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方法与评价
2019-05-13冯逃,苟怡
冯逃,苟怡
摘 要: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脱贫攻坚,事关社会公平。本文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流程、指标体系及标准。通过班级民主评议小组采用模糊评分法认定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系(部)、学院资助认定工作组对班级民主评议结果进行认可度和偏差分析等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
关键词: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精准认定;方法
一、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深入发展,高职院校规模不断扩大,入学学生地域分布也发生变化,革命老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学生数量增多,使得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也有较大增加。新时期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政策落实,努力开创学生資助工作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指出,要保障贫困地区办学经费,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要推进教育精准脱贫,重点帮助贫困人口子女接受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让每一个孩子都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希望;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同志于2018年3月1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署名文章《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号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上来,充分认识到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工作,要清醒看到现阶段资助工作还存在不精准、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在政策制定、资金安排、管理力量等方面,突出学生资助、保障学生资助;日前,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通知确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和基本原则,并在文件中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二、问题提出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脱贫攻坚,事关社会公平。近年来,随着国家资助政策的不断完善,我院也积极贯彻落实相关资助政策,建立健全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准则,完善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的包括“奖、助、补、贷、勤、免” 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资助帮扶体系。学院始终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放在学生工作的重要位置,并将其作为一项常规性、长期性工作做实、抓好。在发挥学生资助“助学,筑梦,铸人”积极作用的同时,我院学生资助工作还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不规范、不精准等问题。每年9-10月份,我院组织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虽然实行“班级、系部、学院”三级评议小组民主认定,但是在认定过程中,标准宽泛,更多的是评议小组根据参评学生的日常表现和个人情感因素决定,以至于学生只要提交了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就会通过认定。近五年,全院贫困生比例高达50%,个别班级甚至出现全部学生进入贫困生数据库的反常现象。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强,复杂程度高的工作,涉及的政策头绪多,系部之间、班级之间情况各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更是千差万别。如何将有限的资助资源给予最需要的学生,必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全面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因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是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原则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二)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反映学生的实际情况。
(三)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原则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在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结果等方面保持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贫困演讲”。
(四)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原则
学校在政策宣传、组织申请时,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有限国家资助资源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逻辑
根据上述基本原则,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每年6月下旬,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安排布置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需申请的学生申领并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一单位确认签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新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随录取通知书发放)。9月,学院启动认定工作,申请的学生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诚信承诺书》一起交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二)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评议
1.形式审查
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查申请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对材料不齐全、情况表述不具体、内容不清楚的告知申请学生补充完善。对不符合规定申请条件仍然要求参与认定的,申请学生须提交书面说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与认定评议。
2.情况调查
对申请认定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可通过与申请学生面谈、家访、函访地方政府部门、学校相关部门、相关企业或有关人员等方式以掌握实情。
3.认定评议
(1)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成员介绍调查情况,经充分酝酿和评议,形成汇总意见并基本达成一致。
(2)小组成员参照《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内容》,着重考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以及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并采用“模糊评分法”进行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即为该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评议分值P(0≤P≤100),参照表1分值区间,确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建议等级。
(3)评议结果自查。工作小组组长逐一检查评分情况,与评分中离均差较大的小组成员进行个别沟通了解情况,尽量避免大偏差。
4.结果公示及上报
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将评议结果在全班公示3日并听取意见。如有异议,可向工作小组提出复议申请,工作小组在3日内进行调查、复议,结果向申请人答复;无异议,确认上报。
(三)系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系部在班级认定过程中建立督导制度,选派督导员参与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工作会议并检查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在组织机构、规程及公平、公正、公开方面是否符合要求。系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核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报送的评议结果,审核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在具体的审核认定过程中,系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须对各班级通过投票,对班级评议结果进行认可度测评,认可度低于80%的,责成班级重新评议。审核认定之后在系部范围内公示5日,师生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系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投诉,系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异议材料3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无异议,确认上报。
(四)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审查、汇总各系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信息,学院或系部对各班级评议的一般困难学生比例、困难学生比例和特殊困难学生比例进行抽查统计分析,对班级上述3个平均数偏差大于全校平均数30%的班级启动复核调查,据实处理。然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公示7日,师生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在收到复议申请的3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无异议,则建立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
参考文献:
[1]陈宝生.学生资助要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大作用[N].人民日报,2019-3-1(013).
[2]李义波.新时代高校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体系探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9(2).
[3]沈波.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的新思路[J].河南教育(高教),20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