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诚信建设 构建法治社会
2019-05-10尤海艳
摘 要:诚信已然成为了举足轻重的社会理念之一,诚信与法治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当今社会,我们应该如何加强诚信建设,构建法治社会呢?
关键词:诚信;法治;关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5-0145-01
作者简介:尤海艳(1986-),女,辽宁沈阳人,中共康平县委党校,研究方向:法学。
一、诚信的定义
诚就是诚实、诚恳的意思,它是儒家为人之道的重要思想之一,讲的是人要以诚信为本,才能做好人做好事。信就是做人做事要讲究诚实可靠,切忌说大话、说空话和假话。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传统美德,简而言之就是用真诚的心去做讲信义的事,也可以解释为诚实无欺、信守诺言,它主要说的是人和人之间相处要以诚相待。
人如果没有诚信就不可能生存下来,做事业没有诚信也就不可能兴旺发达。诚信是国家繁荣与发展的基本,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灵魂,也是国家文明的体现和社会进步的象征。[1]目前,诚信已然成为了举足轻重的社会理念之一,同时它也对我们整个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诚信与法治的关系
“诚”与“信”的相互结合是道德素养与行为准则的融合。诚信是高尚的人格魅力,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条件。诚信秩序决定法治秩序,遵守法治就是说一个人要遵守诚信的原则,信守诚信的规矩,这样才能做到奉公守法;能够奉公守法,才能做到恪守诚信。诚信和遵守法治是相依相偎的关系,不能把二者分离开说。
首先,法治是让诚信建设更加规范化的基础,它对诚信行为具有引领作用。在诚信建设中必须要做到诚信的科学化,应该充分发挥法律对诚信的引领作用。因此,必须要有法律制度作保障,诚信才能够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
其次,诚信能够促进法治的发展,它对加强法治具有推动作用。政府在社会运行中所处的位置必须是符合社会需求的,并且在行政工作中应做到尽量少的干预和越位行为。[2]这就要求政府把更多的权力交由法律来约束,把更多的义务交由法律来规定,把更多的利益交由法律来保护。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单单依靠法律的强行规定,更重要的是要依靠百姓自身诚信思想的推动作用。
最后,构建诚信与法治具有其内在的统一性。加强社会主义诚信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诚实守信素养,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的理解认识,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守法氛围,对于法律的实施具有重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因此,我们说诚信建设与法治建设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三、如何加强诚信建设,构建法治社会
一是要大力提倡以诚信为美德的行为习惯。诚信教育要从小抓起,诚信方面的重要内容一定要体现在中小学的课堂和书本中,促使学生们牢固树立守诚信重信义的思想观念及道德情操。各行各业的一项最基本职业要求就是诚实守信。它要求从业人员要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诚实劳动、实事求是,不能做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不良行为。诚信是一个人做人做事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同时它也对整个社会正常进行和公民道德建設的开展起到了督促和促进作用。
二是要大力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法律人应该敢于接受舆论的监督,以便让司法裁决在公正公开的条件下进行。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保证司法权依法、公开行使的有力武器。[3]此外,加强舆论监督还可以使不讲诚信和丧失职业道德的个人和企业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使他们无处藏身。
三是要建立严格的诚信制度。1992年中国确立了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路线,可是目前我们国家的诚信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甚至有些人对市场经济的理解也还有很大差异。在“拜金主义”的人眼里,市场经济的实质就是钱和利。市场经济的目的就是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去赚钱、去谋利。还有的人为了眼前的利益,不顾及自己的诚信记录,欠下的贷款不还就以为可以不了了之了,其实这种认识和做法是相当错误的。事实上,诚信才是做人的根本,是立业的基础,是一切价值体现的根基,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建立严格的诚信制度。
四是健全和完善各项市场法规,做到严格执法。当今社会市场经济高速发展,某些企业为了谋取蝇头小利钻法律空子,从而影响了我们国家其他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这就迫切需要我们的立法部门加快完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速度,使合作的企业有法可依,在出现问题时以便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依据。[4]
五是要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家经历了不少的磨难和困难,但我们总能化险为夷。是什么原因呢?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政党,同时还有与共产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大力相助。因此,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加强诚信建设,构建法治社会的根本保证。
[ 参 考 文 献 ]
[1]赵爱玲.当代中国政府的诚信建设[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
[2]李家珉.诚信问题的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2002(03).
[3]张文显,主编.法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4]胡建淼.行政法学[M].法律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