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声象征:一种象征音乐人类学视野
2019-04-26欧阳绍清
〇欧阳绍清
在中西文化思想中,“象征”一词由来已久。在古代中国,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人们对天地、对祖先的崇敬和礼拜都表现在祭祀仪礼之中,最终演变成一套规矩繁复而严格的礼仪制度并在仪式中外显化、生活化。其实,在人类学的视野里,仪式是一套象征体系。在古代中国的几千年中,象征形成了一套复杂而有序的系统,由于人们对它的相信,它竟真的起了一种维系宇宙秩序和社会秩序,支撑知识体系和心理平衡的作用,因此,象征的崩溃就是秩序的崩溃。①象征成了现实世界与观念世界的契合物,无论是祭祀中的用牲、音乐、舞蹈、服饰、对象,还是各类生活中的陈列、行为、场所、器物等,在一定的仪式化的场域中都约定俗成为一种象征性的观念,沟通神灵而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定人的心理。“铸鼎像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吉”象征着天子权力的一种暗示;“带以弓韣,授以弓矢,于高禖之前”象征着祈求生育的心声;“鼎俎奇笾豆偶”象征着阳数奇而阴数偶的寓意。如此一来,在这种象征性的仪式暗示下,人们接受了自己创造出来的仪式和象征。《易·系辞上》记载“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②一言,道出了仪式与象征的重要关系。正如马克斯·韦伯说的“人是悬在由他自己所编织的意义之网的动物”一样,古代先贤们创造了仪式,掌握了象征的寓意,于是,他们通过仪式及象征对客观世界作出了自己的解释。
在西方文化中,象征一词最初来源于古希腊语。据说古希腊人用一块书板分为两半,作为见面的互信物,后逐渐用于神秘活动中借以秘密相识的一种标志、谜语或仪式。它是由简单的物品印证发展较为复杂的动态行为和口头语言的一种指代关系。亚里士多德在《解释篇》中指出:“嗓子发出的声音象征着心灵的状态,书写的语词象征着嗓子的语词”已表明象征的指代功能。之后,象征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延伸,至黑格尔、荣格时代,象征的外在表现和普遍意义比古希腊时更具理性化和深刻内涵。《新编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更直接:“象征是一种交流的基本方式,用来简明地表示人、物、群体和思想观念。”这一概念和古希腊时期有着明显的渊源关系,也具现代意义。中西文化语境中的象征,虽然同中有异,但都曾是人们进行交往、占卜时的工具,并发展成为一种用于代表某种特定事物的指代关系专用语。
一、象征:文化研究的核心
在学术界,“象征”一词运用广泛,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对象征提出了概念性认知。刘晓光博士论文《景观象征理论研究》③列举了相关辞书、学者的定义,对“象征”概念及其理论作了比较全面的梳理。同类成果还有瞿明安等著的《象征人类学理论》,④不仅梳理学界对“象征”的认知,并在综合国内外学者有关象征概念的基础上对“象征”从人类学角度作出定义。象征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信息传递方式,它依据类比联想的思维方式和约定俗成的习惯,以某些客观存在或想象中的外在事物以及其他可感知的东西,来反映特定社会人们的观念意识、心理状态、抽象概念及各种社会文化现象。以此可知,“象征”有“外显形式(符号或习惯)—中间环节(想象与联想)—表达意义(心理或观念)”三个层次。恩斯特·卡西尔(Ernst Czssirer)在其《人论》中认为:“人不再是生活在一个单纯的物理宇宙之中,而是生活在一个符号宇宙之中。语言、神话、艺术和宗教是这个宇宙的各部分,是织成符号之网的丝线,是人类经验的交织之网”,他把人定义为“人是符号化的动物来取代把人定义为理性的动物”。⑤他的观点和马克斯·韦伯如出一辙。作为一种文化研究对象,文化如同一个象征系统,任何一种象征都是由象征符号和象征意义两种要素组合而成的复合体。格尔茨说:“我主张的文化概念实质上是一个符号学(semiotic)的概念。……我以为所谓文化就是这样一些由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因此,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⑥它从“符号—象征—意义”的角度阐释文化,并得到学界的高度认可。
文化是一个象征系统。文化研究离不开象征思维。近年来,随着象征人类学的兴起与发展,已成为文化人类学一个重要的学派,同时与哲学、社会学、符号学、心理学、文艺学等相关学科有着紧密的互动关系。象征作为一种研究理论方法和视角,已成为人文学者的重要领域。如黑格尔的象征型艺术、特纳的仪式象征理论、皮尔斯与巴尔特的符号学理论、艾柯的文化符号论、里克尔有关恶的象征理论、荣格的原始意象理论、波德里亚的象征交换理论、布迪厄的象征资本理论等等。可以说,象征人类学已经成为人类学中比较成熟的分支学科之一,成为文化研究中无法绕开的支点。其实,在人类学发展的早先时期,人类学者在研究文化现象时就已经涉及了象征领域,他们从各自的研究对象度出发,对象征人类学理论的构建起着基石作用,并对其他学科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泰勒的原始文化象征、弗雷泽的交感巫术、博厄斯的原始艺术象征、萨丕尔的象征二分法、列维-布留尔的互渗律、赫尔兹的右手优先象征理论、拉德克利夫-布朗的仪式与神话象征、怀特的象征分界理论、列维-斯特劳斯的神话与巫术图腾象征等等。以上西方人类学者的研究证明,象征研究是文化研究的核心。这种核心意识早在著名学者、人类学之父爱德华·泰勒的经典著作《原始文化》一书中尽显无疑,他在书中竟有73 处提到“象征”这个概念。这种把文化当成象征符号体系的人类学研究,基本界定了文化人类学的研究取向。
中国学者有关象征理论的研究是沿着西方人类学的道路而逐步建立的文化自信。尽管中国古代思想中有王弼的“触类可为其象,含义可为其征”之观点类似西方的象征概念,但在中西方两个不同的文化语境中发展,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学术思维。近年来,随着西方人类学著作不断引入我国,象征人类学(象征理论)逐步被中国人类学者接受并运用,集中探讨了象征的定义、结构、特征、理论渊源、思维方式、分类原则等重要的理论问题。在象征人类学的本土化过程中,呈现了一批研究成果:如刘锡诚和王文宝主编《中国象征辞典》⑦、王铭铭和潘忠党主编《象征与社会——中国民间文化的探讨》⑧(论文集)、刘锡诚《象征——对一种民间文化模式考察》⑨居阅时和瞿明安主编《中国象征文化》⑩,另有邓启耀教授的服饰象征研究、瞿明安教授的饮食象征研究、周星教授的民俗象征、马晓京博士的图腾象征研究等。在中西方人类学者的努力下,建构象征理论学说已初见成效,尽管在仪式象征、宗教象征、时间象征、图腾象征、政治象征等方面有着显著的研究成果,但在其他文化事项的象征研究方面却留有诸多空白。象征人类学还存在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学界对“文化”概念的解读层出不穷,竟达二百余种,泰勒的“最复杂的整体”式、马克斯·韦伯的“意义之网”式、格尔茨的“文化即符号”式等等。人类学家克莱德·克拉克洪浓笔重墨对文化的概念进行了多维度的界定,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一种思维、情感和信仰的方式”“习得行为”“一种历史的积淀物”……,最后,她似乎觉得还未穷尽而不得不把文化比喻成一幅地图、一张滤网和一个矩阵。⑪文化是公共所有的,一个社会的文化是由个人必须知道或相信以便能够按照该社会成员可以接受的方式操作的一切所组成的。从象征的角度解读文化,我个人还是比较赞同格尔茨的观点,他说:“我所坚持的文化概念既不是多重所指,也不是含糊不清的;它表示的是从历史上留下来的存在于符号中的意义模式,是以符号形式表达的前后相袭的概念系统,借此人们交流、保存和发展对生命的认识和态度。当然,诸如‘意义’‘象征’‘概念’等术语非常需要澄清,这恰恰是扩大、拓宽、扩展工作的着力点”⑫。格尔茨主张用象征阐释文化的意义之网,与埃文斯-普理查德拒绝实证主义而转向象征分析上的思想相似,他们都把文化视为体现在符号中的意义传承模式,并以象征形式表达的概念体系。当然,象征研究的旗手非维克多·特纳莫属,《象征之林:恩登布人仪式散论》《仪式过程:结构与反结构》《戏剧、田野与隐喻》《从仪式到剧院》《表演人类学》等著述奠定了他作为象征人类学家的重要地位。王建民教授认为,特纳最著名的学术贡献在于对恩登布人的象征符号和仪式过程的研究。正是因为有他们的引路,才改变的人们分析文化的思路,实现了文化分析的重要转向。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国家,其文化历史悠久也丰富多元,在其多元化多样化的民族文化表象背后隐藏着各种深层的象征意义。运用象征理论分析民族文化事项,探寻和阐释其文化象征符号及其意义,对于建构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树立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有着重要意义。也是当前文化人类学研究的重要任务和出发点。
二、从“音乐”到“音声”:学界的认知
面对人类学“文化相对主义”和民族音乐学“文化中的音乐研究”的不断质疑,人们对“音乐是什么?”等看似简单的不需回答而知的问题却没有了一个标准答案。在中西文化体系的话语中,不同的族群对音乐有着不同的定义,如“音乐是声音的艺术”“音乐是世界的语言”“音乐是一切有组织的、有音高、音长、音色的艺术作品”……由于学理建构的不同导致对音乐认识的偏颇在中西音乐发展史上层出不穷。近代以来,随着西方文化的强势输入,中国人对音乐的思考开始出现趋同西方并按西方文化视野中的音乐观念开始“削足适履”地解读中国本土音乐文化。由此出现“以西方定义为坐标,导致了几乎所有中国音乐家们自卑了一个世纪的‘中国音乐落后论’,在此语境下,也导致了中国人以‘他者’观念看待本土音乐的扭曲过程”。⑬随着民族音乐学“中国实践”的不断推进,教科书式的“音乐”概念已经不能作为放之四海皆准的圭臬,他们已经认识到要把音乐放在一定的文化语境中、一定的人群的认识中来看待。约翰·布莱金曾说:“音乐是人为组织的声音”。布鲁诺·内特尔认为:“一种声音是否是音乐是由一定社会范围的语境来确定的,在同一个社会中,一个具体的声音也许在某种语境中被认为具有音乐性,而在另一语境中则不具音乐性……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独特的音乐概念,并有一套术语来反映这一概念。”⑭近年来,中国学者开始思考中国文化语境中对“音乐、音声、声音”等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张伯瑜教授认为:“声音是客观音响,而音乐是结构化的声音”。⑮齐琨教授认为:“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对象有音乐、有音声、也有声音,从表面上看,这是对音乐形态、音乐场域、音乐听觉的不同侧重。在笔者看来,这些侧重源自研究者对音乐表述的关怀,是研究者探寻表述音乐的不同路径。如果说探寻旋律、节奏、曲式、乐律等要素的音乐形态研究是一种对音乐的表述方式,那么音声、声音研究则是对音乐的不同以往的表述方式。”⑯她从表述立场阐述了三者之间的异同,并从自我研究的角度肯定了“音声”作为音乐民族志中“写音乐”所应持有的学术态度。在当前的音乐学研究中,“音声”的概念如何出炉?是否能成为学科研究的航向标?值得学界进一步探讨。
“音声”一词古代文献早已有之。但作为音乐学研究的一个专有概念,“音声”是曹本冶教授在仪式音乐研究中提出的。理论成果集中于《仪式音声研究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中。其概念中的“音声”,概括一切仪式行为中听到的和听不到的、对局内人具有特定意义的音声,其中包含一般意义中的“音乐”。⑰这一概念提出的学术贡献在于超越了“音乐是声音(旋律)的艺术”那种单纯技术层面的狭窄理解,而是把音声(音乐)置于一定的“文化语境”中,把它作为一套文化符号而非艺术语言的社会功能来理解。在“仪式中的音声”研究中,曹本冶教授还进一步指出:“音声”是仪式展现中的一个部分,其仪式研究应该从“音声”切入,对仪式音声应该以“实地考察”获取音声资料并从点—面—点的认知思维路向,始终在“音声境域”(ritual soundscapes)中展开研究。他用一个“音声声谱”概念来表述仪式中的音声。它是各种声音组成的系列整体,包括“听得到”和“听不到”的音声。其“听到的”的音声主要包括“器声”和“人声”两类;“器声”指具有特定仪式含义的“法器声”和“物件声”,以及与民俗活动共享的“乐器声”;“人声”指各种程度的近似语言、近似音乐、似念似唱或似唱似念、连哭带唱或连唱带哭的音声。⑱在“信仰—仪式—音声”的研究框架引领下,学界同仁以“中国传统仪式音乐研究计划”为基地,展开了对中国西北、西南、华东、华南等区域的专项仪式研究,出版了系列研究成果,成为“音声”研究的典范。
从普遍意义上“音乐”到置于一定文化语境中“音声”的转变,既是哲学认识论转向的一个表现,也是音乐学者研究中国传统音乐必须面对的现实。当然,我们界定“音声”概念并非是要用“音声”代替或者涵盖“音乐”,而是在研究过程中尝试打破“音乐—非音乐”“仪式音乐—非仪式音乐”这类二元对立观念的思维定势,找到解决二元对立关系的新理念与方法。为更恰当地与固有的“音乐”概念相统一。有学者用“仪式音乐(ritual music)”专有名词来表述“与仪式有关的声音”。薛艺兵研究员在其著述中开宗明义说:“仪式音乐是民族音乐学乃至人类学论著中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然而至今为止,似乎还没有人对这一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做出确切的界定。”他不但首次把“仪式音乐”作为其研究对象的核心概念,并且从一般意义上“音乐”的六个属性探讨了“仪式音乐”的外延和内涵。他认为:“仪式音乐是在形式和风格上与特定仪式的环境、情绪、目的相吻合的,可对仪式参与者产生生理和心理效应的音乐。仪式音乐形成于特定的社会及文化传统,并依附、附属和受制于其社会和文化传统。仪式环境中的各种声音都有可能具有‘音乐’的属性而成为仪式音乐研究的对象。”⑲项阳研究员在研究中国礼乐文化时结合当代非物质文化保护的文化生态,提出“音声技艺类”的非遗概念。他指出:“音声技艺类指的是具有声音和技艺的样式,涵盖音乐、舞蹈、说唱、戏曲、杂技、民俗等”。⑳无论是“仪式中的音声”“仪式音乐”或是“音声技艺”等,都在强调音乐文化的生存土壤,即“文化语境”。因为任何音乐文化都不可能孤立于特定的文化语境之外,也不能脱离人的音乐行为而存在,它必须具有艺术和社会的双重属性。本文主张采用“音声”一词来概括一定文化语境中所谓“近语言—远音乐或近音乐—远语言”的“音声境域”中的“声谱”,作为笔者研究对象的理论和方法论支点。
当然,“音声”一词并非中国学者独创,西方音乐人类学者梅里亚姆在其著名的“概念—行为—音声”三维研究框架中也有相关论述。他所谓的“音声”是特指“音乐中的声音”。按他一贯坚持“音乐是文化”或“作为文化的音乐研究”思想来理解,其研究的侧重点是把音乐和所处的文化语境联系起来研究。与之同时代的胡德、西格尔、内特尔等人虽研究领域相异,但都相守“在一定文化语境中的音乐研究”的定律。对于梅里亚姆提出的“音声”,中国学者有着不同的诠释。曹本冶教授认为:“仪式中音声”的“音声”概念与梅里亚姆的“音乐的声音”具有不同的含义,前者包括所有仪式中听到的和听不到的、近音乐和远音乐的、在局内观众有意义的声音,由此而开辟了仪式音声研究场景内的另一空间——“音声境域”;而后者则局限于“音乐”作为形态的声音(只是一般概念中的音乐)。㉑这一表述说明,“音声”一词在不同的语言表述中具有不同的意义。对此,宋瑾教授从后现代主义哲学观入手,以“学科边界”为题,提出从“音乐”到“音声”表述的理解。他认为:我们所说的“音乐”、“音声”都是局外人对局内人活动中的声音的命名,是学科的描述,就像地图对地球的描绘一样。学科中这样的专有名词不是局内人选择的,许多地方民间方言并没有“音乐”这样的词或对等词。也许各地都有的“声音”这样的语汇或对等词,最接近人类学学科中的“音声”,但是却没有学科话语系统所给与的意义。方言中的“声音”是泛指,而学科的“音声”则有特指,即学者看中的某些活动中的人类发声。㉒由此可见,“音声”一词是局外人对某一特定场域中“声音”在“文化”上的概述,在学科话语系统中并不明确,由此也遭来一些学者的质疑。《“音声”之疑:质疑当下流行的一个音响概念》㉓当属对“音声”概念质疑的首次发声。文章认为:曹氏“音声”概念将“心诵”“神诵”这类“听不到的声音”纳入其内,意味着研究对象的缺席,也就无从描述和证明其存在样式,更谈不上任何意义上的研究。……曹氏“音声”概念这一“特殊内涵”,既无实证价值,也无“特殊”意义,写入“音声”概念之“定义”,并无必要,而且在操作上窘况百出。在著者看来,“音声”一词的提出有标新立异之嫌,更有当前音乐学研究中“去音乐化”(ETH-NO-MUSICOLOGY)倾向,是缺乏具体问题针对性的宏大叙事。当然,一个理论的提出需要无数学者的实践才能弥补其漏洞,现代意义上音乐学研究中“音声”概念的诞生是顺其特定仪式场域而来,而非有意将“音声”概念取代一般意义上“音乐”。齐琨教授认为:提出“音声”概念的意义在于强调仪式情境、仪式场域,而“音声境域”这一概念可融汇文化秩序、社会结构、生活场景、经济制度、政治秩序、仪式系统、信仰体系等多层面表述内容。……“音声”这一研究领域尚有拓展和补充空间。㉔“音声”引起学界广泛关注,正说明它有存在价值。
三、音声象征:一种象征音乐人类学视域
“音乐(音声)为谁而响,为什么响?”是笔者一直思考的问题。它从国家重要的仪典场合演奏的仪礼音乐再到民间民俗场景中响起的民间吹打乐,音声总是在一定的场景中适时响起,应该说,此时“音声”具有指向性的象征意义。本文提出“音声象征”旨在解读一定场景中的音声所隐藏在背后的文化意义。
(一)“音声象征”研究的前期相关成果。自曹氏提出“仪式中音声”研究思路以来,将“思想—行为”作为“文化中音乐”研究的总纲,并细化为“思想概念—行为的过程—行为的结果”的三维研究框架,指出音乐是其社会化(行为)过程中的产品(结果)。“思想—行为”作用于“仪式中音声”的研究在学界产生了很大的引领作用,回答了“人是怎样制造和接收音乐的?”等音乐人类学命题。薛艺兵对“中国民间祭祀仪式音乐”的人类学解读、㉕孟凡玉对“安徽贵池荡里姚傩仪式音乐”的人类学研究、㉖周凯模对“中国白族‘祭本主’仪式音乐”的研究、㉗等等,都不同程度地涉及“音声”与“象征”或“隐喻”的关系。
(二)象征人类学是“音声象征”的理论基础。人们在运用任何一种理论学说时必须熟练地使用与本理论学说有着直接关系的基本概念。本文提出“音声象征”概念之前,已对“象征”和“音声”两个基本概念作了较为清晰的阐释。而在象征人类学研究领域中,人类学家在仪式象征、色彩象征、宗教象征、自然象征、政治象征、象征分类等诸多方面提出了许多具有开创性的理论方法。诸如维克多·特纳的“象征之林——仪式象征的理论与分析法”、爱德蒙·利奇有关“文化与交流理论”、玛丽·道格拉斯有关“污染观与自然象征理论”、克利福德·格尔茨有关“文化解释理论与深描方法”等,对象征人类学理论的形成与发展起到极大推动作用,使象征人类学在文化人类学流派中拥有重要的话语权。“音声”作为一种非语义的符号是否能在一定的仪式语境中表达特定的意义,成为“音声象征”概念提出的有力支撑。按马克斯·韦伯把人比作“悬挂在由他们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的说法,人类既是“意义的创造者”,也是“意义的解释者、接收者”。而这种意义的表现形式蕴含在丰富多样的象征符号之中。这似乎符合卡西尔认为的“人是符号化的动物”一说;仪式学专家维克多·特纳也认为:“象征符号是仪式中保留仪式行为独特属性的最小单元,它也是仪式语境中的独特结构的基本单元。”㉘可见,仪式是由“象征符号”“象征意义”和“象征方式”构成的一个“符号的聚合体”。特纳同时又强调:“象征符号是仪式语境中的物体、行为、关系、事件、体态和空间单位”,笔者认为,“音声”作为象征符号,在仪式的“表演”情境中,作为贯穿仪式符号链的重要单位,每一次“音声”等这类可感知的外显的符号表演,对局内人、局外人或“神灵”都赋予很明确的意义。
“对谁有意义”成为“音声象征”研究的重要问题。在“仪式化”的社会情境中,人类的任何行为都具有“精神意义”。“仪式行为者正是通过行动、姿势、舞蹈、吟唱、演奏等表演活动和物件、场景等实物安排构拟出一个有意义的仪式情境,并从这样的情境中重温和体验这些意义带给他们的心灵慰藉和精神需求。在仪式的整个过程中,表演活动和场景、实物都是表达或表现意义的手段。一个仪式,就是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一个用感性手段作为意义符号的象征体系。”㉙象征意义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一个完整的表意系统,存在着发送者编码和接收者解码的信息交流过程。其象征意义必须在相同的文化语境中才能体现出来。维克多·特纳对恩登布人“奶树”的象征意义阐释时,给予笔者很多启发,“奶树”作为众多仪式中的象征符号,在不同的仪式情境中面对不同的社会团体有着各自的意义体系。因为每一个仪式参与者都是从自身独特的观察点出发来观察仪式的,其视野取决于他在该社会持续存在的结构中。人类学家称其为“结构主义的视角”。
“音声”作为声音的一种特殊形式,一种更为直接的可感知符号形式,相对于其他象征符号而言是否具有同样的象征能力?关于这点,薛艺兵研究员已在《神圣的娱乐》一书中有详细论述,此不赘述。他引用梅里亚姆、布莱金、纳帝埃等人的理论与观点,对“音声”的语意表达和符号功能有着很有见地的表达。他认为:“音乐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具有语意表达能力,而且这种能力不可能脱离音乐赖以存在的特定社会的‘文化代码’而独立存在。”“在分析仪式音乐的象征意义时,首先需要把仪式中的‘音乐行为’和‘音乐曲目’区分开来,二者的符号形式不同,符号表达的方式也不同。”“和仪式符号中其他具有明确的语意能力的象征符号相比,仪式音乐是一种从既定代码中解放出来的符号形式,它不是以象征为目的的意义符号,而是以审美体验为实效的‘美感符号’。”㉚他将“仪式中的音声”作为一种“美感符号”,更多关注“音声”在仪式“动人的展示”过程中的行为体验,更多强调其“美感功能”。笔者以为,“音声”不论作为一种对“仪式有效性”的声音符号,还是一种作为审美体验的美感符号,在特定的仪式中都具有局内人指涉性的意义,其意义是高度浓缩的、多元化的。“音声”和维克多·特纳笔下的“奶树”一样,在不同的文化观察者与仪式参与者中会形成诸多的所指。荣格也说“一个符号是一种已知事物的类似的或浓缩的表达。但是,一个象征符号总是对一个相对未知的事实可能的最好表达,尽管该事实已然被认识或被假定存在的。”
(三)“音声象征”研究案例举证。“音声”是一种象征符号。霍尔说:“我们用于表述带有意义的词语、声音、或形象的总的术语是符号。”㉛作为符号,它的用途是表达意义。这也是文化研究的主旨。笔者以赣南兴国县“跳觋”仪式为例,分析与解释“音声”作为贯穿整个仪式的符号,在仪式“生动展示”中具有的象征意义。
“跳觋(shan)”㉜是兴国当地的传统习俗和民间信仰形式。它的社会功用是为民众祈福、消灾、驱邪和治病等,据《兴国县志》(1988)记载:“旧时妇女不孕,请觋公(茅山教)跳觋‘包花’,祈求生育;怀孕的时候怕会小产,请觋公‘藏海水’保平安;生了小孩怕夭折,请觋公‘藏禁’保护长命;还有的人病了,请觋公送‘白虎’驱除邪魔”。“跳觋”植根于民间生活的土壤,贯穿于人们社会生活全过程并流传至今。现在兴国“跳觋”仪式主要包括“藏禁”和“开禁”两类。本文以实地考察的“藏禁”为符号文本,分析“音声象征”。该仪式由“装坛、请神、接师、行罡、解粮、祝赞、上表、祭将、破胎(上天桥、团花)、藏禁、送禁”等仪式单位构成。
这里涉及符号形式分类问题,关于符号分类,众多符号学家如皮尔斯、巴尔特等人都有论述。本文采用音乐学者薛艺兵研究员在《神圣的娱乐》一书中的分类方式。他将符号分为“语言形式符号”“物件形式符号”“行为形式符号”“声音形式符号”四大类。㉝按其符号形式,结合曹氏关于“仪式中音声”研究的整体框架思路,笔者将“藏禁”仪式的符号形式、符号功能、符号象征意义用图表形式展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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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表明:一套仪式有完整的符号链,由每个符号构建的“符号系统”在仪式场域中发生着人们心理“存在或向往”的意义。根据曹氏“信仰—仪式—音声”研究模式以及“近—远、内—外、定—活”三个两极变量思维,“音声”除具有保持“仪式延续的有效性”的功能外,作为声音符号,在仪式的“动人展示”环节,也具有“通神、征服、力量、平安、虔诚、信号”等象征意义。限于篇幅,本文以“藏禁”仪式中“符号(音声)—意义”之间互动关系为“音声象征”研究提供个案与思路。关于“藏禁”仪式中“音声”展演的具体环节及其象征意义,将另文阐述。
康德提出的“意义世界”正是笔者提出“音声象征”研究的主旨。在多元化的“意义世界”范畴中,音声(音乐)可以是艺术,也是“不同信仰世界、不同心灵世界、不同物质世界”㉞的沟通桥梁。在仪式化的音声场域中,音声作为文化意义将远远超于其作为艺术的意义。
注 释
①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一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53页。
②《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
③刘晓光:《景观象征理论研究》,哈尔滨工业大学2006年博士论文。
④瞿明安等著:《象征人类学理论》,人民出版社,2014年。
⑤[德]恩斯特·卡西尔著:《人论》,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34页。
⑥[美]克利福德·格尔茨著:《文化的解释》,韩莉译,译林出版社,2014年,第5页。
⑦刘锡诚、王文宝主编:《中国象征辞典》,天津教育出版社,1991年。
⑧王铭铭、潘忠党主编:《象征与社会——中国民间文化的探讨》,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
⑨刘锡诚:《象征——对一种民间文化模式的考察》,学苑出版社,2002年。
⑩居阅时、瞿明安主编:《中国象征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
⑪[美]克利福德·格尔茨著:《文化的解释》,韩莉译,译林出版社,2014年。
⑫[美]克利福德·格尔茨著:《文化的解释》,韩莉译,译林出版社,2014年,第109页。
⑬张振涛:《音乐——一个不断填充新意的概念》,载《音乐与表演》,2015年第2期。
⑭[美]布鲁诺·内特尔著:《民族音乐学研究 31个论题和概念》,闻涵卿等译,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2年。
⑮张伯瑜:《音乐作为“三界”桥梁》,载《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
⑯齐琨:《表述:从音乐到音声再到声音》,载《音乐研究》,2016年第2期。
⑰曹本冶主编:《仪式音声研究的理论与实践》,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0年,第44页。
⑱曹本冶主编:《仪式音声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第45页。
⑲薛艺兵:《神圣的娱乐:中国民间祭祀仪式及其音乐的人类学研究》,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第73页。
⑳项阳:《民间礼俗:传统音声技艺形式的文化生存空间》,载《中国音乐》,2008年第3期。
㉑曹本冶主编:《仪式音声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第45页。
㉒宋瑾:《从“音乐”到“音声”——音乐人类学学科边界问题》,载《音乐艺术》,2012年第1期。
㉓蒲亨建、蒲亨强:《“音声”之疑:质疑当下流行的一个音响概念》,载《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17年第2期。
㉔齐琨:《表述:从音乐到音声再到声音》,载《音乐研究》,2016年第2期。
㉕薛艺兵:《神圣的娱乐:中国民间祭祀仪式及其音乐的人类学研究》,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
㉖孟凡玉:《假面真情:安徽贵池荡里姚傩仪式音乐的人类学研究》,文化艺术出版社,2013年。
㉗周凯模:《民间仪式中女性角色、音乐行为及其象征意义——以中国白族“祭本主”仪式音乐为例》,载《音乐艺术》,2005年第1期。
㉘[英]维克多·特纳著:《象征之林:恩登布人仪式散论》,赵玉燕等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19页。
㉙薛艺兵:《神圣的娱乐:中国民间祭祀仪式及其音乐的人类学研究》,第32页。
㉚薛艺兵:《神圣的娱乐:中国民间祭祀仪式及其音乐的人类学研究》,第91页。
㉛[英]斯图亚特·霍尔:《表征》,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24页。
㉜觋,在兴国当地念“shan”与“善”同音。“觋公”经常串户,人缘好,其行为也叫“做觋”,有“做好事、做善事”之意。
㉝薛艺兵:《神圣的娱乐:中国民间祭祀仪式及其音乐的人类学研究》,第38-39页。
㉞张伯瑜:《音乐作为“三界”桥梁》,载《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