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把戒尺还给老师?
2019-05-13沈晶晶
沈晶晶
我们要关注的不是孩子能不能“打”,而是如何给到孩子更好的养育。
一
近年来,体罚学生可谓学校教育的最大禁忌,老师们对于可能会构成的“体罚”都唯恐避之不及。然而近日,常州一家小学决定“吃螃蟹”,把“戒尺”还给老师。该校长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现在对学生过度保护,家长过度干预,老师失去了管教的权利……我们知道会有很大的阻力,甚至会走上风口浪尖,但是这件事对孩子有益处,对社会有贡献,我们就要去做。”
此事一经媒体报道,很快就引起了不小的舆论震动。有网友表示强烈反对: “老师虐待学生的事件还不够多吗?在家打孩子是家暴,违法,到了学校就可以打了吗?教育是靠打的吗?”“时代在发展,教育的手段却还想要保留原始状态,这是最无能的表现。”
也有网友表示适度支持:“可以威慑,打还是得把握分寸。”“初中的时候,班主任就会打手,但我们都不讨厌他,真是很感恩他,因为他惩罚分明,对我们特别好,但犯了错该罚还得罚,所以我们班也是优秀班级。”
也有网友不置可否:“除了打和体罚,是否有别的方式?”“选一个实验班,自愿入班,看看成果。”
一个戒尺的回归,为何引起这么大的反应?我想这背后折射的是很多为人父母者的困惑。以前,大家信奉的是棍棒教育,几乎家家都打,结果打出了很多问题。后来,大家开始学习爱的教育,觉得一巴掌都不能打,结果发现,完全不打也有问题。打不行,不打也不行,到底该怎么办?
二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不妨先来看“戒尺”到底为何物。戒尺是我国科举文化的产物,长七寸六分、厚六分、阔一寸分余。旧时读书靠背诵,到想不起来的地方,就要被戒尺责打。戒尺承载了众多“苦读”的伤痛记忆。近代著名记者邹韬奋,少年时背诵《孟子见梁惠王》,半本书背下来,右手掌被父亲打得发肿。
如今,我们的教育已废除科举制度,学习的内容也早已不是四书五经,学习的方法也早已超出背诵默写。那让戒尺回归的意义何在?在我看来,此时的戒尺似乎已不单单再是古时的戒尺,而是规则的凝聚、教师权威性的回归,表达的是对规则的强调和对管教的重视。事实上,即使没有这个木制戒尺,罚站、抄写作业、口头批评等惩戒方式早就是存在于学校和课堂之中的无形戒尺。
那么,小学的孩子是否需要规则的示范,以及行为规范的建立呢?社会规则作为人类独有的行为规范,是孩子适应社会的必要条件。缺乏規则,孩子会变得缺乏安全感,出现很多行为问题。美国著名的儿科博士、育儿专家西尔斯博士说:如果一个地方失去规则,孩子们就会感到焦虑不安。
那么,社会规则是不是人与生俱来就会的?英国著名的心理学家温尼科特写过:“正常的小孩是什么样子?他是不是只要吃东西就会长大,还变得笑容可掬?不,他才不是这样的!”规则的学习,需要长辈和权威的传授和约束,如同老祖宗说的无规矩不成方圆。
规则感的教育也需要在适当的发展阶段去进行。根据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的研究,儿童期(6~13岁)是人规则感和行为规范形成的重要时期。儿童因自己的部分行为被约束而感受到规则体系,并将规则内化发展为自律。一个有规则感、能够和其他成员形成良好协作关系、适应人类社会体系的社会成员由此逐渐形成。温尼科特认为,如果这个时期规则教化失败,孩子在家庭、学校寻找规则和边界都失败了,他可能就会发展为一个社会规则的破坏者,很多青少年犯罪由此形成。
三
那么,怎样才能用合适的方式,教会孩子习得规则呢?温尼科特认为,孩子需要活在一个宽容而且恩威并施的环境里,即学校需要拥有赏罚分明的规则。话虽如此,但一提到戒尺,依然会引起很多人的担忧和恐惧。正如同一个网友问的:“适度是怎么个度,这个标准把握在谁的手里?”
无论是有形的木制戒尺,还是无形的口头戒尺,我们既要帮助孩子建立规则感,又不能伤害孩子的身心,怎样的“戒尺”才算是有度、有效的戒尺?
尊重和信任是管教的基础
人们担心,戒尺会成为权威者施暴的工具,而孩子们会被迫服从于暴力压制之下。实际上,也许暴力会带来对权威的服从,但对权威的尊重一定是建立在对权威的信任之上。一个尊重权威而非单纯服从权威的孩子,才能更好地内化、理解社会规范、与他人搭建良好的社会协作关系。
温尼科特提出“恩威并施并且相当宽容”,我理解“恩威并施”体现在执行规则时,而“相当宽容”则体现在平日的师生相处中。与家庭教育一样,一切的有效互动都是建立在关系之上的,能够实施有效管教的前提是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老师和学生是教育与被教育关系,更是合作关系。共同管理学生的行为结果不是老师为了整治“某个人”,也不是为了给谁一点颜色看看。
据记载,鲁迅的启蒙老师寿镜吾老先生博学而又极为严厉,在他的三味书屋里有戒尺,有罚跪规则,但是都不常用。而刘墉的孙子拿出“家法”,请爷爷把戒尺“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这些都生动展示了,我们需要给到孩子的是规则感,而不是身体的虐待、精神的羞辱。
明确的规则,严格地遵守
一个有效的规则,需要提前制定并告知孩子:什么时候会受到奖励,奖励的是什么;什么时候会受到惩戒,惩戒的是什么。并且,当孩子发生触犯规则的行为时,惩戒是及时的、明确的、遵守规则的。
不过量、不拖延、不选择性执行,老师的手中有尺,心中更要有尺。不是随心所欲实施,或者反复炒冷饭。及时惩戒,及时结束,当下的惩戒在当下结束,是很重要的。
惩戒和制止,但不是发泄和羞辱
使用戒尺的“度”在哪里呢?这个度就是实施惩戒和情绪发泄的分界线。老师使用戒尺的初心尤为重要,一个带着爱和管教的戒尺和一个带着冷漠责罚与羞辱的戒尺,落在孩子身上,孩子接收到的信息和感受是截然不同的。
自体心理学家科胡特说过一句饱含柔情的话:“功能良好的父母,是不带诱惑的深情,不带敌意的坚持。”虽然原话是针对父母而说的,但这句话实际上可以用在很多地方。我想,能够保证“戒尺”不被过分使用的重要原则就是不含敌意的坚持。老师们也是普通人,难免也会愤怒、情绪失控,如果老师们都能先给自己一点儿时间,先觉察并处理心中的“敌意”,做到不带敌意的坚持,那么,这个度就会变得容易拿捏、恰到好处。
“孩子到底能不能打”是人们长久争论的话题。我们要关注的不是孩子能不能“打”,而是如何给到孩子更好的养育。把孩子当成可以任意打骂的个体,不是良好的养育;无条件、无原则地溺爱孩子,更不是好的养育。
行驶在教育这条路上,爱与自由是油门,边界与约束就像刹车。只踩刹车不踩油门,这车永远不会走;只踩油门不踩刹车,可能存在翻车风险。学校教育孩子亦如此,引导和约束并存才能给孩子建立有效的学习规则和社会规范。就像有人总结的那样:被过度纵容的学生难以成才,跪着的老师也教不出站着的学生。如果在学校里,老师成了低声下气的“服务员”,上有“老板”吆三喝四,下有“顾客”横挑鼻子竖挑眼,教育不可能搞好。(摘自明珠絮语,家教智慧博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