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2019-05-21蒋晓平江苏省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蒋晓平/江苏省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南京市江宁区黄龙岘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场硬仗,也是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硬任务。去年以来,江苏省南京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分类分层,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投入5.7亿元,597个行政村实施垃圾分类,85%的规划布点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无害化户厕改造1.3万座,整行政村推进率达36%,累计建成美丽乡村682个,有力助推了“三农”高质量发展。2019年,南京市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一个对标、注重三个统筹、完善一个体系”,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展现美丽宜居乡村新形象。
对标浙江经验,高标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2月底由市分管领导带队,赴浙江湖州专题调研,进一步对标找差、补短补软。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3月份召开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高位推动、党政“一把手”到会布置,重点突破、带动面上整体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农办等部委关于村庄规划、厕所革命、村庄清洁等系列文件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出台南京市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突出村庄规划、垃圾分类、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高标准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统筹规划定位,全区域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0)》要求,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拆迁撤并4类定位,修编完善全市村庄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乡村发展布局。对于看不准的村庄,暂不分类,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建立健全村庄规划动态跟踪监测机制,科学有序引导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因村施策、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庄,从实际出发,把握整治力度、建设程度、财力承受度、农民接受度,循序渐进、全域推进,不贪大求快、不搞千村一面。以区为单位成立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每年高水平编制80个村庄规划,科学谋划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用地布局、人居环境、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大力开展规划师下乡活动,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
统筹整村推进,全方位改善农村民生福祉。顺应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统筹整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开展村庄清洁专项行动,重点做好“三清一改”,加快清垃圾、清塘沟、清畜禽粪污,改变农民不良习惯。实施田园清洁计划,有效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养殖场治理、肥药双控,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积极创建美丽庭院,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和农村林荫大道建设,计划到2020年,累计建成2000公里农村绿化长廊,打造100个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1000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在实现区区通轻轨、街镇通高速、村村通公交的基础上,推进水、路、电、物流、信息向农村延伸覆盖,努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做强美丽经济,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盘活农民闲置住宅,大力发展农村民宿、乡村旅游、健康养生、电子商务等美丽业态,精心打造8条精品旅游线路,将农村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统筹建设管护,全过程促进村庄长效清洁。整体谋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摸清全市692个行政村人居环境整治现状,排定今明两年硬任务,并将其列入高质量发展市对区考核指标。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分类处理体系。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持续推进规划布点村每年400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简便易行、长期管用的非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模式,对规模较大、短期内不撤并和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村庄,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方式;其他的村,采取生态化粪池等处理措施。有序推进厕所革命,新改建农村公厕570座,无害化户厕改造1.6万座。今年做到“三个全覆盖”,行政村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规划布点村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基本实现全覆盖。与此同时,坚持建管并重,健全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按照每行政村不低于20万元标准给予补贴。完善村规民约,注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优先聘用低收入农户担任村级保洁员、参与村庄绿化,自己动手建设美丽家园,实现村庄常态清洁、持久美丽。
健全推进体系,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格局。不断完善体制、健全机制,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各项重点任务的顺利推进。对接机构改革,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专门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强化资源整合,形成推进合力。统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类专项资金,实施更加精准的奖补政策,对经济基础相对较弱的地区进行倾斜支持,鼓励推广江宁区按户1.2万~1.8万元标准实施奖补等做法,对整村推进的村加大扶持力度。明确郊区为责任主体、镇村为实施主体,鼓励社会资本和农户积极参与,确保任务落实。简化整治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支持新乡贤和民资投入,鼓励农村工匠参与美丽家园建设,让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