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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务在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中的作用分析

2019-05-10张莉

法制博览 2019年2期
关键词:作用分析立体化

摘 要:在深入推进“大指挥”格局下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尤其是身处信息化大发展的时代里,全社会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关注和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都必须审视和思考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更加完善的警务模式,积极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积极地回应人民群众新时期的新期待。尤其是关系到与民众安危息息相关的社区警务,在治安防范体系中的作用尤为突出。

关键词: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社区警务;作用分析

中图分类号:D63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5-0055-03

作者简介:张莉(1964-),女,汉族,辽宁铁岭人,法学学士,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治安管理学。

作为一项综合性的公共安全管理系统工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离不开立体化和信息化。一个社会的治安状况如何,不仅受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如何使警察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也必须依赖于有效的情报信息和有效的预防措施,必须依靠群众的支持和社会化的整体配套机制。全国各地、各级公安机关都高度重视民警的公安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公安信息化应用的学习。针对目前违法犯罪的隐蔽性、复杂性等特点,通过网上、网下作战,信息资源共享、展开专项战役。全面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作模式,必须遵循适合当地社会治安状况的防控体系和工作机制,需要警察与群众建立良好的互动协作关系。对此,与群众工作极为密切的社区警务就意义重大。就目前看,我国各级公安机关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社区警务,使其成为了防控体系中的重要基石。

一、社区警务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警务结构存在缺陷,资源整合不到位,影响其在治安防控体系中的作用发挥

社区警务能否在治安防控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必须要把警察力量与群防群控力量结合起来并形成合力。但就目前实际来看,还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一是对社区内有哪些可利用资源不是很清晰,也难以建立社区治安防控资源体系。运行机制上的不足,制度的不完善等,都会给警务工作的正常运行造成不良影响;二是警力资源的配备不合理。虽然我国的各级警务决策机关已经认识到了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的重要性,并采取了各式种警力下沉的举措。但实际的效果并非理想,相当多的社区警务室是无人驻守的。加之派出所普遍资金缺乏,有限的财政力量无力为警务室的基础硬件建设做保障。另外,虽然各地公安机关对责任区的划分已经进行了综合考虑,但社区民警所负责的实际人口数普遍过多,特别是在外来人口集中的地区,社区民警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很难有效地开展社区警务活动,在治安防控体系中难有作为;三是一些地区并没有对社区民警进行科学性的优化组合,对民警工作搭配做不到合理化。例如,本应当根据民警年龄、工作经验和能力以及业务工作的互补性来确定社区民警搭档,使得他们在工作中彼此相互协调,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同时,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向社区延伸、警力前置是必须的要求,社区民警的工作力度也会对其深度产生重大影响。但相当多的社区民警依旧是采用一区一警的单一搭配,使得社区民警疲于奔命,无法更好地完成社区治安防控任务。

(二)社区治安运作机制不畅,信息化、立体化治安防控力度不够

有的社区警务室与其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渠道不够畅通,上级的指令无法快速而准确地传达到各警务区,经常会发生整体联动性不足的情形。社区中,参与社区治安防控工作中的不仅有社区民警、群防群治队伍和治保委员会,各单位和住宅小区的局部治安防控也是有其专门的保安人员所负责。但他们之间往往难以配合协调,治安防控作用的发挥也受到极大限制。社区治安要注重民力的调动,但就目前来看,人民群众的对安保的积极性未能被充分调动起来,除了安保人员的整体素质需要大幅提升外,完善工作制度以及治安信息等科技手段都要及时跟上,形成有效的人防、技防网络,合理布控防控格局。当代社会的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不能把人力的防控作为主要依靠。应符合当今社会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努力提高物防和技防的能力。再有,一些地区对暂住人口、重点人口的管控几乎处于失控状态,重点不突出,缺少针对性。相当一部分基层公安机关由于地方经济发展所限,对防控工作条件的改善也是无能为力,尤其是大量的非警务活动依旧由基层公安机关承担着,加重了警力不足的趋势。在许多偏僻地区,呆板滞后的治安防控工作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他们不能根据案发特点,充分利用当今社会的的信息化发展,科学、及时有效地调整防控对策,依旧手段单一、机械,缺乏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因此,在全社区范围内,如何在“大指挥”格局下,充分利用好大数据,使得各方治安防控力量得到合理安排,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在社区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的工作中形成合力,已经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大问题。

(三)治安預防工作得不到应有重视,社区警察也缺少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

有相关研究结果表明,警察队伍中需要解决的矛盾主要有:一是对专业性不强的工作缺乏主动性,而对学习和掌握专业技能的积极性较高。例如,对专业性不强的社区警务工作普遍缺少热情;二是为了获得各种工作经验,希望工作岗位经常被调换,增加阅历,为工作上的职务晋升创造必备条件。而社区警务的工作需要相对固定,这也是矛盾所在;三是只把打击犯罪当作真正的警察工作,忽视社区警察的防控功能。上述这些矛盾的存在,就使得警方的愿望与社区警务的实践有了较大冲突。加上相当多的公安机关考核机制不合理,以案件的侦破数量为核心,体现在工作内容、考评奖惩、警务保障、工作导向等方面都是以破案为主,并对基层派出所的完成指标情况量化排名次,这种现象的存在对基层社区民警做好防控工作的积极性也造成了极大伤害。在所谓的考核绩效驱使下,社区民警对社区治安防控工作根本就无法兼顾。思想认识的不足,必然会在指导思想上存在偏差,组织、领导和人、财、物的投入必然也难以保障。这就使得许多公安民警对防范工作不愿意花人力、财力和物力去做,一些地区的公安机关不重视防范工作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总是以侦破案件和打击犯罪作为评价公安工作的主要考核标准,必然就会形成“重打轻防”的消极局面。

二、加强和改进社区警务建设,提高其在信息化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提高对治安防控体系中社区警务重要性的认识

提高公安机关对社区警务及其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重要性认识,使得警察从内心真正认识到平安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警务建设,而在构建平安社区、和谐社会建设的诸多因素中,社区警务的作用意义重大。因为提高社区犯罪控制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区警务工作,认识上提高了,社区警务建设的思想动力才会得到加强。同时,还要加大对社区警务重要性的宣传力度,不仅是针对广大基层民警,更要使得人民群众清醒地认识到社区警务的性质、任务,不断提高觉悟,开展更加具有针对性的社区警务工作。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其根本核心就是要构筑“全时空”、“全方位”的防范和控制违法犯罪的立体网络,使违法犯罪活动在萌芽状态就被彻底铲除,以“防控跟着警情走”为总要求,切实提高防控效率,实现对社会治安形势和状况的动态掌控。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的高发期,传统安全因素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交织、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相互交织的特点日益凸显。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我们能破案,更期待少发案、不发案;不仅要求我们严打犯罪,更期待有效预防和遏制犯罪。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就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孕育而生的,目的就是要通过织密防范网络,减少各类刑事案件发生,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最大限度地提升。

(二)全面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强化警务室治安防控的前沿地位

坚持把警务室打造成为治安防控的信息站。警务室民警应当对公安系统警务综合平台的数据进行实时的维护和更新,通过充分使用各类信息化办公设备,对辖区的基础地理、实有人口、出租房屋等基础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和准确地采集、录入,通过比对网上治安信息,对违法犯罪线索做到及早发现和准确核查,协助治安民警查处辖区内治安案件,收集刑事案件线索,努力为实战提供最有力的信息支撑。社区警务室的民警还应该把社情民意调查活动积极开展起来,对社会各界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热点问题的反应主动掌控,及时收集、分析、上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为全面做好治安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保障。随着社会经济和网络发展的速度,情报信息的来源变得日趋多元化、多维度。网上需要民警重点关注人民群众热议、炒作以及容易引发社会治安或刑事犯罪活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网下则是无论任何部门、任何警种都要重视群众的建议和意见,以及治安耳目提供的信息等。同时,需要民警掌握对情报信息甄别和筛选的手段,虚假的情报信息会造成无形的警力浪费,这就需要民警要坚持调研和判断,还要学会“歸纳分类”。民警每天会收集很多信息,为使情报信息发挥最大效力,民警要将情报进行统筹归类,使情报信息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中及时发挥作用。

(三)明晰社区警务工作重点,不断加强社区治安防控力度

基层社区的各类创安活动是社区治安持续稳定的载体,通过对群防群治网络的建立健全,使得控制措施的落实有针对性,并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一是要想使社区防范能力全面得到提升,就要把全方位防范格局建立起来,使群防群治规范化建设得以实现。主动抓好群防群治队伍的各项所需工作,尤其是对那些热爱治安防控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素质、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的基层群众,通过社区民警的积极工作,将他们吸纳到治安防范的队伍中。工作制度上,要制订较为完善和科学的工作机制,对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治安保卫工作意义非凡。通过对几种群防群治力量的职责(专业化、半专业化和义务性)特点进行分析和合理规范,使他们能够在时间上、空间上相互衔接,灵活实施多种防范形式,把社区防范格局真正建设成全方位、立体化、信息化。二是在构筑层级防控网络上要更加全面,尽快实现基层情报信息化的全覆盖。科技时代的信息大发展必然会对社区治安防范工作带来巨变,警民互动的信息反馈体系应该加大构建的力度。尤其是在经济发展较为先进的地区,不断建立和完善社区治安网络体系,例如、电子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以及居民家庭防盗报警网络等先进的技术防范体系,使得社区治安防控网络真正达到全方位、多层次、全天候的要求。三是要加强社区民警信息收集工作,明确信息收集的重点,推动信息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以电子技术为媒介,把资源共享的治安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更加全面、更加广泛,加之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必然会全面提升社区治安工作水平,对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必定会具有重要影响。

[ 参 考 文 献 ]

[1]陈明辉.大数据背景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创新研究[J].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8(5).

[2]赵芸.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路径探索[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7(01).

[3]黄园.基于犯罪可防控性分析的社区警务新发展[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7(4).

[4]李蔚晶.大数据条件下社区警务工作机制的创新[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7(5).

[5]刘文强.论我国社区警务合理运行的策略要素[J].铁道警察学院学报,2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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