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的几点体会
2016-11-28曾文锋
曾文锋
摘 要: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加大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力度,逐步完善中职资助政策,已经基本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中职国家助学金标准进一步提高。现阶段,如何落实中职资助政策、提高资金效益、提升资助效果成为各级资助人员的工作重点。笔者从中职资助工作人员角度出发,浅谈几点工作体会。
关键词: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领会政策精神,把握政策内涵
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和中职免学费政策作为中职资助的主要组成部分,几年来经过多次较大的调整和完善,每一次政策调整,都对政策的落实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1.中职助学金政策实施以来的政策演变
福建省从2007年起,逐步建立和实施中职国家助学金制度。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改革发放方式、调整受助对象、转变助学金功能、提高补助标准等,不断完善资助政策。
(1)从2007年起,实施“普惠性”中职国家助学金制度。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中职国家助学金制度,这些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学生(含五年制高职在校一、二年级在校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个学年1500元①。
(2)从2011年起,改革助学金发放方式,实施“集中支付”。为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中职国家助学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从2011年起开始实施中职国家助学金“统一办卡、集中支付”工作,采取省属中职学校先试点、地市学校后推广的办法,通过试点探索和完善,不断简化流程,规范发放操作步骤。
(3)从2013年起,回归助学金“助困性”功能。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后,中职国家助学金“助困性”功能进一步弱化,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逐步调整,并于2013年秋季学期全部调整到位②。
(4)从2015年起,提高资助标准。受物价上涨影响,2007年出台的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相对现在的物价水平,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有限,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生均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
2.实施中职免学费政策以来的政策演变
响应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要重点支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今年先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做起”的要求,福建省从2009年起,开始逐步建立和实施中职免学费政策,在具体实施政策的工作过程中,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推进和完善免学费政策,并于2012年秋季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1)从2009年起,实施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为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从2009年春季学期起,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及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实施免学费资助政策③。
(2)从2011年起,进一步扩大免学费范围,涵盖非全日制学生。从2011年秋季起,继续扩大中职免学费资助政策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将中职一年级所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含非全日制学生)和二、三年级涉农专业非全日制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含非全日制学生)④。
(3)从2012年起,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和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实施免费教育。
(4)从2014年起,完善免学费财政补助方式。2014年对闽财教〔2012〕135号规定的免学费资金财政补助方式进行调整完善,从2014年起,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学年由财政部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①。
二、强化机构建设,保障队伍稳定
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的顺利实施,国务院于2007年5月在《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中,明确提出“地方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切实抓好落实”。同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出台《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教财〔2007〕14号),文件中明确指出了成立县级资助管理中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对资助中心的职责做了明确的要求。从上述国务院出台的相关文件可以看出国务院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视,以及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重要性,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助于系统、有序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围绕国务院文件关于成立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福建省95个市、县(区)陆续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中有3个是独立建制的法人机构。
除了健全的组织机构,还需要稳定的人员队伍。通过对全省各中职学校和各市、县(区)资助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析,笔者发现有独立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的单位,工作任务普遍完成较好。资助人员频繁更换或兼职的资助工作人员,不利于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只有固定的、专职的人员队伍,才能全身心投入资助工作中,正确把握各项政策内容,熟练掌握各项业务办理和各项信息化管理系统,真正落实好资助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学生。稳定队伍的同时,业务培训也至关重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组织省级资助中心资助业务培训,2011年开展了第一期全国县级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人员的资助业务培训班,对全国3000多个市、县(区)开展轮训,三年内完成第一期培训,第二期的全国县级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也于2015年年底开始,福建省也从2010年起,每年对省属中职学校和各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开展政策解读、系统操作等各类业务培训。
三、加大政策调研,完善资助政策
深入基层,走入校园,可以更直接地倾听师生心声,了解师生、学校对资助工作的要求、对资助项目的需求, 有助于更好地完善政策,提高资助效果,制定出台操作性更强、资助效益更高、资助效果更明显的资助政策。例如,笔者通过对全省中职学校的问卷调研发现,96%的中职学校认为很有必要设立中职政府奖学金政策;设立中职政府奖学金制度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作风,激励学生成长成才,有助于学校教学育人,树立中职学生的正面形象,有助于树立学生的荣誉感、责任感与自豪感等。经过充分调研,了解学校及学生的需求后,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也着手在商讨设立中职政府奖学金的相关事宜。由此可知政策调研的重要性。通过调研,了解困难和需求,进一步完善和补充资助政策,将使我们的资助政策更有成效,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定期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安全
随着中职资助力度的不断加大,中职学生资助资金也是逐年递增,福建省中职资助资金从2010年的4.75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6.61亿元,五年间增长39%。资金量的增长给资金的监管带来更大的难度,如何有效监管资金,保证资金的安全,成为中职资助工作的主要内容。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都会针对中职资助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或是数据核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福建省围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各项检查要求也定期开展各类检查。如,2010年5月,福建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资助专项经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发现漳平职业中专学校等14所学校存在虚报学生数,冒领、套取、挪用国家资助资金,专项资金使用不规 范,账务管理不规范等现象,并对违规的14所学校进行处理和全省通报,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舆论宣传,提升资助效果
近几年来,国家资助力度逐年加大,中职资助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导致部分应届学生、适龄学生及其家长对中职资助项目了解不全面。为保证政策落实到位,让资助政策深入民心,进而提升资助效果,福建省加强舆论宣传, 以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积极联络各级各类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各类资助政策。开展常规政策宣传,组织发动学校,通过招生宣传广告、校园广播、宣传栏、主题班会、学校大会、随录取通知书同步寄送资助政策材料等形式、渠道宣传资助政策。同时,每年组织大型资助主题宣传活动,让资助政策宣传走出校门,向全社会宣传,扩大政策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福建省通过组织和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加强德育,能让资助政策深入民心,家喻户晓。同时,扩大社会影响力, 提升资助效果,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到学生资助队伍中,帮助更多学生成长成才。
参考文献:
[1]单大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现状及完善的建议[J].职业教育(中旬刊),2013(9):6-11.
[2]孟 慧.关于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科技博览,2012(26).
[3]王伟英.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的思考[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2(10):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