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益林管理现状与未来发展及对策
2019-05-23严继平欧绪勇
严继平,欧绪勇
(梧州市苍梧县狮寨镇林业工作站,广西 苍梧 543112)
1 引言
所谓的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位置极其关键或脆弱的生态状况,在土地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并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为主要业务目标的重点防护林带和特殊用途林。包括水源保护林,水土保护林,防风林,防护林带,自然保护区森林和国防森林。生态公益林在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亟需解决。以广西梧州为例,对生态公益林管理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研究。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促进生态的平衡以及可持续发展。
2 梧州生态公益林管理的现状
2.1 缺少专门管理机构
现阶段,梧州市的生态公益林在管理上存在严重的问题,缺少专门对其进行管理的机构。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建设,通常由公益林经营者管部门或者资源主管部门监督。但是林业部门没有独立的生态管理组织,这就造成了有些工作难以协调。同时,由于没有独立的管理机构,造成了权责不明,一些机构部门的职权存在交叉重叠的现象,很多时候会出现多方共同管理或者无人管理的尴尬境地。这种情况不仅不利于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也不利于生态公益林的管理。
2.2 管理人员缺乏工作热情
现阶段,梧州市的部分管理人员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存在态度问题,缺乏对管理工作的热情。这种情况不是个别的现象,而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其主要的原因应归于两点:第一,作为生态公益林的管理人员,工资不高是影响管理人员工作热情的主要原因。较低的工资水平使管理人员很难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生活的经济压力较大,这就使得一些管理人员经常会出现身兼多职的情况,这些管理人员通过身兼多职来缓解自身的经济压力。第二,大多数管理和保护人员来自当地村庄,这些管理人员自身的素质水平较低。同时在人情社会里,这些管理人员碍于人情,很多工作无法正常的推行。
2.3 缺乏造林积极性
国家以生态保护为目标,大力发展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造福全社会和林业。但是,森林所有者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和保护质量关注较少,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逐年减少[1]。此外,林业生态林经营者或经营者的投资回报较低,也是缺乏生态公益造林积极性的原因之一。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热情越来越高,林地使用费金额远远大于补偿金额,梧州市的一些生态公益林被明确禁止生产采伐,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生态公益林的盈利功能。利益不高,经营者无法获取高额利润,自然会影响经营的热情。
3 梧州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管理机制与制度不健全
梧州市缺少专门的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目前是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管理部门管理。由于大多数管理人员不是全职,很难对森林经营问题进行全面考虑,这造成了生态公益林管理的问题。生态公益林管理体制不健全,生态公益林管理缺乏完善的管理和保护制度。森林护林员的检查制度和问责制度不明确,难以管理[2]。同时,生态公益林管理也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生态公益林管理基金很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缺乏资金支持。
3.2 林农生态意识普遍不高
广西梧州高度注重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在人力、物力资源方面有较大的投入,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较弱,非法占领林地,毁坏森林等情况十分严重,屡禁不止。森林农业意识异常重要,在生态公益林的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林业改革之后,生态公益林发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生态公益林的主体转化为森林,如果森林生态意识较低,则不能有效保护森林和生态公益林[3]。
3.3 生态公益林补偿较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管理实施细则》,经济补偿基金应根据生态公益林所有权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一旦林场所有或经营的林地被划为生态公益林,就会受到经营方面的限制。现阶段,国家和自治区政府对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较低,远远低于种植商品林的经济效益和现阶段的林地租赁价格。近几年来,随着梧州市林地流转量的增加,许多企业和经营者进入梧州开发快速生长林,使林地租赁价格不断上涨,这增加了生态公益林的运作难度。
4 梧州生态公益林管理对策
4.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首先,政府部门要高度注重生态公益林管理,设立健全管理制度,同时增强宣传力度,使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和保护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也可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深化干部群众对生态公益林的认识。生态公益林是一种特殊的森林类型,涉及环境保护和提高生态效率[4]。正因如此,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为确保生态公益林的科学合理管理,要注重和保障生态公益林资金的资金支持,并大力宣传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政策以及作用,增强林农的参与意识。
4.2 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制定相应的科学使用方法,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地方具体情况,逐步进行法规制度的修改订完善和理顺相关林业建设管理机制,强化各级政府和单位的管理责任,设立有效的监管和考核制度。森林公安林业执法部门要增强力度,严厉打击森林破坏和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加强对非法采伐、非法占用林地单位和个人的调查,保护生态公益林的良性生长环境。加强能力建设,加强生态公益林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所需的计算机、绘图仪等办公设备配置与更新,加强生态公益林基本信息数据的收集,并利用地理信息技术开发生态公益林管理软件,及时对数据进行更新。
4.3 增强补偿力度
根据政府投资优先顺序,受益人承担公平分享原则,多渠道筹集补偿资金。广西是国家重点集体林区,农民收入主要依靠林业。因此,补偿资金问题必须要加以解决,处理不好就可能会损害林农的利益,甚至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正因如此,建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进行一定程度的提高。林业生态林补偿资金纳入国家和省预算,争取中央政府对广西建设的政策支持,将“生态税”作为“地方税”[5]。设立“合理的受益负担”补偿机制,增加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的生态补偿,并将其应用于梧州市林业生态公益林补偿。
4.4 生态公益林未来展望
现阶段,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费分别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款,梧州市政府对这方面还缺乏明确制度。实施生态公益林保障体系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生态公益林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监测、森林保险和档案建设等。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能够激发林农保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加强生态公益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质量。通过这些项目的施行,将全面增强梧州市林业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总体质量以及整体水平。
5 结论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升,为了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采用不断健全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制度,加大补偿力度,加大资金投入。但是,目前我国在对生态公益林管理上仍存在诸多问题。只有在今后的工作中创新技术和管理方法,才能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生态公益林及整个林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