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戏剧翻译理论看冯涛译《欲望号街车》
2019-04-23赵超群贺安芳
赵超群 贺安芳
摘 要:翻译美学理论研究多集中于小说、诗歌、散文文本,对戏剧翻译的美学研究相对较少。戏剧翻译审美应重视戏剧文本具有可读性与表演性的双重属性。戏剧的语言是诗的语言,不失韵律,富有美感。戏剧文本的可表演性在于其动作性、口语化和性格化特征。《欲望号街车》剧本语言充满诗意,意象比比皆是,人物形象立体丰满,具有强烈的舞台魅力。通过对冯涛翻译的《欲望号街车》的解读分析,可以发现冯涛译本符合《欲望号街车》中的诗意美和表演美原则,但在文化美方面稍有不足。
关键词:《欲望号街车》;戏剧翻译;翻译美学;田纳西·威廉斯;冯涛译本
翻译美学不同于传统的翻译理论,它结合翻译和美学两个学科的特点,探讨美学对译学的特殊作用。历经了几个世纪学者的共同打磨,翻译美学体系愈加成熟完善。国外学者Shirley Chew和Alistair Stead编著的Translating Life:Studies in Translational Aesthetics(1999)是国外较早系统研究翻译美学的著作。在国内,傅仲选的《实用翻译美学》(1993)是“我国首部以独立形态出现的翻译美学专著,标志着我国翻译美学研究在理论上的觉醒”[1]。刘宓庆的翻译美学系列专著较为系统地建立了一套翻译美学理论,使得翻译美学更趋专业化、科学化。目前,学界对翻译美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小说、散文、诗歌等文学体裁上,对戏剧的翻译美学理论则缺乏足够的重视①。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戏剧翻译的复杂性,而这种复杂性主要来自于戏剧艺术本身的“双重性”,即“可读性”(readability)与“可表演性”(performability)。
戏剧文本的可读性在于,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学文本,戏剧文本的完成表明了“文本的意象世界和价值世界的诞生,这个世界是独立的,属于文学范畴”[2],这时读者通过个体阅读即可感受到它的魅力。对戏剧文本的可表演性定义较为含糊,英国戏剧翻译家苏珊·巴斯内特在《翻译研究》(1980)一书中率先提出了戏剧翻译的可表演性理论。她认为,根据戏剧符号学,语言符号系统只是构成戏剧表演的一系列符号的其中之一,戏剧语言只有结合舞台演出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符号系统,才能完全发挥戏剧语言的作用。徐欢颜(2012)认为,可表演性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戏剧文本只有在表演中才能实现文本的完整内涵;另一方面,戏剧的书写文本不同于仅供阅读的书写文本,它包含一些独特的可以使之上演的结构性因素。虽然戏剧翻译界对二者孰轻孰重的问题一直争执不下,但是笔者认为,戏剧翻译的“可读性”和“可表演性”是互存共生的,一部优秀的戏剧翻译作品应同时具备这两个特征。《欲望号街车》的翻译也同样如此。
一、《欲望号街车》在中国
《欲望号街车》是美国剧作家田纳西·威廉斯的扛鼎之作,讲述了南方女子布兰琪家道衰落,投奔妹妹斯黛拉,却遭到妹夫斯坦利凌辱的悲惨故事。此剧第一次上演便大获成功,连演855场,同时获得了美国三项最重要的戏剧奖项:普利策奖、纽约剧奖及唐纳德森奖。
据笔者目前掌握的资料,《欲望号街车》共有五个中译本。分别为:刊登在《译丛》1981年第1期的周传基译本;刊登于《外国电影剧本丛刊》1982年第10期的一匡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孙白梅译本(1991);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的奇青译本(1992);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冯涛译本(2015)。其中,在知网,通过“被引文献”进行查询,采用冯涛译本的最为频繁,为33条;孙白梅版和奇青版分别为11条和13条。
《欲望号街车》的演出要晚于译本的出现。1988年,天津人民艺术剧院首次将《欲望号街车》搬上中国舞台。21世纪初,上海戏剧学院小剧场、同济大学小剧场、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亦曾上演此剧。2017年,上海话剧艺术中心重新启动《欲望号街车》,进行全国巡演。这表明《欲望号街车》在中国是日久弥新,深受观众喜爱。尽管如此,中国舞台对《欲望号街车》也存在一定的“误读”。正如有学者所言:“人物的多元化、剧作的象征和诗意的表现正是本剧的标志性艺术特征,更是剧中人物内心精神世界的外化标志”[3],而中国版《欲望号街车》却缺失了一定的诗意和象征。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一方面在于中美文化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剧本不得不本土化;另一方面在于演出所用中译剧本在把握原著的诗意和意象方面有所欠缺。
威廉斯被称之为“百老汇的行吟诗人”(韩曦,2012),他的语言是诗意的、朦胧的、哀婉的,他善于将意象隐藏于字里行间,等待读者去发掘、领悟。《欲望号街车》承袭了威廉斯的一贯风格,因此,译者首先面临的挑战是如何重读、再现剧中的诗意和意象。其次,《欲望号街车》能够蜚声中外的原因之一在于其强烈的舞台魅力,除去灯光、音响、音乐等艺术手段外,戏剧文本也非常具有表演力,这就要求译者在翻译时要对作品进行表演审美,将“可读性”与“可表演性”融会贯通。最后,任何文本的翻译,译者都不可避免源语和目标语的文化要素,如何将两种文化相融合、如何将异质文化呈现在本土舞台上是戏剧翻译家必须思考的问题。本文将以翻译美学理论为基础,以诗意美、表演美和文化美为原则,分析冯涛译本是否重现了威廉斯作品中的审美以及是否符合戏剧翻译审美原则。
二、诗意美
田纳西·威廉斯是一位尝试用散文体来写作的戏剧诗人。他创造了“诗化自然主义”的戏剧手法,毕生追求着戏剧的诗意。虽然现代性与诗意是敌对的,但是威廉斯却将二者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创造了一种抒情的、诗意的戏剧,他的舞台语言如诗歌般优美却又通俗流行。因此,译者能否结合威廉斯作品的艺术手法,将诗意的语言翻译出来,是关系到作品能否被读者更好接受的一个重要因素。《欲望号街车》的诗意主要体现在人物散文式的语言与浪漫隐晦的情感中。诗意可以被感知和重现,基于对原文结构分析和非形式标志模糊集合的審美,译者可以通过重现形式标记和非形式标记系统来重构原文的诗意。在形式标记方面,主要从文本词汇语域及表现手法入手;在非形式标志方面,则以探讨人物情感的信息为主。
词语是文学作品的重要成分单位,用词的斟酌对于作品的风格呈现具有重要意义。戏剧翻译是一种复杂的翻译,我们应当采取的是“带有规律性的参照性规范”而并非是规则[4]。在基于词汇语域的翻译中,需要注意对原文词义的代偿,在能够合理转换的时候进行契合和模仿;部分对应时加以增译,或进行替代与淡化。《欲望号街车》的诗意表现主要在语言,尤其是词汇的选择和使用。其次,隐晦的象征手法的使用,也为整部作品增添了朦胧的诗意美,这就要求译者能够解读潜藏在文本文字背后的含义。下面就冯涛第一幕舞台说明的第二段的翻译进行分析。
(1)原文:It is first dark of an evening early in May. The sky that shows around the dim white building is a peculiarly tender blue, almost a turquoise, which invests the scene with a kind of lyricism and gracefully attenuates the atmosphere of decay. You can almost feel the warm breath of the brown river beyond the river warehouses with their faint redolences of bananas and coffee.(Scene One)
譯文:五月初一个刚要傍黑的傍晚。衬在暗白色楼房背后的天空呈现出一种格外温柔的嫩蓝,简直就像是一块绿松石,这给周围的景色注入了一抹抒情的优雅意味,冲淡了那一派破败感。你几乎能感受到河边仓库后面褐色的河流那温暖的呼吸,仓库则散发出淡淡的香蕉和咖啡香。[5]
此处所选取的SL分别从视觉和味觉角度描写了贫民窟,语言具有一定的诗意。原文多处使用了“首韵”手法,读起来琅琅上口,如“an evening early in May”“attenuates the atmosphere of decay”“breath of the brown river”。译者也相对应地使用了“首韵”,分别译为“傍黑的傍晚”“一派破败感”“褐色的河流那温暖的呼吸”,译文也如诗般回味无穷。同时,原文的动词较为简单,如“show”“invest”“attenuates”,这些词如果直译则将失去美感。译者在处理的时候结合语境,在把握原文语体色彩的基础上进行转译,分别译为“衬在”“注入”“冲淡”,展现出一幅诗情画意的景象。作为象征主义大师,威廉斯的文本意象充满了隐喻。在选取的SL中,将至未至的黄昏代表了即将登场的布兰琪,她的到来为这破败的街区“注入了一抹抒情的优雅意味”。冯涛在翻译的时候运用了拟人的手法,如发出温暖呼吸的河流和淡淡香气的仓库。拟人手法的运用不仅将隐喻的内容展现了出来,同时也会使读者在阅读的时候自然联想到布兰琪纯洁、脆弱的身影。
三、表演美
戏剧文本具有可读性与可表演性双重属性,戏剧语言包含人物台词与舞台说明。笔者认为,对戏剧翻译的表演审美就是审视译本能否作为一个优秀的剧本被搬上舞台,从而最终实现文本的完整内涵。因此,本文所论的“表演美”主要是指“可表演性”原则的那些内容。在翻译戏剧作品时,译者应对源语中的语言和文化因素进行相应的转化,使之适合于舞台,让读者能够迅速地体味作品的意境。戏剧的可表演性使之不同于其他文学形式,这就对剧作译者提出了新的挑战。
钟钰(2016)曾指出,戏剧语言的动作性及口语化特点有助于戏剧的可表演性。戏剧的表演艺术本质上是行动的艺术,因此,作为戏剧艺术最为重要的元素,戏剧语言也必须是行动的语言,为演员提供表演的弹性、为观众或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戏剧语言的动作性包含外形动作与内心动作两个方面。人物语言的动作性即“简洁和鲜明的词句”[6],而口语体的语言大多短小精悍,易于理解感悟,很好地契合了这一特征。除了动作性与口语体的使用外,笔者认为,戏剧语言的性格化是戏剧可表演性的另一特征。剧本的特别之处在于要求剧中人物用自己的语言和行动来表现自己的特征,而不是像小说一样可通过作者的提示。这就要求戏剧语言的充分个性化。由此,译者在翻译戏剧文本时,应从动作性、口语化和性格化三方面把握作品的表演美。下面即以《欲望号街车》第八场部分场景为例进行分析。
剧作第八场以布兰琪的生日聚会为背景,斯坦利离间了米奇与布兰琪的关系,并暗自打算赶走布兰琪。这是整部剧高潮的前奏、暴风雨来临的前夜。斯坦利的车票就像布兰琪的死亡通知,但是对他而言却是个“礼物”。在布兰琪看清“礼物”的那一刻,一贯优雅、镇静的她也乱了心智。
(2)原文:BLANCHE:
Why,why—Why, its a—
STANLY:
Ticket! Back to Laurel!On the Greyhound!Tuesday!
[The Varsouviana music steals in softly and continues playing. Stella rises abruptly and turns her back. She gives both up and springs from the table and runs into the next room. She clutches her throat and then runs into the bathroom. Coughing, gagging sounds are heard.](Scene Eight)
译文:布兰琪:
哎,哎——啊?这是——
斯坦利:
一张车票!回劳雷尔的车票!“灰狗”长途汽车票!星期二!
(瓦瑟维扬纳舞曲音乐轻柔地摸进,继续演奏下去。斯黛拉猛地起身,背过脸去。布兰琪努力想微笑,进而又想大笑,可终究放弃了伪装,从桌旁一跃而起,跑进了里间。她紧紧捏住喉咙又跑进了浴室。传来咳嗽和呕吐的声音。)[5]
在看清车票的一瞬间,布兰琪如鲠在喉,已说不出完整的话,“Why, why—Why,its a—”。虽然只是简单的几个词,却也把握住了人物当时愤怒的心理与紧张的环境。冯涛没有选择直译,而是用了几个简单的拟声词,来表达布兰琪接近崩溃的内心,“哎,哎——啊?这是——”。将“why”译为拟声词符合戏剧语言简洁的口语体特征,而且简单的词汇实则反应了人物内心的复杂。紧接着,文本描写了布兰琪的一系列动作:“一跃而起”——“跑进”——“又跑进”。布兰琪起初想要淡然处之,但内心的防御已经坍塌,她“一跃而起”,撕掉伪装,因为紧张想要呕吐,却跑错了屋子。此时,布兰琪内心的慌乱已经呈现在她的外形动作上。译者使用了几个简单的动词便展现出布兰琪的外形动作和内心活动。如果仅仅靠人物对话,那就很难表现出这场戏中布兰琪的内心变化。
其次,译者在翻译时也遵从了人物语言性格化。这需要考虑到人物的阶级出身及独特的身份、个性等。布兰琪姐妹和斯坦利的生长背景截然不同,而布兰琪和斯黛拉在年青时也背道而驰,经历了不一样的人生。因此,三人的说话行为都带有鲜明的个人色彩。布兰琪受过良好的教育,是典型的南方淑女,谈吐优雅、含蓄。斯坦利是移民的后代,生长于贫民窟,言语直接粗鲁。而斯黛拉没有自己鲜明的个性,她夹在布兰琪和斯坦利的中间,隐含着她的过去与未来,但是二者无法和谐共处,导致斯黛拉无法找到自己的归属以及符合自己的话语特征。在布兰琪跑去浴室后,斯黛拉质问斯坦利:
(3)原文:STELLA:
You didnt need to do that.
STANLEY:
Dont forget all that I took off her.
STELLA:
You neednt have been so cruel to someone alone as she is.(Scene Eight)
译文:斯黛拉:
你没必要干的这么绝。
斯坦利:
别忘了我把她赶走都是为了什么。
斯黛拉:
你也没必要对她这么个孤苦伶仃的人这么残忍吧。[5]
在面对斯坦利的时候,斯黛拉的内心也有些许恐惧,她不敢要求斯坦利什么,“didnt need”“neednt have been”,体现出了斯黛拉不敢言说却又力图争取的心理。冯涛在翻译的时候,选择用“没必要”来处理这两处原文。“没必要”这个词在用来劝诫的时候毫无力度,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一样,这就将斯黛拉软弱无奈却心犹不甘的性格展露无疑。
四、文化美
任何一种语言都植根于文化土壤之中,语言是文化的产物。很多学者都认同翻译是文化交流行为之一。张今指出,“翻译是两个语言社会之间的交际过程和交际工具。”[8]作为沟通交际的手段,翻译的根本任务和目的是进行文化交流、实现文化沟通。苏珊·巴斯内特(2004)注重翻译的文化因素研究,她指出翻译不再是静止的、纯语言的行为,而是两种不同的文化相互交流的过程。因此,在进行翻译活动时,译者应把握文化维度,关注“特定文化的词语、特定文化的人文风物、特定文化的气象氛围、特定文化的行为举止,等等”[4]。同时,文化翻译是一项系统而繁杂的任务,没有特定的翻译规则,它是“按语言现实和文化审美现实办事,在纷繁的语言文化现象和翻译事实中寻找带有规律的参照性规范”[4]。跨语言文化转换有两类方法,即对应和代偿。根据词语的文化特征,译者需要启动文化心理机制对文化标记作出判断,从而作出合理的翻译策略选择。
《欲望号街车》中出现了很多文化标记词,译者在处理时多使用代偿式翻译方法。首先,冯涛在翻译没有文化对应的标记词时,最多使用的是直译和脚注解释法。如在第三场“扑克之夜”出现了“one-eyed jacks”。不懂美国扑克的人并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冯涛先采取直译法,译为“独眼J”,保留了源语的文化特征,随即以脚注形式为读者进行解释:“独眼J指红桃和黑桃J,因为这两张牌上的Jack是侧面像,只能看到一只眼,而方块和梅花Jack则是正面像。”[5]。在同一幕中,米奇起身要去卫生间,斯坦利让他快点回来,并给他一个“sugar tit”。冯涛将之译为“白糖奶头”,随之注释:“用布包裹着糖,让婴儿含着,哄孩子睡觉用。”笔者认为,这样的处理方法有助于读者的理解,但是是否适合舞台演出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独眼J”的翻译仍让观众不明所以,但是“白糖奶头”就会让观众迅速接受。
其次,译者在一些文化标记词上也使用归化替代法。如布兰琪自称是“visiting in law”,斯坦利在第一次见到布兰琪时称自己是“the unrefined type”。冯涛分别译为“来做客的大姨姐”和“大老粗”。“大姨姐”是流行于北方大部分地区的称谓,是男子对自己爱人的姐姐的称呼,笔者认为这一翻译过于地方化,只有部分观众能够反应过来。相对而言,“大老粗”的翻译更符合大多数人的语言习惯,有利于更多读者和观众的接受。
最后,译者还会使用淡化法,放弃已有的文化含义,使语言更为流畅,更易于理解。比如,在场景二得知失去庄园后,斯坦利质问斯黛拉,她回答布兰琪不可能“perpetrate to swindle(犯下诈骗的罪行)”。此处译者采用淡化处理,译为“故意去忽悠”,这一表达符合斯黛拉维护布兰琪的心理。
从翻译美学角度出发,冯涛译本符合《欲望号街车》中的诗意美和表演美原则,但在文化美方面稍有不足。在诗意美方面,译者重现了剧中人物诗意的语言,领悟到字里行间的隐晦情愫,将文字背后的象征展现给观众和读者,无论是阅读还是演出都会产生诗情画意。在表演美方面,译者考虑到戏剧文本可读性与可表演性的双重属性,将人物的外形动作和内心动作表面化,使用了简洁易懂的口语体和符合人物特征的语言风格,适合舞台演出。在文化美方面,冯涛版译本对没有文化对应的文化标记词使用最多的是直译和脚注解释法,在一些文化标记词上使用了归化意译法和淡化法,并根据不同情境做出了相应的选择。笔者认为,冯涛译本美中不足之处在于,首先是脚注处理法虽有利于读者阅读,但是有一些译文在没有脚注的情况下,无法体现源文化内涵,使观众无法理解。其次,一些词汇的翻译过于方言化,如上文提到的“大姨姐”,还有“家去得了”等方言表达形式。這些因素都不利于译本的舞台表演。因此,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应全方位进行文化审美,不仅要注重源语的文化标记,而且要思考目标语文化意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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