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保险的设想与研究
2019-05-18梁怡萱许明珠刘玥奇李凤冉尹春蕾
梁怡萱 许明珠 刘玥奇 李凤冉 尹春蕾
(河北大学经济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一、研究背景
(一)大学生创业意愿强烈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日益突出,仅2017年一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就高达795万。同时,政府不断推出扶持创业的政策,在这种大背景下,大学生创业人数激增,创业率从2011年的1.6%上升到2017年的3.0%。
(二)国家扶持大学生创业
2015年李克强总理首次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2017年,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扶持优惠政策。2017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深入发展大众创业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要载体。十九大报告指出,支持和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业是中国未来重大发展战略。
(三)大学生承担风险的能力弱的难题依旧存在
即使有如此优厚的扶持政策加持,大学生在实际的创业过程中还面临许多难题。最突出的问题还是资金来源,其单一性造成了大学生承担风险能力弱。一旦大学生创业失败,将给创业者带来极大损失。
(四)大学生创业失败率高、风险大
根据《中国经济周刊》的统计,目前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仅为2%-3%,即使在江苏等创业环境较好的省份,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也只有5%左右,远低于美国的20%。造成大学生创业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一些优惠政策落实缺乏保障、很多大学生缺乏创业资金、部分大学生创业准备不足执行力较差、个人信用信息较少、缺乏担保抵押物,再加上运营经验相对缺乏,创业失败的可能性较大。
(五)保险可为创业提供保障
继1980年保险业恢复之后,中国保险业迅猛发展,根据保监会《2017年保险统计数据报告》,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0541.38亿元,同比增长13.76%。保险作为“精巧的社会稳定器”,对转嫁大学生创业失败风险可以起到强有效的风险规避作用,所以研究与开发创业失败保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
目前国内学者对这类项目的研究不多。贾天明、雷良梅两位学者曾以上海市大学生创业现状为例,从理论与实地求证两个角度详细地分析了构建创业失败补偿机制的必要性[1]。中国全国政协委员、海军航空工程学院院长何友曾建议,国家探索建立创业失败大学生保底机制,比如建立创业保险、政府投资入股等,解决大学生创业的后顾之忧。
基于这样的研究现状,我们分析了行业内关于类似项目的发展动态,总结为如下两点:
(一)市场空白
市场上的保险公司曾推出过所谓的“创业保险”,但均已不再销售。
(二)已有的“创业保险”名不副实
2010年7月24日,中国首份青年大学生创业保险在成都问世。然而该项目包括的内容却是创业金融险、创业人身险,创业财产险三个部分,是传统财产保险的简单组合,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解决创业失败的保障问题。
三、具体设想
(一)明确承保行业
根据当前我国各个行业、领域的发展现状,结合大学生自身的创业意愿,以政府扶持政策和战略目标为导向,选择出合适本项目的承保行业。在初期可选择与国家利益有关、关系国计民生的创业领域。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基础,是真正创造财富的经济形态。本项目将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配合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实施。此外,O2O项目接连失败,互联网创业热潮逐渐褪去,电商、VR、在线教育,这些在兴起之后被极度看好的领域也开始重蹈O2O覆辙,这些项目风险极高,故排除在本项目的承保范围之外。因此,本项目在创业领域的前期选择方面界定为:包括教育、零售、农业、媒体通信、餐饮、旅游、休闲等在内的实体经济创业项目。在顺利渡过初始阶段后,可适当放宽被保险人的行业和领域。
(二)制定经营模式
创业失败保险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失败后的补偿服务,免去其后顾之忧,从而鼓励其参与创业。若费率过高,大部分创业者难以承担,本项目将失去一部分目标人群;反之,不利于该项目的正常运行。因此,本项目划分了不同的风险等级,以此制定不同的保险费率。另外,在初期政府应予以大力扶持,从政府政策、保险制度、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运营资金、法律建设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待保险基金在客户基础、险种种类和运营方式到一定程度后再实行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平衡的运作模式。[2]保险公司在设立险种时,应注意大学生创业中小额和自主的倾向,可以采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创业失败,即创业过程中因资不抵债而被迫中止创业项目时,保险公司给予经济补偿的事后补偿模式。[3]
(三)确立保险主体
1、承保人:由政府机构指定和支持的那些资本雄厚、管理先进、具有创业投资保险经验或研究的商业保险公司。
2、投保人:符合上述承保行业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本项目选择接受过良好高等教育和创业培训且接受新事物能力较强的在校或毕业五个月之内的高校学生作为投保人。
3、被保险人:创业失败补偿保险的被保险人必须是满足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除了上述行业要求之外,在地区上,本项目将承保地区放在二线城市。相比而言,一线城市创业市场接近饱和,发展后劲不及二线城市;三线城市经济发展动力不足,优秀大学少,生源质量不佳,政策扶持力度小。二线城市经济发展迅速,优秀高校众多,扶持政策优渥,区位优势明显,为保险的推广和销售提供了便利。
(四)项目风险和防控
新产品的上市,会存在许多不确定性,下面对两种主要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防控措施:
1、风险分析
a.道德风险:人的心理因受利益的驱动,易形成道德风险。
b.创业风险:大学生运营经验相对缺乏,创业失败的可能性较大。
2、防控措施
a.为降低道德风险,可将大学生创业与个人征信绑定,根据银行等行业的信用评级为保险公司合理评估创业企业风险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b.为降低创业风险,可在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加入诸如行业培训、中介服务以及专家咨询的辅助项目,帮助大学生了解市场,提高创业成功率,从而降低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增加利润。
四、主要研究方法
(一)创业成功与失败的界定——EFC模型
学者刘万利[4]等通过研究国内创业风险对创业决策行为的影响,得出了结论:风险感知影响创业者的创业行为,损失感知与创业决策行为负相关,收益感知与创业决策行为正相关。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是衡量风险感知度的重要因素,可能性越高风险感知度越强,创业行为减少。因此,通过构建创业失败补偿机制的方式减少创业损失,降低创业风险感知度,从而增加创业行为。
为便于模型建立,本文做出如下假设:
假设1:设定风险感知度是关于收益x的函数,用 ( )G x表示。
表1 本项目判定的创业失败的模型Entrepreneurial Failure Criteria Model(EFC Model)
(二)补偿阶段标准的划定——FI模型
风险保障金在“创业风险警示制”的基础上,根据创业风险级别和创业企业缴纳的“风险留存”的大小确定项目失败后给予的补偿金额。风险保障金的资金来源由三部分组成:政府财政,保险机构,大学生创业企业也投入一部分,作为日后创业失败的“风险留存”。如某大学生创业者计划对一个项目进行创业,针对创业失败风险进行投保,根据投保额大小可获得投保额数倍的资金补偿额度,并规定投保额上限数额。资金补偿由政府财政拨款、相关保险机构、创业企业投入的保险金共同承担。
具体操作构想如下:
1、企业根据创业风险级别向保障金缴纳资金,作为日后创业失败的“风险留存”。风险留存金以项目初始投资额为保险标的。受大学生创业失败率高的影响,不同的风险级别将设置不同等级的保费和损失补偿比例,降低补偿资金风险。
2、补偿资金与最初缴纳的“风险留存”挂钩,规定“风险留存”的放大倍数,同时设置最低“风险留存”占项目投资额的比重以及最高补助金额不能超过初始项目投资总额。
3、若企业在一年的保险期间创业成功,此时风险留存将不再返还,这部分资金归于保障金体系所有,用来补偿其他失败的企业的损失;如果企业在一年内经营失败,则按照风险留存金协议规定的放大倍数给予损失补偿。由政府、保险公司、风险留存根据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4、保险公司的盈利来源是从每家创业企业提供的“风险留存”里提出一定比例资金。假设保险公司是风险中性,超出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由财政资金和保障金弥补。
根据按创业项目的风险程度划分为低度风险项目、中度风险项目,偏高度风险项目,高风险项目,根据大数定律,参考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和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得出各个项目的最高投保金额比例、赔偿比例及亏损概率如表2:
表2 不同风险补偿阶段的相关参数
*赔偿比例即赔付率,指一定会计期间赔款支出与保费收入的百分比。赔付率=(赔款支出÷保费收入)×100%。
为建立一个合理的赔偿模型,做出如下假设:
A)将它们按风险等级分为低、中、偏高、高四种;
B)其中亏损概率分别为0、25%、50%、75%,最高投保金额比例分别为20%、18%、13%、10%;
C)四种公司的初始投资额都为100万元;
D)补偿比例为1:5、1:4.5、1:3.5、1:2.5;
E)假设每种风险等级的企业创业这个事件是一个独立同分布事件。
根据以上假设,建立了如表5补偿模型,并计算了政府补贴额度和保险公司的期望利润:
表3 本项目提出的补偿模型Failure Indemnity Model(FI Model) (单位:万元)
低 100×20%=20 20×5=100 20 - - - 20中 100×18%=18 18×4.5=81 18 81 18 63 0.75×18-0.25×18=-9偏高 100×13%=13 13×3.5=45.5 13 45.5 13 32.5 0.5×13-0.5×13=0高 100×10%=10 10×2.5=25 10 25 10 15 0.25×10-0.75×10=-5总计 61 151.5 41 110.5 6
①保险费,指被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
②保险金额,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通过粗略估算得出,政府只需补偿63+32.5+15=110.5万元就可以为400万元的创业投入资金减少不同程度的损失,政府投入资金的杠杆作用较为明显,同时也为保险公司带来了收益。
五、意义
本文设计的大学生创业保险建立了创业失败的事后补偿机制,挽回一定比例的损失,激发大学生创业积极性,同时减轻他们由于经济压力地带来心理负担。在设计环节上对承保行业、投保人身份、投放地区等进行界定,利用大数定律和风险感知的理论基础,对补偿额度和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建立了创业失败判定模型EFC以及补偿模型FI,并测算了本项目的风险和盈利程度。在风险防控方面,由国家机制保证、行业政策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参与,从源头上降低项目风险。为政府和保险公司在相关项目的设计和开发方面提供了解决思路和理论依据,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