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2019-04-23易琰
易琰
摘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高职机电类专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机电专业高职教育的特色和亮点。然而,这项改革在实施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本文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含义、面临的问题、发展原则和有效途径五个方向进行阐述,为高职机电类专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思考。
关键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F0-4;6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9)06-0205-02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我国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重大举措,它的实施已经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层面,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8年8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深化全日制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改革,推进职业院校与企业、行业、园区联合。选取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学校招生和企业招工相衔接,明确学生学徒‘双重身份,强化学校和企业‘双主体实施。推动校企合作共建专业、共编教材、共设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及联合搭建实践平台,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开展学校与企业、专业与企业、班级与企业等多层次合作办学。”职业教育要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需要国家、学校、企业三方加强合作,共同努力,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
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含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也在不断地更新迭代,时至今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成为了主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通过国家和地方政府在政策及财政上的支持和鼓励,让“产”和“教”在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的充分融合,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共同培养具有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人才,进一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该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的关键在于推进政府、学校、企业三方共同合作、协同发展,以经济产业优化升级为立足点,以技术转移和共同开发为主要载体,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长效保障机制。
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临的问题
1.相关法律、政策措施不到位:目前,我国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政府颁布的文件中虽然都将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也制定了关于校企合作的一些条款,但具体的实施细则并不健全,校企双方权利义务责任不明确,各级政府也没有下达相关文件明确政策和资金上的配套措施。因此,“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没有法律和政策制度上的保障,实施的难度和阻力是较大的。
2.“校企”合作深度有待加强:在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过程中,需要高职院校和企业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搭建育人平台。改革过程中任何一方的消极懈怠,都会严重影响合作的顺利进行,也就无法形成稳定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尤其当涉及到核心技术研发和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合作的困难尤为突出,学校专业和课程的设置受资源限制,无法充分融入行业发展的先进理念,很多方面达不到企业的标准和要求,同时,高职院校与企业在人才交流方面也缺乏完善的双向融通渠道,导致合作流于表面,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发展原则
(一)逐级发展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推进和实现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时间去慢慢磨合、优化,所以我们要坚持逐层推进、逐级发展的原则。高职院校和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基础条件、专业特色和发展方向,不断挖掘自身的优势,突出特色,推进校企合作。
(二)突出重点
产业融合是一种多元主体的合作模式,即使在同一地区,不同的学校和企业合作发展侧重点也是有所区别的,如果要突出双方的优势,必须加强合作,确立并突出产教融合的重点专业、重点项目,从而带动其他专业产教融合的发展。
(三)责任共担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两大主体是高职院校和企业,高职教育改革对校企的发展都起到了根本性的推动作用,校企合作能为双方带来利益,自然应主动承担合作过程中的责任和风险。
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有效途径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西方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经验,每一项改革都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保障,比如澳大利亚的“新学徒计划”、德国的“双元制”等。如今,我国推行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高职教育改革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它己作为国家战略纳入到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进程之中,许多地方政府对校企合作的政策性支持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条文,但是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依然一片空白,没有具体的实施和管理办法。政府应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高职教育改革工作,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为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除了法律制度上的支持,政府还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方面设立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各省市高职院校实施改革,另一方面可以借鉴英美等国家的经验,给予间接性的鼓励,例如: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成果丰富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等。
(二)提高高职院校的综合实力
高职院校只有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才能培养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才能具备创新的能力,帮助企业解决技术上的难题。校企合作不畅顺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高职院校的综合实力不强,一方面表现在专业、课程设置与企业实际需要不相符,教学内容滞后,跟不上产业发展,实践教学水平低,导致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差;另一方面则表现为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薄弱,无法为高职院校教育改革和企业的技术升级提供支持。因此,高职院校应加强专业特色,结合地区经济产业发展情况合理设置专业,专业课程的设置应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相并重的原则,引入行业企业的技术标准和岗位能力要求,重建课程体系,加大创新类课程的开发,找到教学内容与岗位技能的契合点。
此外,教学过程也应进一步改革优化,实现“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确保人才培养符合就业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高职院校还应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学习、工作积极性。学校应根据教育部的“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标准,制定“双师”能力培养方案,将个人与集体进修、培训有机结合,安排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下企业参与技术开发和岗位管理等工作,这样就可以有效提升教师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三)搭建创新平台,促进产教融合
第一,搭建科技创新平台。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建立技术创新研究院,在学校现有的实践平台基础上,建立优势突出的研究机构,放大人才和技术的集聚效应。同时培育申报政府创新平台,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力度,推进地区特色产业的平台培育和建设,建立工程实验室等特色平台。学校还应该围绕自身的专业优势,整合资源,吸引企业创客、学生创客等各种创业群体。
第二,搭建成果转化平台。跟踪技术——成品的全链条发展过程,依托高职院校现有的科研成果通过技术创新研究院,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合作,紧密结合产业及企业的发展需求进行技术和产品的研發,推动科技成果市场化。
第三,搭建技术转移平台。高职院校应该以内部培育为主、以外部引进为辅,将学校已有的和引入的科研成果进行集成转化,加速科技成果的转移,促进当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出台鼓励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基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上的支持。
五、结语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已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这需要政府、企业和学校三方的共同努力。政府应加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性支持,出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企业应积极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为学生和教师提供完善的实践平台,为学校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提供重要的参考信息;学校应该适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为人才和教师创造良好的发展机遇,搭建各种创新平台,切实促进产教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