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
2019-05-19
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这份两万七千多字的重磅文件,对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划。
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刊整理出规划纲要的核心要点,以飨读者。
◎粤港澳大湾区的范围: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2017年末总人口约7000万人。
◎粤港澳大湾区的五大战略定位:
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
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
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时间表:
到2022年:
粤港澳大湾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粤港澳合作更加深入广泛,区域内生发展动力进一步提升,发展活力充沛、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结构优化、要素流动顺畅、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
到2035年:
大湾区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大幅跃升,国际竞争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大湾区内市场高水平互联互通基本实现,各类资源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区域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对周边地区的引领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中华文化影响更加广泛深入,多元文化进一步交流融合;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湾区全面建成。
◎粤港澳大湾区的空间布局:
极点带动。发挥香港-深圳、广州-佛山、澳门-珠海强强联合的引领带动作用。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干哪些大事?
科技创新
1.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和国际化创新平台。
2.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在粤港澳设立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
3.支持粤港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的协同创新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4.研究实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出入境、工作、居住、物流等更加便利化的政策措施,鼓励科技和学术人才交往交流。
5.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
基础设施
1.支持香港机场第三跑道建设和澳门机场改扩建,实施广州、深圳等机场改扩建,开展广州新机场前期研究工作,研究建设一批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
2.构建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等级公路为主体的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力争实现大湾区主要城市间1小时通达。
3.推进大湾区城际客运公交化运营,推广“一票式”联程和“一卡通”服务。
4.推动珠三角无线宽带城市群建设,实现免费高速无线局域网在大湾区热点区域和重点交通线路全覆盖。
5.推动降低粤港澳手机长途和漫游费,并积极开展取消粤港澳手机长途和漫游费的可行性研究
现代产业
1.以珠海、佛山为龙头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以深圳、东莞为核心在珠江东岸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电子信息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2.支持香港在优势领域探索“再工业化”。
3.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发展,以机器人及其关键零部件、高速高精加工装备和智能成套装备为重点,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
轴带支撑。依托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等级公路为主体的快速交通网络与港口群和机场群,构建区域经济发展轴带,形成主要城市间高效连接的网络化空间格局。
优化提升中心城市。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
建设重要节点城市。支持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城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具有竞争力的重要节点城市。
4.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发展壮大为新支柱产业,在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技术、5G和移动互联网、蛋白类等生物医药、高端医学诊疗设备、基因检测、现代中药、智能机器人、3D打印、北斗卫星应用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重大产业项目。
金融服务
1.建设国际金融枢纽。发挥香港在金融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平台。
2.扩大香港与内地居民和机构进行跨境投资的空间,稳步扩大两地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
3.支持内地与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
4.不断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
宜居宜业宜游
1.支持粤港澳高校合作办学,鼓励联合共建优势学科、实验室和研究中心。
2.鼓励港澳青年到内地学校就读,对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就读的学生,实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交通、旅游门票等优惠政策。
3.进一步完善跨区域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推动实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在流入地参加高考。
4.优化珠三角地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便利外国人在大灣区旅游观光。
5.鼓励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担任内地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研究推进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报考内地公务员工作。
6.通过电子化、信息化等手段,不断提高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使用便利化水平。
共同参与“一带一路”
1.支持粤港澳加强合作,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合作及人文交流。
2.强化香港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支持澳门以适当方式与丝路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开展合作。
3.支持香港成为解决“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投资和商业争议的服务中心。
4.支持香港、澳门依法以“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名义或者其他适当形式,对外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和参加有关国际组织。
5.支持香港在亚投行运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澳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加入亚投行,支持丝路基金及相关金融机构在香港、澳门设立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