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协商议政成果的转化跟踪
2019-05-23周正宇
文 周正宇
要开展好协商议政和提案成果的转化、追踪、问效工作,激发委员的履职热情,真正将“双向发力”和“做出了什么效果”的要求落到实处。
周正宇委员
汪洋同志指出,提高工作质量是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迫切需要。要把提高工作质量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质量导向鲜明树立起来,推动政协工作从注重“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结合政协专委会工作,我认为,提高政协工作质量,还需要在协商议政成果的转化、追踪、问效方面进一步加以强化和提升。
追踪问效
每年,市委都要下发政协协商年度工作计划,这是政协全年工作的重头戏。通过政协相关专委会和各部门的精心组织,广大政协委员积极参与,深入基层一线实地调研,广泛听民情、集民意、汇智慧,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协商议政成果。这其中蕴含着委员们的履职热情和辛勤劳动,汇聚着广大委员的思考和共识,凝聚着委员们的智慧和心血。在实际工作中,报告提交上去了,委员们都十分关心后续的进展情况,提得对不对、准不准,是不是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采纳,是否有效果?关于提得对不对、准不准,应该说近几年各级政协组织的工作质量都是大幅提高的,所提出的报告和意见,针对性、前瞻性、可操作性都很强,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在于追踪问效。
近几年,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和建设委员会围绕静态交通治理、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规、疏解整治促提升行动、落实“双控”“三线”政策措施、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控等开展了广泛的协商调研,这几次协商议政的规格和建议质量都很高,最后都得到了蔡奇同志、陈吉宁同志等市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批示。但领导批示后,我们的意见建议到了批转的部门,落实得如何就没有下文了。这说明我们在追踪问效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职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政协协商议政的重要载体。经过多年实践,提案办理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在这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但提案在落实上也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在工作中,我们经常听到有委员反映,提案办理最主要的就是态度都很好,效果不知晓;有的提案已多次提出,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得到有效办理,委员还要限时在办理报告上签字;有的提案自己提的,到最后需要自己办理;有的提案需要多部门联合办理时效果不佳等等。从2018年提案整体办理效果看,提案在办理期限内解决或吸纳提案意见占办理总数的81.3%;因内容涉及法律、法规或政策条件无法办理的,或具有研究参考价值、有待条件成熟时统筹解决的,向委员进行解释说明的占办理总数的17.5%;纳入工作计划或列入调研计划,力争有所推动的占办理总数的1.2%。由此看出,需要根据办理情况的类型,研究相应的追踪问效办法。
市政协常委会分组讨论“如何提高提案工作质量”
加强成果转化
基于上述认识,对于加强协商议政成果的转化、跟踪和问效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是要建立协商议政成果办理的反馈机制。对于纳入政协协商年度工作计划的议题,政协应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反馈对接机制,市政府或者主要承办部门应及时将政协报告和委员意见建议实际采纳情况、有关工作进展及时反馈给政协。而政协各有关部门也要及时把相关情况反馈给参与协商调研的党派、团体和委员,形成一个闭环的制度设计,既推动协商调研成果的办理和落地,也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的履职热情。
二是建立常委会通报办理情况的机制。2016年,市有关领导曾在十二届市政协第二十六次常委会议上,专门就采纳政协协商议政成果情况进行了通报,受到了委员们的极大欢迎。因此,建议今后在常委会议上增设专项议题,请市委、市政府领导或部门就有关协商议题的意见建议采纳或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响应委员们的关切,同时也给予委员们更大的履职信心,让“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变成“说了不白说,还要继续说”。
三是建立由提案委统筹、各专委会参与的提案办理落实推进机制。一方面,针对81.3%吸纳意见或解决的提案,督促落地见效;另一方面,对一些涉及宏观和复杂问题的提案,制定相应的办理落实机制。今年,人资环建委将探索对369件相关提案进行分析,挑选部分本专委会委员提出的可落地的提案,进行追踪问效。
四是建议对一些涉及宏观政策和体制的问题持续关注。比如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河长制、街道体制改革等问题以及连续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课题成果,政协可动态选择一两个问题,分年度持续关注,久久为功,持续发力。
五是发挥好民主监督的功能。政协各民主监督组应将协商议政成果落地和转化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从监督角度入手,常态化、制度化地进一步加强工作。
总之一句话,要开展好协商议政和提案成果的转化、追踪、问效工作,激发委员的履职热情,真正将“双向发力”和“做出了什么效果”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