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与甲骨文的释读
2019-05-15刘一曼
刘一曼
(中国社会科学院 考古研究所,北京 100710)
殷墟甲骨文是我国最早的具有一定体系和较严密规律的文字,其单字有4000多个,经过考释并为学术界公认的字有1600多个。[注]此书收录甲骨文单字4378号,其中可释的字1682号。[1]在可释文字中,象形字和会意字数量较大。甲骨文中的象形字,有的犹如图画,直接地、形象地描绘出殷商社会存在的客观事物的主要特征。甲骨文中的会意字,具体地反映了殷商社会生活的状况或古人的思想意识。所以,如果我们对殷商考古发现的文化遗物或遗迹现象有所了解,便会对这些字的造字本义有更深入的认识,下面列举25例:
90多年的殷墟发掘,出土过相当多的禽鸟骨骼。如1976年在武官村北M217祭祀坑中埋一人骨,其左侧有5只鹰,人与鹰的骨架保存基本完整(图21)。[33]1987年小屯宫殿区甲四基址东侧发掘的H1坑,坑中发现许多鸟喙、鸟骨,据鉴定有雕、丹顶鹤、翠鸟、耳鸮、褐马鸡和家鸡等。[34]殷商时期,洹河流域存在许多禽鸟类动物,就为弋射活动提供了前提条件。殷代的矢镞有锋刃镞与非锋刃镞两种,考古工作者据其形态的不同,认为前者主要用于捕获能提供肉食的动物,后者主要用于猎取能够提供完整皮毛或用于驯养的小动物。因弋射活动之目的是为了获得鲜活的禽鸟(供人们驯养、观赏或利用其羽毛作用具、饰物),所以主要使用非锋刃镞。[35]
在我国新石器时代晚期与夏代,先民已用笄(簪)来束发。到了商代,笄的使用十分普遍,成年的男、女性均使用它。故在商代的遗址与墓葬中出土甚多。在殷墟,完整的笄出土数量达数千件。笄大多用动物的肢骨制造,也有部分是用玉石制作的(图22,2),笄头的形式多样。使用者身份、地位的不同,其所用的笄是有差别的。普通平民或奴隶使用骨笄,王或中高级贵族用玉笄或纹饰精美的骨笄。从目前的资料看,殷代男子用笄,一般是每人一笄。如在后冈圆形祭祀坑发现的头部有骨笄的10具人骨架中,有3具为男性,每人一笄,[8](P277、278)但插笄的方法不很固定(图22,1)。在郭家庄M160内有3具骨架保存完整的男性殉人,头骨顶部各有一枚骨笄,制作粗糙,未经打磨,形似骨锥,有磨损痕迹。发掘者认为当是殉人生前使用之物。而在该墓还出了一件玉笄(M160:96),白色,通体磨光,光洁温润,笄中部饰凹弦纹二周,制作精致,长13厘米。[36](P72、117)值得注意的是,在花园庄东地M54中也出有白玉笄一件(M54:399),亦是通体抛光,其形制、尺寸与M160:96相似。[4](P201、202)这两件玉笄均是墓主生前使用之物品。郭家庄M160与花东M54两墓都属于面积较大的中型墓,随葬品丰富,有较多的青铜武器,墓主是男性高级武将。以上的考古资料表明,“夫”字确是殷代男子头上戴笄风俗的反映。
可与考古学材料相印证的甲骨文字还有许多,因篇幅关系在此不能一一列举。我们期待有更多的学者能利用这种方法不断探求甲骨文字的奥秘。笔者认为考古学与甲骨学相结合的研究,必将推进甲骨学、商代史、以及商代社会生活的研究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