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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建议

2019-05-10闫依依杨培宁

法制博览 2019年2期
关键词:立法建议

闫依依 杨培宁

摘 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度发展,网络不仅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也给人们带来了隐私泄露的隐患。本文通过列举案例的方式来提出加强隐私权保护的立法的要求,然后说明保护隐私权立法的现实意义使他人认识到其立法的重要性,最后说明对于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隐私权保护;盗取QQ;立法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5-0246-01

作者简介:闫依依(1998-),女,汉族,河南焦作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法学本科。

近年来,由于网络的快速发展,QQ和微信等聊天软件已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我们大多数人都会用微信和QQ去交流一些学习、生活和工作上的事情,但是这也造成了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将“赚钱”的主意打到了盗取他人QQ号并且假装QQ被盗取的那些受害者骗取财物的方式上,仅在2017年一年,QQ号被盗的案件就有万件之多。

一、隐私权保护问题的提出

(一)QQ被盗案件实例

2017年3月2日,小吴收到朋友大伟的QQ消息,称自己要在淘宝上购买商品,但支付宝的钱不够,想让小吴代付。大伟可是小吴的好朋友,小吴立马答应了,根据对方发的淘宝订单付了款。过了一会,大伟又说还需要再买一件商品,小吴又立即代付了。当这位好友第三次要求代付时,小吴感觉不对劲,赶紧拨打大伟的电话,才发现被骗了,大伟也才知道自己的QQ号被人盗取进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二)对上述案件的分析和问题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第12项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职责。

QQ这个聊天软件虽然有网络警察进行监管,但是仅进行监管并不能完全将所有的不法行为都杜绝,不可避免的还会出现“漏网之鱼”。况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虽然将隐私权作为保护对象,但是并没有说明如果公民的隐私权被侵犯会受到怎样的保护,或者加害人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因此加强对隐私权保护的立法是我们现实需求。

二、加强对隐私权立法保护的现实意义

(一)维护公民利益、保障公民权益的需要

如今,我国法律法规中对隐私权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一个大的原则上面,很少有具体的明确的法律条文去规定。即使2017年3月15日通过的《民法总则》也并没有具体的说明。这样使公民的隐私权在受到侵害时没有具体的保护措施、救济方式和承担责任的方式。那么,公民不仅不能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隐私权,也不能从加害人处索要赔偿去挽回或者减少自己的损失。因此,制定对隐私权保护的具体法律条文尤为重要。

(二)提高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强制力和威慑力

2013年,我国开始实施《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这个《指南》仅仅是对如何获取个人信息进行的规范,即使他人违反了这个规定也不会受到实质性的处罚,很少有强制和威慑的效果。并且由于没有处罚的条款,这个《指南》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的。此外,从立法保护方面来说,法律对于隐私权的保护都是停留在立法原则层面上的规定,没有具体的操作方法,在司法实践中这是一大难题。因此,明确隐私权的救济方式和责任承担对于在网络环境下保护隐私权极为重要。

(三)完善我国法律体系

我国建国以来一共颁布过892部法律,其中现行有效的是263部,此外还有各类大大小小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法律文件。從数量上看,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足够庞大,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我国的法律体系足够完善。例如:法国和德国等国家都有自己完备的《民法典》,而我国的《民法典》却还在萌芽阶段,《民法总则》也在2017年刚刚出台。因此,我国的法律体系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而完善隐私权保护的立法虽然仅仅是一个小的方面,但是对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也是具有自己独特的意义的。

三、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建议

(一)确立隐私权在宪法和民法中作为独立的人格权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只有在宪法中确立隐私权的独立地位,才能对隐私权的保护在立法层面提升一个高度,提高社会对隐私权保护的重视程度。

民法是调整公民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行为规范,为公民的民事活动提供基本的行为指南。在民法中规定隐私权,有利于落实我国宪法中的有关隐私权的内容,也为其他法律提供重要的参照。

(二)制定关于隐私权的专门立法

在我国,由于时代的进步,对于隐私权保护的方面和种类也较为复杂。在专门性的立法中,可以从隐私权的概念、内容并且采用列举并概括的方式对侵害隐私权的行为进行界定。此外,还有着重将救济途径和法律途径进行明确的规定。

(三)注重对特殊群体利益的保护

未成年人在我国主要被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很多的网络活动也限制在民事的范畴。但是未成年人很多情况对事物的认知还不全面,有时甚至不能区分事物的好坏,因此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环境时更加容易被欺骗,所以我们为他们营造安全良好的网络环境是非常必要的。

四、小结

网络是现代化社会中人们生活和交流必不可少的工具,我们做每一件事情几乎都需要和网络挂钩。虽然他给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伴随着使我们在网络上隐私权泄露的危险,然而我国保护隐私权的法律也不够完善。因此,我们要建议完善的隐私权保护法律体系。

[ 参 考 文 献 ]

[1]牟朗宇.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权法律保护的问题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17.

[2]王溪.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研究[D].保定:河北大学,2017.

[3]赵利燕.论网络隐私权的保护[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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