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性论析
2019-04-27冯湘茹
内容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作为一种影响力巨大的社会思潮,在中国广泛传播。值得注意的是,在已经有很多实践证明其理论缺陷之后,新自由主义在国内依旧有学者追捧。这种现象与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影响息息相关,揭示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本质,在理论和现实中都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新自由主义 意识形态性 本质
一.新自由主义相关的概念
我们不妨从新自由主义的理论渊源和发展逻辑中认识新自由主义的概念。
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中的“自由”萌芽于文艺复兴和新教改革。文艺复兴将人从传统社会“禁欲主义”中“解救”出来,作为肉体的“人”代替了抽象的“人”开始关注世俗化的生存。新教改革则进一步推动了这种世俗化的转变,宗教不再是一种垄断的控制,而是逐渐转变成一种内省的行为。在文艺复兴和新教改革的基础上,启蒙运动带来了更加世俗化的资本主义价值观——自由主义。洛克和亚当·斯密分别从政治自由和经济自由两个方面发声,探讨个人和社会的关系,这一理论,即古典自由主义。古典自由主义本质是一种极端的个人主义,在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上,主张个人永远凌驾于社会之上,追求一种不受约束,不受限制的状态。古典自由主义主张有限政府论,认为国家应当充当“守夜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在市场中,个体能充分了解市场信息,追求各自的利益,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自发的产生秩序,经济可以由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进行调节,国家不应当对个人有过多干涉。柏林将这种不受限制的自由定义为消极自由,指的是:“不受限制于(free from)”,即“在什么样的限度内,某一个主体(一个人或一群人),可以,或应当被允许,做他所能的事,或成为他所能成为的角色,而不受到别人的干涉”。
19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进入国家垄断阶段,古典自由主义“自由放任”的主张,不再适合大多数中小企业发展的需求,此时,一些大的垄断集团控制了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大多数中小企业举步维艰,无法保证自己的自由和独立,在这样是社会背景下,新的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理论应运而生。新的自由主义者重新思考国家在市场中的作用,格林提出要在古典自由主义的基础上,介入国家干预的理论。他们认为,单纯依赖市场“看不见的手”的调节,并不能保证市场对每一个体都是开放的,因为个体的自由并不能保证,这种悖论的解决需要国家做为一种强制力量介入。霍布豪斯在其著作《自由主义》一书中,将自由分为公民自由、财政自由、人身自由、社会自由、经济自由、家庭自由、家庭自由、种族自由、国际自由和政治自由九个部分,并指出自由不是不受任何制约、绝对的自由,法制才是实现自由的第一步。新的自由主义本质上是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中小企业希望寻求个人与社会的新的平衡点,借助社会的力量在大型垄断的“压迫”下,找到自身发展的愿望。表面上肯定了自由的相对性,克服了古典自由主义消极自由的缺陷,但关注点和归宿依旧是个人,是个人欲望自由的满足,社会只是其实现个人愿望的手段。
20世纪60年代后期,频繁的经济危机使西方发达国家陷入新的困境,70年代初,几个发达国家进入到经济发展停滞和通货膨胀并存的怪圈,高失业和高通胀“二高”并发“滞涨”危机,使凯恩斯主义束手无策。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凯恩斯主义奉行国家干预经济主张造就的20多年繁荣不复存在。在此背景下,以哈耶克和弗里德曼等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迅速夺得了一席之地。至此,有必要指出,由于汉语语言习惯和西方的差别,New liberalism 和neoliberalism 的译文在学术界一直没有统一的定论且存在一定的混乱。虽然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的出现的时间已长达30多年之久,在国内已经有很多学者对其进行过不同角度的批判,但笔者11月底在CNKI对“新自由主义”的检索仍发现有学者对这两个概念的误用。事实上,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自由主义”。从词源角度分析,neoliberalism 是一个合成词,其前缀neo-在英文语系里是“回归、复兴”之意。以哈耶克和弗里德曼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要复兴的是古典自由主义的传统,尽管各个流派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提出自己的主张,但其基本理论都是反对国家干预,提倡私有,倡导市场的自由。这一主张迎合了垄断阶级发展的需求,满足了其从国家垄断到国际垄断的“野心”,所以在垄断阶级和大资本家的助推下,很快从一种学术理论变成西方发达国家的政策主张得以施行并借助于20世纪90年代初达成的“华盛顿共识”,开始蔓延至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至此,新自由主义有一种学术理论转变成一种意识形态化的理论。
由于下文行為简便的必要,这里有必要交代清楚New liberalism 和neoliberalism 的不同称谓问题,大部分学者形成的共识是把neoliberalism 称为新自由主义,而把New liberalism简称为自由主义或新的自由主义。在下文的行文中,笔者也采用这样的方法。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到,西方自由主义的逻辑演变是:古典自由主义→新的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如果说新的自由主义是对古典自由主义的否定和反叛,新自由主义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认为是对新的自由主义的否定,清楚这三者之间的发展逻辑和理论关系,对我们认识新自由主义有重大意义。
二.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性
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新自由主义首先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背景下一种“自救”的经济理论,但经济理论绝对不是新自由主义的全部内容。新自由主义是“真真切切披着经济理论外衣的意识形态理论,意识形态不是新自由主义的‘副产品,而是它的本真之义。”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论证。
1.新自由主义的母体和起源决定了其先天便具有反社会主义的基因
新自由主义是在奥地利学派的“孕育”下产生的,作为新自由主义的母体,奥地利学派的三代“掌门人”——欧根·冯·庞巴维克、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和弗里德里奇·哈耶克,和新自由主义的发展密不可分。奥地利学派的理论与现代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基本趋于一致,在研究市场运行的过程中,把人假设为一种抽象的、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存在,采用抽象演绎法,反对历史联系。值得一提的是,庞巴维克的理论把马克思理论中的“剩余价值”归结为人们在不同时期对产品效用所谓的“主观评价”不同,即所谓的“时差利息论”。奥地利学派用主观唯心主义和主观价值理论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和剩价值论进行驳斥,其背后的意识形态性可见一斑。此外,哈耶克作为奥地利学派的第三代“掌门人”,其著作《通往奴役之路》和《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更是对社会主义赤裸裸的“污蔑”,在哈耶克的理论中,不断地偷换概念,将社会主义、极权主义、共产主义、集体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混为一谈,认为社会主义是“致命的自负”,是通往“奴役之路”。新自由主义理论的建立之初,便埋下了和社会主义对立的根基,绝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理论。
2.新自由主义代表的是国际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
首先,新自由主义是垄断资产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手段。20世纪70年代,在凯恩斯主义面对“滯涨危机”束手无策的背景下,“雪藏”了40年之久的新自由主义积极“入市”,以一副救世主的面目登上历史舞台。新自由主义派系众多,各个派系的理论虽然各有差别,但其实质都是在私有制的基础之上围绕“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展开,都是资本集团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最大限度榨取工人剩余价值,获得最大利益的手段,与其说是当时经济危机背景下产生了新自由主义的“救市”理论,不如说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际垄断资本找到了一个更好的获取自身利益的手段。新自由主义维护的是国际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最终目的是对利润的无限索取。
其次,新自由主义是垄断资本在全球扩张的工具。垄断资本的扩张我们可以分为两个路径进行分析,学者王熙在探讨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扩张时,从中心国家和外围国家不同的扩张方式说明了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在全球蔓延的“居心”和途径。在中心国家,即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新自由主义纵向蔓延,学术思潮起源的新自由主义“劫贫济富”的主张很容易得到大资产阶级和统治阶级的认同,从而很快在政策主张方面取得胜利,各个资本主义国家趋之若鹜的实践之后,新自由主义逐渐从一种政策主张成为社会意识形态。在外围国家,即东方国家和原社会主义国家,新自由主义想要直接以社会意识形态横向蔓延是很难获得认同感,很难成功的,但是在学术思潮和政策主张的层面却相对容易很多。华盛顿共识便是政策主张横向蔓延的一个典型例子,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以救世主的面孔设计一种所谓的“范式”,通过贷款,资助等软刀子使其政策主张迅速蔓延。当外围国家“认知—解释层”和“目标—策略层”被一一攻破之后,新自由主义纵向蔓延,逐渐消解其原有的社会意识形态,至此,新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蔓延大获全胜。
三.认清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
新自由主义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个人主义,个人利益的满足——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实质上是垄断资产阶级利益的满足——是其追求的最终目的,社会只是其实现自我利益的手段。这种论调与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格格不入,并且,西方发达国家一直积极地致力于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和扩张,其真实目的是消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因此,我们需要认清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自觉抵制其危害。
1.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对立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6]这一规律,揭示了阶级社会里意识形态的本质。新自由主义者在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的条件下,否认这一规律,其目的是向社会主义国家推行其所谓“自由”“民主”等抽象的唯心价值观。新自由主义者在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的条件下空谈自由,闭口不提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先天占有优势,其结果,是资本家作为剥削阶级对无产阶级更便利且更显“公平”的剥削,新自由主义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样的结果。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是根本对立的,这种对立无论资本主义如何发展——只要私有制的根基存在——是不可能消弭的。
2.新自由主义所谓“意识形态多元化”的论调
“意识形态多元化”是新自由主义传入中国之后,新自由主义者们在意识形态领域的论调之一。新自由主义者污蔑马克思主义处于“垄断地位”,要求以多种理论“修正”。这一论调实质上是通过否认意识形态的阶级性来消解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指导地位。
意识形态多元化的实质是对阶级性的否认。新自由主义用其悦耳的“自由、平等、民主”掩盖其阶级性,企图把这些资本主义的价值观冠以“普遍价值”的高冠,但这些观念的背后,事实上还是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事实上,社会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思想上层建筑,反应的是一定的经济基础,是阶级关系和利益关系的总和,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性是不可能被消除的。意识形态多元化否认阶级性,主张多个理论同时处于指导地位,本身便是一种谬误。
值得深思的是,新自由主义者积极地在社会主义国家宣扬其所谓的“意识形态多元化”,在国内,则把意识形态的社会功能紧紧攥在手心,在美国,没有任何一届总统例外。尼克松在其著作《1999:不战而胜》中,论述“意识形态战”是一种没有硝烟的战争。顾而,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所谓“意识形态多元化”只是新自由主义者为了消解我国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论调。
3.认清与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斗争的长期性
第一,新自由主义的发展有其深厚的根基。新自由主义理论派别众多,众多学者对其理论精打细磨,虽然不管在西方还是在国内都有一批学者分别从理论上,实践中各个角度对其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但其理论仍然有市场,仍然受人追捧。1990年“华盛顿共识”的出台,更是把新自由主义的影响在全球范围内蔓延,新自由主义的理论根基仍然发挥着作用。另一方面,新自由主义代表的是国际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垄断资本需要新自由主义为其追求利润开拓道路,资本的逐利本性决定其绝对不会放弃新自由主义在全球范围推广带来的“肥肉”,只要国际垄断资本不会消亡,新自由主义扩张的方式可能会随着社会主义国家的警惕性增强而改变,但其扩张态势短期内不会消亡。
第二,中国作为现在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国力的不断增强,逐渐成为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眼中钉”,在社会主义社会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过程中,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会“坐以待毙”,一定会千方百计地阻止这一进程,中国由此将成为他们的敌对对象。各种形式的“西化”“分化”,各种意识形态明显的思潮还会源源不断地企图破坏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这就要求我们认识到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长期性,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长期的、复杂的斗争中,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提高警惕,砥砺前行。
参考文献
[1].徐大同、吴春华.当代西方政治思潮[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11。
[2].参见霍布豪斯.自由主义[M].北京:商务印书局,1996。
[3].参见何秉孟、李千.新自由主义评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4].高和荣.揭开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面纱[J].政治学研究,2011(03):86-92.
[5].王熙.从经济思潮传播到意识形态扩张[D].天津师范大学,2008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8
(作者介绍:冯湘茹,河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