用这些女人的行为来解读她们的思维,所以我在小说创作中很少用“她想”这样的句式,我宁愿用大段的动词和名词来描摹她们,用理解中的女人的说话方式来间接传达她们的内心世界——也许这样的方式只适合短篇创作,在长篇创作中,全知全能的心理描写无法避免。单从这点上讲,我崇敬曹雪芹、托尔斯泰、福楼拜和福克纳,而有点瞧不起陀思妥耶夫斯基。

在创作过程中,我倒是很少主动地、有意识地克服“男性思维”,这可能和我的写作方式有关:我总是貌似冷静地、伪客观地叙述,以达到“平视”和体恤的效果,也就是说,在这种写作方式中,即便有“男性思维”,我本人可能也意识不到。我猜度女作家们可能不是这样的,她们的性别意识就像“红字”般烙在她们的灵魂里。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推测。文学创作中的两性关系是服务于“故事”和“主题”的——如果小说真的有“故事”和“主题”的话。在创作之前我不会刻意去考虑两性在小说中的位置和处境、困境、解决方式,我只要把这些男人和女人放进我的城堡中,让他们表演他们的人生就好了,我不妨碍他们进行真诚自由的交流或伤害。

李修文(著有《山河袈裟》《滴泪痣》):在书写女性形象时,我遇到的最大困难并非是性别困难,和男性形象一样,女性形象如何在叙事逻辑中得以成立恐怕才是最重要的问题。我个人深受中国古典叙事传统的影响,但是,在中国古典叙事传统中,真正独立的妇女几乎不存在,女性形象在文学和戏曲中反而通过不胜枚举的“负心郎”角色才得以确认,这些“负心郎”在相当程度上是父权、夫权以及更多宗法和制度的化身,所以,那些被囚禁和被支配的妇女既是女性形象本身,同时又是女性形象在古典叙事里得以存在的前提。就此意义来说,唯有进入现当代,我们才有真正建设一个女性形象的可能。

但是,也有例外,《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以及某些明清小说里的著名人物,都不是典型的中国古典男性形象,但女性形象在他们的视角里,都有迥异于其他人的态度:女性在这里竟然得到了罕见的尊重——贾宝玉自不待言,还有另一些人,他们是中国古典叙事里少有的认真对待女性情欲的人,因此,女性反而获得了某种独立和尊严;当他们打仗一般去占领、去攫取女性时,女性这个时候几乎成为了男性必须去攻克的宗法和制度本身——这样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由此,“永恒的女性,带领我们飞升”作为一种赤裸的反证,很早就影响了我的性别观。

也因此,我自以为,我似乎并没有多么突出的“男性意识”,在相对典型的中国古典叙事传统里,尽管独立的女性形象几乎不存在,但是,它们在某种程度上也获得了和男性同等的力量——在对抗离乱、灾害、家国变迁时同等的力量,但坏处是:真正的两性关系几乎是被抽空的,两性关系在“恩典”与“情义”这样的典型中国式词汇诞生后,往往简化为了男性与男性、女性与女性之间的关系。我怀疑,这种影响深重地在我的叙事里存在,也极有可能就是我需要克服的“男性意识”。

石一枫(著有《世间已无陈金芳》《心灵外史》):我写过不少作品,主人公都是女的,而且老中青三个年龄段都写过,不过塑造这些女性形象的时候,好像并没有因为性别的原因产生很大困难。这可能是因为我的写作视角都不是直接从女性自身出发,而是通过男性去看女性。本质上,我所塑造的是男性眼中的女性而非女性本身——其间或者也有温柔旖旎之处,但那充其量是怡红公子的套路,一不留神还会露出薛蟠嘴脸。这么说也许显得我比较腐朽,但我还是希望保持真诚:既然子非鱼,就别琢磨鱼之乐。我相信中国女性也是宽宏大量的,她们并不要求所有男的都是小棉袄那级别的男友。至于男性意识,我也并没有怎么刻意克服过,还是同理,我只能写出我自然而然的那个角度和感觉,好多事儿不站在男的立场上也就没法说话了——当然我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兴趣去强化自己的男性意识,写作对我而言也不以喷射荷尔蒙为目的。再多说一句,我对写作里的性别意识还真不是特别在意,无论是男性意识还是女性意识,甚而觉得这事儿没准儿跟当演员一个道理,演戏的时候需要考虑角色的方方面面——年龄职业社会地位等,在这些要素中,性别当然是重要的,但同时也是天然的,恰恰不需要着力表现的——除非是拍三级片。男的愣往身上贴胸毛,女的仿佛永远在痛经那个状态的写作,说实在的我也不喜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喜欢的作家都往往首先是“作家”,而不是“男作家”“女作家”。

弋舟(著有《刘晓东》《蝌蚪》):在书写女性形象时,我没有格外觉得与书写男性形象有着明显的不同,不会更困难,也不会更轻易,甚至,都不会比书写一块石头时有更大的难度。这么说,肯定不是基于男性的傲慢,因为写男性我也跟写石头一个态度和心情。在一个研讨会上,我被胡平老师冠以了“最会写女性的男作家”,这顶帽子其实被不少男作家戴过,幸好,目力所及,戴过这顶帽子的男作家,在我眼里都是优秀的同行,我将其视为一个表扬。在这个意义上,我认同吴尔夫“优秀写作者都是雌雄同体”的论断,既然同着体,理解女性就如同理解自己,原本也不算是特异功能,所以,也就不值得夸大。在创作中,我似乎没有专门地克服过自己的“男性意识”,但现在郑重盘点作品,我发现,实质上,我可能的确在写作的时候专门地调整了态度。就是说,写作的过程中我没有这样的意识,但潜在的,书写时我对于女性的想象,已经多少不同于我在日常之中对于女性的感受与认知。这个现象挺有意思的,也许昭示出写作之事的某种“虚假性”,那是一个“再造”的过程,是对现实的纠正。如果说现实之中我对于女性的态度存有政治不正确的倾向,那么写作时,我就是在不自觉地改造自己糟糕的灵魂。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我的作品里,女性比男性总是要善良与清洁一些,她们更趋于完美。但如果你要认定“善良”与“清洁”也是对于女性偏见性的想象,那我就继续改造自己的灵魂。两性关系也许是一切创作的根本性动力,这其实不难理解,因为世界不就是由这样的一对关系作为基本前提的吗?男人眼中的女人,男人眼中的男人,女人眼中的男人,女人眼中的女人,彼此书写,彼此观看,彼此书写着给彼此观看,这在整体上构成了我们人类的态度,暗示、明示、斥责、申辩,傲慢与偏见,喧哗与骚动,理解与误解,绝望与盼望。

田耳(著有《一个人张灯结彩》《天体悬浮》):很显然,在我二十年的写作中,写女性形象一直是个克服不了的障碍。我害怕写女性形象,但每篇小说都绕不开女性的书写,那种类似《肖申克的救赎》一样的没有一个女性的作品,毕竟是特例,只能偶尔为之,甚至写一部没有一个女性角色的小说,其难度还远大于克服对女性角色书写的障碍。世界就是由男女构成,女性缺失的文学场域本就不完整,所以这些年在小说里刻画女性形象,经常有咬着牙的感觉。回头翻拣一番,我发现我只是把所谓的不正经的女人,或者残缺的女人写得相对清晰,而所谓的好女人形象,我心底深处的女人形象,却一直刻画不出。写到今天,从读者和评论家反馈而来的意见里,我发现给别人印象最深的,仍是《一个人张灯结彩》里的哑巴于心慧,但她仍是个残疾女人,在刻画此类人物形象时,先行就借力,取消了许多难度,具有某种狡黠,而习焉不察的生活中女性身上那些不动声色的气质和美感,要写出来就困难许多。我想这和我的经历有关,对女性认知的缺陷导致了生活与创作同等的困境,所以我只能在女性书写上取消难度,只能写一些“特别”的女人。最难写,终是日常之事,平常之人,寻常之美。

我觉得男作家对两性关系的理解、对女性形象的刻画和描写,都跟写作本身一样,是一种天赋,而并非是所谓“男性意识”对女性书写具有拒斥或排异的反应。于我而言,我只有自成一体的个人意识,我只有这一套意识,无法克服。有些作家天性特别懂异性,甚至一个男作家可以写一本书名取作《中年妇女恋爱史》,没有一定底气断不敢如此。懂得女性的男作家,写作天生具有某种优势。但对在两性认知有缺陷的人譬如我而言,写不好异性就是写不好,天途难逾,不可强求。就像我们中国人,天生会打乒乓球,累死也踢不好足球,事已如此,纵有自卑,也应自我原宥。

小白(著有《租界》《封锁》):书写一个女性形象,最大的困难倒未必关乎性别。在今天,所有的女性都会遭遇与性别有关的问题,但她们所遭遇的问题,并不都与性别有关。至于说到因为写作者自己身为男性,而难以把握女性形象的身体/心理、动机和行为方式,那每一个书写对象都对写作者提出同样的难题。书写本身就是去认识、去理解未知事物,去与它们建立关系,是书写的意义所在。我相信最好的女性形象可能会由男性作家塑造,也相信最好的男性形象需要女性作家来塑造。因为最好的写作充满了好奇、从不自以为是、从不妄加判断。

男性作家的“男性意识”与生俱来,我们无法把它们当作“敌人”去克服,它构成我们的视角、理解模式、我们与世界的关系。但作为一个写作者,我想我能够反身观照它、试图分析它、常常嘲讽它。反讽可以让我们不被我们自己的固有属性所限定,反讽可以让我们对他者深具同情,甚至进入他者的内部,从那个位置来思考。

两性关系可能是最重要的文学主题。因为人最大的基本问题就是人们要如何才能更好地生活在一起,人这种群居动物,能够在生物链系统中独占鳌头、生存发展,就是因为他们能够大规模地和谐相处。文学的意义就在于此,它参与构建了文化、构建了社会组织。如何让人更好地生活在一起,当然首先就是如何让男人和女人更好地生活在一起,这用肉眼就能看出来了。

斯继东(著有《白牙》《你为何心虚》):作为一个男性作家,我的不少小说都选择了女性视角,有些甚至还是第一人称。这在我,似乎从来都不是什么问题。选择让谁来讲一个故事,这是作家的天赋人权。对小说的叙述而言,只有合不合理的考量,无关性别。可是,细究起来,这种跨越性别的叙述的自信又来自哪里呢?仅仅只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写作就是去理解”的同理心吗?这种无意识的性别跨界背后,是否有着潜意识的立场选择呢?嗯,也许是有的。在虚拟的现实中,神不知鬼不觉地站到异性这一边。以换位的方式委婉表达善意。

说句实话,在当下,依然有太多的文学作品经不起现代性的掂量。现代性再抽象,其实都可以落实到一个个具体的点上,比如性别层面的平等意识。都什么年代了,还满嘴大老爷们腔,作品里连对女性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可能我们“70后”一代先天依然有错,但后天的习得至少可以让我们知错,看到自身的局限,从而不再强词夺理。

某种意义上,写小说就是写关系。在人与人、人与物、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神等诸种关系中,两性关系是最容易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那一种。它是密布人性毛细血管的G点,是时代落脚的深沟,那里还暗藏了宇宙相生相克的全部奥秘。

黄惊涛(著有《引体向上》《花与舌头》):所有的创作都面临着叙述“他者”的问题,即便是一篇自我的控诉状或者是一部写草木鸟兽、天地洪荒的作品。创作者不可能与被叙述被书写的对象完全在一个原点上重合,总会有位移,总会有视他者为客体的情况出现。具体到书写人这个方面,自然不可能与“他者”在肉体、精神、生活场景上完成有效的“三位一体”,形成完全的同构。作为一个男性作家,无疑需要面对如何书写女性形象的问题,面临一个与你的身心灵恐怕都不太一样的存在,当然是难上加难。或许唯一要做的,是如何最大限度地站在女性的立场、视角,既观照她,又反观自己,对女性抱有某种意义上的同情与共情。即便这样,或许还会有人说你采取的是一种俯视与施予的态度,还是一种性别歧视。这样的争议将没完没了,因为女性作家在书写男性时也同时面临着怎样对男性具有同情心与同理心的问题。

在创作中,我当然会尽可能去克服自己的“男性意识”,这种男性意识还不仅仅是性别上的,还包括因此而附着其上的权力、权利的不平等问题、价值观问题等。毋庸讳言,当代社会依然是一个隐蔽的父权与夫权社会,男女之间的权力与权利是一种非平衡非对称的结构,只有时刻正视这一点,才能保持一定程度上的公道。无论是哪种性别,作为一个写作者,都应该最大限度地具有平等的精神与价值观,写作者的使命难道不正是为了消除时代的偏见、偏执,推动社会的平等与自由吗?文学的现代性不正是从此而出的吗?至于我自己的创作,经常在作品中调侃或揶揄两性关系,有读者抓住我的只言片语说我是直男癌患者,他们并不知我在更多的地方对男性进行反讽与嘲弄,文学的价值观是靠写作者的整体观念来呈现和平抑的,不然文学就变成了一本正经的伪道学和真理的照本宣科;文学正是在狭窄处寻找缝隙和悖论,最终推进新鲜的审美和新的价值。

肖江虹(著有《百鸟朝凤》《傩面》):在自己的写作中,性别不是最大的障碍,最大的障碍是怕在探究和捕捉女性最细微部分(包括生理和心理的)时出现偏差。性别的障碍,一个成熟的作家应该可以克服,但要完全融为一体还是有难度的。感觉克服男性意识是写好笔下女性的关键,把自己完全想象成笔下的人物,该笑笑,该哭哭,该爱爱,该恨恨,我有过这种体验,很奇妙,也最能体会到写作带来的幸福感和成就感。

有过一次神奇的体验,站在完全女性的角度写一场即将到来的,看似水到渠成的性爱,写到接吻就打住了。原因很神奇,自己在那一瞬间居然很羞涩,不是作为一个男性作家的羞涩,是笔下女性人物的羞涩。这种羞涩感我理解是作家对人物的尊重,这种尊重来自现实生活中对所有女性的尊重。

文学创作中,我理解的两性关系是既水乳交融又泾渭分明。作为叙事者,你的视角和立场一定属于男性。塑造女性人物时,你要迅速化身为笔下的那个“她”,用 “她”的心思来打量这个世界,这样的文本和作家才是可信的。

哲贵(著有《猛虎图》《金属心》):必须承认,我在书写女性形象时,没有遇到性别困难。恰恰相反,我反而有一种特别“舒畅”的感觉。身为一位男性作家,我自认未必完全了解女性。这没什么好害羞的,我可以肯定地说,没有一个男性作家敢自称百分之百了解女性。谁也不敢。我觉得,一个男性作家对女性的了解的程度最好在百分之五十。当然,百分之四十或百分之六十也不是不可以。我是这么想的,书写女性形象,必要的条件是对女性特质,或者说女性不同于男性的思维方式有一定理解,包括她们对世界、对家庭、对亲情、对友情、对幸福认识的理解,从而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有效的书写。而我认为,另外百分之五十(或百分之四十或百分之六十)是上天给男性作家书写女性形象的特殊“福利”,是上天的“眷顾”,给了男性作家这个空间,这个空间其实是个想象空间,是个无限扩大的空间,更是个无限深邃的空间。从这个角度来讲,我很庆幸自己是个“男性作家”。

可是,作为一个“男性作家”,在创作过程中,无法避免会遇到“男性意识”,我个人认为,这种“意识”更多地体现在我对男性形象的塑造和作品的价值指向上,这种“意识”的体现是无意识的,几乎是个盲区。我是有意克服的,甚至可以讲是“刻意”的,是时时刻刻要避开的一个“雷区”。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讲,我的问题恰恰在于我是一个“男性作家”,它从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我用更宽广的眼光审视这个世界和挣扎在这个世界上的人们。

事情就是这么奇妙。奇妙得都“颠倒”了,都“错位”了,都“交杂”在一起了。可是,有意思的地方也正在于此,很微妙了。两性的“颠倒、错位和交杂”构成和推动了文学,文学是两性关系的产物。我甚至可以武断地说,没有两性关系就没有文学创作,当然,从更大的方面讲,没有两性关系也就没有我们这个所谓的世界。

王十月(著有《无碑》《收脚印的人》):困难倒不在性别,而在于怎样塑造一个生动、丰满、独特的人物。事实上,我笔下的女性形象,相较男性,会显得单薄一些,却也可爱一些。男作家笔下的女性形象,更多取决于他怎样看待女性,这种东西是骨子里的,没办法有意去克服。如果一个作家心底里并不那么尊重女性,自然会在他的笔下有所流露,有意去克服,会显得别扭和虚假。这样的作家与作品很多。说回我自己,我大多数的作品,包括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其实背后站立的都是男性。我说我笔下的女性相对会单薄一些,是因为我写到男性时,会更加客观无情,更多写男性的野心、虚伪,内心的黑暗;写到女性时,更多书写女性的隐忍、善良与不易,更多同情与理解。在《米岛》 《无碑》 《烦躁不安》 《31区》 《活物》等长篇中,女性都是这些小说的灵魂。我笔下女性的命运,却又多是悲剧性的。一个作家的两性观,是他的生活造就的。少年失恃,加之有两个姐姐一个妹妹,我在姐姐的疼爱与妹妹的崇拜下度过了童年与少年。在我走上社会后的人生中,更多见识到男性之恶与女性之善,让我形成了类似贾宝玉的两性观。我知道这有失偏颇,但我无意于去纠正或者克服,因为这就是我,我的书,是我看世界的眼光,我要忠于自己的眼光。

李宏伟(著有《国王与抒情诗》《暗经验》):以前,无论是书写女性还是男性,我认为最大的困难是“感同身受”:如何体会笔下人物在他/她身处的具体情境中,由其天赋、经历与潜意识综合的感受,再将之准确传递出来。那时我认为自己处理的是“人”的问题,是一个个具体的男人、女人,他们各有各的难题,但他们一定有着可通约的本质、观念、价值追求。现在,必须由此再深入,但这深入不是在最后的通约,而是在通约的过程。因为,当把小说中的“人”视作优先于性别的主体时,有可能不经意间将社会环境乃至文化塑造抽象化,使它们难以准确作用于具体的人,导致人物的意识与行动发生偏差。换句话说,作家不能对所写的人物过于确信,甚至,作家必须意识到,他极有可能对自己所写的人物是无法理解的,他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只是理解的尝试。具体到文学创作中的两性关系,则使我开始意识到:一个男作家因为生理构造的差异,因为社会习俗的规约,因为从小到大被他者对待的方式、看待的眼光,对女性人物的想象与书写通常存在很大的想当然成分。意识到这一点,尤其是身为男作家意识到自己极有可能对女性一无所知并且永远难以感同身受时,是对与生俱来的“男性意识”的反思。大概也只有意识到这一点,才是书写女性形象的一个有效起点。

蒋峰(著有《维以不永伤》《为他准备的谋杀》):我以前一直觉得,我在写作中没有男性意识,我不会刻意地觉得我是一位“男性作家”。但当我面对这个问题,重新审视,我发现我很少去写以女性为主角、主体从女性视角叙事的小说。应该不是我在性别上的态度,或是男性作家的性别意识,更多是觉得麻烦,女性角色是我没那么熟悉、写起来没那么得心应手的一类人。不只是害怕自己脱离叙事的舒适区,更是觉得自己做不到,写不好,整篇小说垮掉作废。

前几天金庸大师去世,我还真碰巧想过相似的问题,金庸十五本书,一套武侠体系,从郭靖到杨过,到张无忌,从令狐冲到韦小宝,哪怕是《天龙八部》三位主角,也依次是段誉、乔峰和虚竹三位男性,黄蓉、小龙女、王语嫣这种不算,她们属于小说的支线,主要辅助主线,偶尔视角转换,笔触才会伸到那里。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金庸真正从女性视角写作的只有一部短篇小说《白马啸西风》。

金庸不算是一个男性意识很强烈的作家,相反他的作品里还有很多反对男权的情节。我相信他和我面临的麻烦相似,主体叙述是女性会不习惯,遇到的阻碍更多,也使得作品很难完成创作。这只是习惯与熟悉的问题,应该还没有上升到性别关系的思考。

张忌(著有《出家》《公羊》):在看到这个问题之前,诚实地说,我从未刻意想过性别的问题。在我的写作中,没有从性别出发的动机。所以,应该说,性别并不构成我以往写作的难度。或者目前来说,它还没有成为我写作中的难度。

虽然我自己的写作并没有刻意的性别设置,但在阅读一些文学作品时,我能感觉出一些作家对于性别的迷恋。尤其是一些男作家,不知道什么原因,许多男作家的笔下,对女性形象的挖掘充满着无穷的兴致。其中有写得不错的作品,那些作品里的女性形象让人信服。但也有一些差的作品,因为阅读时,你能感觉到他对女性形象的写作充斥着投机的意味。在文本中,女性形象往往成了某种消费,或者是某种文学政治的实现方式。这已然成了一个套路,就像好莱坞那几个漂亮女星,在电影里如果照样演漂亮女人,就怎么样都得不到奥斯卡评委的青睐,但一毁形象,马上就能拿奖。作为一个读者,我很反感这样的作品。

从我个人的喜好来说,我觉得文学作品中体现的两性关系,应该和我们日常中的两性形象形成一个对等的关系。比如我们父母那一代,必然有他们那一代的两性关系,我们这一代也有我们这一代的两性关系,而我们的下一代,自然也会有他们的两性关系。所有的人因为年代不同,展现出的两性关系应该也是不同的,都有着生活本身的逻辑,这种逻辑不能因一个作家的喜好而随意编造。对我来说,我喜欢遵从生活的逻辑去写,我不喜欢故意拧着来,比如你要写的女性在生活的逻辑中本是个极其温柔的人,但为了某种目的,在写作中,你非得让她上梁山当好汉,这是我很不认同的,这是讨巧的做法。我觉得好的写作,应该是在固定的逻辑中写出新意,而不是自己生搬硬造出一套逻辑。

其实,我觉得写作没有那么多的区分,男性写作,女性写作,我觉得写作者不用过于计较这些。从我个人的理解来看,写作只有一个目的,这个目的就是如何持续对人的理解。不管是男人,或者女人,都应该公正地将他视作一个血肉铸成的个体,然后从人的角度出发,设身处地地替他着想,和他一起面对小说中的那些沮丧、选择,对他予以理解和关怀,这才是写作者端正的态度。

刘汀(著有《布克村信札》《中国奇谭》):对我来说,写作的最大困难永远是写作本身,性别只是其中必然存在但并非关键的部分;或者可以说,在塑造女性形象时,我遇到的困难并不是性别造成的,而是“写作”这件事自身的局限性造成的。作为一个男性写作者,无论我以什么样的文字去描写女性形象,根本上都只能是凭借自身的经验和认知去“想象”她们,我永远无法“成为”她们,并像她们那样去感知自身与世界。同样,女作家塑造男性角色时也处于这种境遇,在这一点上,男作家和女作家是平等的,因此,性别不是写作的难题,而是写作的前提之一。

我在创作中会警惕自己的男性意识,但说不上克服,因为这里的克服似乎指向的是一种理想的中间状态,我个人并不认为人能在性别意识上做到无差别的“中性”。但我必须承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因为生长环境和所受的教育,我没有认真地思考过自己作品中隐藏着什么样的性别意识,现在重读多年前写的作品,能够看到明显的“男性视角”和“男性思维”的痕迹。我将来也不会刻意地在写作中“去男性化”或追求“中性化”,我只能在对此有相对清醒的认知的前提下,作为男性作者写作。

大部分人不论表达和姿态怎么样,在真正的生活中,性别观念常常是流动的混沌状态。一个对所有异性都彬彬有礼的人,可能意识深处是个极端的男权主义者,而一个表面强势的女性私底下也很可能非常柔弱;甚至在很多女性心里也潜藏着“男权思维”,这当然是我们反对和需要不断努力剔除的。除此之外,相比于其他行业的从业人员,写作者还需要面对另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他在日常生活中对待异性的行为与他在作品中处理两性关系之间的差异,人们常常把二者混淆,甚至以其中一个否定另一个。一个在小说里“侮辱”女性的作家,在生活里可能对所有女性尊敬有加,当然二者也可能完全相反,我们到底以哪种情况来判定这个人是怎样的性别观念呢?

我甚至觉得,在如今的大众舆论里,不管是对男性还是对女性来说,性别仿佛成了一种“原罪”,一个强大的“罗格斯”,有笼罩一切的倾向,把所有的事物都性别化,只能伤害我们对性别平等的追求。因此,具体到写作中对性别这一潜在关系的处理,我更倾向于尽可能剥离性别色彩,将之转换为文学创作中人与人的关系、个体与个体的关系。不论男性还是女性,她或他必须首先作为一个真正的人(或人物形象)存在,然后才是作为有性别的人(或人物形象)存在,人的属性应该先于性别属性。

朱山坡(著有《懦夫传》《风暴预警期》):我觉得性别问题并没有严重束缚我书写女性形象。在创作过程中,我没有男性意识,我只服从我的小说叙述对象。我的长篇小说《风暴预警期》就是以一个女孩的视角去写的,我并不觉得有什么障碍,相反,我还觉得这是一个有成就感的挑战。女性看事物的角度和思考问题的方式肯定与男性不一样。她们的脆弱与敏感,自尊与自卑,暧昧与善变,爱恨莫辨……都让我煞费心机去捕捉。好在,女性也千差万别,没有固定不变的面孔,给我留下了开阔的发挥空间。因而,我没有觉得书写女性有太大的难度。当然,男性意识终始会有,写到女性时,总是不自觉地站到了女性的对立面。这种天然的“男性意识”是无法克服的,我只能让它不过于强烈,以免影响我的叙述。不仅创作,在阅读时我也经常会以一个男性的角度去揣摩女性,尤其是性心理,还有女性强烈的妒忌心和匪夷所思的醋意。女性心理太复杂了,是一门大学问,有些东西也真只有女性作家才能准确描摹。女作家的文字风格确实比较明显,女性的阴柔和细腻是天生的。近来因为写论文重读了林白的一些小说,她决绝的态度和锐利的文字让我对女性有了更丰富的认知,我也以一个男人的心态去洞察她写作时的心境。我想,如果我像她那样看待异性,会不会也是一副鄙视和俯视的姿态呢?

林森(著有《小镇》《暖若春风》):遭遇的最大困难,不是性别。文学创作时,面临的困难千奇百怪,性别意识这方面的困难,我觉得不会在作家遇到的困难里排得很靠前。有意思的是,我们有时会看到有些人会谈到诸如毕飞宇等男作家,特别擅长写女性、写女性心理,但很少会看到有说哪个女作家特别擅长写男性——是因为女的都不写男性、都写不好男性?肯定不是,问题可能出在,有些人可能先预设了一个假定:男人是理解不了女人的。于是有了毕飞宇,就会被特别提出来。在写作之时,理解别人是困难的却又是必须的。在某个形象出现之时,对我来讲,对一些细节的挖掘与关注,远远超过对其性别的关注——所有的人物,都是必须去处理、面对的一个对象而已。

我所在的海南岛,在岛外人看来,女人都很辛苦,男人们无所事事,整日闲喝老爸茶、啥事没干,于是得出结论:海南女人地位很低下。岛外人的这种观察,貌似没错,但可能忽略了一些细节,当男人在烈日暴晒、在茶馆里喝冰水的时候,茶馆里有三分之一的妇女,还有三分之一的小孩。我们家,农村的,我就不觉得我爸的地位比我妈妈高,家里人说话,我妈妈的声量也比爸爸大得多;我爸爸的农活,也干得不比我妈妈少。有些活男女有别,只是分工不同,并没有涉及性别歧视、性别不公,但在某些过分强调男女一律均等的人那里,可能就是很大的问题。可若真一律均等,忽略一些身体性的差异,会不会带来更大的不公?

在文学中,我们可以说,哪个男作家写了一个失败的女性;但不能说,他写这么失败,是出于他的性别观问题——最可能的原因,只是写作能力的不足,因为他也写了一大堆失败的男性啊。我当然没有乐观到真的认为这个世界早就男女平等,只是觉得过分地强调“有别”,会把一些细微问题无限放大。尤其在写作中,我们面对的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理解起来,难道会因为是异性而就无比困难、同性就更加容易?举例说:鲁迅理解起阿Q、孔乙己就比祥林嫂更容易吗?

甫跃辉(著有《刻舟记》《动物园》):我觉得这个问题和第四个问题是可以对照着回答的,第四个问题是:“吴尔夫说,优秀写作者都是雌雄同体的,你怎样看这一观点。”吴尔夫的话,初听可能别扭,但换一种说法,就很平常了,即任何写作者,不仅要理解男性,也要理解女性,进一步说,要理解人类的整体。我作为一个男性写作者,不仅要理解男性,也要理解女性。固然,作为男性写作者,要理解女性是很困难的。但是,难道理解别的男性就是容易的吗?任何一个写作者,不管是什么性别,理解异性是困难的,理解同性其实也是一样的困难。换句话说,作为一个写作的人类,理解任何人类——包括自己,都是困难的。而人类又是如此地想要理解人类,我们确信“将心比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确信人类的个体,都会有类同的机体和心灵、善良和邪恶、宽恕和仇恨……这是写作能够“我手写我心”的同时,还能“我手写他心”的最大前提。然而,人类的个体又确乎是各各不一的。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也不会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每个人都生活在不同的命运里,每个人都会形成自己独有的性格和对世界的观点。在确信“人同此心”的基础上,写出人类的千差万别,是写作者对人类认知的丰富和深入。这无关性别,只是关乎一个又一个的“人”。

马拉(著有《余零图残卷》《思南》):作为一个靠虚构为生的小说家,我写过相当多的女性形象。夸张点儿说,我没法想象作品中女性的缺失。在书写女性人物时,无论我如何揣测或者说试图接近女性的感官,它可能都是徒劳的,我永远无法跨越性别的鸿沟,获得切身的体验。我写下的所有女性,都是一厢情愿的想象,这种想象中必然含有文化对女性的塑造。性别不仅是生理差异,同时也是文化差异,任何试图打破性别差异的努力都是徒劳。男性作家的写作中,不可避免地带有男性意识,即使他以第一人称来书写女性,依然无法摆脱自身的男性意识。我不认为男性意识是男作家在写作中需要有意克服的,这里面似乎隐含了一点批判或者说贬义的味道,把男性意识误解成了男权至上。文学创作和生活现实并不是一种平衡对等的关系,一个在生活中无比绅士的人,可能写出的作品像是恶魔的代笔。真正有力的作家,他的作品能够拓展两性之间的关系,建立更为深入的联系,达到灵魂合唱的高度。文学中的两性关系更具有探索性,甚至替现行道德观所不容忍的两性关系发言。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比如说早期对跨种族、跨阶层、跨年龄的恋爱的书写,正是这些书写为两性关系获得了更大的空间,说大一点,这是争取了人性的自由。在我的写作中,我从未被笔下的女性所困扰,我非常排斥性别的敌意,过于敏感、强化性别差异,无异于制造混乱,尊重差异才是和解之道。我有点困惑的是为什么很多女性似乎对男性抱有固化的敌意?就拿文学作品来说,不少男作家写出了美好经典的女性,还真很少见到女作家写出美好经典的男性,她们似乎更热衷于书写渣男,要不就把男人损得一无是处。

畀愚(著有《绝响》《欢乐颂》):我想,在书写女性形象时最大的问题不是作者的性别,而是怎样抵达你在书写的那个人物的内心,让她更加接近你要表达的那个对象。简而言之就是怎样塑造得更像你要塑造的那个人物。相对于“男性形象”,我倒觉得“女性形象”更容易去刻画,这当然也是由于性别形成的。作为一名正常的男性,肯定会在日常中更多地去留意女性,去观察她们、揣摩她们,甚至接近她们,这不仅仅是写作的需要,也是一种本能。

事实上,就我个人而言,我在创作中从来没有在意过所谓的“男性意识”。我认为,创作中的这种所谓“男(女)性意识”完全取决于你创作的这个作品。或者说,是由创作者为自己设置的叙述视角决定的。举个例子说,如果我要以一名母亲的身份来讲述儿子的故事,那我必然会让文本中的一言一行尽可能地像个女性,像个母亲。就像一向婉约的李清照也写过“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这种男性气质彰显的词句。所以,我认为创作中的“两性意识”应该是因地制宜的,是由所创作的作品决定的。

我认为文学创作中的两性关系只局限于文学创作中。就拿小说来说,我一直觉得小说就是个真实的谎言,而创作者要做的就是让这个“谎言”编得更加真实。另外,我还觉得文学中的两性关系往往会出于创作的需要,会附加许多别的东西,与我们生活中的很不一样。我们生活中的两性关系,有时候可能仅仅只是两性关系。

林培源(著有《以父之名》《钻石与灰烬》):近些年,我陆陆续续写过不少中短篇,大部分是从男性第三人称的视角出发,不过其中有篇叫《青梅》的,我尝试了“模拟”第一人称女性的口吻来写,选择的是年龄段接近自己的年轻女孩子,通过“我”来观察和讲述发生在中年妇女(蓝姨)身上的故事。但试水以后,我觉得自己难以跨越叙述转化中的“性别”意识,对女性视角的运用并不成熟,反而导致故事呈现出来的情感共鸣不够。后来我基本放弃了这样的尝试,选择以第三人称视角的“他”(连“她”也少用了)来观察、讲述或者展示。在拉开叙述者和人物之间的距离之后,我反而能更自然地展开叙述。

对我来说,性别的的确确是一道樊篱,它就扎在那里,不管你对“性别政治”、社会(生理)性别和身体书写等概念了解多少,最终落实到写作中,它还是会成为你难以跨越的一道坎。这里存在两个问题,其一是写作者对叙述人(特别是女性叙述者)的揣摩和感知是否体贴到位,最后能否有效而准确地描述、传达女性的心理、情感和精神状态,这是最难的。当代小说中存在图解女性、两性关系的“刻板化”写作,男性作家将女性物化、异化甚至扭曲,而写作者却浑然不自知,这是一种男性对女性的“暴力”,尽管是在虚构层面发生的。我一直小心翼翼地避开这块礁石,一方面是对自己叙述能力不自信,另一方面是因为表达的同时意味着交流的缺失,现代小说尤其如此,它和传统讲故事那种明朗、清晰的叙述者声音是不同的,所以要避免在写作中——不管采用何种性别作为叙事的口吻——“想当然”地去代表女性发声。其二,小说不可能完全“剔除”女性,也不可能对两性关系弃之不顾。涉及两性关系的书写时,我觉得写作者应该尽量设身处地地站在人物(特别是女性)的角度思考问题。这是一项挑战。

性别意识根植在每个写作者意识中,它和你的性别观、对两性关系的理解息息相关。很大程度上,性别意识是不会骗人的,也难以掩盖,所以我们读吴尔夫的意识流小说,和读普鲁斯特的小说中关于女性的描写,感觉明显不同。我不知道女性写作者在写到男性时,是否也面临和我一样的困惑。

杨献平(著有《沙漠里的微光》《生死故乡》):“本性”这个词汇在很多方面包含了“天性”这一唯心论的内容。在文学写作当中,作为异性之间的单方面的一种审视,对于女性的呈现、表述和判断,一方面来自“本性”的本能,即作为男性的本体,对于这世界上唯一之“异性”的女性的自然性认知。就个人而言,婚前(严格说没有真正接触女性)之前,对于女性的认识大多数来自先天经验;另一方面来自基于现实的观察和想象。记得自己写第一篇小说的时候,正是十七岁,小说中对于女性,乃至男女之间的“性事”就建立在莫须有甚至荒谬的想象当中。及至婚后,尤其是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之后,对于女性的审视角度突然增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母亲(母性)的感恩与温暖之中的内心皈依;二是对妻子这个特定角色和家庭成员、人生的全方面伴侣具备着“爱和被爱”“享有与被享有”的专属性心理;三是出自本性的对与自己萍水相逢的女子的肉身的赞叹赞美,以及对她们现实瞬间(场景)表现的品头论足的复杂、矛盾心理。

及至在写东西当中,为“人物”和“主题”服务,对女性的表现更趋复杂一些。女性尽管在性别上占有先天性的“优势”或者说“能源”,但在社会和具体生存生活当中,她们扮演和担当的角色应当说比男性更为艰巨、神圣,甚至繁复、神奇,充满各种色彩和境遇。因此,在写东西或者说我的散文、诗歌和少量的小说当中,总的基调是感恩的、丰富的(并且希望尽力妖娆的),尽管不可避免地有“淫邪”和“彼可为我所有”的欲望,但仍旧对女性充满了好奇、感激、悲悯与祈愿之心的。并不会强制性地认为性别是某种“天生的强势”角度或者“性别”会成为某种依仗。个人也觉得,对“性别”平等以待,按照其人类和社会意义上的价值、命运和现实表现、精神困境进行表达的,才可能真正是“人”的文学。

刘玉栋(著有《年日如草》《我们分到了土地》):曾经有朋友跟我说,你小说中的主人公,不是孩子就是老人,费力不讨好,你应该多写点女人。猛一听,此话似乎有道理,可我对自己的小说稍加梳理,我发现,我小说中的女性形象并不少,甚至有几篇直接是以女性为视角展开的。可我对这些女性形象的书写,并没能引起读者的关注,这才是值得我好好反省的地方。这肯定是有问题的。可以说,问题就出在我要塑造的人物形象是女性,她们过于平常了,没有力量和勇气突破社会伦理规范,她们不够鲜明不够尖锐不够冒犯,无法超凡脱俗。她们注定不会在人们的阅读记忆中留下太深的痕迹。所以,我遇到的最大困难还是性别的。一种巨大的障碍横亘面前,它来自社会、伦理、个人的内心深处和自己的“男性意识”。但在文学创作和审美上,这恰恰是最应该克服的。文学史上众多经典的女性形象,包法利夫人、安娜·卡列宁娜、海丝特·白兰(《红字》)、《纪念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中的艾米丽、丁玲的莎菲女士、《红高粱》中的“我奶奶”……无不呈现出一种别样的力和美。

我个人认为,在审美的框架内,文学创作中的两性关系不应该是庸常的规范的,它应该是有些出格的、有些冒犯的。本来,文学的一部分功能,就是要抵达现实无法抵达的地方。比如《洛丽塔》中的两性关系,可谓惊世骇俗,但却无法阻挡那种异样的美,纳博科夫是把小说当诗来写的。有些两性关系,不是不能写,而是在于你怎么写。当然,这不仅仅局限在“性”的层面。现代意义上的新文学已至百年,对两性关系的文学书写,印象深刻的不是很多。

太皮(著有《绿毡上的囚徒》《懦弱》):在我看来,文学作品应该不分男女,只有好坏。当然,好坏见仁见智。作为男性写作者,我多次用女性视角创作小说,不知道效果如何,过程中我是十分享受的,每次都像谈一场恋爱,理想或缺陷的投射,情欲或感情的暗示,尤其是那些女性在现实中不一定讨自己欢心,就如男读者喜欢文艺作品中的林黛玉,现实却希望自己的伴侣是薛宝钗乃至王熙凤一样,更使自己意乱情迷,那种堂而皇之的精神出轨,令人着迷。

我的阅读经历有一大部分是从女性作品开始的,由三毛和琼瑶等流行文学,到张爱玲、萧红、西西、王安忆、阿加莎·克里斯蒂及珍·奥斯汀等中外女作家作品,我在写作中也许不知不觉地向女作家“取经”,将她们对女性的理解和描写,移植到自己的创作上;加上在生活、事业到写作志业上,都受到女性的关照,因此,写作时,自然而然地会以尊重的角度去描写女性,无论所描写对象是好是坏,总体来说都是尊重的,倒不像描写男性时那么恣意妄为。怎么说呢?譬如讲,我敢写“男人都是粗鄙的”这种泛指的句子,但却不敢在“女性都是”后面加一个负面的形容词,我认为,男性写作者,除非写下流色情文学的,否则其下笔写女性时一定经过“自我审查”,不敢明目张胆地对女性说三道四。

我成长和生活的城市在风气上和体制上并没有将女性排挤,有时我甚至羡慕女性,但在这个世界上,女性的处境要比男性恶劣,因此,“女性主义”是一种平衡两性权力的重要工具。然而,女性主义也是男性写作者头上的利剑,作品中一旦涉及女性的话题或人物,男作家得压制内心或有的(大)男人主义,先进行“自我审查”,避免落得一个不尊重女性的骂名。在我看来,男性作家作品中的女性形象大多都是不“真实”的,都是经过“自我审查”出来的物事,与女作家笔下的女性没法比。我不是说男人本来对女性有多么不尊重,只是在表达上,总会有一种害怕误踩地雷的恐惧而已。另外,文学作品中又有一种在(大)男人意识支配下的女性描写,像某些男作家会将女性以一种“奇观式”的方式展示,为了表达自己多么了解女性,博取女读者的好感,好像女读者要他们来告诉自己“原来女人是这样的”似的。──也许我说得不对,当局者迷,有时真的需要异性来“点醒”也未可知。

刘建东(著有《全家福》《阅读与欣赏》):我在书写女性形象时,遇到的最大困难并不是性别问题,如果一味地从考虑性别入手,那不是一个完整的对待世界、认知社会、理解人性的方式。我想,我考虑的首先是人,是能够传达出我的思想、我的艺术感觉的那些人。而不是刻意地把他们先分为两个性别而区别对待。在世界面前,男人和女人,生而平等。文学中也应该是这样。

在创作中,我承认自己从来没有过要有意识地克服自己的男性意识,我觉得一个真正的没有性别歧视的作家,是在文字中自然流露的一个过程,你对女性的看法是从小说中的人物,故事的发展和结局,语言的叙述方式,每一个细小的情节中体现出来的。任何矫揉造作的标榜都是苍白的。但回顾自己创作过的小说作品,女性形象的建立仍然没有摆脱自己身为男性这一基础,是从男性的视角去塑造、去建构的,以男性的想法去安排她们。她们仍然是男性眼中的女性,而不是存在于一个中间地带的性别形象。男性的身体、思维方式、生活方式,都决定了这种天生的选择。

文学创作中的两性关系,从一定意义上是某个特定历史阶段的直接的反映,是世俗观点折射到人心中的呈现。它是一种关系,一种互为拉近又互为悖离的关系。如果文学作品中过分地强调这种关系,那说明现实社会中它已经出了问题,或者作家本身的判断有某种导向。文学创作中的两性关系其实对于社会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中和的手段,是对社会现象、世俗观点进行过滤与净化,让两性达到一个和谐平衡的状态。当然,就文学的艺术性本身来说,两性关系的突出是灵感的闪现,是最能够表达出社会现实的一种方式。阴与阳、男性与女性,正是构成整个生命的两部分,也是推动社会向前的动力。而这也是两性关系在文学创作中成为一个永恒主题的原因。

谢宗玉(著有《末日解剖》《时光的盛宴》):这些问题,对我而言,挺新奇的。因为我从不曾在写作上为男女角色的创造困惑过。现在回想起来,这真是一个有趣的话题。我记得年轻时曾写过一部长篇《蝶变》,是以第一人称写一个女孩从十八岁到二十五岁的成长蜕变过程。这其中除了理想、信念、价值等形而上的问题,还有很多笔墨涉及对自身身体的认识。在成书之前,我曾在天涯网站连载过,几个月点击率高居天涯某栏目榜首。里面有热心的粉丝,连续为我建了好几个读者QQ群,把我完全等同了女主人公易欣儿。他们围绕我文章出现的悲喜琐事,为我忧愁或高兴。我安静地待在群里,有时会想,自己的前世会不会真是一个女孩?当我沉浸在写作的状态中,很多关于女孩特有的玄妙体验,我自然而然就写出来了,回头去看,竟会让自己瞠目结舌。现在想想,估计是与我那些年特别喜欢读波伏娃的《第二性》和大量的生物社会学书籍有关吧。

前几年,我出版了一本两性关系的随笔集《与子书——一个作家父亲写给儿子的性爱经验》,在六十篇小文中,我详解了两性关系的种种幽微之处,写得自己很得意。现在想想,我可能在以第三人称进行创作时,完全忽略了自己的男性视角,从没有想到自己作品中所呈现出来的“三观”,潜意识里很可能是从男性经验出发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种创作就不算是公允的。这是我该检讨和反思的地方。至于如何理解文学创作的两性关系,这个话题可就大了。在我看过的文学作品中,其中对两性关系的描写往往跟现实生活最为脱节。作家们都太温情脉脉了,文艺腔都太浓了,都不敢“见血封喉”,现实生活的两性关系其实要比文学作品凌厉得多、粗暴得多、复杂得多。

卢一萍(著有《白山》《激情王国》):我所经历的人生中,女性给我的印象更为深刻。她们比男性更能代表世界的美和善,也更勇敢、更坚韧、更富有牺牲精神。在很长一段时间的写作中,我笔下的女性人物都是理想化的,尽可能完美的。但正是我对女性的这个认识,在书写女性形象时,反而使她们显得单薄,类似招贴画,缺乏精神气和生命力。因此,我写女性故事的作品,还没能塑造出一个自己满意的女性的人物形象。

很多时候,我对塑造一个女性形象觉得难以把握,因为我不忍心让一个女性过于邪恶。我后来逐渐认识到,这其实是对生活缺乏深入的了解、对女性缺乏理解造成的一种偏见;这也是一种不成熟的性别观。我需要克服自己的“男性意识”。1998年,我创作《我的绝代佳人》时,我塑造了一个“施爱”者丁马列的女性形象,她身上混杂了一个时代的“小恶”,所以她其实是一个象征。2000年,我寻访了数十位解放初进疆的湖南女兵后,我对男性的强力形象进行了批判,笔下的女性形象多是“被损害者”。她们都有原型,我也尽可能到生活中去寻找原型,比如《索狼荒原》《陀思妥耶夫斯基与荒漠》《刘月湘的进疆踪迹史》。

我在写作中的感觉是,每一个女性形象都是另一个雌性的我。我写到过多少次女性,就有我对自己心目中理想女性或非理想女性的多少次想象。文学创作中的两性关系是我们认识和表达这个世界的一个重要路径。我赞同吴尔夫的说法——优秀写作者都是雌雄同体的。虽然我不能算是一个优秀写作者,但我认为,一个作家的写作是应该超越性别的,当读者看你的作品时,他不会意识到写作者的存在,更不会意识到写作者的性别。如果读者意识到了,就说明写作是失败的。

曾剑(著有《枪炮与玫瑰》《冰排上的哨所》):在书写女性形象时,我遇到最大的困难是性别,以及由性别衍生出的其他的东西。这主要是自己对女性不了解,也缺少这方面的研究。我对女性的描写,都是平面化、类型化、雷同化的。写起来,没有变化,没有新鲜感,千篇一律。这与我生活在一个没有姐妹的家庭有关,我家弟兄多,只有我母亲是女性。我关于女性的形象,主要来自我的母亲。而我的母亲,又是一个很强势的人,我家是她当家。这让我觉得,我的父亲更伟大,更忍辱负重,甚至到老了的时候,我们觉得他有些可怜。

我在创作中,不会有意克服“男性意识”,这会直接导致我的作品里“男性意识”很强烈,而我自己却并没意识到,是今天回答这个问题,我才发现我潜意识里,存在这样的现象。一个作家,童年生活的经历,在他的写作领域,要占据很大的比例,我特殊的家庭环境,使我对女性缺少更多了解,而成人之后,对女性的观察,也过于表象,这导致我写女性总不太成功,无法深刻,而对男性的描写,则要准确得多,关于对男性描写细节上的把握我掌控能力要强。我的短篇小说《循着父亲的目光远行》、新近创作的长篇小说《向阳生长》都是直接写男人,女性在作品里,只是个衬托。当然,文学是人学,而人是由男人和女人构成的,在以后的作品里,如果确实需要女性,我会尽量去写好女性。我看过的作品里,我认为两性描写较好的,能给整部作品锦上添花的,是《白鹿原》里小娥与黑娃,以及小娥与鹿子霖的两性描写。

姬中宪(著有《阑尾》《我不爱你》):书写女性形象时,我遇到的最大困难是生理或技术层面的隔膜,比如在《红井园的最后一夜》中为了写一个女孩第一次来月经的年龄和感受,我不得不求教于身边的女性朋友,《紧急刹车》被女读者善意提醒“那个牌子不是卫生巾而是避孕药”,也曾为了搞懂“眉粉”“圣涡”是什么东西而去百度和淘宝……我不知道这能不能归为性别困难,我猜不能,因为我对男性的生理特性或高新科技也不见得都了解,这只能说明我骨子里对所谓性别差异不以为然,我相信一群人中间,每个人和每个人的差别,远大于其中男人和女人的差别,文学应着重于前一种而不是后一种差别,尤其现代社会,男女差别也许是进一步模糊甚至倒转了,现代化和城市化正把男女变成一个趋同的物种,那些天生的、技术层面的差异之外,男女共同的困境才是文学重点书写的对象。但是男女之间的互不理解,正如任何一个人与人之间的互不理解一样,仍是一个几乎无解的话题,八年前写《我不爱你》时,我有意要写出男性眼中的现代两性间的明枪与暗战,因为相较于男人对女人的无知,女性对男性的误解与粗枝大叶式的认知同样惊人,女性的强权更深入生活的肌理更少人监管——这些都基于我对身边女性的小样本观察,不具代表性,我可能因此只写出了一小半的真相,但如果这真相长期被遮蔽,那么一半也比没有强。八年后我承认我对女性缺乏理解,但同时又警惕所谓“理解”是不是意味着拒绝纠错?暗含着所谓“治愈”与讨好?我坚决反治愈,对一切有意讨好女性的、“妇女之友”式的言行又痛恨又鄙视,对高跟鞋、奶茶、小鲜肉、韩剧与宫斗戏这些专门从肉体和精神上供奉着实则绞杀着现代女性的刑具或鸦片深恶痛绝,对现代女性的困境,我不愿意重复那些人所共知的环境归因,隐约也觉得没用,因此更愿意从女性自身去找原因和对策,希望女性更理性地认知自我、认清敌手。潜意识里我把女性当“自己人”来看,而自己人讲话往往不中听。

二、你最早的性别观启蒙是在中学期间吗?你如何理解女性主义与女性写作?

冯唐(著有《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万物生长》):性别观启蒙最早在三岁前。一个邻居奶奶夏天在街头赤裸上身,不到三岁的我觉得女生活得久就会活成真的汉子。我写女性时,遇到的最大困难不是性别,而是人,是观察的细致程度和样本的数量,是否有足够的智慧来总结自己的观察。我在观察时,同时具备无我和男性视角。我喜欢的作家是亨利·米勒,坦诚、阳光、有趣。我觉得他是钢铁直男。关于雌雄同体的说法不太同意;如果说,好作者既细节敏感又大体虚无,这我同意。我百分之百支持“Me Too”运动。做任何肢体接触前,人类个体要征求对方书面同意。

李云雷(著有《父亲与果园》《再见,牛魔王》):最早的性别启蒙观应该是小学时期或者更早,意识到有男女之间的差异,但真正的“启蒙”应该是中学或大学时期,因为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中成长(乡村、小城、大都市),对女性的认识也不同,现在我更倾向于“五四”时期的两性观,即建立于个体自由之上的恋爱自由、婚姻自主,但这在越来越趋于保守的文化环境和越来越趋于实用的社会环境中已经较少得到认同,现在不少影视作品在倡导“门当户对”,不少作品也在塑造物质化或消费主义的价值观,我认为这是历史的倒退。

我很尊重女性主义与女权主义,也读过波伏娃、吴尔夫等人的著作,国内作家读过陈染、林白等人带有女性主义色彩的作品,但我对她们的观点并不全部认同,女性主义、女权主义在历史上曾起过重要作用,但其最终要达到的目标却并不清晰——是女性凌驾于男性之上,还是男女绝对独立,还是男女在各自独立的基础上达至一种更高的和谐?在社会层面上,男女议题只是社会议题的一部分,对这一议题的关注往往遮蔽了其他议题,或许我们应该意识到男女议题只是权力关系结构的一部分或者其表现形式的一部分,女性问题也只有在整体的权力结构得到调整之后才有可能得到解决,但另一方面,女性问题也有其特殊性,就像丁玲、萧红在中国革命中的尴尬位置一样。要真正解决男女之间的问题,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当代中国已经实现了男女同工同酬以及法律赋予男女的各种平等权利,这是巨大的进步,也是我们继续前进的阶梯,“娜拉走后怎样”的问题,在我们这个时代会有新的、不同的回答。

侯磊(著有《冰下的人》《还阳》):最早的性别观启蒙是小学五年级。五年级刚开学值周时,我接收到一项特殊任务:站在男女厕所中间,把一年级的“小豆包”男归男女归女。老师担心会有孩子不认识男女厕所。当我站在男女厕所中间,看成群的男女土娃像潮水般涌来,没准性别启蒙就是在那一瞬间完成的。这样值周的日子只有开学几天,那时的厕所还是“通铺”,而如今多为“单间”。也许未来,从生活到写作,我们越来越不分男女了。

女作家普遍比男作家写得要好,正如她们在生活中比男性细腻而聪慧。数千年以前,上帝给男女做了分工:男人做男人的事,女人做女人的事,男女都照此执行,不得思考。人们执行了几千年,直至一百多年前,是女人发现了上帝的不公。她们不再听从上帝的话,而要自己安排。女性主义写作标志着人的崛起,人开始相信自己,为自己而活。

迄今为止有这样三位女作家:汉娜·阿伦特,苏珊·桑塔格,西蒙·波伏娃,她们是影响我生命的三位高贵的女性。比如,桑塔格曾说:“汉娜·阿伦特应该被鉴别为一个男性知识分子。她是个女人,但她参与的是男人的游戏……她从来没有问过自己:‘因为我是个女人,所以我应该从不同的角度去考虑这些问题吗?’实际上她没有,我认为她也不应该那样做。”桑塔格解释了阿伦特也解释了自己。她的每一句和每一句之间都有严密到强大的逻辑,她有篇文章叫《爱陀思妥耶夫斯基》,是我的大爱。而波伏娃,她有本小册子叫《要焚毁萨德吗?》,能看出她受过完整的心理学教育和训练。不论从知识、思想到做人,这三位女性使我收馈颇多。我看待女性主义和女性写作,会受她们影响。

写作就像传统戏曲一样,本身是跨越性别的,如果不能用声音和身段跨越性别,则无法被称为表演艺术。同样,这个世界未来的家庭、性、爱与婚姻,都将不再是我们以往理解的样子。它们会更人性,更解放,更自在,更令人舒适。

南飞雁(著有《红酒》《天蝎》):惭愧,可能比中学还要再晚一些。上小学之后,我被训练成了一个考试机器。从6岁上小学到18岁高考,我最远的一次旅行,是8岁时从出生地黄泛区农场搬家到漯河,距离大概50公里。真正的性别启蒙,已经到了大学军训期间。场景是军训时每天早上集合跑操,在《新闻和报纸摘要》的声音里,我和几个男生懒洋洋等着教官点名。操场在学校南门附近,南门外是一片小宾馆、录像厅。这时,一个公认为本系系花的女生,和另一个我们不认识的男生,从南门外手拉手过来,在我们视线中迅速地松开手,各自走了。

在我的理解中,主义与写作一直是很混沌的、不可言说的存在。不是女作家的作品就是女性主义、女性写作,由衷地热爱妇女的男作家也不在少数,很难讲他们的作品中没有女性主义和女性写作。尤其在当下,对异性内心情感和想法的细微之处进行体察和捕捉,已经成了对作家(无论男女)是否合格的基本要求,因此,以往关于女性写作的规范式表达,显然已经不合时宜了。而另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是,尽管性别差异越来越弥合,千年父权和夫权带来的影响余威犹在,而恰恰因为如此,职场、机关、江湖,反而是一些女性从业者更容易冒尖和出彩,用市井语言就是“好混”。我想这会是新的女性主义和女性写作定义中,最值得关注和考量的地方。

赵志明(著有《我亲爱的精神病患者》《中国怪谈》):我应该是属于比较早熟的,至少早于第二性特征的显现,在上中学之前。原因之一可能是电视。中国的“70后”算得上电视一代,武侠和言情之类的电视剧,经常会出现搂抱、亲吻等场景。而生活在农村乡下,耳闻目睹可能更早于电视对我产生影响。比如说开裆裤,男童能穿到更晚,这一显一掩之间,能产生足够的暗示。成人说到性和性事的过于随意,会让孩童在不经意间开窍。方言中一些具有特殊影射的词,比如“豁豁”“河蚌”等,也容易导致相关联想的发生。此外,公鸡爬到母鸡背上,鹅在河里打水,乡间小路上行走的猪狼,尻股相连两首相背的两条狗,春天在空中贪于嬉戏而掉落池塘的鸟雀,孪身叠背的蜻蜓和蝴蝶,甚至被菜花蛇盘住的青蛙,所有这些都是赤裸裸的性启蒙课。由性到性而有别,一切都是自然而然。

基于此,性以及性别在我而言并不神秘。由于我的父亲在我少年时早殁,我的母亲含辛茹苦,我的姐姐们对我照顾有加,我对女性的好感、保护欲和尊重,当在那时便已养成。我对女性主义的理解,也离不开这一经验和范畴。当然这是极为浅显的,犹如“老吾老幼吾幼”之说。由己及人,也可以由己性到他性,中间本无天壑。男性主义既然一直存在,女性提出平权的观点便一点儿都不过分,任何对此的怀疑、刁难、设置障碍,都是对女性的歧视和不公。当然了,女性主义者需要面对的难题,除了历史原因、男性偏见,更在于女性本身,即新女性的确立。平权云云,不是提出要求,不是对方赠予,而是自我确立,从而达成女性男性之间天然的平衡和必然的平权。这是否更为重要和困难,远甚于打破男性中心和父权体系?女性写作,固然可以围绕身体和经验、两性情感、婚姻生活,充分挖掘女性的本体意识,积极诉求女性主义面面观,但需不需要开拓新的表现空间,从孜孜以求于“女性”,到表达更宽阔的“人性”,乃至“无性”?至少在我看来,伟大的作品,从来不是为单一的性别服务。我期待女性写作既能别开生面,又能高屋建瓴。

杨遥(著有《二弟的碉堡》《硬起来的刀子》):最早的性别观启蒙是在小学高年级,记得读小学五年级时,男同学们开始私下里议论班上哪个女同学漂亮,对那些比较优秀的女同学,都起一个有性别意义的绰号。自己也开始喜欢一位女同学,刻意收集有她印记的东西,比如橡皮、圆珠笔等。同学们都不敢表达自己对异性的喜欢,喜欢谁,就故意无端挑事,吸引对方的注意。大家开始讨论自己从哪里来,懵懵懂懂意识到和性有关系,觉得它是肮脏的。

女性主义与女性写作作为话题单独拿出来,这种强调本身就意味着性差别符号。以前一直认为女性是弱者,慢慢地觉得这种认识,与其说是文化带来的,不如说是性别本身带来的,它某种程度上是对女性的一种保护,而许多女性也很享受这种保护。比如单位派人到艰苦地方扶贫,一般会先考虑男同志,很多女同志也理所当然地认为男同志应该去,战争更是如此。

现在,权力和金钱大多数掌握在男性手里,尤其是年长男性手里。年轻男女同时发展,许多女性借助性别优势,很容易地会超越与自己条件差不多的男性,这时很少人会谈性别差异。所以,真正的女性主义应该从女性独立开始,当生活中天平真的平衡时,目的也就达到。而优秀的女性写作,应该让人看不出性别差异,好作品是唯一标准。

三、说一说你喜欢的作家或作品及其理由,你认为这位作家的性别观可以借鉴吗?

路内(著有《慈悲》《少年巴比伦》):说说两位作家吧。福克纳的小说中的性别观比较有意思,《喧哗与骚动》《野棕榈》《八月之光》这几部小说,其中对女性的描写,或者是不是因为美国南方的关系,或者是福克纳的刻意安排,总感觉是基督教的“姐妹”概念。这使得男性作者与女性人物之间拉伸出了一个更具有文学感的视角,在中国男性作家中,这种意识方法(我生造的词,因为我也不知道它到底是自我意识还是写作方法)不多见。在毕飞宇的《平原》和《玉米》中有这样的“准神圣”气息。另一位是纳博科夫,他似乎特别擅长写“二人世界”的纠葛,就一男一女构成的长篇小说,男性和女性的关系是变动的、流逝的,有时缓慢,有时是惊人一跃,而且率先异动的总是女性。关系的变动形成小说内驱力,这个写法很厉害,也使得纳博科夫并不仅仅停留在文字的修辞层面上(这也是他很拿手的,但仅止于此很容易使长篇写崩),《洛丽塔》和《爱达或爱欲》是比较好的研究范本。这也是一个既牵涉到意识又牵涉到方法的问题。如果说中国男性作家在这个层面有谁能做得比较好,我推格非。我除了借鉴之外,还经常看看谁借鉴得更好。

葛亮(著有《北鸢》《朱雀》):我想说的作家,是清朝的沈复。沈先生为我们留下了一部《浮生六记》,是自传的意思。这作品有国际知名度,因被林语堂翻译成英文介绍到了美国去。林译为“Six Records of Floating Life”,很妙。我们如今说起这书的好,大概也感叹当是时,竟有此等floating之人事。《闺房记乐》《闲情记趣》《浪游记快》,说起来其实都是很小的事情。夫妻之道,集腋成裘。用王韬的话来说,“笔墨之间,缠绵哀感,一往情深”。里面自然是无关鸿鹄伟志。最令林语堂欣赏和称道的,是这书中的女主角,沈妻陈芸,称“是中国文学上一个最可爱的女人”并无大差。沈复对这个妻子爱得深沉。文中有一段写得也颇为动人。“是年七夕,芸设香烛瓜果,同拜天孙于我取轩中。余镌‘愿生生世世为夫妇’图章二方,余执朱文,芸执白文,以为往来书信之用。”我在《北鸢》中写卢家睦为昭如治印,有向此致敬之意。琴瑟和同,既为伉俪,又是知己。这个女人陪同沈复过了半辈子布衣蔬食的艺术生活。携手旅行,纵情园艺,间或诗词相和。刘勰说“音实难知,知实难逢,逢其知音,千载其一乎?”当如是。美则美矣,惜在当时的文学情境中不入大流。然而,却让西方读者喜欢得无以复加。在他们看来,这里面寄寓了一种美好务实几乎可以说与现代合为一辙的生活观。恰是长期为伦常约束的中国人所不敢也不愿触碰的。所谓“浮生”,说到底,便是一种人本主义的观念,非建基于庙堂,而是从人自身出发。在这书中,可发现一种萌芽般的新式中国人。林言“仿佛看到中国处世哲学的精华在两位恰巧成为夫妇的生平上表现出来”。性别观与世界观由此合为一辙。虽然一对神仙眷侣,最终以悲剧收场,只能说他们走得太快而太远,没有生对时代。

沈念(著有《时间里的事物》《鱼乐少年远足记》):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沉溺于博尔赫斯、胡安·鲁尔福、马尔克斯、略萨等这批拉美作家,他们各具异质的创作为中国几代作家所津津乐道和争相效仿。说说马尔克斯吧,我非常喜欢《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这两部作品,他塑造了以乌苏拉、雷梅苔丝、费尔明娜等为代表的拉美女性人物形象。作为男性作家,他的性别观不是孤立、偏执、单一视角的,而是淋漓尽致地表现在对两性关系、爱情婚姻的书写中。

所有的写作都必然地打上性别的烙印,我们读到的鲁迅笔下的女性形象是尖酸刻薄的模样,沈从文描写的都是美与善的化身,张爱玲让女人跌倒在尘埃里又站起来。在马尔克斯这里,女性是带刺的、模糊的发光体。光强烈时,耀眼但不刺目;光微弱时,摇曳不定却在努力将黑夜刺破。她们生活在拉美男权社会的背景下,但并不是以男人的附属品而存在,她们追求生活中的自由,也追求性爱的愉悦体验,与那些在压迫中保持缄默并向命运屈服的被损害的女性形象背道而驰。她们在现实生活中充满耐心、真诚与勇气,而男性虽总做出那些疯狂而伟大的举动,但面对困境时就成了弱者,需向她们寻求慰藉。

像《百年孤独》中乌苏拉在孤独中艰难撑起整个家庭与家族,待只顾闯荡与创业的丈夫年老发疯,她又担负起妻子悉心照顾丈夫的责任;年幼的雷梅苔丝一直被奥雷良诺上校等待而娶为妻子,她意外身亡后,上校选择孤独终老。《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历经半个世纪的弗洛伦蒂诺,虽与622个女人有着激情过往,但古稀之年终还是将最初的爱情赋予费尔明娜。马尔克斯所写下的“她们”,身上有某种看似弱小却伟大的东西在潜滋暗长,在与时间赛跑。她们柔弱而坚韧,隐忍而自我,很少拥有美满幸福的婚姻,但都是在为追寻爱和自由而存在。生理性别不等于社会性别,马尔克斯在写作中把女性性别置放在爱情、家庭、家族等背景之下,扮演着多种社会角色。我想他的性别观,就是在男权社会共谋的现实境况下赋予女性不一样的存在价值。这种存在烙刻着女性自身性别特征的亘古意义,以及他对女性发自心底的诚挚热爱。所以马尔克斯曾说:“我生活中唯一真正的遗憾是没有生女儿。”

李黎(著有《总有人是失败的》《拆迁人》):喜欢的作家作品有一长串,很多恨不得据为己有。但《三国演义》《水浒传》位置较为突出,既是阅读的启蒙,又反复重看,甚至重写。这两部名著的女性观当然非常糟糕,相对而言《三国演义》更为恶劣。《水浒传》中,几位女性被作者刻意处理得很极端,潘金莲极端可悲可恨,孙二娘极其不像女人,扈三娘极端可怜、大起大落,顾大嫂极为顺当,走钢丝走出了善终,这些女性角色显然被专门加工过,有一种为了畅销而夸大的因素。而《三国演义》,漫长的100多年历史,浩浩荡荡的人物,能记得的女性极少,有面目有性格的更少,这才是他真正的女性观,即不拿女性当回事,事情都是男人的,牵扯到女性那就写几笔,仅此而已。这是一个巨大的存在,至今依然在很多领域发生作用。我此前写过一部关于《水浒传》的《梁山群星闪耀时》的书,下一步打算以三国女性为核心写一个系列。

最近几年反复看侦探小说大师劳伦斯·布洛克的《马修系列》。这个系列有侦探小说的内核,又有新小说或先锋小说的外衣,关于孤独感和都市氛围的部分实在迷人。当然反过来说也行,侦探小说的外衣,抒情诗的内核。布洛克笔下的女性基本得到了足够的尊重,哪怕遭受不幸,也绝不会遭受作者的二次伤害。作者一直在借助马修其人给女性很大的关注,那些从内陆深处到纽约或者洛杉矶谋生的女性,都得到了方方面面的正视,或许不够完美、或许有人为的针对,甚至有对性本身的猎取,但没有系统性被针对被忽视。作为系列小说的主角,马修本人上年纪之后喜欢上了应召女郎埃莱娜,埃莱娜也喜欢马修,他们清楚这就是爱情,但不急于说破。埃莱娜和马修在一起时,依然做着妓女,为了攒够今后的钱,马修也有其他的去处。他们心照不宣地把不合适的事情一一解决,让对方逐渐占据自己的全部时间,最后他们结婚,并且在过程中和结婚后还接手了几个可怕的案件,既是糟糠夫妻也是神雕侠侣。马修是一个落魄的没有执照的私家侦探,作者布洛克的处境应该远好于虚构的马修,但他对待女性和感情的态度就是马修的态度,令人敬佩。

东君(著有《浮世三记》《听洪素手弹琴》):小学时期与女同桌在课桌上划出一道三八线那一刻,一种性别观就已经探头探脑地出现了。多少年过去了,这道直线在我的意识中总是若有似无地存在着,并且一直影响着我的阅读倾向。比如,我很少阅读女性诗人或作家的作品。这种倾向一度使我对中国古典诗歌中那类男代女声的闺怨诗也抱有偏见。当代小说也不乏男代女声的写作传统,但我还是不太能接受一个男作家以第一人称写一个女性人物,因为我很难从那种拿腔拿调的文字里看到一个“真实的我”。

我在写作中从来不曾想过“男性意识”这个词,但这种身为男性的性别意识还是情不自禁地流露到我的写作中。我不像有些男作家那样,可以紧贴着故事中的女性人物写出那种微妙曲折的心理变化过程。记得周作人曾说过这么一句话:作家好不好,只须看他对女人的态度是否够得上健全的。(大意)如果依凭这个标准来衡量一个作家,那么,《金瓶梅》《水浒传》《西游记》的作者都算不上好作家。相比之下,《红楼梦》对女性的态度是够得上健全的。陈寅恪当年对《红楼梦》与《儿女英雄传》推崇备至,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认同作者那种有意颠覆传统“男性意识”、超越世俗成见的写作立场。陈寅恪本人在生命最后十年所完成的《柳如是别传》即是为秦淮名妓立传,看似“颂红妆”,实则寄意深杳——我读进去之后才发现,寅公笔下的柳如是,跟楚辞中的香草美人其实是一脉相承的。

除了《红楼梦》与《柳如是别传》,我对日本作家川端康成写女性的作品也有着颇深的印象。《古都》与《睡美人》的文字都很美,前者呈现的是一种日本传统文化中固有的阴柔之美,后者则流露出一种耽于感官的病态之美。一位女作家告诉我,她不喜欢《睡美人》,因为她不太认同川端的性别观。这么一说,我也暗暗有些羞愧。批评家汪广松从我的一些小说中发现,我的小说受明清小说影响,在写到女性时,很多地方不用名字,直接用“妇人”或“女人”来指代,女性面目模糊,有些时候流露出几分“狎昵”之态。必须承认,我在写作中的确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不过,需要解释的是,在我的一些小说中,男人与女人时常是没有名字的。我有一篇小说的题目就叫《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写的是一个不知其名的性工作者。写这篇小说的过程中,我相信自己的态度是诚恳的、不激不厉的,也没有什么“狎昵”之态的。

赵瑜(著有《六十七个词》《女导游》):对于散文作品来说,我喜欢及物的,有砂粒硌痛感的写作,而不喜欢幸福的,充满温暖的写作。对于虚构类作品来说,我更喜欢有着原创能力和想象力的作家。比如卡尔维诺,比如卡夫卡,以及最近几年在中国颇为流行的麦克尤恩。这些作家的作品的出现,让文学远远大于生活,而不只是停在生活的旋涡里,泥泞不堪。我喜欢的这些作家,除了在技术上有创造力之外,他们都有穿破时代束缚的能力,通俗一些说,这些人三观很正,所以,他们的性别观也都大于他们所处的时代,有恒远的可验证性。

四、吴尔夫说,优秀写作者都是雌雄同体的,你怎样看这一观点?

邱华栋(著有《夏天的禁忌》《正午的供词》):我不同意。海明威就是一个好作家,纯爷们儿。不过我很喜欢吴尔夫,她的《到灯塔去》《达洛维夫人》在中国1980年代改革开放背景下被翻译过来,具有着女性意识流风格,对于我起到了女性主义的文化启蒙的作用,让无数男人看到了女性在人类文明中所起到的但又被遮蔽的巨大作用,也让无数女性看到了自身所具有又被压抑的创造性力量。对根深蒂固的人类男权社会,是一个知识理论和历史梳理的重要提醒。她的作品具有着女性的温暖丰厚、睿智和创造的光芒。

阿乙(著有《早上九点叫醒我》《下面,我该干些什么》):我比较认同。在几年前,我和一位心目中的高人聊天,他说,同性恋人决定了人类文艺成就的高峰。他并且一一数出他们的名字。我自此觉得,在写作上自己并不具备优势。有的批评者也看出我的单一性。我对待小说人物往往是审判的、决定的、标签化的。我在生活中看人也这样,带着异性恋的简单与粗暴。

我对性别的分割是如此自觉,以致当初那位高人在列举那些伟大的名字时,我心里仍然在反驳:瞧,这些人尽管是同性恋,但身躯没一个不是男儿身。

我想这是我作品的局限所在。在我这里看不到性别深处的爱、同情。我知道什么是更好的,但我不想打扮得更好。我现在能做的是,在写的时候,多钻进人物体内,想想他(她)会怎么想、怎么做。我很羡慕那些温柔的同行。

韩松落(著有《怒河春醒》《我口袋里的星辰如砂砾》):某次,参与网络上关于写作者的男子气的讨论,我写了一段话,大意是:创作者,应该是男人,是女人,是两性人,是无性别的人,是妖怪,是杀人狂,是色情狂,是心理医生,是精神病患者,是一切人,唯独不该只是一个自信满满的、性别纯度很高的男人。

但和“雌雄同体”比起来,我更关心的是,人们怎么界定“雌”和“雄”,怎么从文化上、心理上、写作实践、人际关系等多个维度去定义它们。在我的经验里,“雄”被认为是建设性的、开阔的,社会参与度高、接纳度高的,“雌”被认为是破坏性的、狭小的,社会参与度低、接纳度低的。很多作家的作品,就是按照这样的标准,被贴上“雌”“雄”或者“雌雄同体”的标签。而性别,只是一个参照。所以,在被定义为“雌”或者“雄”的时候,创作者已经被评价了。

但是,很多属性为“雄”的创作者,往往拥有一些共同的缺陷,例如人性和社会的深入程度不够,感受力差,文字的质地粗糙,很多属性为“雌”的创作者身上,有一些缺陷也心安理得地存在着,例如感受力的不均衡,写作方式的病态,对狭小事物的津津乐道,文字质地的肮脏。有一些女性作家,写的也是女性题材,但她们的缺点其实是属于“雄”的。有一些男作家,写的也是所谓更广阔的社会题材,但他们的优点是属于“雌”的。

所以,在创作领域,“雌”和“雄”,不是性别分野,我更愿意把它看作一种写作风格、写作优缺点的分野。优秀的写作者,的确应该兼具“雌”“雄”的优点,又能检点自己身上属于“雌”“雄”的缺点。

对“雌”,我还有一点看法。我觉得“雌”更像是一种感受力发生机制。“雌”这种性别,是被压制的性别,夹缝里的性别,它也可以代表很多夹缝中的人,夹缝中的生活,例如,有疾病的人,残疾的人,性嗜好不够主流的人,性格不够流畅的人,所谓失败者,等等。他们在夹缝里的生活,让他们常常处在怀疑、反省、释放、攻击和自我攻击之中,这种处境,有利于激发感受力,而且会成为长效机制。经过这样的激发,写作里会多一点聪颖,多一点巫性。

李浩(著有《镜子里的父亲》《如归旅店》):我非常非常认可吴尔夫的这句话,我觉得我们每一位写作者(无论男女)都应当从这一“提示”中有所得,也包括认识它暗暗的警告。王国维曾以地域文化特征谈及“南人”和“北人”的写作差别,而他认为只有南方人的写作中吸纳了北方人的某些特质,北方人的写作中吸纳进南方人的某些特点才会达到极致和高度——他的这一判断我深以为然,而我认为把所谓的地域差异替换为性别差异也是成立的,它要求我们不断地突破“界限”和“局限”,要求我们有更大的开阔。就写作的一般性倾向而言,女作家多是由内而外,由自我的生活和世界出发来感受世界,多数的女作家穷尽一生达不到这“外”,她们书写的就是“个人简史”;而男作家多是由外而内,他们为社会的复杂和人物之间的故事性所吸引,更注意生活的外在性,多数男作家穷尽一生都在世相和故事中打转儿,一辈子没有真正进入自己的内心。是故,兼有二者之优,雌雄同体是成为优秀写作者的某个条件,重要的条件。

而文学存在的理由之一,就是让幽暗的存在前呈于烛照之下,让我们更多地理解那些与我们不一样的“他者”,让我们减少视觉上的盲点,进而减少思考上的盲点——而做到这一点,文学的写作者也需要“雌雄同体”,需要能对文字中的男人更多理解,同时对文字中的女人更多理解,需要超越性的兼具和兼容。优秀的写作者,一定要尽可能地兼具阔大和理性,有一个宏观的、审视的、“和上帝发生些关系”的思维和雄心,同时又要兼具细致和敏锐,为人和人类充当“神经末梢”。我个人喜欢那种标识性、差异性和独特性非常鲜明的写作,但更让我喜欢和敬重的还是“雌雄同体”的写作,它既会对我已有的判断力进行冲击,给我更多的思考和智识提升,也会让我迷醉于它所体现的细致、微小和敏感,这种奇妙的艺术感觉作用于我的神经末梢和呼吸……

吴尔夫是那种雌雄同体的写作,玛格丽特·杜拉斯也是,尽管她身上的雌性因素会强一些;玛格丽特·尤瑟纳尔也是,似乎她身上的雄性因素会略强一些。赫塔·米勒,西尔维娅·普拉斯……在阅读她们的时候我完全没有性别意识,我会将她们和那些伟大的男作家们放在一起考量,她们的女性身份不会让我对我的艺术标准有丝毫的位移与降低。我承认,像杜拉斯,像尤瑟纳尔和普拉斯,都给过我更多的文学教益,我从她们那里获得甚多。当然,我不反对女性作家的写作中“女性特质”的凸显,但它在我的视野里属于“个人的缪斯的独特的面部表情”,这是表情性而不是骨血性的。在骨血中,我倾向于“雌雄同体”,对于男作家来说也是如此。我愿意自己的写作也存在“雌雄同体”的因质,甚至有意强化它。

宋尾(著有《完美的七天》《到世界里去》):吴尔夫的原话应该是这样说的,“伟大的灵魂都是雌雄同体的”。我个人的理解是,伟大的文学创作应当受这样的指引,它理应具有绝对的丰富性。不过,在吴尔夫的表述里可以清晰地发现一个逻辑事实,“雌雄同体”实际上代指的是一种理想的创作。那么说明,男性,女性,自己性别的那部分是确凿存在的。每个人——不管是不是作家——都会受到性别力量的支配与统辖,即创作者都有那个侧重和原本,不管你承认与否,也就是性别。

我猜测,她这句话其实还有一层的意思:好的作品都在寻找自己缺失的那一部分、或渴望达到和了解的那一部分。这有点像我不知在哪儿看到的一句话,“小说创作的核心在于理解他人”。试图理解他人、理解缺失的那部分——包括性别——才是重要的。

但如果说“优秀写作者”或优秀作品“都是雌雄同体”,我不太认可。《水浒传》这类作品,很不同体,几无女性情感可言。余华很多小说,譬如《活着》就是纯男性化经验的;我也读过一些印象深刻的女作家,比如门罗,她的许多小说是绝对的女性视角,那种写作思维——出发点、路径与细节等方面——完全迥异于男性作者。写作没有性别,但写作的差别是明显存在的。这里不是说承认有什么“女性写作”或“男性写作”,而是说,写作本身——因为作者本身的不同——就是千差万别的,性别只是写作里的局限一种,写作者既可往自己的局限里无限深入,亦可往禁锢外拼命挣脱,都能得到优秀的作品。当然,最理想的可能还是“雌雄同体”,所以,曹雪芹写出了《红楼梦》,而阿加莎创造了“波洛”。

看一看库切在《夏日》里如何假扮不同时期、类型的自己的情人,以她们的意志、态度和口吻为我们“还原”一个“真实”的库切,我们就不难知道,雌雄同体如果不是一种先天的命定,便是一个优秀作家努力去接近的“性别观”。

郑小驴(著有《蚁王》《西洲曲》):奥登说过,一本书具有文学价值的标志之一,就是它能够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被阅读。从这一点上,我不太喜欢贴满各种标签的写作方式。文学的母体永远都是敞开的,爱与恨,生与死,罪与罚,欢乐与忧愁,面对这些永恒的母体,作家的区别在于讲述故事的方式而非性别的差异。所以站在一个擂台竞技,到底几斤几两,几个回合下来就知晓了。而女性主义和女性写作,更像文学的避难所,无形中成了保护区,这对写作而言,意味着某种规避、躲藏,容易被性别限制。所以从这个层面上讲,我很认同吴尔夫的说法,写作者应该雌雄同体。

王威廉(著有《获救者》《内脸》):我非常赞同吴尔夫的这个观点。雌雄同体,可以理解成两个层面的意思:其一,在个体身上需要具备对于异性的理解与容纳;其二,男女对彼此的理解整合在一起,方能构成完整的人类。这和当代文学的伦理关怀是一致的。当代文学的精神指向便是必须写出他/她的深层的存在境遇,必须写出男性和女性所共同面对的人类命运。很显然,这是超越性别差异的。

因此,我觉得不能先预设一种性别差异,而是要在一个超越性别的大视野中对男女一视同仁。只有站在人的基本立场上,男性才能真正理解和洞察女性的独特生存经验,女性也才能把男性从那个庞大的权力体系中分离出来,发现男性被遮蔽的性别经验。男作家写女性如果只是为了描摹得“像”,其实是远离了真实的女人,并在继续塑造着某种想象性的性别差异。只有以人的深层价值为尺度,忘记性别的差异,才会在写作的具体细节中发现因为生理的不同而在女性身上呈现的不同困境,才会发现历史、文化乃至经济对女性的束缚存在于哪些具体而微的地方,而不是徘徊在大而空洞的概念周围。我们不能忘记,从不存在抽象的男人和女人,人是社会性的存在,一个女富商必定跟一个男富商更有共性,而不是跟一个女乞丐更有共性。

当然,由于女性在历史中长久处于被压抑的处境,女性的声音曾经是虚弱的,因而我觉得现代以来兴起的女性主义文学有其非常重要的价值。为了使弱者的发声得到回应,即便偶尔夸张和刺耳也是必要的。女性主义文学不仅仅彰显了女性的意识,其实也在某种程度上参与改变和塑造了男性的意识。正是女性的崛起,才让男性从大而无当的历史概念中逐步回到了身体的存在。但正如我此前所说,我们的写作必须超越性别差异。书写女性经验本身并不是最终的目的,止步于建立一个性别经验的乌托邦是狭隘的,最终还是要超越性别的边界,对一切的男人和女人发声,对一切的强者和弱者发声,这才是雌雄同体的真义和力量吧。

陈崇正(著有《折叠术》《黑镜分身术》):弗吉尼亚·吴尔夫的原话并没有专门指向作家,这样的说法,大概只能算对了一半,毕竟好作家不一定具备伟大的心灵,伟大的心灵不一定产生伟大的作品。从一个人的人格完成度而言,雌雄同体当然是一种理想状态,兼备了阳刚和阴柔的美好,在社会分工合作中能取得更好的效果,从而创造更大的能量。从这个角度上类推,一个作家要写好人性,他必须既懂男人又懂女人;既能写好开阔的场景,又能进行细致的描摹。这么一想,仿佛非常正确。但窃以为事实的情况可能刚好相反——正因为作家懂得人性中共性的部分,能读懂人性之幽微,所以才可以分饰两角。就如武林高手内力浑厚,所以打什么拳都像模像样。太多鸡汤专家,他们懂的男女经验比谁都多,对男女心理的揣摩也深入骨髓,但也没见他们写出一篇好文章来。反倒是有一些至情至性、至刚至柔的作家,反而因为他们的极端,而将某些人物写到极致。他们的心理阴暗而偏执,仿佛培育蘑菇的暗室,但却可以长出向日葵一样娇艳的花来。

作家写作,当然会有男女的视角问题,但一部好作品,往往是人类的立场,会在一时一地的局限中去理解男女的位置,时间拉长之后,难免变得非道德,所以对作品要有理解和同情。当然,一个作家三观正,心胸开阔,他的趣味和才华才可能保持长时间的黏度,而不至于很快硬化。男女平等的问题会是一个平衡装置,永远在历史中摇摆,一个写作者,无论在什么历史阶段,面对何种境况,他能做的,大概就是站在需要同情和共情的那一边。艺术之刃在直面人性的时候体现出来的善意,这大概是一种永恒的雌雄同体吧。

海飞(著有《惊蜇》《麻雀》):优秀写作者就应该是雌雄同体的。雌雄同体本身就是一种力量,抛开天赋以外,代表着一种思想、认知、技术等方面的高度。但事实上,男性写作者,其实很少去考虑雌雄同体这个问题。甚至我认为基本上都在忽略这个问题。比如就我个人而言,认为顺势而为,汇聚的水才成了河。写作技术上也有一种摸索过程中产生的顺势而为,解决了多方面我们在初学写作时遇见的不能解决的问题。雌雄同体应该就是其中的一种。但是女性不一样,不仅仅表现在写作中,在任何艺术门类,甚至生活方面,有一部分的女性一直在“雌雄”这个问题上,下意识地或攻占,或捍卫,或坚守……如此种种,勉力呈现,仿佛同体。男权社会在各方面的力量,又让这些“同体”完全被忽略,这明显是一种不可逆的不公。

除文学以外,有许多的艺术门类,比如书法、绘画或音乐创作,在创作过程中对这种性别感知的要求,有着几乎相同的标准。但无可否认,要做到或者抵达这个层面有实足的难度,我们总是能窥见文字最深处传达的性别意识,或者是在笔力上,叙事上,角度上,等等,都有着完全不一样的方向。国内外的许多著名的小说家,海明威、巴别尔、杜拉斯、张爱玲、鲁迅……以及余华、苏童、王安忆、迟子建……我当然不否认他们在写作的某些层面上做到了雌雄同体,但仍然会留下显微镜下可以看到的许多“性别方向”特有的痕迹。我指的不单单是行文风格。

我的身份有些特殊,除了小说家我还是一名影视编剧。编剧面对的或者说需要完成的一个文本,人物、故事、结构,需要表达的,都更庞杂,更需要一种机械式的但却滴水不漏的技术。这听上去和雌雄同体没有关系,但实际上也是“力量”的一种,和创作过程中是否做到“自如掌控”有关。稍有不慎,会直接影响观众的接受程度。无论是小说、影视,还是其他文学创作门类,好的写作触及人性、再现人性和刻画人性,雌雄同体,是对最深广的人性的直觉、感知和进入。

黄孝阳(著有《众生:迷宫》《众生:设计师》):说两句话:第一,目前整个人类社会的结构是为男性准备的,属于男性特质。文学并不例外。性别即是战争,基本等同于“极权主义和自由主义是一对天然死敌”。一个女性想飞出这个“透明的玻璃瓶”何其困难。活着已是幸存。女性写作者要在这个男性主宰的世界里真正取得一席之地,恐怕光说一句“优秀写作者都是雌雄同体的”是不够的——嫌轻浮。她们不仅需要一个价值观上的理论准备,还需要一个充满女性自觉意识的方法论,以及一个由两者孕育而出的富有激情与天才想象力的文本,更重要的是:她们得深知自己的敌人是谁,有足够的勇气,以一种必死者的姿态站在这个一点也不友好的世界面前。

我们今天这个现实是由资本与科技构建的。资本贪婪,要逐利,实现每时每刻的自我增殖,必然把所有东西转化为商品,以人最基本的欲望作框架,构建出当下这个几近于饕餮异兽的消费社会。在此种社会,女性的衣服只会越来越少;令人沮丧的是不少女性也在这种“少”中获得自信与存在感,以为瘦与锥子脸是真的性感,是美。为什么男人爱说玩女人?因为总有许多女人甘心做这被把玩的“物”,还指天对地向神明发誓这作为“物”的纯粹性——本来是人与人的关系,现在成了人与物的关系。坦率说,今天绝大多数的女性写作者还是“慕男症”患者。这种迎合,到处都是。女性要改变“第二性”的宿命,最匮乏的不是女演员、女总理以及《知音》体写手,而是桑塔格与阿伦特。

第二,荣格的原型理论里提出过阿尼玛和阿尼姆斯的概念,前者指的男性心灵中的女性形象;后者指的是女性心灵中的男性形象。阿尼玛泛滥,男人就娘炮;阿尼姆斯膨胀,女性就汉子了。这里有一个度的平衡,就像是土地对雨水的渴望,一块富饶之土需要恰如其分的降雨量。少了不行,过犹不及。所谓“优秀写作者都是雌雄同体的”,这应该是一个常识,根本无须讨论。

假如,我说的是假如。假若上帝设计了一个单性别的宇宙,它是会更丰富还是更贫乏?假如不再存在性别区别,人此物种同时拥有男人与女人的诸种能力,包括生理上的。这种逾越了上帝两性律法的人类社会,会是一个怎样的斑斓图景?是更多的仇恨与嫉妒,还是更多的爱与分享?人类尚在进化时。有时很好奇,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伟大意志把人分成雌与雄,就像是对夜与昼的分开——这个比喻不准确,我们还无法改变月球与地球的对应关系,但已经有能力改变大脑以下的每个器官。若说两性不可逾越,人又为什么能拥有这种变性的能力?

据说世界属于奥克姆剃刀,上帝从来不做无用功。

当然,上帝已死。人还未死,人在进化成另一物种。也许并不遥远的未来,人不仅可从他的国族等身份中逸出,还能从其肤色与性别中逸出。我喜欢这样。喜欢想象这些。虽然我深知:性别即战争,至死方休。

李德南(著有《遍地伤花》《有风自南》):我认同吴尔夫的观点。在写作的时刻,写作者既是在表达自我的经验、认知和想象,同时也是在理解他人,理解世界。自我的形成,离不开他人和世界。而性别的差异,塑造了也塑造着不同的自我。一个优秀的写作者,不能忽视这种差异,相反,应该理解、承认并尊重差异。雌雄同体说强调了差异的存在,也表达了对两性互相理解、相互尊重的渴望与强调。承认限制又努力超越限制,强调差异的目的不在于对抗,这点我很认同。我愿意稍作延伸的是,优秀的写作者还应该努力理解每一个人。每个个体都是一个独异的存在,其心性、兴趣、能力,都可能不同于别人,其内在都可能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多样的宇宙。而性别,只是这一个宇宙的塑造因素之一。我也知道,在目前的文化和现实中,人的存在,可能是非常贫乏的,是单向度的,不过作为一个写作者,还是应该相信独特的这一个是可能的。起码,写作者应该置身于应然、实然和必然之间,不只是描摹,不只是再现,也是努力创造,努力赋形,努力说出自己的梦想……我更希望,这种努力,不只是局限于写作,而是也作为一种生活实践去展开。这么说,也许过于理想化了,不过无论如何,我想它并没有违背吴尔夫这句话的原意——它似乎还有一个译法:伟大的灵魂都雌雄同体。

丁伯慧(著有《第三只手》《跑马镇情人》):我同意这个观点。一个优秀的作家,必须有回到生活现场的本领。这个本领要求作家面对任何一个角色时都要能够感同身受。这个本领一方面依靠作家写作时有唤醒自身生活经验的能力,同时还要有构造他人生活的能力。前者相对要容易一些,后者就要难得多。最大的挑战似乎来自写异性的时候。面对完全不同的性别,作家如何能够做到真实,似乎是最难的。但是很多作家都做得很好,原因就在于,人类的性别不仅仅是生理上的性别,还有心理上的性别。生理上的性别或许泾渭分明。但是心理上的性别有时却是模糊的。这让一个男性具备一个女性的心理成为可能。反之亦然。

另一方面,一个作家不可能永远都在写自己。优秀的作家要有能力面对完全不同于自己的人物。事实上,人类本身就是千差万别的。每一个个体都是独特的。就这种独特性而言,性别的差异只是其中一个方面,而且这方面的差异可能还不是最大的差异。优秀作家有能力塑造千差万别的人物。优秀的作家的内在世界必然是丰富的,多样化的。这种多样化同时体现在不同性别的心理上。

事实上,每一个男人身上都住着一个女人,每一个女人身上也住着一个男人。对于作家来说,所需要的,就是认可的能力并且呈现这个事实的能力。

梁豪(著有《大宫女》《面具》):首先这很有趣,它类似于肉身和灵魂的对调游戏。在游戏中,作家成了彻底的权威,谎话可以当真。这种以假乱真的把戏,总能调动我们其实已经非常挑剔的胃口,哪怕读者自己也心知肚明,一切不过是场虚构。所以,为什么不让虚构更撒欢儿一点呢?当伊丽莎白·斯特劳特决定让笔下的老母亲突然在车道上举起来复枪意欲射向庸俗的邻居时,一种鲁莽的雄性气质着实把我惊了一下。喜剧般的滑稽感和悲剧般的肃杀感,在故事内外猛烈发酵,让我体味到了久久不散的回甘。

再者,再干净的修道院也徘徊着男性的阴魂,再暴烈的西部世界,牛仔也需要女郎。我们常听到一句话,某某男作家写不来女人,或是,某某男作家把女人写得还真像那么回事儿。我想,这都是作家灵魂深处的“阿尼玛”和“阿尼姆斯”在作祟,是雄性激素和雌性激素在打架,或者打情骂俏。

当然,影响一部小说“异性缘”的终极要素,绝不是它是否成功模糊了“性向”或说成全了一种模糊的“性向”。刚烈“直男”如海明威,“妇女之友”如曹雪芹,也能收获异性看客的青睐。因此,对于过于绝对的词语所构成的判断,比如说“都”“必然”“肯定”,我总显得不那么肯定。雌雄同体说到底是基础条件,正如性激素被内分泌细胞制造,然后栖息在我们体内的角角落落,当中没有愤愤,也不会不屑,更不存在东风压倒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东风的问题。它们比我们想象的要更智慧,或者说,更自在,也更复杂。这种同体共生的日子,早已轰轰烈烈地展开,以自诩主人公的我们乐见或不乐见的方式。如果最后我也必须下一个判断,以我有限的经验和尝到的甜头,我会说:每一个作家,请务必照顾好自己的“第二性”,它极有可能给你带来意外之喜,就像暗恋对象突如其来的一个吻,一次毫无征兆的神启。

闫文盛(著有《在悬崖上》《主观书》):是的,我认同这样的观点,这是细腻的、富有洞察力的、极其精准的发声。不过,雌雄同体是一切伟大灵魂的共性,似乎不唯“优秀的写作者”如是。伟大的灵魂,综合了岩石般的坚硬峻峭和柔若细水的性情,这几乎是一个完整的“人”的复现。只是,这一种灵魂的伟大,也有它微妙的局限。它似乎多半会将“伟大”的属性集中于它所致力的那个领域,譬如伟大的文学区域,伟大的艺术,伟大的政治,伟大的经济区域——我几乎很难想象这种雌雄同体的伟大会同时作用于一个人所能触及的全部时空。“雌雄同体”是一个人的物我共存,正反相合?还是无私无我的知觉?在我所喜欢的葡萄牙作家佩索阿的情书中,我发现了这样的句子:“我喜欢你的信,它们异常甜美,我喜欢你,因为你也很甜美……”这样的句子至少表现了写作者凝神的伟大。它是不是雌雄同体的?一个伟大艺术家的柔情蜜意,收敛了他岩石般的坚硬和对人生的刻苦,而以一种阴柔的力来呈现他沦陷在爱情中的思念之美。但他思念的终结却不是这种相思之力的协调和抵达,而是根本上的拒绝。与我们世俗的想象相反,许多伟大的哲学家、艺术家都是独身一人以终老的。他赋予整个人类一种浓烈的爱与思念,他爱卑苦而值得悲悯的人类全体,但他遗恨无存,残余不剩。他的“雌雄同体”印证于人被“分裂”之后自我追索的结果。他的两个自我(双面)互为滋补,方可形同一人。而万物存在于世却不如此,一“人”也并非完整和十全十美的自足。我们之所以将“雌雄同体”而能互为补益的灵魂视作伟大的灵魂,也正是因为在世间,阴阳混融之于荆棘之中更有一种自我保全之效。

马笑泉(著有《迷城》《银行档案》):其实人都是雌雄同体的,吴尔夫此言是指优秀写作者能够直面此点,再予以敏锐的把握和深入的开掘。这几乎是写作的一个原点。只有从这个原点出发,才能跨越性别意识的限制,抵达人性的复杂和微妙。对于小说家而言,他首先要意识到并承认自身的雌雄同体。如果根本不能意识到,那么他或者她就是一个钝感的小说家,注定进入不了幽深之境。如果意识到了却不愿承认,那么他或者她很有可能以强化主体性别属性的方式进行写作,也有望成为一个风格独特的小说家,但这种做派无疑会削减其作品的混沌、开阔或深刻。只有从自身的雌雄同体出发,才能通过推导和代入进入笔下人物的意识深层,传达出人性中那几乎不可名状的微妙复杂。但绝大多数优秀的小说家,都很难完全消泯主体性别属性的制约。终其一生,他或她都在与这种制约进行隐秘而激烈的搏斗。在此种搏斗中,或能暂时达到雌雄平衡的状态。如果这种状态能维持相当长的一个时期,而小说家写作才能的其他方面又非常出色,则可产生《红楼梦》《百年孤独》或《安娜·卡列尼娜》那样的伟大作品。而这样的写作又会反过来影响作家的人格养成和气质呈现。少数极为优秀的作家到晚年往往被观察者描绘为男人女相或女人男相,有着接近佛的面貌和气息,而佛正是超越了性别制约的,或者说,是达到了绝对的雌雄同体的境界。

五、你怎样理解“Me Too”运动?

双雪涛(著有《平原上的摩西》《飞行家》):我觉得“MeToo”首先是个好事情,因为确实挖出了许多隐藏的伤害,这些伤害包纳在权力之中,有时候非常激烈,有时相当微小,不易觉察,甚至连受害者过后都会选择忘记,努力区分噩梦和清晨,但是当运动来时,都会回忆起来,这也是运动的疗效。另一个层面,所有冠以“运动”之名的风潮,总会造成新的受害者,也会诞生新的施暴者,好莱坞的情况多少说明了一些问题,真相在吵闹中越躲越远,寂然无声,只剩下难以辨别真伪的号叫、指控、辩白、追讨、澄清,这也是所谓运动的问题,即谁来当裁判,以何标准裁决。直觉告诉我,那些躲在权力后面的脏手过不了多久又会伸出来,那些饭桌酒席上的下流笑话依然活跃,刚刚建立的自尊又开始显得可疑,大量难以界定是各取所需还是身不由己的侵害又会涌现。我的想法是,女性是弱者,必须保护,但是如果社会或者文化界欠缺公正,会使人扭曲,对于男性和女性都一样,法律无法判决,道德漏洞百出,运动来时靠着民众追索正义,似乎是有点危险的事情。

曹寇(著有《金链汉子之歌》《在县城》):一方面,因无法在法律框架内得到解决而借助于道德指控和舆论反制的“Me Too”运动,或许能够作为女权运动的一个方式,是必要的,也是“进步”的。但另一个方面,它不也坐实了男权的不可抗拒和不可追究吗?在本质上,它并没有也不可能改变任何现状,它确实只是陈述,是不予立案的控诉。荒诞的是,“Me Too”不仅未能将当事渣男绳之以法,不仅未能撼动男权根基之丝毫,反而激发出了男权饭局上的阵阵淫笑。性侵是恶,没错,但该恶并不能反证检举揭发是善。我不禁认为,“Me Too”的广阔景观在落幕之前似乎仅仅对“一报还一报”古老的因果论作了一场深入浅出的理论阐释,在行为动机、方式方法、效果预期上,皆为人类社会既有的遗产,并无内在的新意可言。

房伟(著有《英雄时代》《中国野人》):我是一名作家,但也是一名大学教师,我觉得“Me Too”运动很有必要,因为它有助于打破两性关系之间的不平等,有利于弱势群体的尊严和权力。比如说,对高校频发的性骚扰问题,该运动就有警示作用。但是,也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性的问题,从来就不是一个单向的问题,而是一个福柯的政治学意义上的权力的双向的问题。性骚扰的权力支配者,有可能是男人,也有可能是女人。“Me Too”要变成对所有人的尊严的维护才有意义,而不是仅仅针对男性。另外,对权力的双向意义的警惕,也有利于我们防止此类行为变质为单纯的攻击、破坏甚至谋利性的行为。当一切差异性和个人权力的问题,都被简化为“Me Too”的时候,社会两性关系,就有重回道德权力化的危险——特别是针对中国社会。这也会破坏两性之间的信任。一切最终还是应该以法律为准绳,而不能简单依靠道德宣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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