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驱动我国版权产业发展的问题研究
2019-04-20王丽燕刘京华
王丽燕 刘京华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版权产业在政策利好的推动下蓬勃发展,取得骄人的成绩,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日益提升。进入互联网时代,版权产业发展面临许多新问题,版权侵权呈现新特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难度大,版权产业的管理模式有待改进,有效供给不足,缺乏高素质人才。针对这些问题,结合“互联网+”行动的战略布局,从版权保护、监管创新、竞争力提升、经营模式转变以及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等方面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版权产业;互联网时代;有效供给;监管创新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9)11-0038-04
Abstract: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inas copyright industry has developed vigorously under the promotion of good policies and achieved remarkable results. The contribution of copyright industry to the national economy has been increasing. In the era of Internet, the development of copyright industry is facing many new problems. Copyright infringement presents new characteristics, it is difficult to protec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he management mode of copyright industry needs to be improved, there is insufficient effective supply and lack of high-quality talents in copyright industry. In view of these problems, combined with the strategic layout of “Internet +” action,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rom the aspects of copyright protection, supervision and innovation, competitiveness enhancement, business mode transformation, and personnel training system construction.
Keywords: Copyright Industry; Internet Era; Effective Supply; Regulatory Innovation
我國版权产业起步晚于欧美版权强国,伴随改革开放的进程,产生了版权法律保护的现实需求,1990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夯实了版权产业发展的法律基础,此后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版权产业迅速发展,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1]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改变了我国版权产业的发展模式,激发了产业创新发展的活力,版权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互联网+版权产业”有利于解决我国版权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现实问题,促进了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因此,研究互联网对版权产业发展的驱动作用,及版权产业如何因势利导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版权产业发展概况
版权产业在我国仅有十几年的发展历史,属于新兴产业,但近几年成长速度很快,成绩显著。如图1所示,根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历年发布的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报告,2017年我国版权产业增加值达60810.92亿元,比2006年增加了47321.59亿元,产业规模扩大了3倍。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日益提升,2006—2017年版权产业占GDP的比重逐年增加,到2017年提高到了7.35%。另一方面,版权产业在高速发展过程中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极大缓解了我国的就业压力。2017年我国版权产业中城镇就业人数占全国总数的9.48%,解决了1673.45万人的就业,保证了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除了总量的增长外,在“质量”方面版权产业呈现出可喜的发展新态势。首先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代表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核心版权产业的比重不断提高。根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的研究报告,2017年我国核心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占全体版权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比2006年增长了14.7%,核心版权产业占全国GDP的比重比2006增加了1.55%,核心版权产业的就业人数达到全国版权产业的54.6%,占全国城镇就业人数的5.1%。版权产业结构以核心版权产业为主体,保证了我国版权产业高效高质增长。其次是版权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发展数字版权产业,在线教育、网络游戏、移动阅读、在线视频和网络动漫等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版权新业态成为版权产业发展的亮点,未来有望成为我国版权产业实现“弯道超车”的突破口。2016年我国数字出版业创收5720亿元,比2015年增加了1316.6亿元人民币。
二、当前我国版权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分析
虽然近年来我国版权产业发展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是要实现版权大国向版权强国转变并非一蹴而就,尤其是进入互联网时代,版权产业发展面临许多新问题。
(一)版权侵权呈现新特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难度大
版权产业属于智力密集型产业,只有对版权内容实施充分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保护创作者的创作意愿,保证版权企业的投资回报,保障一国版权产业的可持续发展。[2]近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客观的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在全球的排名仍比较落后,2007年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测算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全球排名为63名。版权侵权的现象有所缓解但仍时有发生,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版权部门查处侵权盗版案件3100余件,收缴盗版品605万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版权侵权呈现新的特点,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难度。网络技术使得版权作品的传播绕开了图书出版商、唱片公司和影视公司的监管,盗版变得更加容易且成本更加低廉。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也存在取证困难的问题,执法技术手段落后,无法有效打击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出于成本的考虑,同时也顾虑于技术保护措施受“被滥用”的诟病,缺乏监管所有网络用户以识别用户是否侵权的动力。
(二)我国对版权产业的管理不适应新技术新业态迅猛发展的需求
版权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但目前我国政府对版权产业的管理存在“越位”、“错位”和“缺位”问题,该放的没放活,该管的没管住。目前我国政府对版权产业的管理工作主要关注行政管理,忽视了版权产业外部生态环境的完善,特别是相关的法律体系构建,尤其突出的是数字版权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3]版权行政管理机构政出多门,机构冗杂,体系混乱。部门之间权利归属不明,信息沟通不畅,管理效率低下,监管能力没有及时提升。现行的管理手段、技术水平落后,管理方式简单粗暴、创新性不足,难以适应版权产业新技术新业态迅速发展的需要。互联网时代版权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困难加大,相关部门没有与公安、工信、司法和刑事部门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不能及时解决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纠纷。
(三)版权产业的有效供给不足,整体竞争力偏弱
我国从版权大国向版权强国跨越的最大障碍在于版权产业的有效供给不足,与欧美等版权强国相比,版权产业的供给水平较弱。
第一,版权企业的整体生产效率较低。由于我国版权企业缺乏高效的生产过程组织和管理,企业的运营模式还比较落后,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分工协作方式,以及与此相适应的薪酬分配规程和经营管理模式。落后的经营模式和企业管理制度,导致企业奖惩不明,缺乏对员工创造性的激励措施,工作效率低下。
第二,版权产品的内容创新不足,产品缺乏竞争力。我国拥有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例如古诗、古文、戏曲、音乐、国画、书法等,但这些资源没有被有效地转化为版权产品。我国的版权产品在内容上普遍存在粗制滥造、抄袭模仿、哗众取宠等现象,过多强调技术手段,忽视内容的打磨,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缺乏塑造经典的恒心和毅力,导致我国版权产业始终无法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自主文化品牌。
第三,版权产业的产业链不完善,产业支持体系还不能完全提供有效的配套支持。从国内角度看,尚未打造出与版权产业相匹配的全产业链,优秀的创意版权资源的商业转换、周边产品的深度开发、富有创意的版权产品的全球推广以及优秀的版权资产的整合和发掘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有待破解,版权产业集群效应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版权产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人才匮乏
版权产业属于智力密集型产业,其发展的核心要素就是创新人才的创造力,因此版权产业对从业人才的素质要求较高。我国目前比较缺乏极富创造力的创意人才,高质量文化产品制作人才,以及深谙国内外版权市场竞争之道的版权企业经营和营销人才。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首先是我国现有的教育体制不利于学生创新思维和批判思维的培养,导致我国杰出创新人才匮乏。其次,大学是培养版权专业人才的摇篮,但目前无论是从师资知识储备还是课程体系设置以及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都侧重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掌握,不能满足版权产业实操及创新人才培养要求。第三,我国版权产业相关部门和企业对人才培养的重视不够,配套资金不足,组织员工集中学习和短期培训的积极性不高,严重影响了我国版权产业人才素养的提高。
三、“互联网+”驱动版权产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不断推陈出新,由此极大影响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互联网+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模式催生了许多新兴业态,改变了各國经济发展态势。“互联网+”视角下寻求版权产业未来发展之路,有利于转变思维,解决版权产业现有发展困境,驱动版权产业实现快速跨越式发展。
(一)创新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版权保护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版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技术保护手段。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执行机构应当不断创新,正确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保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首先是应用数字技术,开发数字指纹技术、数字水印技术和网络在线版权信息验证等反盗版技术保护传统出版物。其次,开发知识产权保护网络监管平台,对数字版权行为进行全流程监测和管理,开发在线举报平台,鼓励网民对侵权行为进行申诉和举报,一旦发现侵权行为迅速开展维权行动。第三,基于互联网技术开发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协同管理平台,提高国家及各省市知识产权局与工信、网信、公安和工商等部门关于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的工作效率。最后,建立版权人、版权内容和侵权案件数据库,对侵权行为实行溯源管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侵权行为有效取证和属地查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效能。[4]
(二)运用互联网思维实现政府对版权产业的监管创新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转变观念,以互联网思维对版权产业进行监管。要为版权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首当其冲的是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特别是数字版权领域的法律制度安排,使得版权企业在互联网时代的交易行为有法可依,降低版权交易风险,激发市场活力。在相关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广泛收集意见,使政策的制定反映民意,符合版权企业及消费者的诉求,最大程度保障各方利益,让政策“深得人心”。在政策发布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媒介,在网民经常光顾的相关网站、客户端APP和政府门户网站上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使政策制度“深入人心”。最后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利用互联网手段对政策的执行效果进行追踪和监测,收集相关利益方的反馈意见,并据此对相关政策进行持续性微调,最大程度发挥政策对产业的引导和规制作用。
(三)运用互联网技术提高创意产品竞争力
不同的客户由于生活和学习经历不同,对版权产品有不同的喜好和需求。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技术的运用使得版权企业为不同客户群体提供个性化的定制产品成为可能。大数据通过对大量信息进行筛选,对不同领域的信息进行交叉关联,从中洞察不同消费群体的个性化需求特征,帮助版权企业对客户实施精准营销,提高了产品对不同消费群体的吸引力。同时利用互联网构建版权产品制作方和消费者的沟通平台,让消费者参与到版权产品的制作过程中,甚至可以在网络平台上实行头脑风暴,将消费者的创新思维融入到产品创作中,提高产品的创新性。另一方面,可以充分运用互联网的融合发展思维,促进版权产业内部的融合发展,在客户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充分开发和利用优质的IP资源。例如对于比较火爆的网络小说,可以通过读者和作者的在线交流互动收集读者的改进意见。在此基础上通过将小说进一步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和网络游戏等方式充分挖掘其价值,生产出更加丰富优质的版权产品。互联网的到来除了在技术手段上影响版权产品创作,同时也会为版权产业带来新的消费需求。[4]例如由于生活节奏的加快使得消费者的时间碎片化,于是催生了消费者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学习和娱乐的需求。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消费者可以使用手机和平板电脑等移动电子设备在碎片时间内随时随地上网阅读或观看视频,由此产生了薄荷阅读、五分钟经济学、懒人听书等APP以迎合消费者的这一需求。这些产品一经推出便广受好评。
(四)利用互联网手段改革版权产业经营模式,提高企业盈利水平
传统的版权产业经营模式是由图书出版商、唱片制作公司、影视制作公司等传统版权企业来主持作品的策划选题、组织开发和出版发行等工作,作者缺乏话语权,虽然付出了大量的脑力劳动却没有取得合理的版税报酬,不利于激发作者创作积极性。同时,传统版权企业的管理体制不健全导致了版权生产的效率低下。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将有利于版权产业经营模式发生巨大变革。未来应继續推广个人出版、众筹出版等新的运营模式,最大程度激发作者的创作热情,提高版权产业的生产效率。与个人出版和众筹出版相配套建立作者在线工作室和知名大作家官方推广网站,发布的作品应最大程度体现个人特色以满足特定消费群体的需求,以此吸引大量的读者群和粉丝群,保证了作者的收入,激发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保证了出版作品的质量。另一方面革新的版权经营模式使得“草根”作者阶层也在互联网上有了生存空间,近年来不乏“草根”逆袭的典型案例。来自于“草根”阶层的原创资源为我国版权产业的发展培养了新鲜血液,保证了其持久发展的动力,未来应继续探索建立适合草根阶层迅速发展的权益保护机制,保证作者的收益,助推优秀作者版权资源的集聚。[6]
(五)基于互联网构建版权人才综合培养体系
现阶段我国版权产业的高素质人才缺乏,培养体系还未建成,产业的发展面临严峻的人才短缺问题。互联网时代对版权产业的要求更高,亟须高水平、技术化、专业化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版权产业人才的培养不能单独依靠高校来完成,企业和行业协会等组织在专业版权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互联网背景下应构建版权人才综合培养体系,集各方力量共同完成版权人才的培养教育工作。首先,高校在版权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手段,使教育主体从教师向学生转变。借助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教师可以采用微课、慕课和直播等新兴的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鼓励学生利用课下时间或零散时间灵活地学习关键知识点,而将课堂授课时间更多的用来引导学生讨论和动手实践。教师也可以运用大数据手段,获取学生学习过程中有关于学习效果的信息,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并依此对后续教学过程进行调整。[7]其次,学校和企业可以构建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产学研”人才培养平台,在平台上进行信息的共享。企业导师在平台上发布任务,指导学生完成项目,使教学最大程度贴近实际,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学校教师也可以在平台上发布课程信息,特别是自己的科研讲座,帮助企业员工提高理论修养,掌握业界前沿资讯。第三,政府相关部门或行业组织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版权人才在线教育平台,打破人才培养的时空和地域限制,将最新的教学资源在平台上进行发布,帮助从业人员实现终生学习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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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宇红,刘盼盼,倪玉莎.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版权保护体系的构建与完善[J].科技管理研究,2012(1):184-188.
[4]谢玮.“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产业发展模式与政策研究[D].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7.
[5]曹永盛.以版权保护为切入,以产业整合为目标——运营商发展手机阅读业务的策略[J].互联网天地,2010(4):62-63.
[6]凌峰.浅谈互联网时代版权运营新模式[J].中国出版,2018(15):50-53.
[7]单盈.“互联网+”背景下公共管理类本科人才培养创新途径思考[J].大学教育,2019(8):157-159.
(责任编辑:顾晓滨 马琳)