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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现状及问题研究

2019-05-16陈小燕潘晓佳

大众投资指南 2019年8期
关键词:网贷借贷信息

陈小燕 潘晓佳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一、P2P网络借贷平台概述

(一)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定义

P2P网络借贷平台指的是充当中介机构,为借款人和投资者实现借贷交易提供中介服务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本质上体现了资金供求双方不用通过商业银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就实现了资金融通过程,它是一种提供中介服务,不涉及中间业务的第三方融资平台。同时,由于借贷过程中资金供求双方的信息采集整理、信贷筛选、信息发布等相关流程均通过P2P平台借助互联网实现或者线上线下并行操作。因此投资门槛低、成本低、风险较为分散、信用甄别、直接透明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显著特征。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模式

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我国经过几年的迅猛发展之后,已经不同于英美国家的传统模式。在中国,由于社会经济形势等复杂因素的影响,P2P网贷平台为了适应政策和规避风险,逐渐从最为传统的运营模式衍生出了担保模式、债权转让模式等多种具有本土化特色的模式。根据国内P2P网贷平台的特色和运营方式可以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基本运营模式进行以下划分:

表1 四种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模式比较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互联金融:发展、风险与监管》整理所得

P2P网络借贷平台在发展的过程中不论采用哪种运营模式,最根本的目的都是在保证风险最小的前提下,获得最大的利益。2016年8月1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该文件明确将P2P网络借贷平台定义为信息中介。这也意味着在这四种运营模式中,纯信息中介模式是唯一符合监管法规的模式,而采用其他三种运营模式的平台必将受到监管层的重压,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模式的创新改革已经成为了该类平台的紧急任务。

二、中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现状

(一)平台数量呈现理性增长趋势

根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我国累计P2P网贷平台总数为6424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平台相比于9月减少了46家,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在经历了爆发式发展阶段之后,当前处于调整阶段,平台数量呈现理性增长趋势。而自2017年1月起,我国新增平台数量总体呈现下降趋势,甚至在2018年8月到10月期间出现了没有平台增加的情况。2018年6月到8月出现的“爆雷潮”导致了正常运营平台数量和新增平台数量在这几个月期间急剧减少。在8月份之后下降速度有所趋缓,运营平台数量呈现暂时性稳定,新增平台数量大幅萎缩。

平台数量呈现这一态势是因为政府频繁出台了行业监管政策,加速行业整顿进程。各地按照整改要求进行监督把控,虽然网贷备案工作有所延期,但是各地的整改工作力度不减,使得P2P网贷平台风险事件频发。而且在P2P网贷行业整体承压之际,部分平台迫于监管等各方面因素选择退出网贷行业,意味着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平台数量将会越来越少,留下的平台将成为重点投资对象。

(二)累计问题平台数量攀升

根据网贷之家数据可知,到2018年10月31日为止,累计问题平台数量总计2546家。累计问题平台数量总体呈现增长态势,2018年6月到2018年7月的增长幅度最为明显,国内多家P2P网贷平台风险问题集中爆发,造成了投资者的心理恐慌。但是在2018年8月之后累计问题平台数量呈现回落趋势,累计问题平台数量暂时稳定在2549家。造成这一趋势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P2P网贷工作的延期,提高了P2P网贷平台的运营成本,选择主动清盘退出的平台持续增多。但是随着各地的整改工作的收官,P2P网贷行业已经进入企业机构自查阶段。在这一阶段,不合规的平台已经陆续退出,行业退出机制趋于良性。

1、新增问题平台类型较为集中

从问题平台的主要类型来看,“延期兑付”是2018年10月最主要的问题类型,占比为32.62%。主要是因为P2P网贷平台由于经营不符合规范而主动发布清盘公告时,无法依据投资期限正常偿还投资者资金,才选择了逾期偿还的方式,这一类型容易损失投资者的投资信心。而“网站关闭”是问题平台占比第二大的类型,达到了26.09%。这些数据说明了2018年10月出现问题的平台多数以延期兑付为主,出现跑路等恶性退出方式占比较少。

平台的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平台问题的频发。我国多数P2P网络借贷平台采用债权转让的运营模式,在这种运营模式中,P2P网贷平台作为中介机构,容易利用该模式大量吸收公众债权转让存款或进行非法集资,或者由于平台内部管理不善出现了挪用资金的状况而发生倒闭或跑路,例如累计成交金额接近 742 亿元的“e租宝事件”,涉及了百万投资者,不仅对行业自身发展和监管造成极大负面影响,而且对整个金融业甚至是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都造成了威胁。

目前,国内外500 kV大跨越设计一般采用的导线主要有(特强)钢芯(高强度)铝合金绞线、钢芯(高强度)耐热铝合金绞线、铝包钢绞线、钢芯铝包钢绞线等。

图1 2018年10月新增问题平台类型分布图

2、全国平台地区分布集中度高

从地域来看,浙粤鲁沪等省市是我国问题平台数量较多的区域。从图2可知, 截止到2018年10月,浙江省的问题平台占比为15.51%,广东省的占比达到15.47%,山东省占比14.14%。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较为发达,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量大,但是在经济形势下行的背景下,企业由于经营情况不佳容易导致资金链出现问题,平台的坏账率高,问题频发。另外,浙江、广东等地整改工作较大,到2018年10月已经基本结束了排查工作,因此出现问题的平台数量也会较多。

图2 全国问题平台地区分布图

(三)P2P网贷平台平均借款期限增加

根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P2P网贷平台在2017年1月的平均借款期限为9.48个月,2018年10月平均借款期限达到14.661个月,相比于2017年有了明显的增加。平均借款期限增加主要是受到以下几个方面影响:第一,我国成交量破亿的平台数量持续增加,这些平台能够吸收到较大规模的项目,而这些大型项目在一定程度拉长了平均借款期限;第二,P2P网贷行业监管日渐严格化。随着备案工作的展开,北上广等P2P网贷发展较为迅速的地区不断发布法律规范性文件,加强了法律约束。行业规范的整改会使投资者对P2P网贷平台的长远发展产生信心;第三,行业利率的下降促使了平均借款期限的增长,因为行业利率的下降会降低融资成本,增加借款人的长期资金需求,对平均借款期限的增加起到推动性作用。

三、P2P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的问题

(一)征信体系建设存在不足

信用风险一直是制约P2P网贷平台发展的瓶颈之一。与国外成熟的征信体系对比,我国的整体征信体系存在一定欠缺,多数P2P网络借贷平台无法直接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对于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无法获取,容易造成资金借贷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平台之间的审核信息无法流通交换,容易出现一人多贷的诈骗现象。借贷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是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模式下容易产生借贷风险的根本原因之一。在纯信息中介模式下,投资者对借款人的征信信息主要来源于借款人的主动申报和平台的审核,平台不承担任何投资风险,对于投资者而言必须独立承担所有违约风险。

由央行支付清算协会主导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信息系统从2015年开始陆续有一百余家网贷平台接入,这一系统将接入P2P网贷平台零散的信息有效地进行了整合,打破了P2P网贷行业 “信息孤岛”的格局, 但是其涉及到的平台和覆盖层面还十分有限,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用风险。因此,大力发展征信体系建设,形成数据内容丰富且实现联网共享的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对p2p网贷行业的发展十分关键。

(二)网络技术安全存在隐患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都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网络系统的脆弱性决定了P2P网络借贷平台容易遭受到网络黑客的破坏。一旦有黑客对平台信息系统进行攻击,容易造成个人数据的泄露、丢失和损失,对借款人和投资者的自身权益造成损害,更可能引发投资者的恐慌,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站发展状况及其安全报告(2018)》,中国网站的安全仍然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作为互联网的主要入口,网站面临着攻击目标业务系统、盗取用户个人信息等威胁。而P2P网络借贷平台面临的危险会相比一般的互联网站更多,主要是因为它涉及到了资金借贷双方的银行账户、个人资料等敏感信息。所以为了营造安全的投资环境,必须要加大对系统运营、病毒防护、数据备份等环节的投入。

(三)平台信息中介定位偏离

在P2P网贷行业的典型运营模式中,债权转让模式和第三方担保增信模式是最为普遍和活跃的运营模式。在这几种运营模式中,P2P网贷平台在交易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对产品提供了担保,涉嫌发挥了信用中介作用,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有了一定的偏离。信息中介定位是P2P网贷行业不可触碰的监管红线,平台涉嫌承担“信用中介”角色蕴藏了巨大的风险。而且因为平台过度的承诺担保,容易导致投资者减弱对产品的风险能力,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忽略了产品的真实性和借款人的未来还款能力和意愿,这些都增加了平台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挪用资金可能性。

(四)行业集中度上升导致系统性风险加剧

在P2P网贷行业竞争加剧、监管高压的背景之下,许多P2P网贷平台相继“良性退出”。然而,在这些问题平台中,出现风险事件的平台大部分是实力欠缺的民营系平台,国资系、风投系这些背景雄厚的平台可以通过拥有全业务牌照的母公司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方式拆分业务继续保持市场竞争力。根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10月,民营系平台累计转型及停业数量达到了2577家,上市系、国资系累计转型及停业数量分别达到了25家、51家,银行系和风投系平台出现问题相对较少。这些数据说明了在P2P网贷平台问题频发的情况下,以陆金所、宜人贷为首的大型平台在“爆雷潮”中成交量和客户数量上都呈现上升趋势,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然而在“国进民退”的行业发展趋势下,P2P网贷市场将形成数家实力雄厚的综合性平台占据主导地位,中小型平台瓜分小众市场的格局。在市场格局逐步转向寡头垄断的背景之下,平台运营的各类风险也将向少数大型综合性平台集中。一旦这些平台因为外部因素的冲击或内部因素的牵连导致经营出现问题,将迅速向行业扩散,进而引发系统性风险。

四、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对策

(一)加强推动征信体系建设

P2P的本质是为资金借贷双方提供了高效的信息和资金匹配,征信体系的完善有利于促进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生存和发展,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对外部发展环境进行优化。我国可以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全面推进征信系统建设以及信用信息的共享。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逐步开放符合行业规范的 P2P 网贷平台征信系统,建立起更加权威可靠的征信系统,降低信用风险。其次,鼓励由有关部门主导建立起行业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各个P2P网贷机构将客户信息以及违约行为上传到系统中,逐步覆盖到整个行业,实现行业之中的信息共享。最后,通过对信用程度较低的客户采取一定惩罚措施,使客户能够对自身的信用建设引起重视,最终有助于推动P2P网贷平台的稳健发展。

(二)提升平台网络技术安全

平台的运营离不开互联网的正常运行,为了营造一个安全的投资环境,应该要提升网络技术安全,防范网络技术风险。首先,P2P网贷平台应该定期对平台的数据进行备份, 防止平台出现风险事件时造成用户信息的丢失。其次,为了充分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平台应该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对用户的信息进行加密处理,防止信息泄露。最后,平台应该经常对平台的网络系统进行维护和检测,提高平台风险防范技术,以此防范黑客攻击、网页篡改等风险事件,确保用户资金和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三)明确定位信息中介性质

为了明确P2P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地位,P2P网贷平台应该坚决禁止为所有项目提供担保的模式,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资金存管, 做到平台自有资金与用户资金彻底隔离。当前,我国许多P2P网贷平台还未能真正做到实行第三方银行资金存管,或者存在利用风险准备金进行变相担保,平台用户的资金容易与平台自有资金混淆。因此,监管部门应明确托管制度的范围,真正落实P2P网贷平台只是为撮合借贷交易而提供信息服务,将客户间的资金清算工作交由第三方银行存管完成。这种制度有利于防范资金挪用风险,保证客户资金的安全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四)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稳健发展

在行业集中度上升的背景下,有关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大型综合平台的监管,防范平台在运营过程中出现风险问题,从而促进P2P网贷行业整体升级。为了将监管落实到位,监管部门应该严格监控网贷平台自身经营情况和客户资金流动情况,定期对平台业务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另外,监管部门应该定时披露平台的相关信息,提高信息的透明度,通过邀请风险评估机构对平台进行风险分析,以充分考虑平台出现风险事件时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影响。

五、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P2P网贷平台在不断进行本土化改造的进程中迅猛发展,为小微企业融资开创了全新的商业模式,进一步推动了金融体系的发展。但是随着监管细则的陆续出台与落实,P2P网贷行业处于优胜劣汰的阶段,不符合规范的平台相继“良性退出”将是未来P2P网贷行业的趋势。为了更好地寻找到P2P网贷行业与合规整顿之间的平衡点,本文通过深入研究P2P网贷平台的发展现状,并结合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建议,希望能对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有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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