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培养
2019-04-22邱林利
邱林利
摘 要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人们对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培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成了当前社会的一个热点话题。本文尝试从制度建设出发,结合我国古代对师德的认知,从而提出强化目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 高校教师 职业道德制度 师生监督 师德模范 师德自律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s.2019.02.035
Talking about the Cultivation of College Teachers' Professional Ethics
QIU Linli
(Sichuan Nursing Vocational College, Chengdu, Sichuan 610100)
Abstract Teacher professional ethics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teacher profession.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people have a deeper understanding of the professional ethics of college teachers, and it has become a hot topic in the current society. This paper attempts to start from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combined with the ancient Chinese cognition of the teacher's morality,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to strengthen the current professional moral education of college teachers.
Keywords college teachers; professional ethics system; teacher and student supervision; teacher morality model; self discipline of teachers
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事业,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是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关键。自春秋时期孔子开创私人讲学,以“有教无类”的观念对上至贵族,下至平民的各阶层群体进行教学活动,历朝历代以来,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亚于军国大事。而国家之兴在于教育,教育之兴在于教师。古代中国对教师这个职业的担当者,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汉代韩婴曾说:“智如泉源,行可以为表仪者,人师也。”近代康有为先生曾说:“不论男女皆得为师,惟才德是视。”这说明,古人认为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同时具备“才”和“徳”两方面的优秀素养。上述观点在今天也得到了延续,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者的崇高的道德品质是教育获得成功的最重要的前提。”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均明确规定,要成为高校教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可见从古至今,对教师的要求都有最根本的一方面:良好的品德。
1 当前高校教师群体师德现状
高校教师是教育者中的特殊群体,与普通中小学教师相比,高校教师的工作职责具有多重性、任务具有艰巨性、社会功能具有特殊性,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建设者、接班人的重要阵地。高校教师的道德建设对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有着影响、示范和辐射的作用
然而如今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精神信仰却是令人堪忧的。据郝文斌,徐晓风等对2785名教师(其中包括国家重点院校、省属高校、行业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等75 所高校)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认为高校教师师德师风高尚的只有43% ;认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滑坡的有23.1%,认为目前我国高校普遍重业务,轻师德的有23.2%;认为高校教师学术腐败和学术造假严重的有10.8%。[1]有一些高校教师选择从事这份职业只因“工作轻松又体面”。有一些高校教师把金钱作为自己的首要价值取向,课余时间到校外兼职。有一些高校教师面临职称晋升的压力,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用在学术专研上的精力并不多,所以有部分高校教师出现了严重的学术不端或造假行为,甚至有一些高校教师对学生采取了不道德的手段和行为。
这些现象都表明一个问题:当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意识越发薄弱。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象牙塔外的种种灯红酒绿刺激了本应秉持奉献精神、责任意识、进取信念的高校教师群体,使高校教师出现了许多以个人利益为导向,以金钱地位为目标的现象。在本职工作与其他项目发生冲突时,衡量标准不再是责任意识,而是以金钱和荣誉为优先。在学术研究上,以“易出名”、“易出成果”、“易出效益”为优先选择,急功近利,心态浮躁,出现诸如学术舞弊、论文买卖现象。在上下级、同事相处上,丧失团队意识,协作意识,不服从管理,不尊重同事,相互贬低,互扯后腿,导致严重的资源浪费和工作进度的拖延。
2 强化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举措
在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上,需要从理想信念和制度规范上双管齐下,可从以下几方面对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实践进行强化。
2.1 形成完善制度规范
制度性措施是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最强有力的保证。对于高校教师而言,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制度,才能有效地被高校教师严格遵守践行。因此,高校教师職业道德制度,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建设。
2.1.1 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指出,教师有履行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的义务。这是从国家法律层面为教师职业道德的培养作出的根本要求。
教师是一个社会属性复杂的职业。一方面,教师是知识的传承者,是社会人才的培养者,教育工作需要伟大的品格和精神。另一方面,从事教师职业的,本质上是普通人,他们也需要物质支持,需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需要对自己的家庭作出贡献。因此,教师的管理层应当从社会现实出发,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强化措施必须基于《教师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合情合理,不过度作出硬性要求、过分要求、不合理要求,不损害教师的基本利益,不过度干涉教师的私人生活,做到教师心服口服,乐于接受。
2.1.2 以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作指导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培养的强化,要“因时”、“因地”,在细化章程上做功夫。要严格按照国家《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1)》和本地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等所要求的具体行为规范来作为指导,对教师职业道德培养起到提纲挈领的效用。
要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规范。教学是教师最重要的义务和权利,同时也是衡量一个教师是否符合要求的重要指标。在将知识传授或分享给学生的过程中,教师需要依据教育教学原理、教学艺术原理,根据学生认知结构、能力特点、情感特点等,对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和需要使用的教学手段等进行周全的思考和准备,以期达到预定的教学目标,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进而从本职业务上促进教师自律、自学、尽责。
要严格管控校外兼职兼薪行为。自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允许高校教师多点执教后,高校教师有了额外的增收渠道,这是国家对高校教师的一大福利举措。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有关多点执教的具体要求,是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后方可进行。同时,还有一系列的权利义务合约。因此,在对高校教师的校外兼职兼薪行为上,管理者必须紧扣对教师本职工作完成量的考核,以及对教师校外执教行为的全程跟踪,确保教师以校内本职工作为主,校外兼职为辅,避免产生本末倒置,内轻外重,浮于本职,心在校外的不良现象。
2.1.3 以高校自身规章来落实
对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培养而言,学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因此,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合乎本校实际情况的教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以此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机制。在教师升迁、绩效考评、评优等行为中,将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最重要的指标之一,从而可以从细节上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培养进行管控。由此,可以制订出具体化的教师职业道德考评方案,并以相匹配的奖惩制度并行,塑造出规范、具体、可操作性强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培养体系。
2.2 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监督
要在高校提倡层级的扁平化、透明化建设,使得教师间的监督评议能达到最大化效能,能使高校教师团队的建设得出最优解。在监督评议体系中,必须严格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作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培养的基石,对待所有高校教师,无论职位高低,无论级别上下,无论年资多少,都必须一视同仁,严肃对待,不徇私情。要牢记“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不能以“不忍”、“可惜”、“前途远大”等所谓的借口,宽纵师德有亏之人。
2.3 凸显师德模范带头作用
高尚的师德风范典型在潜移默化中熏陶着莘莘学子,在和谐校园的构建中发挥着榜样示范作用,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起着引领作用。强调榜样力量,以榜样带动集体。对师德崇高,表现突出的教師,应当进行物质精神双奖励,树立模范带头,强化“师德优则世人敬”的观念。
2.4 联系学生共建师德校风
学生是教师师德作风直接面向的对象,是师德作风存在的必要条件。在引导学生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同时,还要引导学生敢于对师德不良现象进行批评揭发,作师德作风的第一监督人,从基层上形成师德的监督体系,对教师起到第一时间的反馈和引导,从而让师生共建风清气正的校风,踏实勤学的学风,敬业严格的教风。[2]
2.5 强调教师的师德自律性
道德的养成和认同,都具有主观性质,来自外部的他律只能让教师被动地、强制性地接受。德国哲学家康德曾说过:“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来自于自我的道德认同,能驱动教师以非利益计较的方式考量行为,而主动地将自己的行为符合职业道德的要求。这比他律更可贵,也更有效。
高校教师应当认识到自身是师德教育最重要的主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牢记为人师表、为国育才、为学生服务的师德意识,保持学以为耕、以人为鉴、严于律己的师德自觉性,要做到校内为楷模、校外为典范的严格实践。[3]
3 结语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实践养成,任重而道远。这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不仅需要他律,更需要自律。不仅需要制度规范,氛围营造,更需要自我认同,自我养成。从制度设计出发,到实践探索反馈,需要长久的时间来打造。总体而言,要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要求融入到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加以整体推进,紧紧围绕“国际化的视野、中国化的气派、时代化的特征、大众化的风采”来落实,最终将高校圣洁殿堂和教师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形象巍然构筑在人们心中。
参考文献
[1] 郝文斌,徐晓风.我国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现状与建设理路.黑龙江高教研究,2013(2):83-84.
[2] 程彬峰,王磊,杨海杰.浅谈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的师德修养.教师教育论坛,2017.1(1):21-22.
[3] 陆道坤,谈娟.从集体规约到个性化建构——教师专业道德生成的逻辑研究.教师教育研究,2017.7.29(4):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