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制文化之于高校现代治理:何以可能
2019-04-27郭占锋滑哲
郭占锋 滑哲
摘要: 高校的单位体制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和部分机制的社会化进程逐渐失去了其自身的效用,但是其衍生出的单位制文化却依然在高校具体的资源分配中发挥着强大的隐性作用。单位制文化在高校治理体系中得以遗存是基于行政力量為核心的管理制度构建的新型“组织—个人”依赖关系和群体性单位情结的综合作用的结果。就目前的形势而言,高校单位制文化以强大的政治整合能力实现了高校的行政功能,并与其学术功能实现双轨化,依然有其存在的合法性。至少在目前看来,这种单位制文化的合法性无疑构成了建立在行政与学术相对分离的前提之上,融入民主和制度性规定的现代高校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
关键词:单位制文化;高校;现代化治理;模式机制;行政学术整合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9)02-0058-08
收稿日期:2019-01-15
作者简介:郭占锋(1977-),男,陕西咸阳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农村社会学、农村社区建设、农村公共危机管理、农业科技传播、农村社会工作等研究;滑哲,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本科生;咸阳,712100。
四十年的改革开放早已引起了我国社会最为波澜壮阔的变迁。尽管从总体性社会到市场化社会的结构型转变已悄然渗透到各个领域,但中国第二次社会转型中遗留下来的单位体制寄托于以行政体系为代表的组织制度中——或以实际意义上的制度化的形式,或以文化思想的模式——得以构建和恢复,并随着社会转型过程赋予自身新的意义。高校带有着“自身专业分工为基本组织目标的社会基层组织和执行国家意志的行政组织”这一双重身份[1],其自身处于单位制文化渗透下治理的运行逻辑和现代性要求下制度管理模式的张力结构中,必然要力图在社会转型的大潮中探索到两者之间的平衡点。
一、问题的提出
(一)高校单位制何以衰退
单位制度无疑是时代的产物,它是国家基于人的需求的无限性和资源的急剧匮乏之间的社会经济条件矛盾下,为实现工业化和城市社会的有效动员和控制而设立的再分配组织制度。“从单位与国家的关系来看,单位成为国家控制和整合的中介,国家面对的不是单独的个人,而是一个个的单位,只要实现了对单位的有效控制,社会的整合和秩序的维持自然也就是顺理成章的结果。”[2]高校作为政治体系中重要的一环,也被纳入了国家单位制治理体系当中,其近乎所有的制度安排全都是基于单位制的运行逻辑进行的。单位制定义了“国家——学校(学院)——个人”三者之间的刚性关系,同其他单位组织一样,高校单位以行政力量整合社会各项资源,将国家力量渗透基层(即学校以及学院),实现了高校对国家的依赖和个人对高校的依赖。
典型单位制下的高校,其成员对组织表现出高度的依赖性,高校教师职工在劳动报酬、生活方式、福利保障等方面的资源获取渠道的唯一性,已使得他们无法脱身于高校的单位制大环境,因此呈现出制度性依附的特征。这种行政性的社会整合一方面使国家权威毫无阻拦且前所未有地渗透到基层,从而实现了对高校从上到下的便捷式管理,同时还消除了社会整合和政治整合之间的紧张状态,使两者实现了高度统一。但另一方面,这种社会整合模式的有效性却是以“摧毁社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为代价的”,且整合模式极其僵硬,必须以不断抑制社会分化为前提[3]。
在这种模式的运行逻辑中,一方面高校的教育地位从属于政治诉求,行政力量不断渗透,高校的实际价值无法充分发展,挫伤了学术的积极性,高校成为国家统协管理的工具和“部件”[4](P55);另一方面,纵向的“国家—学校(学院)—个人”治理体系不断强化,高校资源的获得仅仅依靠于国家的统一调配、统一管理;横向的同质性单位组织却彼此隔绝,各要素、资源之间的横向流动甚少,这进一步强化了高校对国家的依附性,同其他类型的单位一样,改革以前的高校基本是“管理型单位”,高校无疑基本上依靠于外在力量,即“行政管理力量推动运行,其内在发展动力不足;而国家用于维护其正常运行的成本巨大,但收益不高”[4](P55)。
改革开放后,这种持续了30多年的高校整合模式在社会各界单位制体制瓦解和市场化的大潮中已然受到冲击。一方面,原有的整合模式的存在基础不断丧失。高校打破“单位”范围的束缚,开启面向同质性机构的横向流动,各种要素资源逐渐自由流入流出,国家再也不是高校各种资源的唯一渠道,由此国家对资源的全面垄断被打破。总体型社会是以各单位对其“制度性依附”为前提的,而福利保障等这些本应由高校单位承担的相关制度的社会化和市场化进一步打击了自上而下的总体性组织系统的运转,国家通过其总体性组织实现整合的能力大为下降。另一方面,社会生活复杂化和人的原子化对社会整合也不断提出新的要求[4](P53-54)。单位制的瓦解是随着旧式集体主义权威的相对弱势而出现的,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初期,文革中被压抑的人的个性找到了释放的可能,也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单位从个人的生活中脱离的趋势。
(二)文献回顾
正如孙立平所言:“就社会整合而言,中国现仍处于一个过渡性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存在着一个先赋性、行政性、契约性以及其他整合形式共存的局面。”[4](P54)在长达四十年的改革开放岁月里,尽管高校不断尝试突破旧有的社会整合体制的束缚,但单位制以其强大的文化惯性在高校治理的过程中依然发挥着或显性或隐形的作用。
目前,关于高校单位制的研究在国内并不多。周国华从“组织—成员”关系的监督对高校单位制及其附属的文化色彩进行了解析,认为单位之于个人具有“组织—传输”和“保护—束缚”两重机制,指出这种关系下成员的个人自由、权益和能力并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和发展,个人的发展空间和自我实现非常有限[5]。张银霞从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角度分析传统单位体制中“高校—教师”的“保—报”关系的瓦解和契约式关系的建立过程时指出,高校仍然掌握关乎教师发展的关键性资源,这也就使高校相较于教师而言依旧处于主动地位[6](P5-14)。韩亮以养老保险制度为切入点分析了对高校单位制的责任进行社会化的可能性,并指出新制度的引入存在着“政治整合难度加大”和“文化心理震荡”的问题[7](P44-49)。宋京从单位制度的视角对当前中国研究型大学知识创新活动生存的制度环境及在制度变革中所遇到的体制性障碍进行探讨和分析,提出冲破单位制度束缚是知识创新体制改革的基本取向[8]。龙献忠则认为,实现“政府放宽——社会组织介入——高校自治”机制是高校单位制度改革的必然途径[9]。
这些学者的研究有的集中于对典型的高校单位制特征的分析,有的对现代社会高校存在的单位文化的表现进行阐述,有些学者对改革高校的单位体制及单位文化提出了相关建议。综合来说,大部分学者将高校的单位制度或文化放置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将其视为高校向市场社会转型中出现的过渡现象,并认为高校的单位制度文化是一种与中国现代性高校运行逻辑对立而不相容的模式,一般而言持否定态度。事实上,很少学者对高校单位文化体制得以遗存的原因进行深入探讨,也很少有人对其存在的积极意义进行分析。笔者将结合前人研究成果和经验事实,深入探讨高校单位制文化延续的特征及其存在的积极意义,同时对高校单位制文化与现代高校治理模式融合途径做出分析,以期为中国特色的高校治理现代化提供借鉴,推动中国高校治理现代化。
二、高校单位制文化的遗留特征与维持机制
“单位”作为一种文化,已经深入到高校管理的各个领域,与现实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逐渐形成独特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根据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场域形塑惯习,惯习建构场域,当场域发生急剧变迁时,由于惯习的路径依赖性,导致新场域和旧惯习之间产生“不适”[10](P58)。正如单位制表现出来的特征要追溯建国前后的社会大背景和传统社会的价值观念一样,对现代高校单位制文化遗留也要从典型单位制时期和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的运行法则之中进行探索。
(一)流动社会中的封闭性:高校治理的行政 主体领导机制
随着各个单位之间格局的打破和许多束缚人员社会流动的制度性规定的松动,由单位制度和国家政策限定的空间格局逐渐瓦解,个人的自由度空前提升。然而,对于高校而言,社会流动大网的接通并不意味着连接这条大网的各个结点的彻底松解,单位制以其强大的后坐力仍然在制定着社会流动中的某些法则,并对高校的管理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高校内部,各项机制的管理仍然带有单位制的色彩。从功能上讲,以后勤系统为代表的高校运行机制仍然未实现全面的社会化,高校将学生和教职工的衣食住行依然包含其中,各项日常工作的运行依然依靠于行政力量的支持;从结构上讲,“国家—学校—个人”单位体制并未完全消除,而是内化于逻辑,以科层制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发挥作用,“父爱主义家长制”依然处于各项制度的权威地位;从管理上讲,政治力量较于学术地位而言,仍然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国家将资源以“项目”的形式,经由学校层面传达给个人,从而实现对个人的间接掌控,高校依然是国家对个人进行掌控的代理人和中介者,“半制度性依附”格局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就高校外部流动渠道而言,高校教师“择木而栖”大多是高校与高校之间的转移,这不过是从一个半单位体制进入另一个半单位体制——只是同质化体制中的工资福利制度不同导致的趋同性流动罢了(而这种不同恰恰又是国家资源不等分配的结果,又从侧面证实了国家的整合深入个人)。
第二次社会转型结束了中国“一盘散沙”的状态,构建了从国家到基层的全面而彻底的社会整合机制,从这时起“国家—学校—个人”这套一元化行政体制就已然成为高校社会结构中的核心环节。受到这种传统的影响,高校无可避免在转型时期依然依靠这套体系进行维持。而现代高校管理制度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之为附加在科层体制下的单位制制度的变体。虽然大学的行政化现象不断地进行调整和纠正,但“整体上依然是行政主导的局面”[11]。
实践证明,高校管理体系仍然以政治力量进行维系,且呈现出单位制文化的运行内涵。高校作为人才聚集地和思维最活跃的地方,极容易产生与社会、与国家发展相抵触的内容,因此借助党委、团委、行政层面对高校各界进行政治动员是其一项主要内容。尽管在学生层面这种政治动员的力量会出现断裂(这是由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技术方式问题导致的,也是市场化结构下思维变动、单位制人身依附关系瓦解、人的独立性加强和个体地位突出的结果,即恰恰是单位制瓦解带来的后果),但从某种角度来说,职称晋升、绩效功绩等这些为改变单位体制而设立的制度已然成为单位制文化维系自身的合法手段——实际的处理原则和规定的处理原则并不一致:在实际操作中,各项资源的分配往往要受制于“论资排辈”的单位制逻辑[6](P8)和“远近亲疏”的传统人际关系法则,理性往往会屈从于感性的人际关系空间。较之传统的单位制分配原则而言,单位制文化影响下的现代化高校行政力量进行再分配时,更加注重避免把单纯的这些额外于正式制度的因素全部纳入其中,而是将其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不至于与组织制度相违背,由此实现单位制文化和现代化制度的结合。
而行政有时干涉于学术,“学术—行政”的矛盾突出以及行政的不确定性、多变性和强制管理对学术和教师自身的发展产生掣肘。教授等为核心的学术层权利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代表的民主层权力因为自身职权的不明晰,和日益形式化等问题,容易被校级行政权力侵占。基于政治力量的核心地位和行政包揽一切的传统,高校的学术力量仍然受到制约[10](P61)。
总之,政治力量依然在高校处于绝对资源控制地位;支撑学校运转的核心系统和资源分配渠道依然由党政系统所控制,尽管它对于发挥高校政治动员的作用必不可少,但显而易见的是,也延续了单位制文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原本用于积累资源和实现社会治理的单位制文化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展现出某些利益集團为控制资源而实现权力集中的目的理性原则,这就表明在将单位制文化应用于高校治理中确实也存在着一些弊端。
(二)高校“社会人”的单位情结:权威—依附关系的延续
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是,在社会前进的趋势之中,个人在处理与群体的关系上往往会出现非自主意识下的回溯,而这种回溯往往是一种集体的无意识。在高校进行现代化建设尝试的过程中,各项崭新的、公平的、相对理性的管理和分配制度逐渐建立,但正如组织学制度学派所阐述的那样,这些正式组织制度往往被人弃而不用,高校教职工们往往从过去的运行逻辑中寻找问题的解决方案和资源的索取方法,而这种意识因为群体环境的影响也呈现出延续性、继承性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单位文化下的社会关系网络。“关系”是中国人处理人际交往的方式,利益则是关系网络的核心问题。当在获取对自身有利的资源时,下一级经常会动用人情关系使得上一级的政策实施倾向于自身,从而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资源条件。这种上下级之间的人情关系往往会在正式组织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内活动;同一级面对资源索取的竞争时,无论是弱势一方还是强势一方都会通过此种方法为自己增添砝码。典型单位制中的“单位人”特性在现代社会人中依然有发挥的空间,且与常规化资源分配渠道一起,成为进行资源分配的两条渠道,并在一定程度上不断地融合。
二是单位文化下的科层体制与身份认同危机。正如之前所讲,某种意义上说,尽管国家对高校的治理上升到了观念引领层面,而不再直接插足个人,但行政体制仍然在高校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的上层理念对高校内的个人仍然会产生间接性影响,社会整合之上的政治整合优势性即“半制度性依附”格局依然存在。学校领导层仍然掌控着大量的核心资源,科层体系下的家长制仍然留有余温;学术层与行政层之间的矛盾以及个人从作为单位的细胞变为独立、自我承担的个体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高校中个人对于自身定位的盲目性和模糊性。
安德鲁·G·华尔德曾经用“新传统主义”对国营企业中的权威关系进行概括,并认为在国有企业中一套特殊的“权威的制度文化”构建的权威—依附关系(组织性依附)恰恰构成了中国社会整合合法性的来源[12]。同样的,只要典型单位制时期的制度文化依然有存在的余地,那么单位文化就必然存在于各种资源调配的过程中。
高校中的人的各项需求,一部分已经交由市场调配,剩下的需求则与高校组织和国家力量密切相关,且国家和高校对职称等稀缺性资源的掌控力度依旧不减,由此树立起领导权威,使得个人不得不对高校建立起一种依附关系。除此之外,国家还借助高校党政机关对个人(无论是教职工还是学生)进行政治动员和组织政治活动,尽管比不上纯粹单位制时期那样的强度,但依旧使得个体的政治行为在自己的可控范围之内。综上,个人在社会经济方面、政治方面实现了对领导层的依赖,加之父爱主义家长制的延续,促使这种依赖性进一步维持了“国家—高校—个人”的单位制格局。
(三)高校管理体制转型中的张力:对单位制治理手段的回溯
随着人事招聘、福利保障等大量高校机制的社会化,高校组织也由“身份型组织”向“契约式组织”转型。在这一转型的过程中,个人实现转移的机会大大增加,高校教职工具有横向流动的充足空间,很显然,这是对不具备流动性的单位体制的打击和破坏。但问题在于,契约关系的建立仅仅打开了流动的渠道,然而高校却又在利用单位制度文化对这一渠道加以约束和抵制。
现如今,国家针对高校的政策不再进行“全国一盘棋”式的具体实践指挥,更多地倾向于宏观层面的指导。在这种意义上,高校尽管依然作为国家面向个人的“传声筒”[6](P12),但具备了一定的自主构建的功能,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或者非正式组织原则)进行“变声”处理。这种得以充分发挥的空间“变声”无疑导向两种可能结果:一方面,现代体制下规则的严格执行或单位制文化影响下的妥协主义。但是目前的事实是,高校的领导层基本上都是从单位时代经历过的人,其单位制思想根深蒂固,一般对于可自由发挥的制度建设过程,无论是从自身思想深受单位制影响的角度来讲,还是从以回溯经验的方式构建制度的角度讲,他们往往具有单位制度操作化方案的倾向。
另一方面,正如前文所述,权威的制度文化允许个人和学校、学校和国家之间建立起一种工具性的私人关系,这层关系可以影响领导干部的决定,使领导干部对规章制度和资源分配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变通。这个渠道的存在既是基于中国传统社会差序格局导致的圈子文化的结果——在这种圈子文化中,领导层和个人之间形成非正式的庇护关系,在维系人际关系和引导成员行为方面更加柔和、更加真切[6](P9)——这种柔和、真切的上下级关系相比于科层制的等级分层而言,更切合双方的情感需求, 双方在彼此帮扶中不断建立情感和利益的纽带,进一步强化了“单位”的共同体意识和个人在集体中的自我认同、自我定位——这也是单位制下的一套特殊体制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再次契合了单位制的运行逻辑。
同时,高校也在不厌其烦地动用各种方式增强高校本身作为“单位”的成员的归属感(同样地,高校的政治力量也以高校党员为切入点不断加强学校各基层的政治组织力量)。这种归属感既符合现代组织发展建设的要求,同时从与其他制度相结合的视角来看,也在一定意义上体现出向传统的单位制度的回归的文化倾向。
单位制时期被深深嵌入的“集体主义”精神被应用于对契约关系的抵制之中。“集体主义”被嵌套上“情怀”的价值,成为了高校留住人才首打的感情牌。正因为集体主义精神在现实社会依然具有极其深刻的价值和作用,它也就此承担着柔化“个人主义”的功能。高校也注重于培养教职工的这种集体主义意识,以校训、校风、学院评比的形式,强化个人对学校“单位”的情感。
但实际上,相对于被国家法律限定的工资水准,福利更能对教职工的意向产生实质性影响。人们往往倾向于选择附加值(福利)更加优越的单位就业,这也促使单位把集体性质的福利作为进行管理的手段。高校往往通过较高的福利制度来吸引人才和稳定职工。高校的集体福利系统越完善,在构建集体意识方面就越有利。大多数高校的“老人老政策,新人新政策”的改革方案,原本是顾及老一代人文化心理震荡的情绪,但却从侧面起到了留住老一代人的效果;而对于新一代教职工,高校往往会动用住房补贴、子女教育和医疗保障等原本属于单位制社会应当承担的工作,对其进行心理冲击(而这三项政策无疑是对于国人而言最為紧要的人生三大事),以此起到留住人才的效果。这一过程是基于单位制度下福利政策的结果,其结果也从侧面起到了维系单位情结的重要作用。
三、单位制文化对高校治理和高校文化的积极意义
显然,高校承担着两种不同的职能:以自身专业分工为基本组织目标(学术繁荣功能)和执行国家意志(社会整合功能)。高校作为教育机构和人才的培育基地,必然要坚持学术的功能,但同时,高校又是必须实现社会整合和统一管理的行政单位,关于两者之间的地位学术界没有统一的说法,但有一点无疑是明确的:如果两者之间的矛盾结构不能消除,高校便无法找到自己的准确定位。单位制文化在高校的治理逻辑中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行政功能贴近学术功能,从而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
(一)推动高校社会政治整合
在纯粹单位制社会之下,高校单位人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全都依赖于高校的资源分配,因而可以说,单位人是牺牲了个人的自由而换取各项资源的。“学人依附于大学、大学依附于国家,大学发挥着既不可或缺又不可替代的政治合法性供给者的角色,这时的大学及其职工可以说是国家政权‘天然的服从派”[7](P48)。但随着各项市场化机制的引入,单位人的资源索取渠道不再为高校所垄断,这很可能导致那种在群体默认状态下对国家整合的认同心理出现实际意义上的瓦解,导致知识阶层乃至知识分子中的准精英阶层同国家意识相对分离的风险,从而降低大学的政治整合效能。同时,大学独立性的增强和追求平等地位的诉求会使外部政治体系对大学的政治控制能力有所减弱,从而降低政治整合的效果。此时,单位制文化对政治整合的强大吸引力就表现了出来。行政力量居于核心地位,对高校各项事宜进行统筹,无疑既是对国家层面理念的继承,又能考虑到对高校中个体利益的顾虑心态。行政系统动用其强大而广泛的网络系统,对基层个人进行思想引领和再教育,并以对稀缺资源的嵌入为手段使个体对其产生一定的依赖,构建自身合法性的同时,实现对高校管理在宏观上的把握。
(二)增强集体主义精神和身份认同
唐慧玲对现代性下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之间的互动进行了充分的描述:“在后单位制时期,随着个人自由度的增加,个体越来越靠自身而不是外在的‘他者来对未来的行为作价值上的评判或‘意义上的考量,其行为的主观性日益增强。”[13]集体主义的缺失是高校现代化管理中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
高校教职工对于高校组织的认同是建立在个人身份的定位和对组织的疏离程度上的,随着行政性关系转变为契约型关系,先赋性因素逐渐居于次要地位,自致性因素的地位上升,个人拥有了自主选择身份(即选择权利和义务)的权利,由此,个人对组织的归属感也发生了转变,传统的起到“社会功能共同体”作用的高校正朝着“工作共同体”的方向转变,基于全能型功能的组织、平均主义的工资制度、父爱主义家长制和个体热情与奉献精神的高校归属感也逐渐演变成单纯的获得生存资料的工作场所。基于这样的事实,高校教职工的社会角色也不得不从“高校的主人”转变为“被雇佣人”,这种心理落差实际上也导致了教职工自身身份的模糊化和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又促使着个人脱离于高校集体的趋势加强。“人们的参与行为已经不再以对这种组织的全面依赖作为基础,而更多地是把参与作为一种利益驱动的行为,并以此为基础,来构造自己对组织的认同。”[14]在传统认同模式瓦解,而新的建构模式还未出现的过渡时期,单位制文化无疑是凝聚群体意识的可供选择的途径。借助单位制时代用以增强集体主义精神的举措,将带有分散化趋势的高校个人重新组织起来,并逐渐在集体中构建自己和高校之间的关系,重新确立起自己的身份定位,是单位制文化的一大优势所在。
(三)有效补充正式化制度
在单位时代背景下,单位人动用原有的人际网络关系逐渐形成了一种植根于中国传统乡村价值观念但又受现实背景影响的利益补偿体系。这种体系是利用“私人关系”构成的与科层制的资源下达方式并行的再分配机制。尽管单位制瓦解,但这种机制下的投机主义思想却伴随着个人主义的抬头被继承甚至合法化。在某种意义上说,非正式组织结构才是分配资源的正式渠道,至少在资源分配中起到很大一部分作用,而正式组织只是维持科层制运行及其基本秩序的手段,因为它过于理性,无法解决超越于理性的人际关系的纠纷,另外还受制于科层制的表现形式,无法解决突发性、非常规事件——此时常规的制度模式不再起任何作用,高校领导的权威意识再次获得了存在的价值。
需要指出的是,单位制文化必然也会对高校的发展形成掣肘,对此我们务必要保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我们无法判断单位制的文化遗留是否一定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与社会的发展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毕竟单位制文化的根基不仅仅植根于单位社会,它同样也与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价值观念相契合,因此至少并不会随着单位制的消失而消磨殆尽,反而在一定范围内还会加强。这种单位制文化在现实事务的实际运营中会逐渐形成一种行为范式,潜藏在正式的规则之下潜移默化地指导着人们的生活实践。
(四)整合高校的“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
行政系统过多干涉学术的后果就是,行政科层决定的“依赖”、“控制”、“等级”等原则和大学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追求的“自由”、“自治”和“平等”的价值理念产生矛盾冲突。而这一冲突实际上是伴随建国后的大学发展全过程的。尤其是在单位制度转型的过程中,大学治理的目标更加趋向于“以人为本”的价值理性层面,而不去探讨服务于国家政治、经济的“工具理性”层面,但显然后者比前者的力量更为强大。在两种理念的冲击之下,“我国公立大学治理理念在适应与超越中左右摆动,治理价值在依附与独立间去而复来”[10](P61)。
显然,行政与学术的冲突,并非是单位制文化和学术诉求之间直接的矛盾,而是行政过多涉入学术领域而产生的副效果。单位制文化的作用主要集中在实现高校的政治整合和有效管理方面,因此其最佳的应用场所是高校的行政管理体系,而不是学术领域。构建基于行政逐渐脱离于学术核心地带的单位制文化制度体系,则能够从政治整合的层面实现与大学的价值理性的双轨并行,即“学术的归学术,行政的归行政”。以从学术的踌躇中剥离出来的带有单位制文化的行政体制来构建高校的政治整合功能,并与学术功能并行,构成高校各领域治理的两大支柱,是实现高校两种功能相统一的一种可选择的途径。这也就需要我们继续探讨实现“单位制文化”与多元民主原则融合并行的可行性。
四、對单位制文化与高校现代化治理的思考
要再次明确的是,这种构建的高校单位制文化,并非是现有高校管理机制的补充机制,也不是作为调和行政与学术矛盾的中和剂而出现的,更不是对原有单位制度的恢复,而是作为嵌入行政管理逻辑中与学术功能互为补充的一种法则。在这种运行机制中,单位制文化并不排斥民主和法制,它是高校实现有效管理而搭建的纵向格局。单位制文化如果想要同现代高校治理进行融合,必然要向现代治理模式实现一定意义的妥协,并贯穿“国家—高校—个人”这一系统的全局。高校治理应用单位制文化进行治理的目的实际上也在于将单位制文化的优势作为实现治理转型的过渡手段,最终建立“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下,大学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科学管理”[15]的多元化综合治理体系。
(一)促进行政与学术的相对分离:以服务学术为导向
行政与学术的相对分离,是高校一切管理制度改革的前提和条件。正如前文所讲,高校行政与学术的冲突并非是天生对立的,而是行政过多干涉学术而产生的负面效应。几十年来,大学组织体系内的影响因素首先是权力,这种权力是以把控财富作为前提的,在此之后的因素才是声望和学术所带来的附加影响力,而显而易见,两者的约束力和控制力不可同日而语。“在大学和学人二者都缺乏独立性的情况下,大学人文精神的生长缺乏必要的契机、空隙乃至土壤。”[7](P47)高校的发展依赖于行政与学术的相对分离,但是这个分离“度”的把握却关系到国家能否实现对高校、对个人的有效组织和管理。
首先,高校行政系统必须明确树立起这样一种理念:高校行政力量应当以服务学术为导向,以服务于学术作为宗旨,而不是将学术视为行政的延展和外延并纳入行政制度的管理和束缚当中。
高校行政系统必须建立起一种“限制与反馈机制”,即一方面对涉及学术内容的行政行为必须经由利益相关的学术个人或团体进行参与和商讨,同时对学术的干预又必须停留在宏观规划层面和非专业领域,尽量减少对具体学术活动的计划和控制,即行政可以分配资源,但不能决定个人(学院)对资源的使用权;行政可以决定职称名额,但不能决定各种专业进行评选的方式;行政可以开展专业学科评估,但不能决定学科的发展方向和学分设置。当然,即使是在分配资源的阶段,也必须加入民主的成分。而对于行政部门而言,推动行政资源从学术中脱身,有效地节约人、物、资金等资源,有利于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構建高校的政治整合中。而这一推动高校实现整合的过程,也就是利用单位制文化独特的优势展开思想教育和促进个体融入集体的过程。
(二)实现资源分配渠道的融合:资源的正规化配置和利益补偿机制的规范化并行
现代性的高校管理制度如果要运行,必然要构建明晰的规章准则,但在高校资源分配的途径上,绝不能忽视利益补偿机制的巨大作用。能否利用利益补偿机制,以实现在各个学院之间的资源交换和心理平衡,当然决不能仅仅取决于领导层的个人意愿,而应当尝试构建一种与正规化渠道相结合的运行模式。这种模式一方面能够避免科层制属性上的僵化保守,从而使得对资源的分配更加及时、迅速;另一方面要考虑到利益补偿机制下的个人诉求,但是又不能单纯地将这些额外于正式制度的因素全部纳入其中,而是将其控制在合乎规章制度的范围内,从而不至于与组织制度相违背,由此实现单位文化和现代化制度的结合。
(三)推动多元参与主体的构建:领导层与基层民主的良好互动
在高校治理中,必须加入民主的成分,使高校单位制文化最终走向多元化综合治理的现代化路。单位制文化在高校中的应用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走 向现代化多元综合治理的一条可行路径,高校治理 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多元主体的共同治理。
作为单位制的遗留,单位制文化有着单位制本身所带有的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同样也附带着单位 制社会中的种种弊端。如果不及时约束或清除,也极有可能会对高校治理产生不利的影响。而同其他 体制型系统一样,高校领导层的权威在单位制转型 的过程中占据着重要位置。不可否认,强化领导层的权威是应对科层制的局限性属性的途径之一:它能够当下决断解决突发性非正常化的事件,也能够在行政体制中以“个人魅力”或“权力魅力”的方式凝聚团体,并起到政治整合的效果。但同时要注意的是,这种权威结构的顶层人物也有可能会将整个决策的规划设计重新导回到单位制文化的逻辑思维当中,从而产生无法预知的后果。因而这种领导层权威同样也必须在加入现代意义的民主和规章的基础之上运行。
因此,在高校治理的全过程中,一方面要依靠领导层发挥权威作用以凝聚团体,另一方面要引入各方民主的力量参与到治理过程中以对领导层进行 监督和制约。将单位制文化与多元民主相结合,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治理结构,是在社会转型期实现高校现代化治理的可行途径。
单位制文化以潜移默化的形式对高校现代治理体系进行或多或少的干扰,使其正常运转的前提不得不考虑这种因素产生的现实背景。单位制已经不复存在,但单位制文化的存在却是真真切切的事实。可以确定的是,单位制文化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仍旧会发挥效应,而且对政治整合的影响极为深远。因此,尝试着将单位制文化同现代高校治理融合,并利用单位制文化的运行逻辑解决科层制体系无法解决的矛盾,很有可能是高校现代化治理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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