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稳中提质的几点建议
2019-05-20夏汛鸽
夏汛鸽
创新国家治理体系的民营经济工作机制
一是适时成立中央财经委员会民营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我国经济社会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成为国民经济重要基石;民营经济工作机制面临重要创新,成立中央财经领导委员会民营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正当其时。协调领导小组作为中央财经领导委员会常设议事机构,应统筹掌控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重大政策趋势,及时提出相关重大政策议题,协助完成党中央交办特定重大政策事宜。
二是探索组建国家中小企业政策银行。为探索务实解决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面临融资难问题的长效机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开展国家中小企业政策银行相关组建工作。应商中央财经领导委员会,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银保监会会同国家工信部和全国工商联适时开展相关调研论证。为使论证工作稳妥有效,可在报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银保监会同意前提下,由全国工商联先期委托并具体指导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开展区域性小规模中小企业政策性业务试点。国家中小企业政策银行本金应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财政部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为基础;建立规范机制吸纳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注资;探索合法渠道接受境外组织机构捐赠。
三是评估研究清理现行民营经济政策法规。从强化国家治理体系构建的战略高度考量,要继续积极鼓励目前利用市场化方式緩解民营企业流动性压力的政策取向;继续积极支持采用市场化、多样化、个性化方式,创新性地服务和支持民营经济持续稳健发展。对民营企业融资难出现新特征的分析,应当以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为基本立场,不应简单地提出所谓“为缓解融资难不能靠降低信贷标准”的片面解释。国务院常务会议应继续抓紧重点研究出台有关降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设立企业债券融资工具后带动修复企业股权融资、信贷融资渠道,规范银行续贷行为等举措。应坚持务实总结并合理运用“第三方评估”经验,倡导企业分类条件下的精准施策,以减轻税费负担、解决融资难题、完善环保治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重点,与相关实际经济工作同步,评估清理现行民营经济政策法规。评估清理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向全社会公布。
四是稳妥建立国家重大经济政策企业听证制度。应在国务院长期坚持举行重要经济社会议题各界代表人士座谈会基础上,建立国家重大经济政策企业听证会制度。全国工商联应以“参政议政”的丰富经验为重要基础,适时就建立国家重大经济政策企业听证制度,联合向中央财经领导委员会提交详尽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应同时呈报全国政协。论证报告应据实提出,如何公开、公正、公平地建立听证企业名录库;如何界定进入名录库的企业不论所有制、企业规模(产值、利润);如何依据大数据规律并根据实际需要随机抽取入库企业参加听证;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入库企业退出机制。如果条件成熟,论证报告应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全国政协有关机构征求意见。
五是积极应对社保费征管职责化转的消极因素。在确定社保费由国家税务部门征管的重大改革前提下,国家应及时出台 “社保费率下调按照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原则”的具体指导意见或配套措施,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国务院应委托有关智库机构和责成有关部委,具体研究落实,是否可在2-3年内完成对企业所欠社保费的追缴工作,以及如何妥善处理相关未尽事宜;如何尽可能使社保名义费率下调做到降低从严征管对企业的影响;如何把降低社保费率问题与养老金全国统筹问题同步考虑同时实施;如何使小微企业采取自愿原则和灵活方式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的措施;如何合理可持续地划转国有资产应对全国范围养老金支出压力。
协调地方政府机构的民营经济运行规则
一是探索构建“政府+银行+企业”合作机制。为深化我国现代经济体系建设,应鼓励各地银行机构区分民营企业具体情况,按照市场化原则分类施策。要采取措施帮助暂时遭遇流动性困境的民营企业渡过难关,稳妥处置民营企业重大突发事件相关风险。应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如何规范设立由政府主导的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以重点帮扶民营企业顺利渡过再续贷借新还旧难关。可借鉴有关地方政府的成功经验,扩大对中小微企业贷款补偿,对银行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首笔贷款和信用贷款(限于企业经营用途),按照坏账损失补偿50%。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可比平均贷款不良率容忍度高出2个百分点,以更有力地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将就业创业贴息贷款额度由现在10万元增加至30万-50万元(或研究设定其他合理额度),鼓励更多人投身创业。同时应积极研究,如何就具体防范上述合作机制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出台相关具体措施。
二是积极落实保重点民营企业的帮扶措施。应积极借鉴深圳、山东、上海等地方政府经验,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一批特色民营企业、支柱民营企业及龙头民营企业,采取重点帮扶措施。为此应务实具体分析地方融资平台和相关PPP项目的经验教训,对上述重点企业名录实施“有出有进”机制,保持被重点帮扶企业的发展定力与经营活力。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加快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各地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研究落实是否可对重点农业支柱民营企业由担保机构提供增信,由银行发放担保贷款,最高可贷300万-500万元(或研究设定其他合理额度);符合相关政策是否也可享受政府全额补贴利息和担保费,适当延长还款年限2-3年。上述“重点民营企业”名录,应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是努力加强民营企业真实成本分析。各地政府应积极主动加强与有关研究咨询机构、大专院校或相关企业智库的机构性战略合作,对本地域民营企业开展可持续的真实成本分析。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适时针对不同行业民营企业成本负担采取“ 能减免尽量减免”的务实措施。要搭建银行与企业信息沟通交流平台,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不同形式与规模的过桥资金池,减轻企业转贷压力。要落实国家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相关要求,国家层面的收费项目可结合实际按下限执行,省市级层面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项目。应探索如何把困难企业社保低费基交费优惠政策,拓展到所有实体经济企业。应具体研究,如何解决营改增后部分企业因购进原材料和服务无法开据抵税票据的问题。
四是务实解决民营企业用地难题。地方政府应在坚持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协调用地指标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实际探索如何以“在土地红线内置换土地”方式,解决部分民营企业用地难问题。应把小微企业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總体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统筹考虑中小微企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和重点项目用地保障。鼓励和引导创业主体创建中小微企业园区或孵化基地,引导中小微企业根据自身产业、区域条件等实际,向“基地”“园区”集群集聚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区县政府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改造利用闲置场地等方式,解决小微企业场地需求。
探索完善全国工商联联系调研制度
一是及时总结联系调研制度经验。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面临重大战略机遇期的重要历史时刻,全国工商联正在探索实践的联系调研制度,是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助手,体现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原则的重要体制机制创新。要及时总结完善现行联系调研制度的经验,尤其是在宣传贯彻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积极安排民营企业家引领调研工作方面提炼可持续的制度创新范例。要充分尊重基层工商联的首创精神,努力实践精准招商扶商营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国家现代化经济体系作出应有贡献。
应鼓励各地银行机构区分民营企业的具体情况,按照市场化原则分类施策
二是努力探索完善联系调研制度。完成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主体的建设任务,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时代课题。目前,积极探索推动工商联联系调研制度在促进民营企业担当市场主体、克服暂时困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将产生相当深远的历史影响。应当具体探索研究,如何在联系调研实践中更好地促进工商联会员企业家与广大民营企业家的心灵沟通与政治融合;如何更好地引导同一经营领域中不同民营企业的业务对接与商机共享;如何更好地实现不同生意范畴里各类民营企业对口帮扶与商机咨询。应当通过实行联系调研制度,更加旗帜鲜明地积极鼓励广大民营企业,为推动我国区域经济高质量协调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是设立弘扬企业家精神成就奖。联系调研制度要继续积极扩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的政策效应,更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企业家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应在联系调研活动中,研究探索如何务实地在全国工商联系统内设立“弘扬企业家精神成就奖”, 及时表彰现实中涌现的一大批先进典型。还应具体研究,设立此奖项如何与评选“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五一奖章”“三八红旗手”“感动中国人物”等奖项有机结合。
(责任编辑 庄双博)
作者系全国工商联智库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