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场静悄悄的产权变革》一文读后感言
2019-05-20晏智杰
中国民商 2019年5期
晏智杰
如何看待业已发生产权变革的民营经济的性质及其作用,是一个具有全局性的理论认识和政策实践问题。
将非公有制经济看作私营经济成分,将其与公有制经济相并列;一些惯于从所谓“姓资姓社”角度看问题的人,还坚持将其与公有制相对立;这在我国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
德平同志对此提出了质疑和挑战,他指出,40多年来我国民营企业的产权制度发生了静悄悄的变革,不少民营企业走上了公众公司的道路,出现了由众多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一些公司已经上市。
他问道,对于这些早已越出了当初家族企业范畴的企业,还能看作私人企业吗?我认为他的这个质疑是非常中肯、切中要害的。他又根据恩格斯的相关论述,以及改革的丰富实践经验,极有说服力地指出:如果没有产权制度的深刻变革,民营经济断不可能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人所共知的巨大贡献。
德平同志的这个观点,对破除传统观念的禁锢,深化和提升对民营经济性质与作用的认识,以及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都具有强烈的指导意义。
通过公司化道路改革国企的体制,虽然早有共识,但如何体现和落实国企的全民所有制性质,则仍然有待认识和实践的突破。
德平同志提出,我国独资公司的全民所有制性质问题,应体现为国有公司和全民之间一种信托关系,全民应是受益人。这样说是理所当然的。这应成为对国企改革的一项基本要求。总之,德平同志这篇文章,论题集中且直击要害,观点明确且论证周到,意义重大,很值得引起各界人士的重视和研究。
2019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 庄双博)
作者系北京大學经济学院原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